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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导向”的尴尬
原定于今年全面铺开的“费改税”政策在“两会”期间还被说成是“中国农村的第3次革命”,未到年中,已经传出了“缓行”的确切消息。许多省份此前作了大量的宣传动员工作,农民也欢欣鼓舞,翘首企盼,但突然的“变卦”让他们不得其解。据说,“费改税”的症结在于农村义务教育问题,中央没钱买单,地方财政缩减,势必危及岌岌可危的农村义务教育。但是,在安徽等省试点了一年之后提交到中央的方案,居然没有对此有科学完善的评估,“朝令夕改”,不能不令人遗憾。
而更大的隐忧还在于:事关最多数群众——8亿农民切身利益的改革,他们并没有充分的发言机会。
类似的例子还很多。比如,不少政策的出台,都是少数“专家”们的建言结果,很少能有下层人士发挥影响;很多立法活动,也是部分“专家”、委员们的事,少有发动过群众讨论(这次《婚姻法》的修订开了个好头);一些地方的重大工程项目,往往是个别领导拍板,老百姓无从问津。企业的改制、改组等,也是少数主管部门领导和企业头头们在密室里定方案,大多数职工一直“蒙在鼓里”。城市规划也是行政首脑和规划部门一手搞掂,市民知道的就是“拆迁”的命令……从整个改革进程来看,一般民众的参与程度低,是一个共性的事实。
这种“精英导向”的改革(我们姑且把改革的决策者和执行者称为精英),优点在于能降低内部协调成本,控制改革的进度,稳固社会秩序。但从效果来看,它是以缺乏更多人对改革参与的积极性和热情为代价的。
事实上,脱离了一般民众的积极参与,改革的阻力将明显增大,改革战车终将疲惫。改革需要寻找新的动力,也需要对原有的路径进行反思。
一句用得广泛的口号是“以改革为动力”。我们都希望“改革”能推动社会各个方面向前发展。但我们往往忽略了:改革本身也需要动力。如果说,改革对于社会发展如同火箭推进器的话,改革本身的动力就无异于助燃剂。没有助燃剂,推进器也发挥不了作用的。改革的助燃剂就是利益。正是利益追求所释放的能量推动改革前进。或者说,正因为改革能给社会整体和每个人带来利益,改革才有可能发生。
改革初期,没有明显的利益分化,改革基本上是一种社会总收益的增进。当时,不管是民众还是精英,出于对自身利益的共同渴望,对改革都是一种全面赞成的姿态。但是,很快,随着在改革中收益分配不均衡的积累,社会利益群体分化了。这时,每一项具体改革措施的出台,都会对不同的利益群体造成不同影响,都会遇到“是”和“不是”两种声音。
出现异样的声音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由于对改革没有“话事权”,只是改革结果被动的接受者,不少老百姓对改革只能以“赞成”或“反对”两种对立的态度来投票,缺乏参与、协商、妥协、“讨价还价”的缓冲地带。如果一项措施反对的声音多,改革的阻力无疑就增加了。更由于他们是“结果中的反对者”,而不是“过程中的反对者”,这种对立的情绪会大大增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事实,“群众觉悟低”的抱怨等等,症结都在这里。
其实,既然我们承认改革是一种利益调整,就应该让“利益主体”充分参与这一调整过程,让他们在“博弈”的过程中去实现利益分配的平衡。那种让“精英”越俎代庖地去“实现大多数人的利益”的改革,并不妥当。改革要真正“到位”,必须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符合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而不是符合一部分人胃口的“到胃”。
谁在束缚我们
1979年11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出版公司编委会副主席吉布尼等人时明确地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而彻底结束“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论争,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我党统一的指导思想,却是在“南巡”讲话发表后的1992年。
