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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市正逐步从“救市”向“治市”转变。如果说第一轮千点股灾从5100点跌至3300点,监管部门还鼓励证金、汇金、券商等国家队出手救市的话,那么第二次股灾从4100点跌至8月26日见至2850点时,监管部门开始由救市转为了治市,因为只有股市有了一个公平公正的大环境,才真正是维持稳定的基础,一味的靠资金入市救市效果反而不彰。
近期,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治市政策,出台频率之高让各界为之惊叹,先是重拳打击券商的“内幕交易”,再是由中金所出台遏制“股指期指”过度投机的四项措施。最后,为了避免股灾重现,监管层将拟出台“熔断机制”征求各方的意见。
而笔者认为,监管当局由之前让国家队来托市,转向从治理股市环境入手,这个思路是一个质的飞跃!因为光靠国家队拿钱救股市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证金公司救市的结果是从开始的浮盈30亿元变为当前浮亏100亿元。所以,只有股市投资环境得到改善了,投资者的信心才能逐步恢复过来。而要现在想阻止股市泡沫不破,也是不现实的。
不过,监管部门该如何“治市”这里却有一个尺度拿捏的问题,因为如果“治市”过紧则股市会治死,成为一潭死水。而如果“治市”过松,还不如不治。那么,让我们对监管层当前的治市政策逐一进行探讨。
打击“老鼠仓”必须出重拳
8月30日,有关部门披露,中信证券的4名高管因分别涉嫌内幕交易、伙同他人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名高管分别来自于中信证券的高层管理团队。
现在,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中信证券部分高层管理者涉嫌实施内幕交易,而监管部门未披露具体的案情,案件尚在深入调查中。另有消息称,上述涉案高层是利用亲友的证券账户实施内幕交易,只不过未得到权威方面的证实。
自6月中旬开始,A股便出现巨幅下跌,国家为稳定市场出手救市。而作为券商界“一哥”,中信证券始终是本轮救市的坚定唱多者,并支持政府救市。
7月4日,21家证券公司召开会议,联合承诺,以2015年6月底净资产15%出资,合计不低于1200亿元,用于投资蓝筹股ETF;同时上证综指在4500点以下,证券公司自营股票盘不减持,并择机增持。
而在这21家券商中的领衔者即为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负责人还曾公开表示“失灵的市场需要救助”。然而如今来看,中信证券的这一系列高调表态,不仅仅只是为了“生产自救”,似有掩护其部分高管暗地里恶意做空的嫌疑。
随着监管风暴的启动,近期,证监会向公安部集中移送了22起涉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犯罪的案件。但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移送案件总数为48起,此次移送占到近一半,其中不少涉及券商和基金公司高级员工。那么,该如何利用国外先进经验来惩治股市“内幕交易”行为呢?
首先,市场监管部门要厘清自己的职责,就是维护市场公平、透明,而非不断地去鼓励券商、证金、汇金等国家队去干预市场的自然运行。更不应该鼓励投资者去投资股票,或者发表自己对市场的看法。如果监管部门让市场根据自己内在的规律去运行,那这种明着利用国家资金救市,暗中利用内幕交易做空A股的行为将会大幅减少。
再者,建立事中举报制度。打击内幕交易不能仅靠政府部门的单独力量,需要通过强有力的揭黑激励措施来形成一张全面的监督网。所以,我们的监管部门应鼓励“全民监督”金融机构的内幕交易行为,还市场一个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这样才真正算得上是“治市”。
比如美国法律规定SEC(美国证监会简称)可以将内幕交易民事罚款的10%奖励给举报者。奖金的激励使很多相关利益者关注内幕交易,如银行家、券商、律师会计师等都可以通过专业研究来判断是否存在违规交易嫌疑从而积极举报,知道内幕交易内情的人员也可能受到奖金的巨大激励而主动揭发违规行为。只有这样的“全民介入”模式才可以为证券市场构筑一张完善的监督网络,让蛰伏的内幕交易者无处遁形。
