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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市场各方期待已久的注册制改革,今年估计要延后了。分析人士认为,全国人大授权已经为注册制改革创造了法律条件,在“推进股票、债券市场改革”的总体部署下,注册制改革仍将稳步推进
作为资本市场一项基础性制度,市场对注册制改革的推进步伐给予高度关注。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股票、债券市场改革和法治化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适时启动“深港通”。然而,对市场各方期待已久的“注册制改革”并没有明确的安排。3月5日,在提交给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中明确表示,“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
分析人士认为,全国人大授权已经为注册制改革创造了法律条件,在“推进股票、债券市场改革”的总体部署下,注册制改革仍将稳步推进。但目前我国市场仍不成熟,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完善也还存在空间,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中提出“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有利于进一步凝聚各方共识,确保注册制改革稳妥落地。
注册制改革应水到渠成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一经亮相,市场各方对注册制改革的意见分歧问题上,众说纷纭。目前来看,注册制改革延后是当前最优选择。
实际上,无论是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推进股票、债券市场改革和法治化建设”,还是“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有关“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提法,这实际上是对市场上有关“目前实施注册制条件并不成熟”说法的认同。因此,“十三五”期间,首先是要为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创造条件”,然后是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
从这个意义上说,规划纲要草案中提出“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其中,创造什么样的条件来为实施注册制改革铺就平坦道路,也就不言而喻了。
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看来,注册制等资本市场关键领域的改革应当是“水到渠成”的。
吴晓灵表示,注册制的核心是加强信息披露,并在此基础上把股票公开发行的主动权交给市场,而法治建设、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完善都是注册制实施的基础性条件。这两方面工作做好之后,注册制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换言之,实施注册制应当是资本市场综合改革的最后一个结果。
吴晓灵还特别谈到,要强化市场信息披露,就必须严厉打击虚假信息披露欺骗投资者、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市场违法行为,“以现行《证券法》的条文,对欺诈上市等违法违规的处罚金额太低,不修法、不提高处罚力度是不行的。”她说。
财经评论员皮海洲也认为,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让注册制改革回归到先行修法的正确轨道上来。这是为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最应该“创造的条件”。因为对于目前的股市来说,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最大的障碍就是修法工作滞后。当下注册制之所以令市场谈虎色变,就是因为修法工作没有跟上,注册制得不到严刑峻法护航的缘故。
严格监管 法治先行
银河证券分析师任承德指出,目前国际国内经济环境较为复杂,稳定是相当重要的,监管层思维可能会出现一些转变。注册制改革类似当年的股权分置改革,目前市场上还有不小的抵触情绪,需要做大量的教育和沟通工作。
“不是说不推,而是要创造条件。”他认为,注册制改革的基础条件至少有两条:第一是建立严格并落实到位的监管;第二是投资者理念和市场估值需重新调整。这两项条件的达成,都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
新任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全国两会期间曾简短表态,称其首要任务就是监管。而他的监管思路很明确: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只有监管才能保证改革的措施顺利实施。
任何一项制度都不能脱离市场环境,不同国家的资本市场处于不同的阶段,A股市场需要等待以证券法为龙头的配套措施齐全后,才是实施时机。另外,由于牵涉到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同组织机构对待注册度的态度也不同。对排队IPO的企业来说,他们当然希望注册制推出。对于投资机构而言,由于市场环境不够成熟,盲目推出注册制会加大企业估值误判的概率;对一些中介机构如审计部门而言,他们需要对企业有很强的内控能力,注册制推出后,审计风险也会加大。
根据现行的股市法律体系,有的违法犯罪行为甚至是有暴利可图的。比如,企业欺诈上市,仅仅只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而作为大股东来说,虽然也会判处不超过5年的有期徒刑,但大股东却因此成为亿万富翁。正是基于欺诈上市有利可图甚至有暴利可图的缘故,以至A股市场弄虚作假现象十分普遍。
正是基于这种情况,投资者最担心的就是一旦实行注册制,弄虚作假等造假上市行为将会更加猖獗。毕竟在注册制条件下,IPO门槛降低了,IPO审核权下放了,甚至不用审核了,如此一来,欺诈上市就更加容易了。面对造假公司与垃圾公司的蜂拥而至,市场能不为之惶恐吗?毕竟在没有严刑峻法的护航下,投资者的权益也是得不到有效保护的。
所以,要实施注册制就有必要先行完成修法工作。只有现行的法律法规能够严惩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让各种违法违规者都无利可图,同时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注册制的推出才能水到渠成。
