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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20日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并于2005年3月1日起施行。这部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改变目前湖泊保护不力的现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是为全国范围内湖泊保护、统一立法进行积极有益的探索。在此,笔者根据《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的规定,结合高邮湖、邵伯湖的管理现状,对省管湖泊的管理体制进行探讨和研究,希望为实现湖泊的有效管理起到一些抛砖引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