最后,证监会应该做事后严惩内幕交易的违法犯罪行为。此次,证监会的稽查风暴还有公安机关相配合,就是要狠下重拳去治理那些金融犯罪行为,不能只抓几只小鱼和虾米,要还市场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而在治理内幕交易之时,有必要向成熟市场国家学习。
美国对证券内幕交易处罚之高、措施之严,让违法者望而生畏。1984年,美国通过《内幕交易处罚法》,对那些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股票而获利或减少损失者处以3倍的民事罚款。1988年,美国签署《内幕交易及证券欺诈制裁法》,引入行政罚款制度,即无需考虑利润所得而一律对内幕交易者处以罚款处罚。自然人的可处罚金额被提高至10万至100万美元,法人则可被处以高达250万美元的行政罚款。
之后的2002年,美国又通过《萨班尼斯-奥克斯雷法案》,对内幕交易者处以最高25年监禁或罚款。金融危机后,美国通过《多德-弗兰克法案》,授权证监会强化对证券欺诈的惩治。从对内幕交易的轻罪认定到重罪处罚,重典处罚内幕交易也成为美国打击内幕交易的重要手段,让内幕交易成本大幅提高,进而有效遏制内幕交易的发生。
而我国的《证券法》对潜在的内幕交易者处罚力度偏轻。中国修改之后的《证券法》第202条规定,对内幕交易者,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国这边最高60万人民币的罚款,只占美国最高250万美元罚款的冰山一角。违规成本过低,缺乏应有的威慑力,导致许多内幕人铤而走险。
部分证券公司高管一边以国家队名义救市操盘,一边却在暗中搞内幕交易,造成A股的劫难,大赚黑心钱,这样的“内幕交易”十分可恨!作为监管部门除了应减少对市场的过度干预,减少救市性质的老鼠仓发生几率外,还应该通过事中(鼓励各方举报)、事后(加强惩罚力度)来还市场一个公平正义的环境。而只有市场环境得到根本改善了,投资者长期投资的信心才能得到恢复! 治理股指期货要“掌握火候”
9月2日中金所发布公告,宣布再出四项措施抑制股指期货过度投机,其中包括单个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0手的构成“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非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40%,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20%;日内平今手续费提高至按平仓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十三;加强股指期货市场长期未交易账户管理。
自2010年4月16日期指上市后,沪深300股指期货经过5年的发展,基本做到了日成交量100-200万手,日持仓量20万手左右的大品种,用来衡量期指成熟度的成交持仓比也在5比1左右,已经逐渐向成熟市场靠拢。而今年4月份,监管层力排争议,推出了中证500期指(IC)、上证50(IH)将股指期货增加至三大品种。那这次中金所推出的抑制股指期货过度投机的举措,给期指市场带来了啥变化呢?
首先,40%的保证金,不仅是世界期货历史上之罕见,也让投资者的套保成本大幅提高。按照沪深300股指期货2965点的收盘价和40%保证金计算,一手保证金在36万左右,此前正常时期保证金是10%。原来可以做4手的钱,现在只能做1手,资金成本上升了4倍。监管层这种不管投机还是套保,不管做多还是做空,搞一刀切的做法,会迅速降低期指的成交量和活跃度。
再者,一天最多只能开10手,多了就算违规。我们发现中金所对成交限制是一步步进行的。中金所8月25日第一次出手的时候,这个数字是“600手”;8月28日第二次出手的时候,这个数字是“100手”,而现在一天只能开10手,即使是一个股民每天买上10手股票也是常事,更何况期货市场呢?此招不仅会让程序化、高频交易告别股指期货市场,也会使10手的限制在股指期货市场上失去了交易的意义。
最后,增加当日平仓者的成本,当日平即为俗称的“T+0”交易,现在中金所当日平今仓万分之二十三的手续费。粗略估算,“T+0”一次手续费为2000多块!即便是只做一手的投资者,而8月26日之前的手续费是万分之0.23,8月26日之后的手续费是万分之1.15。而新政策就意味着,沪深300股指期货一个点是300块,投资者必须做对8个指数点,“T+0”才能成本持平,如此一来,日内交易急剧下降几乎不可避免。