作为资本市场一项基础性制度,市场对注册制改革的推进步伐给予高度关注。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股票、债券市场改革和法治化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适时启动“深港通”。然而,对市场各方期待已久的“注册制改革”并没有明确的安排。3月5日,在提交给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中明确表示,“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
分析人士认为,全国人大授权已经为注册制改革创造了法律条件,在“推进股票、债券市场改革”的总体部署下,注册制改革仍将稳步推进。但目前我国市场仍不成熟,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完善也还存在空间,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中提出“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有利于进一步凝聚各方共识,确保注册制改革稳妥落地。
注册制改革应水到渠成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一经亮相,市场各方对注册制改革的意见分歧问题上,众说纷纭。目前来看,注册制改革延后是当前最优选择。
实际上,无论是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推进股票、债券市场改革和法治化建设”,还是“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有关“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提法,这实际上是对市场上有关“目前实施注册制条件并不成熟”说法的认同。因此,“十三五”期间,首先是要为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创造条件”,然后是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
从这个意义上说,规划纲要草案中提出“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其中,创造什么样的条件来为实施注册制改革铺就平坦道路,也就不言而喻了。
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看来,注册制等资本市场关键领域的改革应当是“水到渠成”的。
吴晓灵表示,注册制的核心是加强信息披露,并在此基础上把股票公开发行的主动权交给市场,而法治建设、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完善都是注册制实施的基础性条件。这两方面工作做好之后,注册制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换言之,实施注册制应当是资本市场综合改革的最后一个结果。
吴晓灵还特别谈到,要强化市场信息披露,就必须严厉打击虚假信息披露欺骗投资者、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市场违法行为,“以现行《证券法》的条文,对欺诈上市等违法违规的处罚金额太低,不修法、不提高处罚力度是不行的。”她说。
财经评论员皮海洲也认为,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让注册制改革回归到先行修法的正确轨道上来。这是为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最应该“创造的条件”。因为对于目前的股市来说,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最大的障碍就是修法工作滞后。当下注册制之所以令市场谈虎色变,就是因为修法工作没有跟上,注册制得不到严刑峻法护航的缘故。
严格监管 法治先行
银河证券分析师任承德指出,目前国际国内经济环境较为复杂,稳定是相当重要的,监管层思维可能会出现一些转变。注册制改革类似当年的股权分置改革,目前市场上还有不小的抵触情绪,需要做大量的教育和沟通工作。
“不是说不推,而是要创造条件。”他认为,注册制改革的基础条件至少有两条:第一是建立严格并落实到位的监管;第二是投资者理念和市场估值需重新调整。这两项条件的达成,都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
新任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全国两会期间曾简短表态,称其首要任务就是监管。而他的监管思路很明确: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只有监管才能保证改革的措施顺利实施。
任何一项制度都不能脱离市场环境,不同国家的资本市场处于不同的阶段,A股市场需要等待以证券法为龙头的配套措施齐全后,才是实施时机。另外,由于牵涉到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同组织机构对待注册度的态度也不同。对排队IPO的企业来说,他们当然希望注册制推出。对于投资机构而言,由于市场环境不够成熟,盲目推出注册制会加大企业估值误判的概率;对一些中介机构如审计部门而言,他们需要对企业有很强的内控能力,注册制推出后,审计风险也会加大。
根据现行的股市法律体系,有的违法犯罪行为甚至是有暴利可图的。比如,企业欺诈上市,仅仅只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而作为大股东来说,虽然也会判处不超过5年的有期徒刑,但大股东却因此成为亿万富翁。正是基于欺诈上市有利可图甚至有暴利可图的缘故,以至A股市场弄虚作假现象十分普遍。
正是基于这种情况,投资者最担心的就是一旦实行注册制,弄虚作假等造假上市行为将会更加猖獗。毕竟在注册制条件下,IPO门槛降低了,IPO审核权下放了,甚至不用审核了,如此一来,欺诈上市就更加容易了。面对造假公司与垃圾公司的蜂拥而至,市场能不为之惶恐吗?毕竟在没有严刑峻法的护航下,投资者的权益也是得不到有效保护的。
所以,要实施注册制就有必要先行完成修法工作。只有现行的法律法规能够严惩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让各种违法违规者都无利可图,同时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注册制的推出才能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