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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经济学源自外国,因而我国自上而下没有法律经济学的意识,对于法律的成本与效益并不看重。由于我国长期计划经济的缘故,法律制定和实施没有讲究经济原则的习惯,没有形成法律经济化的社会观念,仅仅从维护国家安定的角度实施法律。法律制定与实践成本非常昂贵,而且效果并不理想,效率也不快捷。这都严重地违背了法律本来应该具有的经济、高效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