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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G牌照发放、网通上市、铁通重组以及资费价格战和困扰中国电信业发展的互联互通问题,哪一件拎出来都让业界瞩目。而后两件,也就是价格战和互联互通,这两个中国电信业“老大难”问题。2004年的中国电信市场,价格战依然会硝烟弥漫,且有更猛烈之势。从目前的情况看,运营商打价格战的方式不外乎4种:明折明扣、时段优惠、套餐、买一送一。这其中,明折明扣方式显然已经过时,而且很容易被监管部门抓住把柄而受罚。所以目前许多地方运营商已不大采取这种方式了。而时段优惠显然竞争力不强,无法冲击对手的市场。因此套餐和买一送一方式将会成为运营商进行价格战的主要方式。
在福建,联通的1 9 3 I P电话卡卖到了3—5折,并且可以注册到福建电信用户的固话机上,用户使用起来十分方便,因此,联通的1 9 3 I P卡在竞争中占据了绝对的优势,深受用户的喜爱。而实质上,福建电信不仅要为联通I P卡服务提供方便,同时,还要为这种低价买单。因为,目前的网间结算为0. 0 6元/分钟,远远低于实际的成本,这一部分差价就要中国电信来垫付,而相反,联通的I P话费每分钟能卖到8分以上就可以获得盈利。
历史积瘤
多年以来,互联互通一直是困扰国内电信市场的老大难问题。2002年以后,各大电信运营商之间的种种互联互通问题更是层出不穷,甚至不乏砍断电缆、通信中断等恶性事件。
2000年8月2日20点35分,兰州市26万移动电话用户呼叫兰州固定电话用户业务由于人为的原因发生部分阻断事件。
2002年4月17日之后的一段时间,河南南阳联通的130、133、131和南阳移动网的135、139手机用户之间的互联互通严重不畅,引起了客户的大量投诉。
2002年6月6日,唐山铁通员工在进行线路检查中发现,架设在唐山新区的一段电缆在460米范围内,被人为剪断7处,并被拿走约200米,造成铁通在新区的中建二局用户通信全部中断。
2002年6月11日,山东省聊城市一处电信管道井内,移动、联通和铁通公司通信光缆均遭到人为的剪断。
从2003年3月19日8时起,福建省宁德联通GSM网手机多个号段与宁德移动本地用户互拨不通、提示空号。经过机房值班人员排查,发现主要问题出现在交换数据制作上。
2003年6月10日信息产业部负责人宣布,对陕西省安康电信分公司和铁通分公司资费违规等3起阻碍互联互通和资费违规事件进行严肃处理。被处理的另两起事件是:湖北省红安县电信局剪断联通公司违规搭挂光缆、人为中断通信事件;河南省通信公司互联互通工作不力、导致与联通公司网间通信大面积严重不畅事件。
一个统计数字称,1998年以来全国发生的不正当竞争和互联互通恶性案件达540起,累计涉及1亿用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20亿元。仅2002年,在四川、山东、河南、河北、山西、广东等地,均出现了电信企业间相互砍光缆的恶性事件,但最终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的却绝无仅有。
如果不解决互联互通问题,电信运营商就难以保证公平竞争,电信分析效果也会大打折扣,新一届信产部班子的监管能力也将会受到怀疑。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已经成为了摆在新一届信产部班子面前一道不得不翻越的槛。事实上,自吴基传至王旭东,两任信产部长都一直在着力寻求解决互联互通问题的途径。但是虽然信息产业部的各级监管部门三令五申,却始终成效不见。随着国内电信市场竞争加剧各大运营商之间常常为打压对手而采取非常手段,互联互通趋势更逐步恶化。一些业界专家由此认为,监管乏力是互联互通不畅的一大原因,加强电信监管、根除电信顽疾因此成为普遍呼声。
去年上任伊始,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就宣布,他的工作将从抓好互联互通开始。此后信息产业部一系列内部或者公开的表态,均表示将力除互联互通顽疾,这让人看到了其治乱决心。去年4月初,信息产业部亮出王牌,表示将加大对互联互通问题的监管力度,通过建立全国通信网络监控系统和进行互联互通问题。
