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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期,经济的发展使得商事纠纷增加,顺应商人的要求,商事公断处应运而生。商事公断处的建立在苏州、上海等地取得了较好成效,但透过对民初荣县商事公断的研究发现,在经济不甚发达的内陆基层地区,商事公断存在着一些现象,如声请受案范围不合规范、一事断后再声请、公断具体过程不明等,此类现象的发生使得民初商事公断呈现出复杂多样的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