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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奥委会的新规定以雄激素的水平来判定运动员的性别,但并不能完全消除体育界对“性别门”的争议。
2012年7月19日,南非代表团伦敦奥运会开幕式的旗手确定为卡斯特尔·塞门娅,让一名女运动员充当奥运旗手,似乎更能体现南非在促进男女平等方面取得的成就。然而,塞门娅的性别问题却素有争议。
在2009年的第十二届世界田径锦标赛上,18岁的塞门娅在女子800米决赛中夺冠。但她的性别却遭到质疑,因为她有像男性一样健壮的肌肉和粗哑的嗓音。为了配合调查,塞门娅被禁赛一年。
根据此前的一份调查,塞门娅体内的睾丸激素分泌量是正常女性的3倍,而且她没有卵巢。据此,欧洲媒体称,塞门娅不是100%的女人,而是兼具男女生殖器官的“双性人”。但国际田联的调查最终却得出了有利于塞门娅的结果:允许塞门娅重返赛场,但以医疗信息保密为由,拒绝对这一决定作出评论。2012年,她顺利地获得代表南非参加伦敦奥运会的资格,并获得南非奥运代表团旗手的荣耀。
女性体内雄激素过高被称为“雄激素过多症”,对塞门娅的解禁就是通过测定其体内的雄激素水平来判断的。正常男性的雄激素水平为260 纳克/分升~1000纳克/分升,而绝经前成年女性的雄激素正常值为15 纳克/分升~70纳克/分升,因此,女性是否达到男性的雄激素水平是比较容易检测出来的。雄激素过多症的女性比其他女性有更多的雄激素(特别是睾酮),这能让她长出强健的肌肉,令其与其他女运动员相比更有竞争优势。这类人在胚胎发育时染色体是男性,其性染色体核型为XY,其血浆中雄激素浓度可达到正常男性的标准,但是,这种人由于缺少雄激素“受体”(即细胞结构中专门与雄激素结合并使之发挥作用的大分子),因而身体内相应的组织器官对雄激素没有反应(或反应不完全),导致其男性特征完全(或部分)丧失,呈现女性外观。
对于这种染色体符合男性但外表为女性,并在日常生活中被当作女性的人,国际奥委会和国际田联确定,尽管她们体内的雄激素水平较高,但由于缺少雄激素受体,因而雄激素在体内完全不起作用(或作用不大),这些人不会从自己体内高水平的雄激素中获得竞赛优势,因此不禁止她们以女性身份参赛。
值得强调的是,用雄激素水平作为判别性别的标准,这种方法仅适用于体育运动领域。生活中也有一些人,用简单的两性特征难以判断其性别,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一个人是男是女?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比对运动员的性别判定要复杂得多。
一般来说,判断一个人的性别包括5个方面的标准。首先是看外貌,男性表现为有胡须、喉结突出、骨骼粗大、声音低沉等;女性则表现为乳腺发达、骨盆宽大、皮下脂肪丰富、嗓音尖细等。第二类标准很直接,就是两性生殖器结构的差异,这也是两性在解剖上最根本的标志。第三类标准是染色体和基因标准,正常男性的一对性染色体是XY,正常女性则为XX。第四类标准是内分泌标准,包括性腺和性激素。男性的主要性腺是睾丸,女性的主要性腺为卵巢。在性腺功能正常的人群,男性分泌的是雄激素,主要是睪酮;女性分泌的是雌激素,主要是雌二醇。第五类标准是性别的心理行为和社会标准。前者指人的性格、爱好、行为、性取向等性别特征。而后者则是指社会对男女各自社会角色的规定。
奥运会的标准显然并不能作为生活中判断一个人“是男是女”的依据。由于性别鉴定的复杂性,体育界简化了这一标准。对于“雌雄之辨”所带来的难题,体育运动专家在态度上也有所不同:一些人认为,既然体育界对于人体的某些生理变异,如身高或携氧能力的异常是允许的,那么,对激素水平的自然变异也应当接受。但是另一些专家则强调,雄激素是决定男性和女性运动成绩差别的重要因素,因此应当把这一因素作为主要标准来判定一个人是否有资格以女性身份参赛。
