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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针对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性, 从我国工程监理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入手, 对我国目前工程建设监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分析, 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工程建设监理的对策建议, 从而促进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的发展。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问题;现状;对策
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 通过实行建设监理,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转变。由于建设主体第三方监理单位的介入,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以经济合同为纽带, 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为目的的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一种新的建设项目管理运行体制。因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起步晚, 旧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还在运行并束缚着监理制度的发展, 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与质量监督的关系模糊, 工程建设监理的法规制度不完善, 监督引导机制不健全, 对工程监理的作用、意义和监理人员的片面理解等原因, 使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还存在诸多问题, 还有以下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1、监理市场存在的问题
在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上, 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的现象; 存在着业主私招乱雇, 系统内搞同体( 或连体)监理的现象,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有些监理单位还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 尚处在母体的副业状态, 既不独立核算,更不自负盈亏; 有的挂着监理企业的牌子, 有监理任务时就临时凑人员, 没有监理任务时, 这些人就解散或转移,严重影响监理人员从事监理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性。
目前国家在监理公司资质管理、经营管理、监理人员执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等方面已取得了显著成效, 各地区监理市场的运行、监理公司的管理以及监理工作的规范化方面已有了长足的进步。然而, 由于监理公司和监理注册人员的日益增多, 监理市场的恶性竞争和非规范化管理状况也越来越严重。
2、监理取费低的问题
1)监理企业难有积累、发展后劲不足。从目前情况看, 绝大多数监理企业, 甚至连企业规模较大、监理业务比较饱满、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的监理企业几年苦心经营下来积累亦甚少。2)监理人员待遇偏低。待遇偏低, 吸引不了高智能人才, 同时也很难留住高素质人才, 使得工程监理企业很难成为真正的高智能、知识密集型企业。3)监理企业服务不到位。监理企业受资金所限,无力购置相应的现代化技术设备, 工作效率不高; 为控制成本支出, 不少工程项目存在着监理服务工作不到位, 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有的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很多项目的总监, 有的工程项目空挂“监理”人员名字, 只见其名, 不见其人, 有的监理单位没有确定一定的工程监理的内容和程序, 也没有规定或落实各级监理人员责任, 致使一些监理人员该进行检查时不检查, 该旁站监理时不旁站, 甚至不问工程是否合格也签字。4)监理队伍总体素质还不高。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包括四个方面: 技术、管理、经济和法律, 而许多单位聘请的监理工程师就存在知识结构简单和应具备的能力低下等问题, 再加上一些监理单位由于人才不配套, 大多只能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质量检查, 而不能运用经济手段和合同手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 这种状况自然不能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由于项目管理与控制能力的薄弱, 只能在现场进行质量监督工作, 这是我国建设监理与先进国家建设监理的主要差距。
3、监理范围仅局限于施工阶段
建设工程的监理不只是施工监理, 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 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 含保修阶段)。但目前, 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很多建设单位不给监理工程师签证付款权, 也不让监理工程师有投资控制权,而只让监理工程师管好进度、质量和安全, 从而极大地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和作用,也就背离了工程监理的目标。还有监理人员接受工程监理委托后,工程马上就开工,从而也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 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 尤其是规模相对较大, 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 战线较长, 影响因素很多的项目, 就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4、监理单位的体制问题
目前,我国监理单位的性质基本上都是股份制的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的组成是股东与雇员的关系,除了股东和在该公司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能相对稳定在一个单位里执业外,其他监理人员的流动性很大,有的工程一个施工周期,会调换多个监理人员。
5、把监理工程师当作承包商的质检员
监理工程师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 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是承包商的质检员,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还涉及到验收程序。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 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 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 监理自己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要全面。现在有一种说法, 工程中有事情找监理, 工程有问题, 监理首当其冲, 这种认识未免偏颇。监理是按照业主的授权, 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监理的质量责任可以理解为, 在设计阶段有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在施工阶段, 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到和发现承包商的不合格产品,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承包商的责任。因为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商须向业主提供产品的质量标准,这需要“三方”端正思想意识。
6、部分监理人员事前、事中控制的能力偏差, 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理旁站到位不到“点”
到施工现场隐蔽抽检、巡查时, 经常可以听到现场监理人员的回答:“施工单位还没有报验”,或在监理验收签认后,监督抽检发现并指出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质量问题时,如: KL 纵筋的锚固长度严重不足或柱筋纵筋由多变少, 直径由大变小, 插筋的锚固长度短2/3 等,现场监理人员经常会“如梦初醒,并理直气壮地指导施工人员应如何如何,或会告诉你, 他已经发现”等等。这些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之所以出现质量问题, 究其责任主要应由施工方承担, 但与监理旁站不到位或到位不到“点”有着直接的关系。
7、业主的行为没有一定的规范
业主行为规范与否, 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 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有的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 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其实,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唯一管理者,业主委托了监理,就应由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而业主所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 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
8、結语
