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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1前后,在防非典的间隙,本刊编辑吕文江与山东大学三位法律系的师生,对法律方法问题(主要涉及法律方法的定义、法律方法与职业法律思维的关系、法律的确定性与法律方法的关系以及研究法律方法的姿态)进行了对话式讨论.该讨论是关于"法治与法律方法"的对话(刊登在<法学>2003年第5期)的继续,我们试图消解独白式研究的孤独,从而使问题的研究在思想碰撞中得到深化.欢迎关注法律方法的学者参与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