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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我国新增了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中国烈士纪念日、中国宪法日和南京大屠杀纪念日。作为政治符号的纪念日本身就是政治信息的携带者,纪念日带有强烈的政治信息,体现着国家的政治意志,是维系社会秩序的隐性力量。通过设立这些纪念日,实现了国家与民间的耦合,达到了一定的政治目的。因此,研究国家性纪念日的设立过程和形成机制,便可以更清晰地了解其作为政治符号的特征、功用,特别是对政治认同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政治符号;国家性纪念日;政治认同
中图分类号:D648
文獻标识码: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8.04.0016
一、政治符号的相关研究概述
2014年2月至11月间,我国相继设立了9月3日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纪念日、9月30日中国烈士纪念日以及12月4日中国宪法日四个国家级纪念日。一年之内设立四个纪念日的情况在中国实属罕见,纪念日当天官方和民间会相继展开一系列的纪念活动,而作为政治符号的一种形式,国家性纪念日理所当然地体现了政治符号的特征和作用。因此,本文试图将纪念日纳入政治符号研究视角,显示其既是政治生活的产物,又是政治生活的写照。
概括来看,国内对政治符号研究的起步较晚,学界更多地探究政治符号的构建、传播以及功用,而且多具体到某一个研究对象,如陈蕴茜以孙中山的形象塑造过程这一政治符号事件为例,论述了国民党如何利用葬礼、纪念日、奉安大典的纪念仪式、兴建中山陵等活动塑造、圣化孙中山这一政治符号,通过充分挖掘利用此符号背后的资源,达到增强国民党统治的合法性目的[1]。胡国胜以“列宁”符号的建构和传播为例,论述了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推动中共革命成果马克思主义化,并通过列宁公园、列宁歌曲等符号形式推动马克思主义的大众化[2]。梁旭和许亮认为,政治符号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标显政治象征、形成政治态度、激发群众情绪、产生政治信仰、支配政治行为、促进政治沟通六个方面[3];此外,国内对于政治符号的界定、功能及其系统概括最早也较为完善的是朱进东,在他看来,政治符号是政治信息的携带者,其区别于一般符号和信号,具有约定性、任意性、象征性的特征,可以起到沟通、维持、启发、解释和自律的作用,而且还有可能产生功用障碍[4]。通过以上相关文献研究发现,国内学界对于政治符号的内涵界定还有一定的挖掘空间,而研究与此相关的传播、建构、功用的内容相对丰富。
国外对政治符号的研究起步较早,理论成果较为多元化。西方学者是基于符号学基础来解释政治符号的。概括来看,西方对于符号的定义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以记号为中心的符号学,代表人物是奥古斯丁。他认为:“它使我们想到在这个东西加诸感觉印象之外的某种东西”[5],换句话说,符号就是代表甲事物的乙事物。奥古斯丁对符号的定义影响了索绪尔和皮尔斯,索绪尔基于结构主义符号学视角指出符号包含“能指”和“所指”,所谓“能指”就是指语言符号的音响形象,“所指”就是符号的内涵[6]。在索绪尔看来,语言是最主要的符号系统,而皮尔斯就扩大了符号的外延,他将符号定义为“记号-对象-解释项”,对象就是此事物,记号就是表示此事物的彼事物,解释项就是彼事物的内涵特征[7]。第二类意指现象符号学,该流派认为,除了依赖于理解的语言之外,在文化过程中产生的文化产品也同样是符号的重要内容。从以上研究可以看出,西方学界认为符号最少具有两个特征:第一,符号是一种媒介,介乎于主客体之间,其表现样式是多种多样的。第二,符号是信息的载体,具有一定的意义;人们通过符号去了解和认识这个世界,这样,符号的功能性就展现出来了。
如果将符号引入政治视域,就出现了政治符号这一概念。本着以符号的概念为基础,那么政治符号就应该是政治信息的载体,在公共生活中体现为人们进行政治交往的要素。工具主义政治学认为,政治符号是政治的衍生物,是对政治生活的装扮。但是,新制度主义者反对这一观点,他们认为政治符号是一种维系社会秩序的柔性元素,只有通过这种符号,才能对政治活动进行界定,才能使得人们理解相关政策。学界形成的这两种不同的观点实际上是政治符号的工具与价值之争。
通过国内外比较研究,可以看出,所谓政治符号就是指携带政治信息、具有政治目的性、表达样式丰富、同时兼具工具性与价值性于一体的具有暗示意义的符号类型。当然,在当前的政治学谱系中对于政治符号的研究仍然没有形成体系,现有研究侧重于与之相关的政治传播、政治动员等方面,对政治符号的概念研究相对较少,这也说明关于政治符号还有较大的研究空间值得探究。
二、纪念日:一个可纳入政治符号视域的研究对象
如前所述,2014年我国一共设立了四个国家性纪念日,分别是9月3日为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9月30日为中国烈士纪念日、12月4日为中国宪法日、12月13日为南京大屠杀纪念日。可以看出,其中三个纪念日与战争相关,一个与法治相关,所以本文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战争事件纪念,一类是法治纪念。
(一)战争事件纪念
一般来说,国家设立相关纪念日,必然有其现实考虑。同理,我国设立战争事件纪念日就是基于现实背景下的考量。具体来看,一方面,近年来日本右翼势力抬头,先后酝酿出了解禁集体自卫权、参拜靖国神社、“购岛”闹剧等对周边安全产生隐患的事件。中国需要积极应对这一系列挑衅行为,维护历史正义和国家安全。另一方面,作为新兴的大国,中国需要借助相关纪念活动来塑造良好的政党形象与国家形象。在这一背景下,我国加快了相关纪念日的设立。
