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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学习型公安机关"根源于我国开展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社会背景,顺应了世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历史潮流,对推进"三项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增强公安队伍的宗旨意识、法治观念和依法履职的能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笔者结合目前国内外研究现状,根据公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探索学习型公安机关建设的新途径。
一、将创新理念纳入学习型公安机关建设过程中
(一)观念创新
思想理念在组织发展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往往左右着组织成员的行为。因此,要想保持组织旺盛的活力,必须要有思想观念的不断更新,以保持组织的先进性。随着高智商、智能化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犯罪日益增多,作案手段层出不穷,新的治安难点、热点问题悄然出现,知识的衰竭与本领的缺乏,势必造成公安机关打击不力,处置不当等问题。因此,公安机关必须不断深化警务改革,更新观念,以适应新的治安形势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二)管理创新
管理创新主要分为实现工作目标的途径和工作方式的创新。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可以采用多种途径。公安机关的领导应改进从高层做起的一般方式,鼓励从基层做起的创新模式,充分发挥每个人的智力优势,从而创造出强大的综合效果。而创新学习必须加以引导,否则,"结果可能只是一系列随机的个人启发,却对整体业绩没有多少帮助"。公安机关领导者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保证民警有能力处理棘手的问题,但必须要鼓励质询和强化学习导向,以此来迎接挑战。
(三)奖惩制度创新
当前,公安机关的各项奖惩制度日趋完善,但也存在不足的地方,主要体现在奖惩制度的实施上,那种不依靠工作业绩和学习成绩,而靠找关系、走后门、任人唯亲现象仍然存在。因此,在创建学习型公安机关过程中,领导者要把民警的学习和考核结合起来:一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民警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弘扬先进、鞭策后进,形成学习光荣的浓厚氛围。二是把学习与提拔重用相结合。每一名公安机关的领导者,都要从党和人民的事业出发,以"三顾茅庐"的精神,选拔人才,任用人才,打破那些不靠学习提高能力而靠买官、跑官人的梦想,树立良好的用人风气。
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發展观
(一)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民警的全面发展
创建学习型公安机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以民警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为目的,通过建立专业化、系统化的终身教育体系和培训网络,促进民警自身的全面发展,能否实现民警的全面发展,是关系能否真正创建学习型公安机关的关键。因此,要努力构筑民警学习的良好平台,在公安机关内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形成人人爱学习、人人要学习的良好局面。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学习的动机和目的
创建学习型公安机关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创建"学习型公安机关"的过程中,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学习的动机和目的,使公安机关具备不断学习和创新的能力。
1、明确为什么而学习,即学习的动机。知识经济时代,科学的进步、知识经济迅速兴起,违法犯罪的方式、手段愈加智能化、网络化,各种法律法规也不断修订和完善,如果不注重学习和知识的更新,将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治安环境给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公安民警的学习和引导,用学习切实提高打击的本领和服务的水平。
2、明确学习为什么,即学习的目的。只有当人们致力于实现某种他们深深关切的事情时,才会产生创造性学习。作为公安民警,只有不断学习,终身学习,才能不断适应快速发展的世界和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给我们带来的挑战。只有通过学习才能提高服务社会、保护人民的技能,更好地为现实斗争服务。
三、正确处理"学"与"习"的关系
"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学"跟"习"是严格区分的。'学'是强调学知识,'习'就是要拿出新行为。"正确处理"学"与"习"的关系,对建设学习型公安机关尤为重要。
(一)"学"是"习"的前提、基础
新的国际国内形势和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给公安机关和每一位民警提出了非常现实的、新的、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公安机关领导和全体民警要与时俱进,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本着"用啥学啥、缺啥补啥",学用结合,以学为用、以练为战的原则,大张旗鼓地开展大学习、大练兵活动;开展知识竞赛,推广学习经验,表彰树立学习先进典型。
(二)"习"是"学"的归宿
"迅速地学以致用、迅速地对自己学到的东西进行发展,则是一个高效率学习型组织的核心所在。"打造学习型公安机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在实践中检验和丰富理论、增长才干、挑战自我、超越自我。只有让全体民警深刻领会学习型公安机关的内涵,转变思想观念,正确处理好"学"与"习"的关系,才能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实现知识的自我更新和整体素质的提升。
四、明确领导新角色
"在知识经济时代,全球知识革命的挑战,赋予了领导全新的内涵。与此同时,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信息网络化、文化多元化浪潮奔涌,为现代领导科学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把握领导角色定位提供了新的视角。"
(一)领导是勇于创新,引领变革的人
目前的治安形势中,高智商犯罪、智能化犯罪、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犯罪日益增多,违法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层出不穷,新的治安难点、热点问题悄然出现,公安机关在履行具体职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问题,为此,公安机关的领导者应该有所表现的是在变革和促进民警学习和成长方面,领导者必须敢于不断打破现状,引领变革,成为组织变革的推动者。
