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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字时代里,纪录片的创作方式、作品形态和观众对纪录片的接受行为都或隐或显地发生了改变。新的技术语境要求理论界重新思考自己对纪录片的传统认识,特别是重新思考如何界定纪录片、如何确认纪录片身份合法性这个根本问题。本文重新描述了纪录片表达的基本原理,最终提出足以兼容数字技术所提出挑战的界定纪录片身份的方式。同时,针对过去几年来中国纪录片学界提出的一些错误观点,笔者在文中也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