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男子主义是只纸老虎(外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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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男人太乖,太温顺。男人是文明了,可怎么就好像被去势似的,有些“微软”,有些顶不住了。有女性开始起哄:现在的男人不够“拽”,男人进化的结果不是成为“不完美的女人”,再强大的女性依然喜欢“拽一点儿”的男人,当然也不喜欢粗野到底的男人,要掌握分寸。打个比方:女人喜欢男人霸道地一手把她“拽”过来,揽在怀里;吻她的时候,再回归温柔。
  有歌唱道“不做大哥好多年”,我们男人不知从什么时候也开始“退居二线”了,问题是,这不正是女人们梦寐以求的“她时代”吗?但是盛世女人越来越“威”的同时对男人也越来越失望。有人认为,这个世界男人沦为“二柱子”,就好像狼进化成狗,慢慢就失去男人原有的那种剽悍战斗力。所以强烈要求男人再次雄起霸道,有人则持反对意见,认为男人重拾霸道,是一种性别返祖现象,是文明的退化。那么,男人,到底该不该重新霸道起来,怎样技术性地霸道起来?
  男人一时真的很为“男”。增一分太强,减一点太弱,犹如对双刃剑的态度,很矛盾。有种典型的观点认为,霸道是一种落后的男人武器,应该以修养与力量的提升作为男人征服女人的根本。来自德国和英国的研究学者通过对黑猩猩、大猩猩以及其它灵长类动物脸部形状和尺寸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人类的男性祖先,是逐渐放弃了暴力、霸道方式来赢得异性的爱戴与尊敬的。
  在大多数灵长类动物中,雄性的犬齿一般比雌性的犬齿要长得多,突出的犬齿意味着雄性的优越性和好斗的能力,但在历史的进化过程中,这些凶猛的霸道特征已经慢慢为时间所消磨,它们犬齿的尺寸与雌性的已经变得很接近了。换句话说,让女人折服的不是男人类似霸道、暴力等倾向,而是魅力。他们的研究说明,早期人类,如果拥有一张不好斗而吸引人的面貌的话,往往就具有一种优势。男人的进化,是从暴力的崇拜到英俊容貌的追求的过程,也是从霸道的控制走向文明的学习过程。
  中国男人往往喜欢单纯温柔小鸟依人年纪比自己小的女人,小李后主早就写绝了:“画堂南畔见,一向偎人颤。奴为出来难,教郎恣意怜”。那种无助的娇羞,楚楚可人,可以大大满足中国男人霸道的大男子主义情怀。现在,女性与时俱进,脚大了,所以也不“偎人颤”了,男人就顿觉失落,很难再霸王起来。相反,欧美男人口味则一向喜欢女人成熟,性感,并且独立,像拉丁舞般舞出的艳情。如果今天男人在失去祖传的耀眼光芒后,就全盘照收旧时代的男人霸道意识,显然是行不通的,那么还有新的转机吗?勿庸讳言,霸道也不是没有任何审美价值的,它有吸引女性的积极因索,那么可不可以改良男人的这一传统性感利器,让它带着现代文明的光辉重临女人间?
  无独有偶,在全世界进一步清除传统大男子主义余毒的时候,有新潮美眉反其道而行,对大男子主义里的霸道气质隔代崇拜起来。
  其实,之前创收视颠峰的电视剧《激情燃烧的岁月》里的那个会打太太屁股的将军,已经引起不少女性对霸道男人的有趣遐想与向往,觉得他很“够味儿”,那种不容置疑的爱,那种当仁不让的情,令人荡气回肠。有一阵子“妻管严”的批量生产,导致部分男人的强烈反弹,也让女性有些倒胃口,于是男人开始缅怀“霸道”的岁月,并以“新大男子主义”自居,修正旧霸道里的糟粕,重塑霸道之雄风。他们明知民主社会“霸道”不是一个绝世好词,但是有其独到性别魅力;就好比你说一个男人“坏”,或者“好色”,没有男人会真的生气,只是会假模假样地谦虚一番。
  曾拍过《白蛇传》、《天龙八部》等诸多大戏的美女刘涛,就公开宣示,要嫁就嫁“大男子主义”的男人。李亚鹏谈及与周迅的“靖蓉终结”时,找了一个很时髦的理由“我有大男子主义倾向”,但是,没有关系,有人会接受他的大男子主义,比如他的新欢、歌后王菲。中国足坛第一帅哥刘云飞也在时尚杂志上承认自己有些“大男子主义”……仿佛一夜间,一度消失的大男子主义思潮又死灰复燃,而且还闪耀着时尚的自豪的光芒。连那么乖的陆毅也在节目中承认自己是个大男子主义的人。“敬业,很细心,有点儿大男子主义”,这是世界冠军申雪对冰上情侣赵宏博的评价。至于那个著名的光头老男人凌峰更是从不忌讳谈自己大男子主义霸王做派。问题是,如此极端的大男人会坚持每天早上给太太喂牛奶,督促她吃早餐,这样的“霸权”,反而让人觉得特别可贵、温馨。
  是的,霸王别姬,尤为动人;刺猬有心,更显柔软。
  霸道,是一种可以原谅的男人缺点。