1.日本近期对华行为的推动。其一,日本企图解禁集体自卫权。日本在二战投降后,于1946年制订了新的《日本国宪法》,一般国家都拥有集体自卫权,但日本作为二战的侵略国和战败国,依据“放弃战争,不设军队”的宪法第九条规定,不具备集体自卫权。而自安倍晋三二次上台以来,就带领自民党进行所谓的“修宪”,日本企图“解禁集体自卫权”以使得日本自卫队可以向海外派兵,使日本成为一个正常的主权国家。表1所显示的就是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的步骤。 其二,参拜靖国神社。2012年本是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在这个特殊的年份里日本自民党总裁安倍晋三于是年10月17日参拜供奉有二战甲级战犯的靖国神社,极大地伤害了包括中国在内的二战被侵略国家和人民的感情。
根据图1统计,自2012年以来,日本政客参拜、献祭靖国神社呈上升趋势,只是在2015年适逢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国际大背景下稍有收敛,但随后的2016年又达到了6次之多。而且每年的8月15日,即日本投降日这一特殊的日子,日本政客都会有参拜或献祭的举动。
其三,日本发动“购岛”闹剧。我们知道,中国对钓鱼岛具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而日本却于2012年开始运作所谓的“钓鱼岛国有化”进程,使得中日钓鱼岛争端进入白热化。其大致进程见表2。
由以上三个事件可以看出,日本国内正在刮起一股愈来愈烈的右翼之风,其试图改变二战后形成的和平秩序,并在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
2.塑造和树立中国国际形象的需要。在国际上,2015年5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式,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仪仗队也出现在了莫斯科红场上。苏联作为二战时期的欧洲主战场为打击德国法西斯做出了伟大的抗争,在这场战争中,苏联共有2700万人死亡,其中1800多万为平民,几乎每个家庭都有人员伤亡。苏联共有1710座城市、7万多个村镇和31850个工业企业全部或部分被毁,在巨大的牺牲和贡献下,苏联彻底摧毁了西部强大的纳粹德国,并一跃成为世界强国。
中国作为二战的东方主战场,自1931年九·一八事件起至1945年结束,历时十四年之久。这其中,中国军民伤亡约3500万之众,为二战胜利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但中国作为东方主战场的地位却一直遭到西方的轻视,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国际上来看,西方世界历来强调强国决定世界历史命运,否定弱国、小国在世界历史上的地位;二战时期“先欧后亚”的战略思维;二战后“冷战”格局的出现;日本国内右翼势力拒不承认战败的历史事实等都是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除了国际因素之外,中国二战历史地位的弱化还有自身的某些因素,其主要表现在:第一,抗战时期由国民党挑起的两党摩擦严重地损坏了中国抗战的积极形象;第二,二战后旋即爆发了国共内战,在抗战期间唯一被承认合法的国民政府这后遭到覆灭,新中国成立后,国共双方又开始了对抗战胜利话语权的争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抗战的客观公正的历史评价;第三学界对于中国抗战地位的研究起步较晚,很多历史事实缺乏科学的数据分析,甚至很多数据出现了较大的分歧。正因为此,要求我们对抗战进行科学、客观的总结研究也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纪念日作为一种政治符号,其目的性非常明确,就是要通过一系列的纪念活动,促使人民大众牢记历史;而执政者对大众进行政治宣传和政治教育,这也是彰显政权合法性的一种表现形式。事实上,世界上主要国家都设立有关于二戰的纪念日,具体如表3。
如表3所示,美英俄三国作为二战的战胜国;法、韩作为二战后的光复国;以色列作为二战时被屠杀压迫的受害国;德、意作为二战时的轴心国,均设立了与二战相关的纪念日。中国也在1946年将9月3日定为“国定纪念日”。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2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即公布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了“八一五抗战胜利纪念日”。1951年8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通告,将抗战胜利纪念日改定为9月3日。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修订,延续了9月3日为抗战胜利纪念日的规定。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确定每年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至此,9月3日抗战纪念日、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才经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确立,成为国家意志层面的法定纪念日。