按照信息产业部的计划,一方面将制订“公用电信网间互联互通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网间通信质量管理实际目前测和监督抽测制度,颁布“公用电信网间互联互通质量指标和测试方法”,指导各运营商按照科学规范的指示体系和测试方法,对我国每个本地网范围内的网间通信质量进行测试,别一方面,修改《公用电信网间通话费结算办法》,以处理好互联双方合理的经济利益。
法律法规的出台
2002年,各种恶性互联互通事件接二连三地发生,让信息产业部意识到,解决互联互通必须依靠法律。但由于《电信法》一时无法出台,而《电信管理条例》的规定又过于宽泛,因此出台一个专门针对互联互通问题的法规就显得尤其重要。2003年8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信产部、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中组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市场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简称“75号文件”)就是这样一个文件。该文件强调指出,解决电信市场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从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标本兼治。75号文堪称分水岭,此后,电信市场平静了许多,信息产业部接到的有关互联互通问题导致通信质量方面的投诉大量减少。
75号文件的威力在于“对于拒绝或妨害电信网间互联互通的权利滥用行为、进行恶性价格竞争的电信资费违规行为、破坏或擅自占用他人电信线路的电信建设违法等行为,都要追究具体的负责人或责任人,问题一经发现,应依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对具体的责任人或负责人进行间责和追究。”此后,王旭东部长就再次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办75号文件,2004年要在解决互联互通、整顿和规范电信市场秩序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所以说,因为有了75号文件,运营商没人敢往枪口撞。2004年,在互联互通问题上,总体上看,应该是个平静年。
结算体系新标准
在当前的网间结算费率之下,利益完全倾斜到了新兴运营商,新兴运营商也借此大获全胜。据中国联通(香港)公布的年中财报,2002年上半年联通上市公司总收入达到了人民币179.9亿元,比2001年同期增长32.1%,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30.6%。而在之后公布的2002年第三季度财报显示,联通第三季度的业务增长更加惊人,收入达到了人民币104.4亿元,比前两个季度增长了16.07%。可以说,新兴运营商在互联互通中获得了“全赢”,但在业务发展上一旦遇到困难,他们却挥舞互联互通的“大刀”,声称主导运营商在互联互通上大做手脚对其业务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相反,传统固网运营商却被深深“套牢”,一方面它不得不承担着几乎整个电信业互联互通的成本,同时在竞争上也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
在异质竞争上,由于结算汇率太低,并且移动运营商采取双向收费,它们占据了大部分互联互通所创造的价值。据测算,在每一次本地接续中,移动运营商从互联中获得的利益占80%,固定运营商只占20%;同样在每一次长途接续中,移动运营商获得的收益占70%,固定运营商占30%。在长途I P话务量竞争上,新兴运营商不仅享受着极其低廉的网间结算成本,同时还有着价格特权,它们充分利用双重优惠大打价格战,分流走了大量的长话业务。而固网运营商在蒙受业务大量分流的同时还要承担巨大的网络成本,这种“陪了夫人又折兵”的生意又有谁愿意做?
