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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可尝试以设置限权为起点,以公开为手段,以事项透明、流程透明、责任透明为“分解动作”,让权力按照既定的线路运行,此举是防错纠错、防腐不腐的重要渠道。同时还要特别在制度反腐领域贯彻“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通过加强与改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坚决反对制度性腐败,切实解决制度本身不廉洁、制度无力反腐败、制度低效反腐败等问题,从源头上推进制度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