(二)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是年12月4日即为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从历史来看,1954年我国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后来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1982年宪法,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1982年宪法实施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但法制宣传日局限于法制宣传方面,只强调法制宣传而没有侧重于法治。2014年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与以往四中全会讨论党建不同的是,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坚决维护宪法的法律权威、健全宪法实施制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领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在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法律的核心,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也是制定其他法律文本的依据,所以被形象地被称为“母法”。在我国“四个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国,本身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同时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治保障,无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都需要在法治的轨道上、框架下来进行。”[8]如此看来,法的核心是宪法,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依宪治国。实际上,不仅仅是我们国家对宪法如此重视,世界上很多国家都非常注重对宪法的宣传和纪念活动。
由表4可以看出来,世界不少国家都有属于自己的宪法纪念日,并且在纪念日进行一系列的相关纪念活动,尤为注重对青少年的宪法教育活动的开展。宪法是国之大法,青少年是国之未来,只有将二者结合在一起,国家的未来才会是安定、法治和充满生机的。正是在宪法纪念活动的开展中,宪法的权威性得到了展现,在政治上也得到了集体认知,还强化了群众的政治共识,实现了人民和国家的命运共通。在21世纪的今天,中国正走在一条和平崛起的道路上,中国道路、中国制度和中国特色传递着中国魅力,国家通过设立宪法日,维护宪法至上的地位,显示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自信,也是尊重保障人权的展现,这样的中国才是一个负责任、有担当的大国。正如著名法学家郭道晖所言,定一个宪法日是好的,但绝不能只搞这一个形式。中国还需要从国家、社会、个人层面积极去创新国家宪法日的纪念活动,挖掘作为政治符号的宪法纪念日背后的政治价值与目的。 三、我国国家纪念日设立的步骤——以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为例
(一)民间反应
自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二次上台以来,日本国内右翼势力逐渐抬头,酿出了解禁集体自卫权、参拜靖国神社、“钓鱼岛国有化”等事件,极大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中国国内也相继爆发了大规模的反日示威游行,曾一时间反日横幅、标语、拒买日货甚至砸日系车、日系商店等不理智行为在国内许多地区上演,民间反日情绪急剧上升,据统计2012年8、9月间重庆、郑州、西安、北京、洛阳等19个城市爆发了“反日保钓”示威游行活动。
图2 “反日游行”词频搜索统计——来源百度指数
图2的搜索时间段是2012年全年,其中8-9月份正值“九·一八”事件和抗战胜利日等纪念日时期,所以pc端和移动端搜索的“反日游行”也达到该年峰值,达到了24万左右的搜索量。
图3 “南京大屠杀”加“国家公祭日”网络搜索需求图谱
如图3所示,在百度指数内添加“南京大屠杀”和“国家公祭日”两个词汇所呈现出来的网络搜索需求图谱,可以看出有关南京大屠杀的历史史实、遇害人数、南京大屠杀纪念日等词汇呈上升状态。透过网络这一媒介,管中窥豹,可见网民对于南京大屠杀的关注点所在。
作为南京大屠杀的所在地江苏省自1994年12月13日开始,连续20多年持续举行南京大屠杀相关纪念活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有关人士不断提议,不能将南京大屠杀纪念活动只停留在江苏省层面。
(二)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奔走呼告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龙在2005年3月9日第十届全国政协第三次会议上首次提交了建议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升格为国家级博物馆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将12月13日定为国家公祭日并由国家领导人参与整个公祭活动的两个议案,但均未能通过。2012年3月9日,第十一届全国政协第五次会议赵龙委员再次提出此议案。与此同时,2012年3月1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民革江苏省副主席、南京艺术学院院长邹建平等代表也提交相关议案,建议设立国家公祭日。