  蜗牛可以不吃东西睡3年,猪不能仰头望天空,但是好男人往往霸道,特别是男人中的男人。俄罗斯总统普京的妻子莱德米拉在一本名叫《权力之路》的传记中称,她的丈夫普京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男子主义者。莱德米拉说,每次穿什么衣服往往也要征求丈夫的意见,他的权威有时像他的拥抱,会让你喘不过气来。但是,这一点儿也不影响俄罗斯女性对总统的崇拜,她们还一直哼着俄罗斯女性中流行的一首情歌《嫁人就嫁普京》。
  原来,霸道是一种强有力的性感,是一种可以让女性原谅的男式“缺点”,就好像台风,被定义为“灾害性气候”,但是,它又可以缓解旱情、降温,甚至有些狂野的美。更何况当代的新大男子主义的霸道,已经有别于过去那种粗糙的东西。那是一种精神的覆盖,是一种“我爱所以我主宰”的责任。
  在女人眼里,如今男人世界无风景,女人已经没有肩膀可依靠了,男人把抵御风险的任务交给了女人,自己则躲在女人的背后享受女人的关爱。男人传统的霸道没有了,而其实,女人需要这样的霸道,霸道绝不是野蛮,而是一种生命的力度。
  女人是复杂的,一方面希望要有依靠,另一方面又想独立自由。新时代的男人,似乎也识时务地淘汰了传统大男子主义的糟粕,但是保持了原来“强有力”、“负责任”等核心优点。霸道男人往往是强者,是护花使者,在社会、单位、家庭往往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为周围的人带来安全感。日本有一种正方形的西瓜,为的是方便收藏,但是味道却略逊;同样,如果你只是为了好“收拾”男人,而让男人变温顺,男人就没有男人味了。
  传统大男子主义意味着男人在婚姻中所占有绝对的主导和支配的地位,一切是“他说了算”,另外也充分地表达了一种“不平等”,所以常常被妇女解放运动作为一个批判的目标。但是,当今的“新大男子主义”所体现的霸道,是一种温和的爱情管理方式,而不是曾经的居高临下的压迫与统治。新兴的霸道男人可贵之处是不怕老婆,但是,疼老婆。这才是男人的康庄大道。
  还英雄之“霸道本色”。
  有个女性朋友给我讲了个故事,关于她和她丈夫的第一次约会,那时两人都是穷研究生,逛街累了,便被他带到一家冷饮店坐下,想不到,那是进口的洋货,奇怪。他掏出身上所有的零钱凑在一块儿为她买了一盒冰激凌。就一盒 冰激凌,是最贵的那种,她建议买稍微便宜一些的,足可以买两盒。但是,他非常坚决地说:“我定了!”
  回忆那一细节,这位已为人母的朋友甜蜜地说:“那一刻,我被镇住了。我喜欢他爱的霸道。”原来,还有一种爱叫霸道。
  接下去,女的问他吃吗?他说:“看着你吃,乖,我喜欢看你贪婪的吃相。”
  他毅然打开冰激凌盒盖,用那精致的小勺盛起一勺向她的嘴送去:“来,我喂你。”仿佛天地间只有他们两个,有种“舍我其谁”的气概,她彻底地缴械投降,这样有爱的霸气男人,洋溢着一种安全感。
  很多人怀念电影《乱世佳人》里的那个情色英雄白瑞德,我的女同事翠西,曾经两眼发直地说:“我最喜欢这样的‘拽’男人,连吻女孩也是一手把她拽在怀里,没有商量余地。”可是,现在男人太死心眼儿,追求一个喜欢的女孩,还要问他妈妈,再磨蹭着,缺乏霸道的进攻火力与不可一世的性感。
  美国心理学家马克先生,也在他的新书里表达这样的担心:文明的代价,是男人精子的成活率不断走低,更糟糕的是,男人在长期唯唯诺诺的迁就与附和女人的过程中,失去了“猎人的斗志”,一个个“进化”成另外一群“女人”,那种略带野性的霸道,其实是一种男人天生的血性,但是我们在进化途中,为了脱毛,结果也把血性给“脱”光了……
  其实,女人争权益,要平等,在乎的也不是男人客套起来,或者放弃自我,而是彼此的尊重与共赢。我不相信女人的革命是为了打掉男人的气焰,如果,你缴了男人的枪将了男人的军,那她又得到了什么?所以,男界有必要重振英雄气概,把男人的霸气发扬光大。
  现代女性因为有地位了、不自卑了,所以反过头来,对新大男子主义表现出的霸气,反而不排斥,甚至是怀念,就好像生活水平提高了,你会反其道喜欢穿丐服、吃野菜窝头等粗粮。
  再说,女人天生有种“靠一靠”与懒得拿主意的娇气,一个好脾气的男人可能是她的好合作伙伴,但是,绝对不是一个好男人的评价标签。该出手就出手,男人如果不霸道,自己不痛快,女人也会不爽。美国总统小布什原来的女人缘不是太好,但是,他一系列的“牛仔作风”渐渐又被女性选民所肯定,他是绅士、体贴夫人、好提拔女官员,但是这并不妨碍他的种种霸道做法,因为他把一个男人的精神演绎得很潇洒。
  霸道男人,身上往往带着一股英气,一种呼呼生风的性感,一种雷厉风行的气势,一种让女人情不自禁地娇滴滴起来的大鹏展翅的俯瞰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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