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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入党誓词既是党员做出的庄严承诺,也是党员义务的集中概括。90年来,中国共产党入党誓词历经五次沿革与四次调整。本文通过重温誓词的历史演进,把握誓词俱新的理论品质与价值意蕴。
[关键词]入党誓词;演进;与时俱进;价值;义务
[中图分类号]D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28X(2011)06-0009-03
一、入党誓词演进的历史脉络
入党誓词既是明确党员基本要求的誓言,又是凝聚全党力量的纽带,突出党员对组织的庄严承诺。随着党情的历史变化,中国共产党的入党誓词历经五次沿革与四次调整,每次俱新都吐露出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突显我们党执着追求的价值意蕴。
(一)誓词的萌芽。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时,思想上还不成熟,没有认识到思想建党的重要性,更不可能采用入党誓词来加强党性教育。党成立后的一段时期内,发展党员没有提及誓词,只要拥护党纲党章,经介绍人推荐与政治审查即可入党。后来我们党逐渐认识到在入党要求的确认与程序的规范中增加誓词的必要性,试想通过向党旗宣誓来表达入党决心,形成表决心的内容与形式。
(二)誓词的形成。最早的入党誓词初步形成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7年10月毛泽东在酃县水口街叶家祠主持了6名党员的入党宣誓,形成这时期的入党誓词:严守秘密,服从纪律,牺牲个人,阶级斗争,努力革命,永不叛党。党员面对党旗高举起右手,跟读誓词,不同于共产主义者同盟入盟时所采用的问答形式。这时期誓词的特点是:第一,展现阶级斗争的必要性。誓词突出“阶级斗争”的条款,表明革命只能是以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第二,强调入党的纪律性。当时党领导的力量十分弱小,斗争以游击战为主要形式,生存以隐蔽为主要方式,誓词一开始就涉及“严守秘密,服从纪律”的条文。第三,强化党员的组织观念。鉴于白色恐怖的场景与阶级斗争的残酷,誓词明确提出要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来保护党组织——“牺牲个人”与“永不叛党”。
(三)誓词的发展。抗日战争时期,入党誓词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内容为: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坚决执行党的纪律,不怕困难,不怕牺牲,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这时期誓词的特点是:第一,突出形势的复杂。誓词强调“不怕困难,不怕牺牲”,反映出党面临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的双重夹击,展现党对克服困难的自信。第二,强调入党的自觉性。誓词一开始就加上“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条款,这种自愿的心理反映出党员坚定跟党走的政治决心。第三,突出信仰的支撑。誓词首次提出“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的政治信仰,表明党是追求先进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突出思想上的成熟,改变前期誓词一味强调组织纪律而忽视信仰的倾向。
(四)誓词的成熟。入党誓词成熟于解放战争时期,简称入党八条: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作如下宣誓:一、终身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三、遵守党的纪律;四、不怕困难,永远为党工作;五、要做群众的模范;六、保守党的秘密;七、对党有信心;八、百折不挠,永不叛党。这时期誓词的特点是:第一,展现革命高潮的来临。此时新民主主义革命正处于关键时期,誓词特别加上“对党有信心”的条款,激励广大党员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后胜利。第二,更加强调遵守纪律的自觉性。用“遵守党的纪律”代替“坚决执行党的纪律”。第三,突出内容的规范性。用题号形式高度概括,便于无数火线入党同志理解掌握。
(五)誓词的拓展。入党誓词在新中国成立后不断拓展,简称入党七条: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承认党纲党章,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随时准备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全人类彻底解放奋斗终身。这一誓词呈现三点重要变化:第一,党的方位变化。党执政后,党纲党章上升为国家意志,突出承认党纲党章的法理性,誓词一开始就加入“承认党纲党章”的条款。第二,党员标准的变化。执政党的党员更应该成为群众的模范,突出党员的特殊身份,誓词用“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来拓展先锋队的内涵。第三,突出信仰的过程性。誓词中出现信仰后移的现象,表明实现最高纲领的渐进与漫长。