经过两年多的准备,2014年2月27日,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决议的通过,使得我国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纪念上升为国家层面。
(三)首个国家公祭日的举行
2014年12月13日上午10时,国家公祭仪式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与南京当地一万多名群众一起出席仪式。公祭仪式有唱国歌、拉响防空警报、全体默哀、敬献花圈、宣读和平宣言、为国家公祭鼎揭幕、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撞和平钟、放和平鸽、参观南京大屠杀纪念馆等。整个仪式庄严肃穆,表达了对罹难同胞的深刻哀思。
通过对我国首次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仪式的回顾,可以看出,每一项仪式、每一个细节都透露出一定的政治涵义与目的。同时这也是政治符号的一次集中展示,具有系统而鲜明的特征与意蕴。仪式涵盖了建筑物、声音(音乐)、文字等具有特指符号性的事物,而且仪式本身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时间纪念符号。因此可以说,从纪念日的设立到纪念活动的开展,就是相关政治符号从无到有、由弱到强的过程。
四、政策的形成机制:政治符号的功用
诚然,世界各国国情、文化、发展模式和道路不尽相同,所以没有什么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金科玉律可言,但是正义是不容自行解释的,正义永远是有是非标准的,唯有符合全人类利益福祉、追求和平进步同时不侵犯别国人民正当利益的发展才是正义的發展,才是值得提倡的发展,所以在这个前提下西方无权在人权的旗帜下指责中国。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可以毫不顾忌国际通行惯例,世界是互相联系的,国与国也是休戚与共的,人类都在同一命运共同体内。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同时也是一个新兴的现代国家,需要不断学习和借鉴世界强国的先进国家治理做法与经验。因此,我国对一些政策的制定应考虑国际通行惯例,对这些国际通行惯例,不能直接套用,而应该借鉴其合理成分再结合自身特点加以改造,最终达到为我所用的目的(如图4所示)。就如同国家宪法日一样,出于尊重宪法、保障人权、追求法治的目的,中国可以借鉴有关国家宪法日纪念活动,勇于融入其中,这样不仅能树立法治、尊宪的国际形象,而且有利于推进中国的依法治国、长治久安。
图4 政策制定的内外部影响
除了外部积极影响外,政策的制定也是应对外部消极的挑战。如今,和平与发展是时代主题,但世界终究是不太平的,有阳光下的阴影,也有冲突与挑战的同时并存。因此,面对外界的负面影响或挑战,在政策的制定上也应做到有针对性和自我保护性。对于来自外界负相关的刺激,首先不能自乱阵脚,要迎难而上,据理力争保护本国利益,所以叫做正面回应、勇于斗争。如同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的设立,其主要目的仍在于纪念罹难同胞、缅怀历史、警醒世人,所谓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存而不忘亡;同时也有同日本右翼势力企图混淆视听、掩盖历史真相作抗争的目的,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有负面挑战就会有正面回应。这是外部的负相关影响。
当然,世间的万事万物最终影响其发展的都是其内部因素。同样,影响政策制定的绝对性因素还是人民的呼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和国家命运的决定者,同时也是国家事务的参与者。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中国政府要建立服务型政府,就要求党和政府必须善于听取群众的呼声,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对于来自民间的政治诉求要善于吸收并给予反馈。政策从民需而来,为民需所制定,唯有此才能做到维护人民主体性,实现民间与官方的互联共通,维系政府威望,同时也是保障政府灵活、高效运转的必要手段。上文提到的相关纪念日的设立,从根本上来说,是通过一个政治仪式,通过这个具有政治符号性质的纪念日,把民间与官方的共同价值观做一次集中展示和一次阶段性的总结,这也是对民众政治参与的一次动员与释放,以期达到一种政治上的集体认知和强化已经取得的政治共识,最终促成民众对政府的政治认同以及凝聚共同的政治目标,当然,这也是设立纪念日的最大政治目的。
五、结 语
政治符号作为符号的衍生物,具有符号所特有的直观、清晰的表达特点,同时也具有柔性、动态的展示特点,能够在有形无形中传达信息,表达意志。但政治符号又不同于一般的符号,政治符号是一种携带政治信息、具有强烈政治目的的符号,它具有时代性、时效性的特点。那么,正确使用政治符号,可以减轻政策推行过程中的阻力,有利于政治合法性和政治认同的增强。但政治符号也具有一定的负功效,如果错误地使用政治符号,那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当前中国正走在和平崛起的道路上,未来一定会面临着诸多未知的挑战,如何正确使用政治符号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实现百年民族复兴之梦,仍然值得我们好好思考。
[参考文献]
[1]陈蕴茜.政治法统、挪用与纪念日的演变:以孙中山“五五”就职纪念日为中心[M]∥孙中山宋庆龄文献与研究(第一辑).上海:上海书店,2009:17.