从6月底开始,由于融券通道关闭、个股大量停牌,期指相对于现货的“贴水”大幅增加,市场指责期指带动下跌的声浪逐渐增大。于是,期指“限制开空”等消息不断传出,外界也将此视为监管层应对舆论压力的动作。然后正是这些非常规的措施,引发了一些参与期指的长线、稳定资金流出,持仓量大幅减少,导致了期指成交持仓比的恶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又为外界指责期指“过度投机”提供了佐证。
而事实上,发达国家都发生过关于股指期货是下跌元凶的争论。1990年日本股市崩盘后,舆论纷纷谴责股指期货是下跌元凶,甚至有些学者专门出书论证股指期货导致股市下跌。在此压力下,日本对股指期货实行了提高保证金、征税、增手续费等系列手段,意在“废掉”股指期货。但到了1995年后,这样的争论就逐步消失了,因为人们看到了股市泡沫才是造成了股灾的元凶。更何况由于日本“废掉”了期指,才使得新加坡趁虚而入,在亚洲各主要市场上占据显著份额。
笔者认为,股指期货的主要功能是套期保值和价格再发现。而今年7、8月间,机构投资者通过期指(特别是IC)来打压现货,主要还是A股市场前期涨幅过大,中小市值股票存在较大泡沫,做空者只是顺势而为。就好比大风吹来带动树枝摇动,再影响到整个大树晃动,你能只怪树枝动得太历害吗?所以,“作残”股指期货并不能解决A股下跌的进程,只能遏制股指市场的创新和活力。
相对而言,美国就做得比较好,美国是在1987年爆发的“八七股灾”之后,迸发出了对于股指期货的强烈质疑,以至于当时的财政部长布雷迪出了《布雷迪报告》进行谴责,美国调查机构以卧底形式进入期货公司调查。随着调查深入,以及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的国会作证、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莫顿米勒的独立调查完成,美国股指期货并未像日本那样遭受抑制,反而加快了发展步伐。
将股市暴跌之罪归咎于期指,并采取措施抑制其发展的方式值得商榷!此轮股灾的发生要从其源头来看,正是因为前期的股市加杠杆、货币政策的宽松、抑制恶意做多的失效,使得股指远远偏离了真实的估值,当泡沫破裂之际,将期指充当替罪羔羊,不仅解决不了股市的实际问题,而且还会使期指的套期保值功能受到制约。所以,股指期货至多也是对市场的下跌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非真正的元凶。
熔断机制成不了A股的救世主
9月7日晚,上交所、深交所与中金所联合发布《关于就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称将在保留现有个股日涨跌幅10%限制的前提下,引入指数熔断机制。希望在熔断机制推出后,可避免情绪化使市场产生过度波动,市场理性化与制度化水平会有所提升。
具体的做法是,拟以沪深300指数作为熔断基准指数,设置5%和7%两档指数熔断阈值,日内各档熔断最多触发一次。当沪深300指数涨跌幅触发5%这一阈值时,沪深两市上市的全部股票、可转债、可分离债、股票期权等股票类相关品种及中金所上市的各品种股指期货均暂停交易30分钟,此后进入集合竞价环节,集合竞价结束后再继续当日交易。14时30分及以后各时点触发5%阈值或全天任何时段触发7%阈值时,暂停当日交易直至收盘。
应该说,中国证监会这次借鉴了国外成熟市场的先进经验,熔断机制产生于美国。1987年10月19日全球股市暴跌,当天美国股市爆发了其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崩盘,道琼斯指数下跌了22.61%。股市下跌后引发程序化交易大量抛盘,造成投资者过度恐慌进而使股指进一步下跌,反过来又触发程序化交易更大的抛盘,形成恶性循环。
而当股灾发生后人们开始思考需要在市场中设置风险控制机制,避免偶然因素通过循环效应使股市暴跌。于是1988年美国推出大盘熔断机制,此后数次修改规则,现行的熔断机制以标普500指数为基准指数,设置7%、13%、20%三级熔断阈值,当触发各级阈值时,股市分别暂停10分钟、1个小时和暂停直至收市。 又鉴于限制大盘涨跌后,个股没有涨跌幅限制,为避免个股大幅波动,美国于2010年推出针对个股的熔断机制。标普500指数成分股等流动性较强的证券,如果在15秒内价格涨跌幅超过5%该证券将停止交易5分钟,而价格不超过3美元的证券和其它流动性较弱的证券触发熔断的价格波动区间放宽至10%。