互联互通纠纷产生的最根本原因在于:现有的互联互通政策被作为促进电信竞争的工具,具有非常强的非对称管制特征,但是却不能满足运营商的激励相容条件,结算价格不能补偿提供互联互通服务的成本。信息产业部在过去的一年采取了种种措施解决这一问题,成立了网络互联互通技术标准工作组,加紧建设“网间结算及互联互通监测系统”,出台网间结算办法和争议处理办法。这一系统将覆盖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预计今年年中建成,主要功能是收集网间业务的基础话单数据,并具备进行结算核查的能力,以处理运营商网间业务的结算争议,对网间业务的开放情况、网间码号传递、网间业务运行安全进行监测等。
2003年初,在信息产业部的授意下,一个由中国社科院、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等机构专家组成的小组,已经开始对新的网间结算体系进行重新设计。该专家组的中方负责人为中国社科院规制与竞争研究主任,数量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昕竹,而外方负责人则为麻省理工经济系杰瑞·豪斯曼教授(Jerry Hausman)前者系规制经济学大师让·拉丰的学生,目前除参与电信监管设计,还参与了民航、铁路改革设计。后者则是享有盛誉的“电信成本”设计大师,先后参与过四十多个国家的互联互通费用设计,对美国的电信改革进程也有相当推动。
建设公平机制 对于目前的互联互通问题以及监管部门的人力不足的现状,有人提出了要在电信网络上装上“黑夹子”,为互联互通纠纷的解决提供准确数据。这在技术上的确可行,但采用黑夹子的手段,一方面要耗费很大的成本,另一方面,这只是一种事后监管,不能根本解决问题。
互联互通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制度高于技术”,当前互联互通问题的根本症结在于互联互通机制的滞后,因此,尽快建立一个完善的互联互通机制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目前的互联互通网间结算费率是竞争导入期非对称管制政策的产物。为了扶持新兴运营商的成长,尽快促进市场的有效竞争,主导运营商为其提供宽松的接入条件,这在当时中国电信一家独大的情况下促进了市场的竞争。但如今各大电信运营商的实力已经十分接近,因此,传统的非对称管制条件已经弱化,原有的网间结算费率已经不适应当前市场格局,并使互联互通问题成为了监管的难题。所以,及时调整互联互通政策已经成为必然选择,其中网间结算费率是调整企业利益关系的关键,并对市场竞争格局产生重大影响。在当前,网间结算费率过高,不利于新兴运营商的市场准入,不利于竞争格局的形成;网间结算费率过低,导致利益倾斜,使企业之间只剩下竞争关系,忘记了普遍服务的义务。
因此,网间结算费率要基于成本,每个电信运营商都要支付互联互通的成本,这样既能体现普遍服务的精神,又能很好地调整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实现了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的统一,也使监管部门在企业的利益纠纷之中解脱出来,而电信网网间互联互通才能真正实现。互联互通政策背景资料
1999年,信息产业部发布《电信网间管理暂行规定》,其中对网间互联互通作了明确规定;
2000年9月25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网间互联”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条例;
2001年2月,信息产业“十五”计划纲要发展重点中,将“强化对网间互联互通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网间结算,推动企业之间网络资源的共享”作为“加快通信行业管理改革”方面的重点,列入“十五”时期信息产业发展重点任务;
2001年4月29日,信息产业部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
2001年11月8日,信息产业部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电信网间互联争议处理办法》;
2003年3月31日,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发布消息,今年在促进电信网间“互联互通”上将采取的一系列重要举措。
在福建,联通的1 9 3 I P电话卡卖到了3—5折,并且可以注册到福建电信用户的固话机上,用户使用起来十分方便,因此,联通的1 9 3 I P卡在竞争中占据了绝对的优势,深受用户的喜爱。而实质上,福建电信不仅要为联通I P卡服务提供方便,同时,还要为这种低价买单。因为,目前的网间结算为0. 0 6元/分钟,远远低于实际的成本,这一部分差价就要中国电信来垫付,而相反,联通的I P话费每分钟能卖到8分以上就可以获得盈利。
历史积瘤
多年以来,互联互通一直是困扰国内电信市场的老大难问题。2002年以后,各大电信运营商之间的种种互联互通问题更是层出不穷,甚至不乏砍断电缆、通信中断等恶性事件。
2000年8月2日20点35分,兰州市26万移动电话用户呼叫兰州固定电话用户业务由于人为的原因发生部分阻断事件。
2002年4月17日之后的一段时间,河南南阳联通的130、133、131和南阳移动网的135、139手机用户之间的互联互通严重不畅,引起了客户的大量投诉。
2002年6月6日,唐山铁通员工在进行线路检查中发现,架设在唐山新区的一段电缆在460米范围内,被人为剪断7处,并被拿走约200米,造成铁通在新区的中建二局用户通信全部中断。
2002年6月11日,山东省聊城市一处电信管道井内,移动、联通和铁通公司通信光缆均遭到人为的剪断。
从2003年3月19日8时起,福建省宁德联通GSM网手机多个号段与宁德移动本地用户互拨不通、提示空号。经过机房值班人员排查,发现主要问题出现在交换数据制作上。