[2]胡国胜.革命与象征:民主革命时期“列宁符号”的建构与传播[J].党史研究与教学,2012(3):93103.
[3]梁 旭,许 亮.政治符号的功能分析[J].消费导刊,2011(8):172172.
[4]朱进东.论政治符号的界定、功用及系统[J].江海学刊,1998(5):4549.
[5]Augustine.On Christian Doctrine[M]//Encyclopedia Britannica.Chicago:Britannica Company,1982.
[6]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7]查尔斯.桑德斯.皮尔斯:皮尔斯:论符号[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4.
[8]黄坤明.深刻理解“四个全面”的重要意义[J].求是,2015(13):711.
(责任编辑 王婷婷)
关键词:政治符号;国家性纪念日;政治认同
中图分类号:D648
文獻标识码: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8.04.0016
一、政治符号的相关研究概述
2014年2月至11月间,我国相继设立了9月3日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纪念日、9月30日中国烈士纪念日以及12月4日中国宪法日四个国家级纪念日。一年之内设立四个纪念日的情况在中国实属罕见,纪念日当天官方和民间会相继展开一系列的纪念活动,而作为政治符号的一种形式,国家性纪念日理所当然地体现了政治符号的特征和作用。因此,本文试图将纪念日纳入政治符号研究视角,显示其既是政治生活的产物,又是政治生活的写照。
概括来看,国内对政治符号研究的起步较晚,学界更多地探究政治符号的构建、传播以及功用,而且多具体到某一个研究对象,如陈蕴茜以孙中山的形象塑造过程这一政治符号事件为例,论述了国民党如何利用葬礼、纪念日、奉安大典的纪念仪式、兴建中山陵等活动塑造、圣化孙中山这一政治符号,通过充分挖掘利用此符号背后的资源,达到增强国民党统治的合法性目的[1]。胡国胜以“列宁”符号的建构和传播为例,论述了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推动中共革命成果马克思主义化,并通过列宁公园、列宁歌曲等符号形式推动马克思主义的大众化[2]。梁旭和许亮认为,政治符号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标显政治象征、形成政治态度、激发群众情绪、产生政治信仰、支配政治行为、促进政治沟通六个方面[3];此外,国内对于政治符号的界定、功能及其系统概括最早也较为完善的是朱进东,在他看来,政治符号是政治信息的携带者,其区别于一般符号和信号,具有约定性、任意性、象征性的特征,可以起到沟通、维持、启发、解释和自律的作用,而且还有可能产生功用障碍[4]。通过以上相关文献研究发现,国内学界对于政治符号的内涵界定还有一定的挖掘空间,而研究与此相关的传播、建构、功用的内容相对丰富。
国外对政治符号的研究起步较早,理论成果较为多元化。西方学者是基于符号学基础来解释政治符号的。概括来看,西方对于符号的定义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以记号为中心的符号学,代表人物是奥古斯丁。他认为:“它使我们想到在这个东西加诸感觉印象之外的某种东西”[5],换句话说,符号就是代表甲事物的乙事物。奥古斯丁对符号的定义影响了索绪尔和皮尔斯,索绪尔基于结构主义符号学视角指出符号包含“能指”和“所指”,所谓“能指”就是指语言符号的音响形象,“所指”就是符号的内涵[6]。在索绪尔看来,语言是最主要的符号系统,而皮尔斯就扩大了符号的外延,他将符号定义为“记号-对象-解释项”,对象就是此事物,记号就是表示此事物的彼事物,解释项就是彼事物的内涵特征[7]。第二类意指现象符号学,该流派认为,除了依赖于理解的语言之外,在文化过程中产生的文化产品也同样是符号的重要内容。从以上研究可以看出,西方学界认为符号最少具有两个特征:第一,符号是一种媒介,介乎于主客体之间,其表现样式是多种多样的。第二,符号是信息的载体,具有一定的意义;人们通过符号去了解和认识这个世界,这样,符号的功能性就展现出来了。
如果将符号引入政治视域,就出现了政治符号这一概念。本着以符号的概念为基础,那么政治符号就应该是政治信息的载体,在公共生活中体现为人们进行政治交往的要素。工具主义政治学认为,政治符号是政治的衍生物,是对政治生活的装扮。但是,新制度主义者反对这一观点,他们认为政治符号是一种维系社会秩序的柔性元素,只有通过这种符号,才能对政治活动进行界定,才能使得人们理解相关政策。学界形成的这两种不同的观点实际上是政治符号的工具与价值之争。
通过国内外比较研究,可以看出,所谓政治符号就是指携带政治信息、具有政治目的性、表达样式丰富、同时兼具工具性与价值性于一体的具有暗示意义的符号类型。当然,在当前的政治学谱系中对于政治符号的研究仍然没有形成体系,现有研究侧重于与之相关的政治传播、政治动员等方面,对政治符号的概念研究相对较少,这也说明关于政治符号还有较大的研究空间值得探究。
二、纪念日:一个可纳入政治符号视域的研究对象
如前所述,2014年我国一共设立了四个国家性纪念日,分别是9月3日为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9月30日为中国烈士纪念日、12月4日为中国宪法日、12月13日为南京大屠杀纪念日。可以看出,其中三个纪念日与战争相关,一个与法治相关,所以本文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战争事件纪念,一类是法治纪念。
(一)战争事件纪念
一般来说,国家设立相关纪念日,必然有其现实考虑。同理,我国设立战争事件纪念日就是基于现实背景下的考量。具体来看,一方面,近年来日本右翼势力抬头,先后酝酿出了解禁集体自卫权、参拜靖国神社、“购岛”闹剧等对周边安全产生隐患的事件。中国需要积极应对这一系列挑衅行为,维护历史正义和国家安全。另一方面,作为新兴的大国,中国需要借助相关纪念活动来塑造良好的政党形象与国家形象。在这一背景下,我国加快了相关纪念日的设立。
