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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分析脑外伤后行Ⅰ期与Ⅱ期去骨瓣减压术的影响。方法 选择124例脑外伤患者分成甲组和乙组各62例。甲组行Ⅰ期去骨瓣减压术,乙组行Ⅱ期去骨瓣减压术。使用格拉斯哥预后分级(GOS)对两组的恢复情况进行评价,并比较。结果 乙组中GOSⅠ级-Ⅲ级所占百分比低于甲组,而Ⅳ级在两组间差别则不明显;Ⅴ级则以甲组所占比例较低。结论 对脑外伤患者而言,Ⅰ期去骨瓣减压术可以有效缓解高颅压,能够提高患者的生存率,但会遗留颅骨缺损,需要二期手术修补。Ⅱ期去骨瓣减压术由于保守治疗仍出现严重高颅压,甚至在出现脑疝的情况下手术减压,患者的伤残率及病死率极高,所以在没有颅内压监护仪的科室,应根据患者病情尽早行Ⅰ期去骨瓣减压术。
【关键词】 Ⅰ期;Ⅱ期;去骨瓣减压术;脑外伤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0-5534-01
脑外伤后常出现颅内出血、脑水肿等继发性损伤,导致患者颅内压增高,甚至出现脑疝等危急情况,为了降低颅内压,挽救患者的生命,需要急诊行开颅清除颅内血肿并切除部分颅骨以增加颅腔容积来降低颅内压。我们对124例患者分别行Ⅰ期、Ⅱ期去骨瓣减压术,有关情况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08年1月——2012年12月的124例脑外伤患者分成甲组和乙组各62例。甲组中男36例,女26例;年龄20-75岁,平均(45.07±9.53)岁;格拉斯哥昏迷指数(GCS)4-8分,平均(6.22±0.55)分;脑挫裂伤并硬膜下血肿22例,脑挫裂伤合并脑内血肿20例,膜外血肿合并脑挫裂伤10例,颅骨广泛凹陷性骨折10例。对照组中男34例,女28例;年龄22-70岁,平均(43.48±9.51)岁;格拉斯哥昏迷指数(GCS)4-8分,平均(6.23±0.61)分;脑挫裂伤并硬膜下血肿20例,脑挫裂伤合并脑内血肿18例,膜外血肿合并脑挫裂伤12例,颅骨广泛凹陷性骨折12例。
1.2 方法 甲组行Ⅰ期去骨瓣减压术:先行颅内血肿清除术同时去除骨瓣减压,其中单侧标准外伤大骨瓣减压28例,双侧标准外伤大骨瓣减压20例,双额骨瓣减压14例。乙组行Ⅱ期去骨瓣减压术:其中行单侧标准外伤大骨瓣减压30例,双侧标准外伤大骨瓣减压15例,双额骨瓣减压12例,双枕骨瓣减压5例。使用格拉斯哥预后分级(GOS)对两组的恢复情况进行评价,并比较。
1.3 格拉斯哥预后分级(GOS)标准[1] 级:死亡。Ⅱ级:植物生存。Ⅲ级:重残。Ⅳ级:中残。Ⅴ级:良好。
1.4 统计学处理 本研究里所有数据均由SPSS13.0数据分析软件处理而得,计量资料用χ±s表示,差异性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比较用χ2检验,以P<0.05为表示结果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乙组中GOSⅠ级-Ⅲ级所占百分比低于甲组,而Ⅳ级在两组间差别则不明显;Ⅴ级则以甲组所占比例较低,见表1。
3 讨 论
脑外伤后的病理改变是脑肿胀引起颅内压的升高,脑血流降低,导致脑氧供减少,能量耗竭,并进一步加重脑水肿的恶性循环[2]。目前认为创伤后脑水肿主要是血管性和细胞毒性脑水肿,两者互为因果,且呈恶性循环。该病治疗目的是终止原发性损伤并防止继发性损伤。去骨瓣减压术通过增加颅内空间预防脑疝的发生,重建脑血流灌注。然而其缓冲能力取决于骨瓣切除的大小,有学者报道小骨瓣只能降低脑疝的发生[3],几乎不能达到重建脑血流灌注的目的。然而对于重型颅脑损伤后去骨瓣减压术的确切作用、手术时机和疗效仍存在争议。我们通过对本组资料分析后认为Ⅰ期去骨瓣减压术患者的病死率、植物生存率和重残率低于Ⅱ期去骨瓣减压术组患者;而痊愈率Ⅰ期明显低于Ⅱ期去骨瓣减压术患者。因此,Ⅰ期去骨瓣减压术可以有效缓解高颅压,能够提高患者的生存率,但有遗留颅骨缺损,需要二期手术修补颅骨的缺点。Ⅱ期去骨瓣减压术由于保守治疗仍出现严重高颅压,甚至出现脑疝的情况下手术减压,患者的伤残率及病死率极高,所以在没有颅内压监护仪的科室,应根据患者病情尽早行Ⅰ期去骨瓣减压术。
参考文献
[1] 李平根,李伯和,刘文星,等.早期去骨瓣减压治疗脑外伤后顽固性颅内高压的疗效评估[J].江西医药,2011,46(7):609-610.