面对证监会星夜征询指数熔断机制意见,市场各方反应不一。赞成者表示:“证监会先是限制期货,再限制期权,并且熔断机制也开始征求意见,说明政府开始要好好整顿股市”。但是,反对者认为“涨跌都熔断,一星期断几次,还用不用玩了?”而笔者的观点是,熔断机制也有负面作用,也不是阻止股市下跌的救市主。
其一,美国股市在推出熔断机制后,二十年没有发生过大的股灾,但不代表中国股市不再发生暴跌。美国之所以推出熔断机制是,当市场出现情绪化交易时,熔断机制可以让投资者恢复冷静,这对于外围的突发利空消息袭来时,效果特别理想。而中国股市由于前期涨幅过快,存在泡沫,需要经历去杠杆的阵痛历程,此时就算推出“熔断机制”,最多是将系统性风险递延至后续交易日,将风险释放周期拉长,并不能改变股市原来的进程。
其二,监管部门为了阻止股市过快下跌,先是动用了国家队出手,后是让中金所“自残”限制期指投机功能,现在又出熔断机制。那么,既然设立大盘熔断机制了,是否就能放开个股涨跌停和恢复t+0呢?总不能让投资者总在螺蛳壳做道场吧!笔者认为,出台过多的抑制市场波动的政策,不仅会让期指市场死气沉沉,也会让股市失去生机和活力,最终还是不能改变股市调整的趋势,这又何苦呢?要想让股指不跌,前些日子就别肆意加杠杆,默许各种资金恶意做多!
其三,当跌幅接近熔断阈值时,可能导致市场参与者预期自我实现。在股市下跌时,投资者担心因继续下跌触碰熔断阈值暂停交易,会提前大量卖出股票,结果导致股指快速触及熔断机制。所以,熔断机制无法解决人们对股市的悲观预期。更容易导致在触发熔断之前集中抛售股票的情况。
如今各方已达成共识,与其盲目托市,不如悉心治市。因为在股市存在泡沫情况下,托市不会取得良好效果,而治市则可以给市场营造公平交易、抑制恶意做空或做多的环境。中国证券市场向来有“不治就乱,一治就死”的规律,这需要监管层从顶层设计上入手,在出台治市新政时,力主于火候的拿捏。而唯有如此,治市之后既能使股市波动趋缓,又不致于将市场的活跃度给治没了。
近期,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治市政策,出台频率之高让各界为之惊叹,先是重拳打击券商的“内幕交易”,再是由中金所出台遏制“股指期指”过度投机的四项措施。最后,为了避免股灾重现,监管层将拟出台“熔断机制”征求各方的意见。
而笔者认为,监管当局由之前让国家队来托市,转向从治理股市环境入手,这个思路是一个质的飞跃!因为光靠国家队拿钱救股市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证金公司救市的结果是从开始的浮盈30亿元变为当前浮亏100亿元。所以,只有股市投资环境得到改善了,投资者的信心才能逐步恢复过来。而要现在想阻止股市泡沫不破,也是不现实的。
不过,监管部门该如何“治市”这里却有一个尺度拿捏的问题,因为如果“治市”过紧则股市会治死,成为一潭死水。而如果“治市”过松,还不如不治。那么,让我们对监管层当前的治市政策逐一进行探讨。
打击“老鼠仓”必须出重拳
8月30日,有关部门披露,中信证券的4名高管因分别涉嫌内幕交易、伙同他人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名高管分别来自于中信证券的高层管理团队。
现在,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中信证券部分高层管理者涉嫌实施内幕交易,而监管部门未披露具体的案情,案件尚在深入调查中。另有消息称,上述涉案高层是利用亲友的证券账户实施内幕交易,只不过未得到权威方面的证实。
自6月中旬开始,A股便出现巨幅下跌,国家为稳定市场出手救市。而作为券商界“一哥”,中信证券始终是本轮救市的坚定唱多者,并支持政府救市。
7月4日,21家证券公司召开会议,联合承诺,以2015年6月底净资产15%出资,合计不低于1200亿元,用于投资蓝筹股ETF;同时上证综指在4500点以下,证券公司自营股票盘不减持,并择机增持。
而在这21家券商中的领衔者即为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负责人还曾公开表示“失灵的市场需要救助”。然而如今来看,中信证券的这一系列高调表态,不仅仅只是为了“生产自救”,似有掩护其部分高管暗地里恶意做空的嫌疑。
随着监管风暴的启动,近期,证监会向公安部集中移送了22起涉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犯罪的案件。但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移送案件总数为48起,此次移送占到近一半,其中不少涉及券商和基金公司高级员工。那么,该如何利用国外先进经验来惩治股市“内幕交易”行为呢?