(六)誓词的完善。入党誓词完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1982年党的十二大在党章中明确规定了新的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此后历次党代会均沿用上述誓词。这段誓词呈现三个特点:第一,强调和平年代严守党纪的重要性。誓词使用“严守党的纪律”代替“遵守党的纪律”。第二,强调工作重心转变对党员精神状态的要求。考虑到对党员评价的场景不再是严酷的阶级斗争,而是日常稳定的工作,誓词中出现“积极工作”的条款。第三,恢复了“永不叛党”的条文,诠释任何场合下都必须加强党性锤炼。毛泽东指出:“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1]
二、文本俱新的理论品质
入党誓词90年的演进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宣言的不断创新,深刻地表明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
(一)从组织入党到思想入党。通览誓词五次变迁,在某种程度上与党建路径具有一脉相承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科学地阐述了组织建设与思想建设的辩证关系。作为幼年的党,一开始在党建上过多重视组织建设,最早的誓词都是围绕组织纪律来界定入党要求,没有提及思想信仰的内容。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的深入,尤其是毛泽东在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命题以来,思想建设放在党建首位的重要性日渐清晰。后来历次誓词都有共产主义信仰的内容,党用它来武装党员头脑,要求党员从组织入党转向思想入党。正如毛泽东指出:“有许多党员,在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并没有完全入党,甚至完全没有入党。这种思想上没有入党的人,头脑里还装着许多剥削阶级的脏东西,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无产阶级思想,什么是共产主义,什么是党。”[2]
(二)从自发入党到志愿入党。纵观誓词五次演变,后续誓词与最早誓词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加入了“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条款,“志愿”一词带来主体状态与认识范畴的变化。第一,强调入党的自发性到主体能动的自愿性。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入党者只要自发地承认与遵守党纲党章,经推荐与审查即可入党。誓词增加“志愿”的内容,表明党员在行动上的积极主动与思想上的自觉自愿。第二,突出信仰范畴从微观到宏观的拓展。誓词采用“志愿”而并非“自愿”,它是基于自愿的基础上确认奋斗的“志向”,体现党员为信仰献身的豪迈。
(三)从程序入党到实体入党。解读入党誓词五次变迁,不难发现,前四阶段誓词是从程序层面界定党员义务,是以宣读誓词的仪式要求党员作为与不作为,缺乏实体意义上的约束力,不像马、恩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时,一开始就把入盟誓词写入同盟章程。中国共产党直到1982年誓词才从实体意义上确认党员的义务,第一次把誓词写入党章,从实体意义上重视誓词的作用,使其具有党纪的绩效。
(四)从入奋斗党到入执政党。90年来,我们党的历史方位的变化在誓词沿革中得到不同程度的映射。其一,突出执政现实。新中国成立后的誓词与以前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从执政党的视野审视对党员的要求,突出承认党章党纲的法理性。其二,强调执政条件。执政条件尤其是物质条件是以往无法比拟的。执政前,党可以调动的资源十分有限。执政后,在大规模经济建设中党掌握了大量资源,使党为人民谋利益的条件更加充分,实现目标更有保障。但这也给党带来巨大的执政考验,为防止党内既得利益的形成与以权谋私现象的出现,誓词突出严守纪律的重要性。第三,关注执政环境。和平年代,党面临的外在压力明显减缓,以往的残酷斗争被如今的日常工作所取代。誓词原有的“不怕牺牲”变成如今的“积极工作”,引发动力机制变迁的思考。革命年代,残酷的形势与弱小的力量引发全党的危机感,巨大外部压力激发党员在逆境中不断奋进,社会学家称此现象为危机的正功能。和平时期,党员外在压力有所减缓,势必造成动力的减弱,为弥补外在压力的不足,必须寻找内在动力的激发,否则必然呈现温水煮青蛙的效果。誓词增加“积极工作”的措词,这种“积极”主张正是由外而内寻觅奋进动力,使党员保持积极向上的状态。
三、执着追求的价值意蕴
