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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邯郸市房管局召开公有住房出售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从今年9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的市内公有住房出售的政策。 会议提出,市政府确定今年该市城区,包括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邯郸县、峰峰矿区以内的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驻本市所属各县(市)的市属以上单位的自管住宅楼房,房地产管理部门直管的住宅楼房、成套独用,完好和基本完好的都可以出售。边远工厂区近期不改造的出租平房也可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