首先,市场监管部门要厘清自己的职责,就是维护市场公平、透明,而非不断地去鼓励券商、证金、汇金等国家队去干预市场的自然运行。更不应该鼓励投资者去投资股票,或者发表自己对市场的看法。如果监管部门让市场根据自己内在的规律去运行,那这种明着利用国家资金救市,暗中利用内幕交易做空A股的行为将会大幅减少。
再者,建立事中举报制度。打击内幕交易不能仅靠政府部门的单独力量,需要通过强有力的揭黑激励措施来形成一张全面的监督网。所以,我们的监管部门应鼓励“全民监督”金融机构的内幕交易行为,还市场一个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这样才真正算得上是“治市”。
比如美国法律规定SEC(美国证监会简称)可以将内幕交易民事罚款的10%奖励给举报者。奖金的激励使很多相关利益者关注内幕交易,如银行家、券商、律师会计师等都可以通过专业研究来判断是否存在违规交易嫌疑从而积极举报,知道内幕交易内情的人员也可能受到奖金的巨大激励而主动揭发违规行为。只有这样的“全民介入”模式才可以为证券市场构筑一张完善的监督网络,让蛰伏的内幕交易者无处遁形。
最后,证监会应该做事后严惩内幕交易的违法犯罪行为。此次,证监会的稽查风暴还有公安机关相配合,就是要狠下重拳去治理那些金融犯罪行为,不能只抓几只小鱼和虾米,要还市场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而在治理内幕交易之时,有必要向成熟市场国家学习。
美国对证券内幕交易处罚之高、措施之严,让违法者望而生畏。1984年,美国通过《内幕交易处罚法》,对那些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股票而获利或减少损失者处以3倍的民事罚款。1988年,美国签署《内幕交易及证券欺诈制裁法》,引入行政罚款制度,即无需考虑利润所得而一律对内幕交易者处以罚款处罚。自然人的可处罚金额被提高至10万至100万美元,法人则可被处以高达250万美元的行政罚款。
之后的2002年,美国又通过《萨班尼斯-奥克斯雷法案》,对内幕交易者处以最高25年监禁或罚款。金融危机后,美国通过《多德-弗兰克法案》,授权证监会强化对证券欺诈的惩治。从对内幕交易的轻罪认定到重罪处罚,重典处罚内幕交易也成为美国打击内幕交易的重要手段,让内幕交易成本大幅提高,进而有效遏制内幕交易的发生。
而我国的《证券法》对潜在的内幕交易者处罚力度偏轻。中国修改之后的《证券法》第202条规定,对内幕交易者,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国这边最高60万人民币的罚款,只占美国最高250万美元罚款的冰山一角。违规成本过低,缺乏应有的威慑力,导致许多内幕人铤而走险。
部分证券公司高管一边以国家队名义救市操盘,一边却在暗中搞内幕交易,造成A股的劫难,大赚黑心钱,这样的“内幕交易”十分可恨!作为监管部门除了应减少对市场的过度干预,减少救市性质的老鼠仓发生几率外,还应该通过事中(鼓励各方举报)、事后(加强惩罚力度)来还市场一个公平正义的环境。而只有市场环境得到根本改善了,投资者长期投资的信心才能得到恢复! 治理股指期货要“掌握火候”
9月2日中金所发布公告,宣布再出四项措施抑制股指期货过度投机,其中包括单个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0手的构成“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非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40%,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20%;日内平今手续费提高至按平仓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十三;加强股指期货市场长期未交易账户管理。
自2010年4月16日期指上市后,沪深300股指期货经过5年的发展,基本做到了日成交量100-200万手,日持仓量20万手左右的大品种,用来衡量期指成熟度的成交持仓比也在5比1左右,已经逐渐向成熟市场靠拢。而今年4月份,监管层力排争议,推出了中证500期指(IC)、上证50(IH)将股指期货增加至三大品种。那这次中金所推出的抑制股指期货过度投机的举措,给期指市场带来了啥变化呢?
