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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正迈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的严重性和必要性已经浮出水面,而深度老龄化挑战的巨大压力已经对现有养老保障体系提出了日益严峻的考验。加快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势在必行。结合特色边境城市绥芬河市现状经过调研考证,探索适合本市的可行医养模式。
关键词:“医养结合”养老模式
截至2018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49亿人,占总人口的17.9%;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67亿人,占总人口的11.9%。预计到2050每4个人就有1个65岁以上的老人。与此同时,高龄老人群体中失能率持续增长,养老问题的严重性和必要性已经浮出水面,而深度老龄化挑战的巨大压力已经对现有养老保障体系提出了日益严峻的考验。加快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势在必行。
一、绥芬河市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优势
(一)交通便利。
绥芬河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与俄滨海边疆区接壤,边境线长27公里。有公路、铁路两个国家一类口岸,是我国沿边开放重点口岸和全省对俄合作主通道。2015年12月28日牡丹江至绥芬河电气化铁路投入运营,形成了“牡绥”1小时经济圈。目前,哈尔滨至牡丹江高铁开通,形成了“哈绥”2小时经济圈。随着绥芬河支线机场项目加快推进,绥芬河很快就将进入空港经济时代。
(二)生态环境优良。
绥芬河市属高纬度山地城市,森林覆盖率75.9%。因距日本海较近而受到海洋性气候的影响,昼夜温差大,白天高温时间较短,日落后气温下降,极为凉爽,1月平均气温16.6℃,7月平均气温19.6℃,全年平均气温2.86℃。商贸、旅游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产业,境内无水泥、钢铁、化工、印染等重污染企业,空气清新宜人,夏季空气负氧离子含量比一般城市高出20倍以上。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分明,空气良好天数达到300天左右,是全省生态环境最好的县市之一,在全国亦居前列,城市生态环境适宜老年人居住养生。
(三)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较好。
一是落实上级养老政策较好。先后制定出台了《绥芬河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暨落实省养老机构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绥芬河市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兴办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绥芬河市“三社联动”社区居家养老方案》等。二是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完善、经验丰富。1956年,就已建设并运营了一家公办养老机构——绥芬河市敬老院。 2016年,占地面积22377.34㎡、(一期)建筑面积为9150㎡的绥芬河市社会福利院正式运营,将敬老院迁入其中,合并管理,该机构集敬老院、光荣院、孤儿院、康复中心“三院一中心”为一体,内设抢救室、健身房、放映室、食堂等配套设施。此外,还有2家民办养老机构,经营时间均达到10年,有较丰富的养老看护、照料护理的经验。
(四)现有闲置养老资产存量丰富。
(五)对俄医疗工作起步早,境外养老基地正在兴建。
2014年初,绥芬河市被省卫计委确认为“全省对俄医疗旅游试点城市”,市中医医院组建了对俄康复理疗中心,市人民医院先后在俄哈巴罗夫斯克、符拉迪沃斯托克、纳霍德卡、共青城、勘察加半岛成功举办了医疗旅游推介会,受到俄方领导的重视和俄罗斯市民的欢迎。绥芬河市金嘉谷农业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正在俄罗斯滨海边疆区建设 “弗拉基米尔斯洛博达”度假区,它不仅能够发挥绥芬河市对俄口岸资源优势,同时更好的开展境外“候鸟式”养老、医疗旅游养老工作,延长养老产业链条,填补我国境外养老的空白。
二、绥芬河市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养”与“医”融合工作进展缓慢。
目前通过委托市人民医院运营管理市社会福利院,开展“医养结合”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市人民医院在福利院内部设立医疗机构需要省里审批,而审批的要件在医疗人数、康复设备等方面要求严格,目前市人民医院无法满足审批要件,在社会福利院内设置医疗机构的工作还需进一步沟通协调,实际工作中,依然是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各自为政。
(二)主管部门交叉重叠,缺乏统筹协调。
按照我国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从“医养结合”的业务范围来看,养老保障业务涉及的主管部门是民政及人社部门,而医疗保障业务涉及的主管部门除了民政、人社外,还有各级卫计委;从机构管理来看,各级养老机构隶属于民政部门管理,而医疗机构又隶属于卫生部门管理,涉及到医疗保险费用报销事宜又由人社部门主管。
(三)养老实际需求与医疗服务供给不匹配。
2010-2018年的6年间,全市老年人口总量年均增长6.9%,而这期间户籍人口年均增长1.2%。表明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快于总人口的增长速度,老年人口逐年上升,养老实际需求与医疗服务的供给能力却不相匹配,主要表现为:
1.养老机构缺少专护人员,医护服务能力不足。
一是我市养老服务机构仍停留在传统的养老服务模式阶段,仅提供简单的吃住和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大部分没有配备医务室,更无能力单独设置医疗机构,增加了入住老人的就医成本与负担。二是部分养老机构规模小、设施简单、功能单一,失能护理床位所占比例小,且护理人员年龄普遍偏大,文化水平不高,多数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专业培训,缺乏专业的管理、护理知识及技能。三是养老机构对老年人的精神卫生健康较忽视,一些罹患心理疾病、抑郁症、精神方面疾病的老人得不到有效救治。