对男女运动员性别“边界”的认定,必然会像运动场上的“擦边球”一样,永远是各方争论的焦点。生物医学的发展也将为争论各方提供新的证据。(摘自中国新闻网)
2012年7月19日,南非代表团伦敦奥运会开幕式的旗手确定为卡斯特尔·塞门娅,让一名女运动员充当奥运旗手,似乎更能体现南非在促进男女平等方面取得的成就。然而,塞门娅的性别问题却素有争议。
在2009年的第十二届世界田径锦标赛上,18岁的塞门娅在女子800米决赛中夺冠。但她的性别却遭到质疑,因为她有像男性一样健壮的肌肉和粗哑的嗓音。为了配合调查,塞门娅被禁赛一年。
根据此前的一份调查,塞门娅体内的睾丸激素分泌量是正常女性的3倍,而且她没有卵巢。据此,欧洲媒体称,塞门娅不是100%的女人,而是兼具男女生殖器官的“双性人”。但国际田联的调查最终却得出了有利于塞门娅的结果:允许塞门娅重返赛场,但以医疗信息保密为由,拒绝对这一决定作出评论。2012年,她顺利地获得代表南非参加伦敦奥运会的资格,并获得南非奥运代表团旗手的荣耀。
女性体内雄激素过高被称为“雄激素过多症”,对塞门娅的解禁就是通过测定其体内的雄激素水平来判断的。正常男性的雄激素水平为260 纳克/分升~1000纳克/分升,而绝经前成年女性的雄激素正常值为15 纳克/分升~70纳克/分升,因此,女性是否达到男性的雄激素水平是比较容易检测出来的。雄激素过多症的女性比其他女性有更多的雄激素(特别是睾酮),这能让她长出强健的肌肉,令其与其他女运动员相比更有竞争优势。这类人在胚胎发育时染色体是男性,其性染色体核型为XY,其血浆中雄激素浓度可达到正常男性的标准,但是,这种人由于缺少雄激素“受体”(即细胞结构中专门与雄激素结合并使之发挥作用的大分子),因而身体内相应的组织器官对雄激素没有反应(或反应不完全),导致其男性特征完全(或部分)丧失,呈现女性外观。
对于这种染色体符合男性但外表为女性,并在日常生活中被当作女性的人,国际奥委会和国际田联确定,尽管她们体内的雄激素水平较高,但由于缺少雄激素受体,因而雄激素在体内完全不起作用(或作用不大),这些人不会从自己体内高水平的雄激素中获得竞赛优势,因此不禁止她们以女性身份参赛。
值得强调的是,用雄激素水平作为判别性别的标准,这种方法仅适用于体育运动领域。生活中也有一些人,用简单的两性特征难以判断其性别,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一个人是男是女?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比对运动员的性别判定要复杂得多。
一般来说,判断一个人的性别包括5个方面的标准。首先是看外貌,男性表现为有胡须、喉结突出、骨骼粗大、声音低沉等;女性则表现为乳腺发达、骨盆宽大、皮下脂肪丰富、嗓音尖细等。第二类标准很直接,就是两性生殖器结构的差异,这也是两性在解剖上最根本的标志。第三类标准是染色体和基因标准,正常男性的一对性染色体是XY,正常女性则为XX。第四类标准是内分泌标准,包括性腺和性激素。男性的主要性腺是睾丸,女性的主要性腺为卵巢。在性腺功能正常的人群,男性分泌的是雄激素,主要是睪酮;女性分泌的是雌激素,主要是雌二醇。第五类标准是性别的心理行为和社会标准。前者指人的性格、爱好、行为、性取向等性别特征。而后者则是指社会对男女各自社会角色的规定。
奥运会的标准显然并不能作为生活中判断一个人“是男是女”的依据。由于性别鉴定的复杂性,体育界简化了这一标准。对于“雌雄之辨”所带来的难题,体育运动专家在态度上也有所不同:一些人认为,既然体育界对于人体的某些生理变异,如身高或携氧能力的异常是允许的,那么,对激素水平的自然变异也应当接受。但是另一些专家则强调,雄激素是决定男性和女性运动成绩差别的重要因素,因此应当把这一因素作为主要标准来判定一个人是否有资格以女性身份参赛。
对男女运动员性别“边界”的认定,必然会像运动场上的“擦边球”一样,永远是各方争论的焦点。生物医学的发展也将为争论各方提供新的证据。(摘自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