(一)政治信仰的执着——增加“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内容。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就以共产主义为信仰,但最早的誓词中并没有出现这一内容,直到抗日战争时期才加上“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条文。后来历次誓词的调整均突出这一条款的坚信不疑。这种执着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必要性。党的最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说明共产主义信仰是入党的必要条件,它演绎出信仰共产主义与党员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信仰共产主义不一定是党员,党员就一定要信仰共产主义。第二,重要性。表明党对共产主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认识到共产主义既是一种社会制度,又是一种社会运动,更是一种思想体系,为信仰的科学性与必然性提供法理依据。第三,紧迫性。信仰作为精神支撑与力量源泉,是凝聚力与战斗力的表现。历史是紧迫性的最好诠释,90年来,在共产主义信仰的激励下,广大党员在革命年代抛头颅洒热血,在建设时代忙工作讲奉献,使党和国家事业蒸蒸日上。
(二)组织观念的强化——恢复“永不叛党”条文。作为工人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的政治集团,党的目标能否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上协调大多数党员向共同目标迈进的一致。我们党之所以能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从胜利走向胜利,得益于组织观念的不断强化。誓词中表现最明显之处就是“永不叛党”条文的反复。从誓词五次演变来看,“永不叛党”的条文呈现间歇性趋势。庆幸的是党的十二大恢复了这一条文,表明党高度重视组织建设,组织上的高度统一与观念强化能够转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警示党员在举起右手的这一刻就需要不断强化组织观念,做到永不叛党。
(三)纪律意识的增强——秉持“纪律”的措词。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党是靠崇高的理想与钢铁的纪律武装起来的政党,纪律严明不仅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事业不断取胜的保证。誓词五次沿革中只有一项内容亘古不变,那就是“纪律”措词的恪守,这种恪守对于增强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第一,可信。一方面是理论支撑,马克思指出:我们现在必须完全保持党的纪律,否则一切都会陷入淤泥之中。另一方面是历史佐证,90年的党史尤其是“文革”十年的历史启示我们:党什么时候纪律严明,就步调一致、胜利前进;什么时候纪律松懈,就力量涣散、战斗力减弱。第二,可为。没有严明的纪律也就没有强有力的战斗力,纪律也是生产力,誓词始终强调纪律,这是维护党的纯洁性与先进性的保证。第三,可能。纪律是巩固党与人民血肉关系的重要保证,90年党史告诉我们,只有严明纪律,才能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只有维护群众利益,才能提高政治威信;只有同损害群众利益现象作斗争,才能获得群众的拥护。第四,可行。誓词强调遵守纪律的自觉性,自觉性是党纪的显著特点与应有之义。一方面,制定纪律是保障党和人民利益的需要,出自党员内心的期盼而不是外部的强加。另一方面,入党纪律的执行是主动的。执行党纪有利于保障党和人民利益,表现为党员自觉自愿的遵守。
(四)义务本位的突出——增添“履行党员义务”的条款。党的十二大修改誓词的最大特色就是增添“履行党员义务”的条款,由此引发理论与现实问题的思考。第一,理论问题。其一,入党誓词是否作为一种义务本位?如果是,为什么要增添“履行党员义务”条款?誓词作为表示决心与做承诺的誓言,价值本义在于责任意识的灌输,认为它高度概括党员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是不正确的。从法理上说,义务是在相应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价值付出,通过义务性规范来实现组织的目标,把侧重点放在义务的履行以及违反义务规范所招致不利后果的设置上,所以,誓词是绝对的义务本位。添加“履行党员义务”条款并非画蛇添足,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突出义务本位与奉献精神,要求党员应该作出或禁止作出一定行为。其二,添加“履行党员义务”后,如何理解入党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誓词没有提及党员权利,但党章早就规定两者存在总量相等、方向相反与相互转化的关系。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规定了党员履行的八项义务,紧接第四条界定出党员享有的八项权利。第二,现实问题。增添“履行党员义务”对于端正入党动机的剖析。其一,觉得党员光荣而入党。党员身份的确很光荣,这份光荣在于责任与奉献,并非荣耀与脸面,这种入党动机看不到誓词义务本位的精神实质。其二,别人入党自己也跟着入党。这种盲目性的入党动机,极易出现责任意识的动摇。其三,捞取某种利益而入党。这种动机与誓词的义务本位背道而驰,是权利本位与官本位思想的残存,日后必然形成权为己所用、利为己所谋、情为己所系的极端个人主义价值。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438.
[2]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875.