1.日本近期对华行为的推动。其一,日本企图解禁集体自卫权。日本在二战投降后,于1946年制订了新的《日本国宪法》,一般国家都拥有集体自卫权,但日本作为二战的侵略国和战败国,依据“放弃战争,不设军队”的宪法第九条规定,不具备集体自卫权。而自安倍晋三二次上台以来,就带领自民党进行所谓的“修宪”,日本企图“解禁集体自卫权”以使得日本自卫队可以向海外派兵,使日本成为一个正常的主权国家。表1所显示的就是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的步骤。 其二,参拜靖国神社。2012年本是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在这个特殊的年份里日本自民党总裁安倍晋三于是年10月17日参拜供奉有二战甲级战犯的靖国神社,极大地伤害了包括中国在内的二战被侵略国家和人民的感情。
根据图1统计,自2012年以来,日本政客参拜、献祭靖国神社呈上升趋势,只是在2015年适逢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国际大背景下稍有收敛,但随后的2016年又达到了6次之多。而且每年的8月15日,即日本投降日这一特殊的日子,日本政客都会有参拜或献祭的举动。
其三,日本发动“购岛”闹剧。我们知道,中国对钓鱼岛具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而日本却于2012年开始运作所谓的“钓鱼岛国有化”进程,使得中日钓鱼岛争端进入白热化。其大致进程见表2。
由以上三个事件可以看出,日本国内正在刮起一股愈来愈烈的右翼之风,其试图改变二战后形成的和平秩序,并在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
2.塑造和树立中国国际形象的需要。在国际上,2015年5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式,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仪仗队也出现在了莫斯科红场上。苏联作为二战时期的欧洲主战场为打击德国法西斯做出了伟大的抗争,在这场战争中,苏联共有2700万人死亡,其中1800多万为平民,几乎每个家庭都有人员伤亡。苏联共有1710座城市、7万多个村镇和31850个工业企业全部或部分被毁,在巨大的牺牲和贡献下,苏联彻底摧毁了西部强大的纳粹德国,并一跃成为世界强国。
中国作为二战的东方主战场,自1931年九·一八事件起至1945年结束,历时十四年之久。这其中,中国军民伤亡约3500万之众,为二战胜利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但中国作为东方主战场的地位却一直遭到西方的轻视,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国际上来看,西方世界历来强调强国决定世界历史命运,否定弱国、小国在世界历史上的地位;二战时期“先欧后亚”的战略思维;二战后“冷战”格局的出现;日本国内右翼势力拒不承认战败的历史事实等都是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除了国际因素之外,中国二战历史地位的弱化还有自身的某些因素,其主要表现在:第一,抗战时期由国民党挑起的两党摩擦严重地损坏了中国抗战的积极形象;第二,二战后旋即爆发了国共内战,在抗战期间唯一被承认合法的国民政府这后遭到覆灭,新中国成立后,国共双方又开始了对抗战胜利话语权的争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抗战的客观公正的历史评价;第三学界对于中国抗战地位的研究起步较晚,很多历史事实缺乏科学的数据分析,甚至很多数据出现了较大的分歧。正因为此,要求我们对抗战进行科学、客观的总结研究也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纪念日作为一种政治符号,其目的性非常明确,就是要通过一系列的纪念活动,促使人民大众牢记历史;而执政者对大众进行政治宣传和政治教育,这也是彰显政权合法性的一种表现形式。事实上,世界上主要国家都设立有关于二戰的纪念日,具体如表3。
如表3所示,美英俄三国作为二战的战胜国;法、韩作为二战后的光复国;以色列作为二战时被屠杀压迫的受害国;德、意作为二战时的轴心国,均设立了与二战相关的纪念日。中国也在1946年将9月3日定为“国定纪念日”。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2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即公布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了“八一五抗战胜利纪念日”。1951年8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通告,将抗战胜利纪念日改定为9月3日。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修订,延续了9月3日为抗战胜利纪念日的规定。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确定每年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至此,9月3日抗战纪念日、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才经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确立,成为国家意志层面的法定纪念日。