[2] 孙科,魏新亭.去骨瓣减压术在难治性颅内高压中的应用[J].中华实用诊断与治疗杂志,2009,23(6):526-527.
[3] 莫贻敏,秦坤明,杨朝华.大骨瓣减压术治疗重型颅脑损伤的系统评价[J].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9,9(9):985-993.
【关键词】 Ⅰ期;Ⅱ期;去骨瓣减压术;脑外伤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0-5534-01
脑外伤后常出现颅内出血、脑水肿等继发性损伤,导致患者颅内压增高,甚至出现脑疝等危急情况,为了降低颅内压,挽救患者的生命,需要急诊行开颅清除颅内血肿并切除部分颅骨以增加颅腔容积来降低颅内压。我们对124例患者分别行Ⅰ期、Ⅱ期去骨瓣减压术,有关情况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08年1月——2012年12月的124例脑外伤患者分成甲组和乙组各62例。甲组中男36例,女26例;年龄20-75岁,平均(45.07±9.53)岁;格拉斯哥昏迷指数(GCS)4-8分,平均(6.22±0.55)分;脑挫裂伤并硬膜下血肿22例,脑挫裂伤合并脑内血肿20例,膜外血肿合并脑挫裂伤10例,颅骨广泛凹陷性骨折10例。对照组中男34例,女28例;年龄22-70岁,平均(43.48±9.51)岁;格拉斯哥昏迷指数(GCS)4-8分,平均(6.23±0.61)分;脑挫裂伤并硬膜下血肿20例,脑挫裂伤合并脑内血肿18例,膜外血肿合并脑挫裂伤12例,颅骨广泛凹陷性骨折12例。
1.2 方法 甲组行Ⅰ期去骨瓣减压术:先行颅内血肿清除术同时去除骨瓣减压,其中单侧标准外伤大骨瓣减压28例,双侧标准外伤大骨瓣减压20例,双额骨瓣减压14例。乙组行Ⅱ期去骨瓣减压术:其中行单侧标准外伤大骨瓣减压30例,双侧标准外伤大骨瓣减压15例,双额骨瓣减压12例,双枕骨瓣减压5例。使用格拉斯哥预后分级(GOS)对两组的恢复情况进行评价,并比较。
1.3 格拉斯哥预后分级(GOS)标准[1] 级:死亡。Ⅱ级:植物生存。Ⅲ级:重残。Ⅳ级:中残。Ⅴ级:良好。
1.4 统计学处理 本研究里所有数据均由SPSS13.0数据分析软件处理而得,计量资料用χ±s表示,差异性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比较用χ2检验,以P<0.05为表示结果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乙组中GOSⅠ级-Ⅲ级所占百分比低于甲组,而Ⅳ级在两组间差别则不明显;Ⅴ级则以甲组所占比例较低,见表1。
3 讨 论
脑外伤后的病理改变是脑肿胀引起颅内压的升高,脑血流降低,导致脑氧供减少,能量耗竭,并进一步加重脑水肿的恶性循环[2]。目前认为创伤后脑水肿主要是血管性和细胞毒性脑水肿,两者互为因果,且呈恶性循环。该病治疗目的是终止原发性损伤并防止继发性损伤。去骨瓣减压术通过增加颅内空间预防脑疝的发生,重建脑血流灌注。然而其缓冲能力取决于骨瓣切除的大小,有学者报道小骨瓣只能降低脑疝的发生[3],几乎不能达到重建脑血流灌注的目的。然而对于重型颅脑损伤后去骨瓣减压术的确切作用、手术时机和疗效仍存在争议。我们通过对本组资料分析后认为Ⅰ期去骨瓣减压术患者的病死率、植物生存率和重残率低于Ⅱ期去骨瓣减压术组患者;而痊愈率Ⅰ期明显低于Ⅱ期去骨瓣减压术患者。因此,Ⅰ期去骨瓣减压术可以有效缓解高颅压,能够提高患者的生存率,但有遗留颅骨缺损,需要二期手术修补颅骨的缺点。Ⅱ期去骨瓣减压术由于保守治疗仍出现严重高颅压,甚至出现脑疝的情况下手术减压,患者的伤残率及病死率极高,所以在没有颅内压监护仪的科室,应根据患者病情尽早行Ⅰ期去骨瓣减压术。
参考文献
[1] 李平根,李伯和,刘文星,等.早期去骨瓣减压治疗脑外伤后顽固性颅内高压的疗效评估[J].江西医药,2011,46(7):609-610.
[2] 孙科,魏新亭.去骨瓣减压术在难治性颅内高压中的应用[J].中华实用诊断与治疗杂志,2009,23(6):526-527.
[3] 莫贻敏,秦坤明,杨朝华.大骨瓣减压术治疗重型颅脑损伤的系统评价[J].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9,9(9):985-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