作者左雪松系浙江东方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室主任、讲师、硕士,夏道玉系浙江东方学院社科部党支部书记、讲师、硕士。
■ 责任编辑:晏蔚青
[关键词]入党誓词;演进;与时俱进;价值;义务
[中图分类号]D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28X(2011)06-0009-03
一、入党誓词演进的历史脉络
入党誓词既是明确党员基本要求的誓言,又是凝聚全党力量的纽带,突出党员对组织的庄严承诺。随着党情的历史变化,中国共产党的入党誓词历经五次沿革与四次调整,每次俱新都吐露出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突显我们党执着追求的价值意蕴。
(一)誓词的萌芽。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时,思想上还不成熟,没有认识到思想建党的重要性,更不可能采用入党誓词来加强党性教育。党成立后的一段时期内,发展党员没有提及誓词,只要拥护党纲党章,经介绍人推荐与政治审查即可入党。后来我们党逐渐认识到在入党要求的确认与程序的规范中增加誓词的必要性,试想通过向党旗宣誓来表达入党决心,形成表决心的内容与形式。
(二)誓词的形成。最早的入党誓词初步形成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7年10月毛泽东在酃县水口街叶家祠主持了6名党员的入党宣誓,形成这时期的入党誓词:严守秘密,服从纪律,牺牲个人,阶级斗争,努力革命,永不叛党。党员面对党旗高举起右手,跟读誓词,不同于共产主义者同盟入盟时所采用的问答形式。这时期誓词的特点是:第一,展现阶级斗争的必要性。誓词突出“阶级斗争”的条款,表明革命只能是以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第二,强调入党的纪律性。当时党领导的力量十分弱小,斗争以游击战为主要形式,生存以隐蔽为主要方式,誓词一开始就涉及“严守秘密,服从纪律”的条文。第三,强化党员的组织观念。鉴于白色恐怖的场景与阶级斗争的残酷,誓词明确提出要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来保护党组织——“牺牲个人”与“永不叛党”。
(三)誓词的发展。抗日战争时期,入党誓词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内容为: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坚决执行党的纪律,不怕困难,不怕牺牲,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这时期誓词的特点是:第一,突出形势的复杂。誓词强调“不怕困难,不怕牺牲”,反映出党面临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的双重夹击,展现党对克服困难的自信。第二,强调入党的自觉性。誓词一开始就加上“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条款,这种自愿的心理反映出党员坚定跟党走的政治决心。第三,突出信仰的支撑。誓词首次提出“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的政治信仰,表明党是追求先进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突出思想上的成熟,改变前期誓词一味强调组织纪律而忽视信仰的倾向。
(四)誓词的成熟。入党誓词成熟于解放战争时期,简称入党八条: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作如下宣誓:一、终身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三、遵守党的纪律;四、不怕困难,永远为党工作;五、要做群众的模范;六、保守党的秘密;七、对党有信心;八、百折不挠,永不叛党。这时期誓词的特点是:第一,展现革命高潮的来临。此时新民主主义革命正处于关键时期,誓词特别加上“对党有信心”的条款,激励广大党员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后胜利。第二,更加强调遵守纪律的自觉性。用“遵守党的纪律”代替“坚决执行党的纪律”。第三,突出内容的规范性。用题号形式高度概括,便于无数火线入党同志理解掌握。
(五)誓词的拓展。入党誓词在新中国成立后不断拓展,简称入党七条: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承认党纲党章,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随时准备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全人类彻底解放奋斗终身。这一誓词呈现三点重要变化:第一,党的方位变化。党执政后,党纲党章上升为国家意志,突出承认党纲党章的法理性,誓词一开始就加入“承认党纲党章”的条款。第二,党员标准的变化。执政党的党员更应该成为群众的模范,突出党员的特殊身份,誓词用“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来拓展先锋队的内涵。第三,突出信仰的过程性。誓词中出现信仰后移的现象,表明实现最高纲领的渐进与漫长。