以小平的权威领导地位,让一个基本的经济规则得到普遍的认可,用了13年时间,可见思想解放之难。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3次思想大解放,第一次冲破了“两个凡是”,第二次突破了“姓社姓资”,1997年“十五大”开始的第3次思想解放突破了“姓公姓私”。尽管,“思想解放是永无止境的”,在理论的战线还有艰巨的路要走,但毕竟,经过20多年的努力,基本的观念架构已经具备。围绕这种架构,思想解放逐渐向一些具体的领域深化。比如产权问题,由一个关系到“姓社姓资”的政治话题演化为经济话题、法律话题、管理话题,表明我们的思想逐步由浅入深。同样,民主话题也悄悄由政治演变为技术,由原则深化到细节,由注重实质到实质与程序并重。对政治体制改革的认识也由“政权争夺”意义上的政治转变为“管理经济”意义上的政治,从而更具有行政学的色彩。这种看似走入“烦琐哲学”的学问,实际上也是在我国特定环境下(“左”的传统浓厚)的“迂回的思想解放”。它表明:产权改革、民主制度、行政管理改革等不是需不需要的问题,而是如何选择和设计最好的模式。这与小平同志“不争论”的思想一脉相承。
尽管如此,我们并不能说我们突破了所有的禁区。比如,在实践中,我们承认利益对人作用,也鼓励用利益激励的原则来促进社会生产。但是,在理论上,我们不敢承认“理性人”的假设,不敢用这一假设去建筑经济和政治构架;由此也给实际工作带来了危害。比如,尽管我们反腐败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但腐败分子仍然层出不穷,腐败风气有蔓延扩大的趋势。在很大程度上,这是漠视“理性人”的假设,忽略了用法律和舆论来对干部进行强有力的约束和监督。又比如,国家在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中花大笔钱建立粮食购销企业,让它们执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但粮食企业普遍钻空子,不但以低于保护价收购粮食,损害农民利益,而且还通过“挖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调运粮食应付上级检查,严重危害国家粮食储备安全。致使原来设计的“保护农民利益”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两大目标落空。对此,我们不能再用“如来的经是好的,给歪嘴和尚念歪了”来搪塞,而应该检讨,在政策设计的时候,我们为什么不把人的“道德风险”考虑进去?
需要警惕的是,在“左”的意识形态带来的思想束缚越来越少时,由于局部利益驱动,把利益包装在“观念”里,以似是而非的观念来混淆视听,就成了一种时尚。比如,一遇到扩大开放或者反垄断的声音,就有人打出“保护民族产业”的旗号;一遇到政企分开、股份制、产权多元化的改革,就有人担心“手头没把米唤不来鸡”,在“公有制为主体”上大做文章,让“国有资源从竞争行业实现战略撤退”难上加难。这种在改革进程中形成的盘根错节的利益格局,正是朱总理所说的“地雷阵”。
改善弱势群体地位
改革经常在“社会的承受能力”面前放缓。有企业的领导干脆就说:“下岗工人成了改革的包袱。”长期的计划体制造就了个人对体制的过分依赖,而“精英导向”的改革,同样造就了大多数人对“改革好处”的等靠要。这也确实是改革的尴尬所在。
但是,把改革的阻力推到“下岗工人”头上,则不符合起码的逻辑。我们说,改革的动力来自对利益的追逐。如果改革确实能为“下岗工人”带来实际利益,没有理由认为他们会阻挠改革。看来,一些人所谓的“改革”,并没有给“下岗工人”带来好处,而是损害了他们的利益。
事实上,改革中的“不公”问题是困扰改革步伐的顽症。短短10多年内,我国迅速走完从平均主义到贫富差距过大的历程,基尼系数达到0.458,超过国际警戒水平,成为国际上排名靠前的“分配不公”的国家,这足以引起我们的警惕。
弱势群体的形成并不是由于他们自身不努力,而是因为社会没有提供一个公平的舞台。比如,与城里人相比,农村户口的人在出生、入学、就业、医疗、养老等各方面都处于不平等的起点。从表面看,这是一种起点的不平等(贫富差距),而实质上是“游戏规则”的不平等(准入限制)。20多年的改革,我们没有在规则、制度方面的平等下工夫,不是从“制度”上缩小城乡差距入手,而是热衷于救灾、扶贫、送温暖。事实证明,不管是救济式扶贫还是开发式扶贫,没有制度、规则的平等作保证,都可能出现“返贫”。
弱势群体的“社会承受能力”十分脆弱。因此,改革在此放缓情有可原。但是,一个社会如果长期存在差距悬殊的弱势群体,任何改革都寸步难行。这正好说明我们改变弱势群体处境的“改革任务”刻不容缓。而要改变弱势群体的地位,让弱势群体强大起来,除了给弱势群体补偿、救济、扶持外,最好的办法就是组织他们参与改革,分享改革的“话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