首先,40%的保证金,不仅是世界期货历史上之罕见,也让投资者的套保成本大幅提高。按照沪深300股指期货2965点的收盘价和40%保证金计算,一手保证金在36万左右,此前正常时期保证金是10%。原来可以做4手的钱,现在只能做1手,资金成本上升了4倍。监管层这种不管投机还是套保,不管做多还是做空,搞一刀切的做法,会迅速降低期指的成交量和活跃度。
再者,一天最多只能开10手,多了就算违规。我们发现中金所对成交限制是一步步进行的。中金所8月25日第一次出手的时候,这个数字是“600手”;8月28日第二次出手的时候,这个数字是“100手”,而现在一天只能开10手,即使是一个股民每天买上10手股票也是常事,更何况期货市场呢?此招不仅会让程序化、高频交易告别股指期货市场,也会使10手的限制在股指期货市场上失去了交易的意义。
最后,增加当日平仓者的成本,当日平即为俗称的“T+0”交易,现在中金所当日平今仓万分之二十三的手续费。粗略估算,“T+0”一次手续费为2000多块!即便是只做一手的投资者,而8月26日之前的手续费是万分之0.23,8月26日之后的手续费是万分之1.15。而新政策就意味着,沪深300股指期货一个点是300块,投资者必须做对8个指数点,“T+0”才能成本持平,如此一来,日内交易急剧下降几乎不可避免。
从6月底开始,由于融券通道关闭、个股大量停牌,期指相对于现货的“贴水”大幅增加,市场指责期指带动下跌的声浪逐渐增大。于是,期指“限制开空”等消息不断传出,外界也将此视为监管层应对舆论压力的动作。然后正是这些非常规的措施,引发了一些参与期指的长线、稳定资金流出,持仓量大幅减少,导致了期指成交持仓比的恶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又为外界指责期指“过度投机”提供了佐证。
而事实上,发达国家都发生过关于股指期货是下跌元凶的争论。1990年日本股市崩盘后,舆论纷纷谴责股指期货是下跌元凶,甚至有些学者专门出书论证股指期货导致股市下跌。在此压力下,日本对股指期货实行了提高保证金、征税、增手续费等系列手段,意在“废掉”股指期货。但到了1995年后,这样的争论就逐步消失了,因为人们看到了股市泡沫才是造成了股灾的元凶。更何况由于日本“废掉”了期指,才使得新加坡趁虚而入,在亚洲各主要市场上占据显著份额。
笔者认为,股指期货的主要功能是套期保值和价格再发现。而今年7、8月间,机构投资者通过期指(特别是IC)来打压现货,主要还是A股市场前期涨幅过大,中小市值股票存在较大泡沫,做空者只是顺势而为。就好比大风吹来带动树枝摇动,再影响到整个大树晃动,你能只怪树枝动得太历害吗?所以,“作残”股指期货并不能解决A股下跌的进程,只能遏制股指市场的创新和活力。
相对而言,美国就做得比较好,美国是在1987年爆发的“八七股灾”之后,迸发出了对于股指期货的强烈质疑,以至于当时的财政部长布雷迪出了《布雷迪报告》进行谴责,美国调查机构以卧底形式进入期货公司调查。随着调查深入,以及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的国会作证、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莫顿米勒的独立调查完成,美国股指期货并未像日本那样遭受抑制,反而加快了发展步伐。
将股市暴跌之罪归咎于期指,并采取措施抑制其发展的方式值得商榷!此轮股灾的发生要从其源头来看,正是因为前期的股市加杠杆、货币政策的宽松、抑制恶意做多的失效,使得股指远远偏离了真实的估值,当泡沫破裂之际,将期指充当替罪羔羊,不仅解决不了股市的实际问题,而且还会使期指的套期保值功能受到制约。所以,股指期货至多也是对市场的下跌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非真正的元凶。
熔断机制成不了A股的救世主