2.社區医疗资源不足,供需矛盾逐年加剧。受到个人习惯和现实条件影响,目前我市90%的老年人还是选择社区居家养老,但是我市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的配置尚不均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存在着药品单一、设施简单、医务人员缺乏等问题与老人对日常护理、慢性病康复、健康咨询及保健服务等实际需求的矛盾较为明显。 3.长护险制度未建立,护理费用负担较重。据调查,我市目前共有失能、半失能老人70多名,仅有一名老人选择在社会福利院养老,其余均是居住在家庭当中,他们常年卧病在床,需要在生活照料基础上进行医疗诊断、康复护理等服务,而专业护理人员的缺乏和护理费用的高昂令这些家庭难以负担。
三、对绥芬河市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建议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做好医养结合政策设计。
1.出台具体实施意见,明确部门职责和牵头单位,形成工作合力。
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在审批准入、行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3.探索出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残疾、失能、半失能等需长期护理的参保老年人的医疗费和护理费纳入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同时,理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之间的关系,明确各险种的责任,整合和衔接三者功能,避免功能重叠和错位,促使其各尽其能、相互配合。
4.严格监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设施和服务安全的监管,对服务中出现的虐老欺老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二)促进养老、医疗机构有效融合,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1.加快养老机构转型升级。一是支持200张床位以上规模的养老机构内设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二是支持10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设康复中心。三是充分利用现有闲置或利用率较低的宾馆资源,转型创办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服务中心、老年病康复中心、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主要针对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和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康复护理专业医疗养老机构。
2.加快医疗机构转型升级。一是支持中医院开设老年病诊室,设立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位。二是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三是充分依托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
3.促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明确双方责任,合作共建,互利互惠。
4.培养“医养结合”型专业人才。鼓励医疗机构内优秀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到养老机构中轮岗服务,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吸引护理专业的在校学生到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实习。积极引导养老服务护理员参加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
(三)坚持多元模式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1.探索“南北互换”养老模式,优化配置养老资源。
2.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开发“保险+医养”养老社区模式。
3.积极探索社区“养老+护理”模式,解决长护对象家庭负担。
4.以“三社联动”(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的社区治理机制)为核心,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老人工作。
5.发展“互联网+健康养老”模式,加快推进资源整合。一是在“医养结合”上推覆盖,开发建设“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医养结合”资源的高效利用。二是在“康养结合”上推产品,利用互联网平台和环境气候优势、便利通道优势和历史人文优势,设计开发代表绥芬河特色的健康养老产品套餐,打造养老养生品牌。三是在“居家医养”上推普及,推进建设全市社区居家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实现与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的交换共享,推广紧急救援、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呼叫终端,在线实时监测,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长期跟踪、预测预警、上门或在线健康管理服务。
(四)加强宣传推介力度。