(六)誓词的完善。入党誓词完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1982年党的十二大在党章中明确规定了新的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此后历次党代会均沿用上述誓词。这段誓词呈现三个特点:第一,强调和平年代严守党纪的重要性。誓词使用“严守党的纪律”代替“遵守党的纪律”。第二,强调工作重心转变对党员精神状态的要求。考虑到对党员评价的场景不再是严酷的阶级斗争,而是日常稳定的工作,誓词中出现“积极工作”的条款。第三,恢复了“永不叛党”的条文,诠释任何场合下都必须加强党性锤炼。毛泽东指出:“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1]
二、文本俱新的理论品质
入党誓词90年的演进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宣言的不断创新,深刻地表明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
(一)从组织入党到思想入党。通览誓词五次变迁,在某种程度上与党建路径具有一脉相承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科学地阐述了组织建设与思想建设的辩证关系。作为幼年的党,一开始在党建上过多重视组织建设,最早的誓词都是围绕组织纪律来界定入党要求,没有提及思想信仰的内容。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的深入,尤其是毛泽东在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命题以来,思想建设放在党建首位的重要性日渐清晰。后来历次誓词都有共产主义信仰的内容,党用它来武装党员头脑,要求党员从组织入党转向思想入党。正如毛泽东指出:“有许多党员,在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并没有完全入党,甚至完全没有入党。这种思想上没有入党的人,头脑里还装着许多剥削阶级的脏东西,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无产阶级思想,什么是共产主义,什么是党。”[2]
(二)从自发入党到志愿入党。纵观誓词五次演变,后续誓词与最早誓词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加入了“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条款,“志愿”一词带来主体状态与认识范畴的变化。第一,强调入党的自发性到主体能动的自愿性。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入党者只要自发地承认与遵守党纲党章,经推荐与审查即可入党。誓词增加“志愿”的内容,表明党员在行动上的积极主动与思想上的自觉自愿。第二,突出信仰范畴从微观到宏观的拓展。誓词采用“志愿”而并非“自愿”,它是基于自愿的基础上确认奋斗的“志向”,体现党员为信仰献身的豪迈。
(三)从程序入党到实体入党。解读入党誓词五次变迁,不难发现,前四阶段誓词是从程序层面界定党员义务,是以宣读誓词的仪式要求党员作为与不作为,缺乏实体意义上的约束力,不像马、恩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时,一开始就把入盟誓词写入同盟章程。中国共产党直到1982年誓词才从实体意义上确认党员的义务,第一次把誓词写入党章,从实体意义上重视誓词的作用,使其具有党纪的绩效。
(四)从入奋斗党到入执政党。90年来,我们党的历史方位的变化在誓词沿革中得到不同程度的映射。其一,突出执政现实。新中国成立后的誓词与以前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从执政党的视野审视对党员的要求,突出承认党章党纲的法理性。其二,强调执政条件。执政条件尤其是物质条件是以往无法比拟的。执政前,党可以调动的资源十分有限。执政后,在大规模经济建设中党掌握了大量资源,使党为人民谋利益的条件更加充分,实现目标更有保障。但这也给党带来巨大的执政考验,为防止党内既得利益的形成与以权谋私现象的出现,誓词突出严守纪律的重要性。第三,关注执政环境。和平年代,党面临的外在压力明显减缓,以往的残酷斗争被如今的日常工作所取代。誓词原有的“不怕牺牲”变成如今的“积极工作”,引发动力机制变迁的思考。革命年代,残酷的形势与弱小的力量引发全党的危机感,巨大外部压力激发党员在逆境中不断奋进,社会学家称此现象为危机的正功能。和平时期,党员外在压力有所减缓,势必造成动力的减弱,为弥补外在压力的不足,必须寻找内在动力的激发,否则必然呈现温水煮青蛙的效果。誓词增加“积极工作”的措词,这种“积极”主张正是由外而内寻觅奋进动力,使党员保持积极向上的状态。
三、执着追求的价值意蕴
(一)政治信仰的执着——增加“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内容。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就以共产主义为信仰,但最早的誓词中并没有出现这一内容,直到抗日战争时期才加上“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条文。后来历次誓词的调整均突出这一条款的坚信不疑。这种执着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必要性。党的最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说明共产主义信仰是入党的必要条件,它演绎出信仰共产主义与党员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信仰共产主义不一定是党员,党员就一定要信仰共产主义。第二,重要性。表明党对共产主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认识到共产主义既是一种社会制度,又是一种社会运动,更是一种思想体系,为信仰的科学性与必然性提供法理依据。第三,紧迫性。信仰作为精神支撑与力量源泉,是凝聚力与战斗力的表现。历史是紧迫性的最好诠释,90年来,在共产主义信仰的激励下,广大党员在革命年代抛头颅洒热血,在建设时代忙工作讲奉献,使党和国家事业蒸蒸日上。