(二)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是年12月4日即为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从历史来看,1954年我国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后来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1982年宪法,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1982年宪法实施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但法制宣传日局限于法制宣传方面,只强调法制宣传而没有侧重于法治。2014年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与以往四中全会讨论党建不同的是,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坚决维护宪法的法律权威、健全宪法实施制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领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在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法律的核心,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也是制定其他法律文本的依据,所以被形象地被称为“母法”。在我国“四个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国,本身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同时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治保障,无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都需要在法治的轨道上、框架下来进行。”[8]如此看来,法的核心是宪法,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依宪治国。实际上,不仅仅是我们国家对宪法如此重视,世界上很多国家都非常注重对宪法的宣传和纪念活动。
由表4可以看出来,世界不少国家都有属于自己的宪法纪念日,并且在纪念日进行一系列的相关纪念活动,尤为注重对青少年的宪法教育活动的开展。宪法是国之大法,青少年是国之未来,只有将二者结合在一起,国家的未来才会是安定、法治和充满生机的。正是在宪法纪念活动的开展中,宪法的权威性得到了展现,在政治上也得到了集体认知,还强化了群众的政治共识,实现了人民和国家的命运共通。在21世纪的今天,中国正走在一条和平崛起的道路上,中国道路、中国制度和中国特色传递着中国魅力,国家通过设立宪法日,维护宪法至上的地位,显示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自信,也是尊重保障人权的展现,这样的中国才是一个负责任、有担当的大国。正如著名法学家郭道晖所言,定一个宪法日是好的,但绝不能只搞这一个形式。中国还需要从国家、社会、个人层面积极去创新国家宪法日的纪念活动,挖掘作为政治符号的宪法纪念日背后的政治价值与目的。 三、我国国家纪念日设立的步骤——以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为例
(一)民间反应
自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二次上台以来,日本国内右翼势力逐渐抬头,酿出了解禁集体自卫权、参拜靖国神社、“钓鱼岛国有化”等事件,极大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中国国内也相继爆发了大规模的反日示威游行,曾一时间反日横幅、标语、拒买日货甚至砸日系车、日系商店等不理智行为在国内许多地区上演,民间反日情绪急剧上升,据统计2012年8、9月间重庆、郑州、西安、北京、洛阳等19个城市爆发了“反日保钓”示威游行活动。
图2 “反日游行”词频搜索统计——来源百度指数
图2的搜索时间段是2012年全年,其中8-9月份正值“九·一八”事件和抗战胜利日等纪念日时期,所以pc端和移动端搜索的“反日游行”也达到该年峰值,达到了24万左右的搜索量。
图3 “南京大屠杀”加“国家公祭日”网络搜索需求图谱
如图3所示,在百度指数内添加“南京大屠杀”和“国家公祭日”两个词汇所呈现出来的网络搜索需求图谱,可以看出有关南京大屠杀的历史史实、遇害人数、南京大屠杀纪念日等词汇呈上升状态。透过网络这一媒介,管中窥豹,可见网民对于南京大屠杀的关注点所在。
作为南京大屠杀的所在地江苏省自1994年12月13日开始,连续20多年持续举行南京大屠杀相关纪念活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有关人士不断提议,不能将南京大屠杀纪念活动只停留在江苏省层面。
(二)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奔走呼告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龙在2005年3月9日第十届全国政协第三次会议上首次提交了建议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升格为国家级博物馆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将12月13日定为国家公祭日并由国家领导人参与整个公祭活动的两个议案,但均未能通过。2012年3月9日,第十一届全国政协第五次会议赵龙委员再次提出此议案。与此同时,2012年3月1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民革江苏省副主席、南京艺术学院院长邹建平等代表也提交相关议案,建议设立国家公祭日。