通過网络、广播、电视,依托“黑龙江省旅居养老商务平台”、“天鹅颐养联盟”、12349平台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绥芬河孝老爱亲文化、地域风土人情、便利交通环境等优势,努力扩大绥芬河在健康生态养老方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关键词:“医养结合”养老模式
截至2018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49亿人,占总人口的17.9%;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67亿人,占总人口的11.9%。预计到2050每4个人就有1个65岁以上的老人。与此同时,高龄老人群体中失能率持续增长,养老问题的严重性和必要性已经浮出水面,而深度老龄化挑战的巨大压力已经对现有养老保障体系提出了日益严峻的考验。加快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势在必行。
一、绥芬河市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优势
(一)交通便利。
绥芬河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与俄滨海边疆区接壤,边境线长27公里。有公路、铁路两个国家一类口岸,是我国沿边开放重点口岸和全省对俄合作主通道。2015年12月28日牡丹江至绥芬河电气化铁路投入运营,形成了“牡绥”1小时经济圈。目前,哈尔滨至牡丹江高铁开通,形成了“哈绥”2小时经济圈。随着绥芬河支线机场项目加快推进,绥芬河很快就将进入空港经济时代。
(二)生态环境优良。
绥芬河市属高纬度山地城市,森林覆盖率75.9%。因距日本海较近而受到海洋性气候的影响,昼夜温差大,白天高温时间较短,日落后气温下降,极为凉爽,1月平均气温16.6℃,7月平均气温19.6℃,全年平均气温2.86℃。商贸、旅游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产业,境内无水泥、钢铁、化工、印染等重污染企业,空气清新宜人,夏季空气负氧离子含量比一般城市高出20倍以上。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分明,空气良好天数达到300天左右,是全省生态环境最好的县市之一,在全国亦居前列,城市生态环境适宜老年人居住养生。
(三)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较好。
一是落实上级养老政策较好。先后制定出台了《绥芬河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暨落实省养老机构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绥芬河市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兴办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绥芬河市“三社联动”社区居家养老方案》等。二是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完善、经验丰富。1956年,就已建设并运营了一家公办养老机构——绥芬河市敬老院。 2016年,占地面积22377.34㎡、(一期)建筑面积为9150㎡的绥芬河市社会福利院正式运营,将敬老院迁入其中,合并管理,该机构集敬老院、光荣院、孤儿院、康复中心“三院一中心”为一体,内设抢救室、健身房、放映室、食堂等配套设施。此外,还有2家民办养老机构,经营时间均达到10年,有较丰富的养老看护、照料护理的经验。
(四)现有闲置养老资产存量丰富。
(五)对俄医疗工作起步早,境外养老基地正在兴建。
2014年初,绥芬河市被省卫计委确认为“全省对俄医疗旅游试点城市”,市中医医院组建了对俄康复理疗中心,市人民医院先后在俄哈巴罗夫斯克、符拉迪沃斯托克、纳霍德卡、共青城、勘察加半岛成功举办了医疗旅游推介会,受到俄方领导的重视和俄罗斯市民的欢迎。绥芬河市金嘉谷农业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正在俄罗斯滨海边疆区建设 “弗拉基米尔斯洛博达”度假区,它不仅能够发挥绥芬河市对俄口岸资源优势,同时更好的开展境外“候鸟式”养老、医疗旅游养老工作,延长养老产业链条,填补我国境外养老的空白。
二、绥芬河市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养”与“医”融合工作进展缓慢。
目前通过委托市人民医院运营管理市社会福利院,开展“医养结合”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市人民医院在福利院内部设立医疗机构需要省里审批,而审批的要件在医疗人数、康复设备等方面要求严格,目前市人民医院无法满足审批要件,在社会福利院内设置医疗机构的工作还需进一步沟通协调,实际工作中,依然是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各自为政。
(二)主管部门交叉重叠,缺乏统筹协调。
按照我国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从“医养结合”的业务范围来看,养老保障业务涉及的主管部门是民政及人社部门,而医疗保障业务涉及的主管部门除了民政、人社外,还有各级卫计委;从机构管理来看,各级养老机构隶属于民政部门管理,而医疗机构又隶属于卫生部门管理,涉及到医疗保险费用报销事宜又由人社部门主管。
(三)养老实际需求与医疗服务供给不匹配。
2010-2018年的6年间,全市老年人口总量年均增长6.9%,而这期间户籍人口年均增长1.2%。表明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快于总人口的增长速度,老年人口逐年上升,养老实际需求与医疗服务的供给能力却不相匹配,主要表现为:
1.养老机构缺少专护人员,医护服务能力不足。
一是我市养老服务机构仍停留在传统的养老服务模式阶段,仅提供简单的吃住和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大部分没有配备医务室,更无能力单独设置医疗机构,增加了入住老人的就医成本与负担。二是部分养老机构规模小、设施简单、功能单一,失能护理床位所占比例小,且护理人员年龄普遍偏大,文化水平不高,多数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专业培训,缺乏专业的管理、护理知识及技能。三是养老机构对老年人的精神卫生健康较忽视,一些罹患心理疾病、抑郁症、精神方面疾病的老人得不到有效救治。
