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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着从我国《刑法》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现状入手,结合当前学界对此问题的争议,辩证地分析了我国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的不足所在。主张针时现行立法的不足,从立法和制度两个方面予以弥补和完善,以期进一步保障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更加有效地打击贪污腐败分子,加快经济建设与发展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