经过两年多的准备,2014年2月27日,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决议的通过,使得我国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纪念上升为国家层面。
(三)首个国家公祭日的举行
2014年12月13日上午10时,国家公祭仪式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与南京当地一万多名群众一起出席仪式。公祭仪式有唱国歌、拉响防空警报、全体默哀、敬献花圈、宣读和平宣言、为国家公祭鼎揭幕、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撞和平钟、放和平鸽、参观南京大屠杀纪念馆等。整个仪式庄严肃穆,表达了对罹难同胞的深刻哀思。
通过对我国首次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仪式的回顾,可以看出,每一项仪式、每一个细节都透露出一定的政治涵义与目的。同时这也是政治符号的一次集中展示,具有系统而鲜明的特征与意蕴。仪式涵盖了建筑物、声音(音乐)、文字等具有特指符号性的事物,而且仪式本身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时间纪念符号。因此可以说,从纪念日的设立到纪念活动的开展,就是相关政治符号从无到有、由弱到强的过程。
四、政策的形成机制:政治符号的功用
诚然,世界各国国情、文化、发展模式和道路不尽相同,所以没有什么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金科玉律可言,但是正义是不容自行解释的,正义永远是有是非标准的,唯有符合全人类利益福祉、追求和平进步同时不侵犯别国人民正当利益的发展才是正义的發展,才是值得提倡的发展,所以在这个前提下西方无权在人权的旗帜下指责中国。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可以毫不顾忌国际通行惯例,世界是互相联系的,国与国也是休戚与共的,人类都在同一命运共同体内。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同时也是一个新兴的现代国家,需要不断学习和借鉴世界强国的先进国家治理做法与经验。因此,我国对一些政策的制定应考虑国际通行惯例,对这些国际通行惯例,不能直接套用,而应该借鉴其合理成分再结合自身特点加以改造,最终达到为我所用的目的(如图4所示)。就如同国家宪法日一样,出于尊重宪法、保障人权、追求法治的目的,中国可以借鉴有关国家宪法日纪念活动,勇于融入其中,这样不仅能树立法治、尊宪的国际形象,而且有利于推进中国的依法治国、长治久安。
图4 政策制定的内外部影响
除了外部积极影响外,政策的制定也是应对外部消极的挑战。如今,和平与发展是时代主题,但世界终究是不太平的,有阳光下的阴影,也有冲突与挑战的同时并存。因此,面对外界的负面影响或挑战,在政策的制定上也应做到有针对性和自我保护性。对于来自外界负相关的刺激,首先不能自乱阵脚,要迎难而上,据理力争保护本国利益,所以叫做正面回应、勇于斗争。如同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的设立,其主要目的仍在于纪念罹难同胞、缅怀历史、警醒世人,所谓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存而不忘亡;同时也有同日本右翼势力企图混淆视听、掩盖历史真相作抗争的目的,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有负面挑战就会有正面回应。这是外部的负相关影响。
当然,世间的万事万物最终影响其发展的都是其内部因素。同样,影响政策制定的绝对性因素还是人民的呼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和国家命运的决定者,同时也是国家事务的参与者。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中国政府要建立服务型政府,就要求党和政府必须善于听取群众的呼声,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对于来自民间的政治诉求要善于吸收并给予反馈。政策从民需而来,为民需所制定,唯有此才能做到维护人民主体性,实现民间与官方的互联共通,维系政府威望,同时也是保障政府灵活、高效运转的必要手段。上文提到的相关纪念日的设立,从根本上来说,是通过一个政治仪式,通过这个具有政治符号性质的纪念日,把民间与官方的共同价值观做一次集中展示和一次阶段性的总结,这也是对民众政治参与的一次动员与释放,以期达到一种政治上的集体认知和强化已经取得的政治共识,最终促成民众对政府的政治认同以及凝聚共同的政治目标,当然,这也是设立纪念日的最大政治目的。
五、结 语
政治符号作为符号的衍生物,具有符号所特有的直观、清晰的表达特点,同时也具有柔性、动态的展示特点,能够在有形无形中传达信息,表达意志。但政治符号又不同于一般的符号,政治符号是一种携带政治信息、具有强烈政治目的的符号,它具有时代性、时效性的特点。那么,正确使用政治符号,可以减轻政策推行过程中的阻力,有利于政治合法性和政治认同的增强。但政治符号也具有一定的负功效,如果错误地使用政治符号,那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当前中国正走在和平崛起的道路上,未来一定会面临着诸多未知的挑战,如何正确使用政治符号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实现百年民族复兴之梦,仍然值得我们好好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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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