2.社區医疗资源不足,供需矛盾逐年加剧。受到个人习惯和现实条件影响,目前我市90%的老年人还是选择社区居家养老,但是我市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的配置尚不均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存在着药品单一、设施简单、医务人员缺乏等问题与老人对日常护理、慢性病康复、健康咨询及保健服务等实际需求的矛盾较为明显。 3.长护险制度未建立,护理费用负担较重。据调查,我市目前共有失能、半失能老人70多名,仅有一名老人选择在社会福利院养老,其余均是居住在家庭当中,他们常年卧病在床,需要在生活照料基础上进行医疗诊断、康复护理等服务,而专业护理人员的缺乏和护理费用的高昂令这些家庭难以负担。
三、对绥芬河市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建议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做好医养结合政策设计。
1.出台具体实施意见,明确部门职责和牵头单位,形成工作合力。
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在审批准入、行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3.探索出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残疾、失能、半失能等需长期护理的参保老年人的医疗费和护理费纳入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同时,理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之间的关系,明确各险种的责任,整合和衔接三者功能,避免功能重叠和错位,促使其各尽其能、相互配合。
4.严格监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设施和服务安全的监管,对服务中出现的虐老欺老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二)促进养老、医疗机构有效融合,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1.加快养老机构转型升级。一是支持200张床位以上规模的养老机构内设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二是支持10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设康复中心。三是充分利用现有闲置或利用率较低的宾馆资源,转型创办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服务中心、老年病康复中心、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主要针对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和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康复护理专业医疗养老机构。
2.加快医疗机构转型升级。一是支持中医院开设老年病诊室,设立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位。二是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三是充分依托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
3.促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明确双方责任,合作共建,互利互惠。
4.培养“医养结合”型专业人才。鼓励医疗机构内优秀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到养老机构中轮岗服务,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吸引护理专业的在校学生到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实习。积极引导养老服务护理员参加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
(三)坚持多元模式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1.探索“南北互换”养老模式,优化配置养老资源。
2.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开发“保险+医养”养老社区模式。
3.积极探索社区“养老+护理”模式,解决长护对象家庭负担。
4.以“三社联动”(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的社区治理机制)为核心,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老人工作。
5.发展“互联网+健康养老”模式,加快推进资源整合。一是在“医养结合”上推覆盖,开发建设“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医养结合”资源的高效利用。二是在“康养结合”上推产品,利用互联网平台和环境气候优势、便利通道优势和历史人文优势,设计开发代表绥芬河特色的健康养老产品套餐,打造养老养生品牌。三是在“居家医养”上推普及,推进建设全市社区居家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实现与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的交换共享,推广紧急救援、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呼叫终端,在线实时监测,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长期跟踪、预测预警、上门或在线健康管理服务。
(四)加强宣传推介力度。
通過网络、广播、电视,依托“黑龙江省旅居养老商务平台”、“天鹅颐养联盟”、12349平台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绥芬河孝老爱亲文化、地域风土人情、便利交通环境等优势,努力扩大绥芬河在健康生态养老方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