2003年6月10日信息产业部负责人宣布,对陕西省安康电信分公司和铁通分公司资费违规等3起阻碍互联互通和资费违规事件进行严肃处理。被处理的另两起事件是:湖北省红安县电信局剪断联通公司违规搭挂光缆、人为中断通信事件;河南省通信公司互联互通工作不力、导致与联通公司网间通信大面积严重不畅事件。
一个统计数字称,1998年以来全国发生的不正当竞争和互联互通恶性案件达540起,累计涉及1亿用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20亿元。仅2002年,在四川、山东、河南、河北、山西、广东等地,均出现了电信企业间相互砍光缆的恶性事件,但最终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的却绝无仅有。
如果不解决互联互通问题,电信运营商就难以保证公平竞争,电信分析效果也会大打折扣,新一届信产部班子的监管能力也将会受到怀疑。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已经成为了摆在新一届信产部班子面前一道不得不翻越的槛。事实上,自吴基传至王旭东,两任信产部长都一直在着力寻求解决互联互通问题的途径。但是虽然信息产业部的各级监管部门三令五申,却始终成效不见。随着国内电信市场竞争加剧各大运营商之间常常为打压对手而采取非常手段,互联互通趋势更逐步恶化。一些业界专家由此认为,监管乏力是互联互通不畅的一大原因,加强电信监管、根除电信顽疾因此成为普遍呼声。
去年上任伊始,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就宣布,他的工作将从抓好互联互通开始。此后信息产业部一系列内部或者公开的表态,均表示将力除互联互通顽疾,这让人看到了其治乱决心。去年4月初,信息产业部亮出王牌,表示将加大对互联互通问题的监管力度,通过建立全国通信网络监控系统和进行互联互通问题。
按照信息产业部的计划,一方面将制订“公用电信网间互联互通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网间通信质量管理实际目前测和监督抽测制度,颁布“公用电信网间互联互通质量指标和测试方法”,指导各运营商按照科学规范的指示体系和测试方法,对我国每个本地网范围内的网间通信质量进行测试,别一方面,修改《公用电信网间通话费结算办法》,以处理好互联双方合理的经济利益。
法律法规的出台
2002年,各种恶性互联互通事件接二连三地发生,让信息产业部意识到,解决互联互通必须依靠法律。但由于《电信法》一时无法出台,而《电信管理条例》的规定又过于宽泛,因此出台一个专门针对互联互通问题的法规就显得尤其重要。2003年8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信产部、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中组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市场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简称“75号文件”)就是这样一个文件。该文件强调指出,解决电信市场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从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标本兼治。75号文堪称分水岭,此后,电信市场平静了许多,信息产业部接到的有关互联互通问题导致通信质量方面的投诉大量减少。
75号文件的威力在于“对于拒绝或妨害电信网间互联互通的权利滥用行为、进行恶性价格竞争的电信资费违规行为、破坏或擅自占用他人电信线路的电信建设违法等行为,都要追究具体的负责人或责任人,问题一经发现,应依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对具体的责任人或负责人进行间责和追究。”此后,王旭东部长就再次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办75号文件,2004年要在解决互联互通、整顿和规范电信市场秩序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所以说,因为有了75号文件,运营商没人敢往枪口撞。2004年,在互联互通问题上,总体上看,应该是个平静年。
结算体系新标准
在当前的网间结算费率之下,利益完全倾斜到了新兴运营商,新兴运营商也借此大获全胜。据中国联通(香港)公布的年中财报,2002年上半年联通上市公司总收入达到了人民币179.9亿元,比2001年同期增长32.1%,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30.6%。而在之后公布的2002年第三季度财报显示,联通第三季度的业务增长更加惊人,收入达到了人民币104.4亿元,比前两个季度增长了16.07%。可以说,新兴运营商在互联互通中获得了“全赢”,但在业务发展上一旦遇到困难,他们却挥舞互联互通的“大刀”,声称主导运营商在互联互通上大做手脚对其业务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相反,传统固网运营商却被深深“套牢”,一方面它不得不承担着几乎整个电信业互联互通的成本,同时在竞争上也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
在异质竞争上,由于结算汇率太低,并且移动运营商采取双向收费,它们占据了大部分互联互通所创造的价值。据测算,在每一次本地接续中,移动运营商从互联中获得的利益占80%,固定运营商只占20%;同样在每一次长途接续中,移动运营商获得的收益占70%,固定运营商占30%。在长途I P话务量竞争上,新兴运营商不仅享受着极其低廉的网间结算成本,同时还有着价格特权,它们充分利用双重优惠大打价格战,分流走了大量的长话业务。而固网运营商在蒙受业务大量分流的同时还要承担巨大的网络成本,这种“陪了夫人又折兵”的生意又有谁愿意做?