(二)组织观念的强化——恢复“永不叛党”条文。作为工人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的政治集团,党的目标能否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上协调大多数党员向共同目标迈进的一致。我们党之所以能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从胜利走向胜利,得益于组织观念的不断强化。誓词中表现最明显之处就是“永不叛党”条文的反复。从誓词五次演变来看,“永不叛党”的条文呈现间歇性趋势。庆幸的是党的十二大恢复了这一条文,表明党高度重视组织建设,组织上的高度统一与观念强化能够转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警示党员在举起右手的这一刻就需要不断强化组织观念,做到永不叛党。
(三)纪律意识的增强——秉持“纪律”的措词。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党是靠崇高的理想与钢铁的纪律武装起来的政党,纪律严明不仅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事业不断取胜的保证。誓词五次沿革中只有一项内容亘古不变,那就是“纪律”措词的恪守,这种恪守对于增强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第一,可信。一方面是理论支撑,马克思指出:我们现在必须完全保持党的纪律,否则一切都会陷入淤泥之中。另一方面是历史佐证,90年的党史尤其是“文革”十年的历史启示我们:党什么时候纪律严明,就步调一致、胜利前进;什么时候纪律松懈,就力量涣散、战斗力减弱。第二,可为。没有严明的纪律也就没有强有力的战斗力,纪律也是生产力,誓词始终强调纪律,这是维护党的纯洁性与先进性的保证。第三,可能。纪律是巩固党与人民血肉关系的重要保证,90年党史告诉我们,只有严明纪律,才能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只有维护群众利益,才能提高政治威信;只有同损害群众利益现象作斗争,才能获得群众的拥护。第四,可行。誓词强调遵守纪律的自觉性,自觉性是党纪的显著特点与应有之义。一方面,制定纪律是保障党和人民利益的需要,出自党员内心的期盼而不是外部的强加。另一方面,入党纪律的执行是主动的。执行党纪有利于保障党和人民利益,表现为党员自觉自愿的遵守。
(四)义务本位的突出——增添“履行党员义务”的条款。党的十二大修改誓词的最大特色就是增添“履行党员义务”的条款,由此引发理论与现实问题的思考。第一,理论问题。其一,入党誓词是否作为一种义务本位?如果是,为什么要增添“履行党员义务”条款?誓词作为表示决心与做承诺的誓言,价值本义在于责任意识的灌输,认为它高度概括党员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是不正确的。从法理上说,义务是在相应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价值付出,通过义务性规范来实现组织的目标,把侧重点放在义务的履行以及违反义务规范所招致不利后果的设置上,所以,誓词是绝对的义务本位。添加“履行党员义务”条款并非画蛇添足,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突出义务本位与奉献精神,要求党员应该作出或禁止作出一定行为。其二,添加“履行党员义务”后,如何理解入党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誓词没有提及党员权利,但党章早就规定两者存在总量相等、方向相反与相互转化的关系。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规定了党员履行的八项义务,紧接第四条界定出党员享有的八项权利。第二,现实问题。增添“履行党员义务”对于端正入党动机的剖析。其一,觉得党员光荣而入党。党员身份的确很光荣,这份光荣在于责任与奉献,并非荣耀与脸面,这种入党动机看不到誓词义务本位的精神实质。其二,别人入党自己也跟着入党。这种盲目性的入党动机,极易出现责任意识的动摇。其三,捞取某种利益而入党。这种动机与誓词的义务本位背道而驰,是权利本位与官本位思想的残存,日后必然形成权为己所用、利为己所谋、情为己所系的极端个人主义价值。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438.
[2]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875.
作者左雪松系浙江东方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室主任、讲师、硕士,夏道玉系浙江东方学院社科部党支部书记、讲师、硕士。
■ 责任编辑:晏蔚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