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多种多样, 解决和克服这些问题, 需要企业自身的重视, 执业人员的努力, 也需要主管部门的协调、管理和支持, 所以, 要搞好建筑工程监理, 首先要做到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了解和重视监理工作;其次要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推行监理, 抓紧监理法规建设, 扩大监理培训, 壮大监理队伍, 提高监理素质。另外, 还要实现监理制度化、产业化、国际化, 使之成为建设领域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作出贡献。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问题;现状;对策
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 通过实行建设监理,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转变。由于建设主体第三方监理单位的介入,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以经济合同为纽带, 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为目的的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一种新的建设项目管理运行体制。因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起步晚, 旧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还在运行并束缚着监理制度的发展, 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与质量监督的关系模糊, 工程建设监理的法规制度不完善, 监督引导机制不健全, 对工程监理的作用、意义和监理人员的片面理解等原因, 使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还存在诸多问题, 还有以下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1、监理市场存在的问题
在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上, 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的现象; 存在着业主私招乱雇, 系统内搞同体( 或连体)监理的现象,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有些监理单位还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 尚处在母体的副业状态, 既不独立核算,更不自负盈亏; 有的挂着监理企业的牌子, 有监理任务时就临时凑人员, 没有监理任务时, 这些人就解散或转移,严重影响监理人员从事监理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性。
目前国家在监理公司资质管理、经营管理、监理人员执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等方面已取得了显著成效, 各地区监理市场的运行、监理公司的管理以及监理工作的规范化方面已有了长足的进步。然而, 由于监理公司和监理注册人员的日益增多, 监理市场的恶性竞争和非规范化管理状况也越来越严重。
2、监理取费低的问题
1)监理企业难有积累、发展后劲不足。从目前情况看, 绝大多数监理企业, 甚至连企业规模较大、监理业务比较饱满、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的监理企业几年苦心经营下来积累亦甚少。2)监理人员待遇偏低。待遇偏低, 吸引不了高智能人才, 同时也很难留住高素质人才, 使得工程监理企业很难成为真正的高智能、知识密集型企业。3)监理企业服务不到位。监理企业受资金所限,无力购置相应的现代化技术设备, 工作效率不高; 为控制成本支出, 不少工程项目存在着监理服务工作不到位, 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有的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很多项目的总监, 有的工程项目空挂“监理”人员名字, 只见其名, 不见其人, 有的监理单位没有确定一定的工程监理的内容和程序, 也没有规定或落实各级监理人员责任, 致使一些监理人员该进行检查时不检查, 该旁站监理时不旁站, 甚至不问工程是否合格也签字。4)监理队伍总体素质还不高。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包括四个方面: 技术、管理、经济和法律, 而许多单位聘请的监理工程师就存在知识结构简单和应具备的能力低下等问题, 再加上一些监理单位由于人才不配套, 大多只能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质量检查, 而不能运用经济手段和合同手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 这种状况自然不能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由于项目管理与控制能力的薄弱, 只能在现场进行质量监督工作, 这是我国建设监理与先进国家建设监理的主要差距。
3、监理范围仅局限于施工阶段
建设工程的监理不只是施工监理, 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 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 含保修阶段)。但目前, 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很多建设单位不给监理工程师签证付款权, 也不让监理工程师有投资控制权,而只让监理工程师管好进度、质量和安全, 从而极大地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和作用,也就背离了工程监理的目标。还有监理人员接受工程监理委托后,工程马上就开工,从而也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 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 尤其是规模相对较大, 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 战线较长, 影响因素很多的项目, 就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4、监理单位的体制问题
目前,我国监理单位的性质基本上都是股份制的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的组成是股东与雇员的关系,除了股东和在该公司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能相对稳定在一个单位里执业外,其他监理人员的流动性很大,有的工程一个施工周期,会调换多个监理人员。
5、把监理工程师当作承包商的质检员
监理工程师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 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是承包商的质检员,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还涉及到验收程序。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 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 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 监理自己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要全面。现在有一种说法, 工程中有事情找监理, 工程有问题, 监理首当其冲, 这种认识未免偏颇。监理是按照业主的授权, 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监理的质量责任可以理解为, 在设计阶段有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在施工阶段, 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到和发现承包商的不合格产品,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承包商的责任。因为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商须向业主提供产品的质量标准,这需要“三方”端正思想意识。
6、部分监理人员事前、事中控制的能力偏差, 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理旁站到位不到“点”
到施工现场隐蔽抽检、巡查时, 经常可以听到现场监理人员的回答:“施工单位还没有报验”,或在监理验收签认后,监督抽检发现并指出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质量问题时,如: KL 纵筋的锚固长度严重不足或柱筋纵筋由多变少, 直径由大变小, 插筋的锚固长度短2/3 等,现场监理人员经常会“如梦初醒,并理直气壮地指导施工人员应如何如何,或会告诉你, 他已经发现”等等。这些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之所以出现质量问题, 究其责任主要应由施工方承担, 但与监理旁站不到位或到位不到“点”有着直接的关系。
7、业主的行为没有一定的规范
业主行为规范与否, 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 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有的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 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其实,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唯一管理者,业主委托了监理,就应由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而业主所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 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
8、結语
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多种多样, 解决和克服这些问题, 需要企业自身的重视, 执业人员的努力, 也需要主管部门的协调、管理和支持, 所以, 要搞好建筑工程监理, 首先要做到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了解和重视监理工作;其次要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推行监理, 抓紧监理法规建设, 扩大监理培训, 壮大监理队伍, 提高监理素质。另外, 还要实现监理制度化、产业化、国际化, 使之成为建设领域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