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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辩论原则的发展
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进程的加快,对于传统的审判模式改革与反思,已使我国的辩论原则逐渐向当事人主义模式下的辩论主义靠近。这些年的司法解释,较为明显地体现了辩论原则向辩论主义的倾向,其具体表现为:
1.对人民法院收集证据的限制。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问题规定》)第3条规定了人民法院收集证据的范围:(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并已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和该证据线索的;(2)应当由人民法院勘察或者委托鉴定的;(3)当事人双方提出的影响查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材料相互矛盾,经过庭审质证无法认定其效力的;(4)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自行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此外,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又对法院的权限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其中第十五条对“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具体指以下情形(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这些司法解释都旨在控制法院的司法权限,加大当事人参与诉讼的积极性,向迈向辩论主义跨出了一大步。
2.对自认制度的规定。《若干问题规定》第20、21条规定:当事人提出的主张,即使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认可的,可以予以支持;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对方当事人认可或者不予反驳的,可以确认其证明力。另外,《证据规定》也进一步明确了自认制度,第8条规定了明示自认、默示自认、代理人代为自认及自认的撤回制度,第67条则对调解和和解的自认制度做出了限制。自认规则的确立不仅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也是实行辩论主义的必然要求。
二、我国辩论原则的完善
1.考虑西方辩论主义的新发展,吸取经验教训。在移植西方辩论主义时,应当注意其在适用过程中产生问题,加以研究和解决后,建设适合我国的辩论主义模式。
2.立法时要考虑我国的国情。辩论主义要求控辩双方平等,而在我国由于不少人的法律知识的缺乏以及律师代理制度尚未普及,控辩双方在辩论水平上难以达到对等,因此,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应当合理地运用释明权,以平衡控辩双方的力量。
3.建立配套的原则。任何事物都不是十全十美的,辩论主义也有其固有的缺点和不足,在推进我国实现辩论主义的进程时,应当强化法官的释明权和民事诉讼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以弥补辩论原则的先天缺陷。
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进程的加快,对于传统的审判模式改革与反思,已使我国的辩论原则逐渐向当事人主义模式下的辩论主义靠近。这些年的司法解释,较为明显地体现了辩论原则向辩论主义的倾向,其具体表现为:
1.对人民法院收集证据的限制。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问题规定》)第3条规定了人民法院收集证据的范围:(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并已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和该证据线索的;(2)应当由人民法院勘察或者委托鉴定的;(3)当事人双方提出的影响查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材料相互矛盾,经过庭审质证无法认定其效力的;(4)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自行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此外,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又对法院的权限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其中第十五条对“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具体指以下情形(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这些司法解释都旨在控制法院的司法权限,加大当事人参与诉讼的积极性,向迈向辩论主义跨出了一大步。
2.对自认制度的规定。《若干问题规定》第20、21条规定:当事人提出的主张,即使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认可的,可以予以支持;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对方当事人认可或者不予反驳的,可以确认其证明力。另外,《证据规定》也进一步明确了自认制度,第8条规定了明示自认、默示自认、代理人代为自认及自认的撤回制度,第67条则对调解和和解的自认制度做出了限制。自认规则的确立不仅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也是实行辩论主义的必然要求。
二、我国辩论原则的完善
1.考虑西方辩论主义的新发展,吸取经验教训。在移植西方辩论主义时,应当注意其在适用过程中产生问题,加以研究和解决后,建设适合我国的辩论主义模式。
2.立法时要考虑我国的国情。辩论主义要求控辩双方平等,而在我国由于不少人的法律知识的缺乏以及律师代理制度尚未普及,控辩双方在辩论水平上难以达到对等,因此,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应当合理地运用释明权,以平衡控辩双方的力量。
3.建立配套的原则。任何事物都不是十全十美的,辩论主义也有其固有的缺点和不足,在推进我国实现辩论主义的进程时,应当强化法官的释明权和民事诉讼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以弥补辩论原则的先天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