9月7日晚,上交所、深交所与中金所联合发布《关于就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称将在保留现有个股日涨跌幅10%限制的前提下,引入指数熔断机制。希望在熔断机制推出后,可避免情绪化使市场产生过度波动,市场理性化与制度化水平会有所提升。
具体的做法是,拟以沪深300指数作为熔断基准指数,设置5%和7%两档指数熔断阈值,日内各档熔断最多触发一次。当沪深300指数涨跌幅触发5%这一阈值时,沪深两市上市的全部股票、可转债、可分离债、股票期权等股票类相关品种及中金所上市的各品种股指期货均暂停交易30分钟,此后进入集合竞价环节,集合竞价结束后再继续当日交易。14时30分及以后各时点触发5%阈值或全天任何时段触发7%阈值时,暂停当日交易直至收盘。
应该说,中国证监会这次借鉴了国外成熟市场的先进经验,熔断机制产生于美国。1987年10月19日全球股市暴跌,当天美国股市爆发了其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崩盘,道琼斯指数下跌了22.61%。股市下跌后引发程序化交易大量抛盘,造成投资者过度恐慌进而使股指进一步下跌,反过来又触发程序化交易更大的抛盘,形成恶性循环。
而当股灾发生后人们开始思考需要在市场中设置风险控制机制,避免偶然因素通过循环效应使股市暴跌。于是1988年美国推出大盘熔断机制,此后数次修改规则,现行的熔断机制以标普500指数为基准指数,设置7%、13%、20%三级熔断阈值,当触发各级阈值时,股市分别暂停10分钟、1个小时和暂停直至收市。 又鉴于限制大盘涨跌后,个股没有涨跌幅限制,为避免个股大幅波动,美国于2010年推出针对个股的熔断机制。标普500指数成分股等流动性较强的证券,如果在15秒内价格涨跌幅超过5%该证券将停止交易5分钟,而价格不超过3美元的证券和其它流动性较弱的证券触发熔断的价格波动区间放宽至10%。
面对证监会星夜征询指数熔断机制意见,市场各方反应不一。赞成者表示:“证监会先是限制期货,再限制期权,并且熔断机制也开始征求意见,说明政府开始要好好整顿股市”。但是,反对者认为“涨跌都熔断,一星期断几次,还用不用玩了?”而笔者的观点是,熔断机制也有负面作用,也不是阻止股市下跌的救市主。
其一,美国股市在推出熔断机制后,二十年没有发生过大的股灾,但不代表中国股市不再发生暴跌。美国之所以推出熔断机制是,当市场出现情绪化交易时,熔断机制可以让投资者恢复冷静,这对于外围的突发利空消息袭来时,效果特别理想。而中国股市由于前期涨幅过快,存在泡沫,需要经历去杠杆的阵痛历程,此时就算推出“熔断机制”,最多是将系统性风险递延至后续交易日,将风险释放周期拉长,并不能改变股市原来的进程。
其二,监管部门为了阻止股市过快下跌,先是动用了国家队出手,后是让中金所“自残”限制期指投机功能,现在又出熔断机制。那么,既然设立大盘熔断机制了,是否就能放开个股涨跌停和恢复t+0呢?总不能让投资者总在螺蛳壳做道场吧!笔者认为,出台过多的抑制市场波动的政策,不仅会让期指市场死气沉沉,也会让股市失去生机和活力,最终还是不能改变股市调整的趋势,这又何苦呢?要想让股指不跌,前些日子就别肆意加杠杆,默许各种资金恶意做多!
其三,当跌幅接近熔断阈值时,可能导致市场参与者预期自我实现。在股市下跌时,投资者担心因继续下跌触碰熔断阈值暂停交易,会提前大量卖出股票,结果导致股指快速触及熔断机制。所以,熔断机制无法解决人们对股市的悲观预期。更容易导致在触发熔断之前集中抛售股票的情况。
如今各方已达成共识,与其盲目托市,不如悉心治市。因为在股市存在泡沫情况下,托市不会取得良好效果,而治市则可以给市场营造公平交易、抑制恶意做空或做多的环境。中国证券市场向来有“不治就乱,一治就死”的规律,这需要监管层从顶层设计上入手,在出台治市新政时,力主于火候的拿捏。而唯有如此,治市之后既能使股市波动趋缓,又不致于将市场的活跃度给治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