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专利法对平行进口的规制,主要体现在权利穷尽原则及默示许可原则的适用。我国《专利法》第69条似乎采取国际穷尽原则,但该法第11条又未排除默示许可的适用。对我国而言,采取默示许可更为有利,应当对《专利法》第69条第一项作限制性的解释或者作直接修改。从而达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效果,使我国处于更主动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