互联互通纠纷产生的最根本原因在于:现有的互联互通政策被作为促进电信竞争的工具,具有非常强的非对称管制特征,但是却不能满足运营商的激励相容条件,结算价格不能补偿提供互联互通服务的成本。信息产业部在过去的一年采取了种种措施解决这一问题,成立了网络互联互通技术标准工作组,加紧建设“网间结算及互联互通监测系统”,出台网间结算办法和争议处理办法。这一系统将覆盖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预计今年年中建成,主要功能是收集网间业务的基础话单数据,并具备进行结算核查的能力,以处理运营商网间业务的结算争议,对网间业务的开放情况、网间码号传递、网间业务运行安全进行监测等。
2003年初,在信息产业部的授意下,一个由中国社科院、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等机构专家组成的小组,已经开始对新的网间结算体系进行重新设计。该专家组的中方负责人为中国社科院规制与竞争研究主任,数量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昕竹,而外方负责人则为麻省理工经济系杰瑞·豪斯曼教授(Jerry Hausman)前者系规制经济学大师让·拉丰的学生,目前除参与电信监管设计,还参与了民航、铁路改革设计。后者则是享有盛誉的“电信成本”设计大师,先后参与过四十多个国家的互联互通费用设计,对美国的电信改革进程也有相当推动。
建设公平机制 对于目前的互联互通问题以及监管部门的人力不足的现状,有人提出了要在电信网络上装上“黑夹子”,为互联互通纠纷的解决提供准确数据。这在技术上的确可行,但采用黑夹子的手段,一方面要耗费很大的成本,另一方面,这只是一种事后监管,不能根本解决问题。
互联互通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制度高于技术”,当前互联互通问题的根本症结在于互联互通机制的滞后,因此,尽快建立一个完善的互联互通机制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目前的互联互通网间结算费率是竞争导入期非对称管制政策的产物。为了扶持新兴运营商的成长,尽快促进市场的有效竞争,主导运营商为其提供宽松的接入条件,这在当时中国电信一家独大的情况下促进了市场的竞争。但如今各大电信运营商的实力已经十分接近,因此,传统的非对称管制条件已经弱化,原有的网间结算费率已经不适应当前市场格局,并使互联互通问题成为了监管的难题。所以,及时调整互联互通政策已经成为必然选择,其中网间结算费率是调整企业利益关系的关键,并对市场竞争格局产生重大影响。在当前,网间结算费率过高,不利于新兴运营商的市场准入,不利于竞争格局的形成;网间结算费率过低,导致利益倾斜,使企业之间只剩下竞争关系,忘记了普遍服务的义务。
因此,网间结算费率要基于成本,每个电信运营商都要支付互联互通的成本,这样既能体现普遍服务的精神,又能很好地调整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实现了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的统一,也使监管部门在企业的利益纠纷之中解脱出来,而电信网网间互联互通才能真正实现。互联互通政策背景资料
1999年,信息产业部发布《电信网间管理暂行规定》,其中对网间互联互通作了明确规定;
2000年9月25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网间互联”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条例;
2001年2月,信息产业“十五”计划纲要发展重点中,将“强化对网间互联互通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网间结算,推动企业之间网络资源的共享”作为“加快通信行业管理改革”方面的重点,列入“十五”时期信息产业发展重点任务;
2001年4月29日,信息产业部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
2001年11月8日,信息产业部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电信网间互联争议处理办法》;
2003年3月31日,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发布消息,今年在促进电信网间“互联互通”上将采取的一系列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