(二)领导是建立发展愿景与促进愿景实现的人
"创建学习型的公安机关必须要有一个全新的、全警承诺的愿景目标,这个愿景目标有长期的、有阶段性的、有随着形势的可能做出调整的,但必须是形成全警共识的,即全警承诺的共同的目标。""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公安机关肩负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也是当前和今后公安机关全体民警的共同愿景。公安机关的领导者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具体情况,审时度势地制定短期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并有机结合起来,激发民警工作、学习的积极性,努力增强队伍的宗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队伍的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和依法履职的能力。同时,领导者需要身体力行促进共同愿景的实现。彼得·圣吉说:"领导者是教师。"要实现组织愿景,领导必须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发挥个人表率作用,以自身行动带动组织共同愿景的实现。
(三)领导是促进有效沟通和协调的人
公安工作的性质决定公安机关的领导者必须及时了解组织内外的环境变化,及时掌握社会治安的最新动态,以便更好地做出决策目标,提高打击和服务水平。同时,公安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这就决定了公安机关的领导者必须与社会其他组织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达到相互信任,互利互惠,共同促进公安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五、培养知识型警察
著名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认为:知识型员工具有自主性强,创造性鲜明,占有知识资本,需求层次高,流动意识强,重视自我价值的实现等特点。在当代知识型警察身上同样体现出这些特征。
知识型警察从事的是富于创造性的思维活动,固定的工作地点、限定的工作时间、刻板的工作形式、僵硬的管理制度只会扼杀他们的天赋、灵感、想象力和创造力。因此对知识型警察来说,更重要的是"引导"而不是"管理",这就意味着要为知识型警察营造更为宽松、开放的工作环境,具体包括自主工作的权利,弹性工作制,自由发表意见的氛围,容忍错误,创造充满乐趣和关爱的工作环境等。
创建学习型公安机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以民警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为目的,通过建立专业化、系统化的终身教育体系和培训网络,来促进民警与整个公安机关的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连玉明.学习型领导[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43).
[2](美)戴维A·加尔文.学习型组织行动纲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166.
[3]张声雄.如何创建学习型组织[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51).
[4](美)潘蒂·西丹曼拉卡.智慧型组织-绩效、能力、知识一体化管理[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3,(34).
[5]连玉明.学习型领导[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50).
一、将创新理念纳入学习型公安机关建设过程中
(一)观念创新
思想理念在组织发展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往往左右着组织成员的行为。因此,要想保持组织旺盛的活力,必须要有思想观念的不断更新,以保持组织的先进性。随着高智商、智能化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犯罪日益增多,作案手段层出不穷,新的治安难点、热点问题悄然出现,知识的衰竭与本领的缺乏,势必造成公安机关打击不力,处置不当等问题。因此,公安机关必须不断深化警务改革,更新观念,以适应新的治安形势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二)管理创新
管理创新主要分为实现工作目标的途径和工作方式的创新。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可以采用多种途径。公安机关的领导应改进从高层做起的一般方式,鼓励从基层做起的创新模式,充分发挥每个人的智力优势,从而创造出强大的综合效果。而创新学习必须加以引导,否则,"结果可能只是一系列随机的个人启发,却对整体业绩没有多少帮助"。公安机关领导者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保证民警有能力处理棘手的问题,但必须要鼓励质询和强化学习导向,以此来迎接挑战。
(三)奖惩制度创新
当前,公安机关的各项奖惩制度日趋完善,但也存在不足的地方,主要体现在奖惩制度的实施上,那种不依靠工作业绩和学习成绩,而靠找关系、走后门、任人唯亲现象仍然存在。因此,在创建学习型公安机关过程中,领导者要把民警的学习和考核结合起来:一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民警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弘扬先进、鞭策后进,形成学习光荣的浓厚氛围。二是把学习与提拔重用相结合。每一名公安机关的领导者,都要从党和人民的事业出发,以"三顾茅庐"的精神,选拔人才,任用人才,打破那些不靠学习提高能力而靠买官、跑官人的梦想,树立良好的用人风气。
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發展观
(一)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民警的全面发展
创建学习型公安机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以民警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为目的,通过建立专业化、系统化的终身教育体系和培训网络,促进民警自身的全面发展,能否实现民警的全面发展,是关系能否真正创建学习型公安机关的关键。因此,要努力构筑民警学习的良好平台,在公安机关内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形成人人爱学习、人人要学习的良好局面。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学习的动机和目的
创建学习型公安机关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创建"学习型公安机关"的过程中,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学习的动机和目的,使公安机关具备不断学习和创新的能力。
1、明确为什么而学习,即学习的动机。知识经济时代,科学的进步、知识经济迅速兴起,违法犯罪的方式、手段愈加智能化、网络化,各种法律法规也不断修订和完善,如果不注重学习和知识的更新,将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治安环境给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公安民警的学习和引导,用学习切实提高打击的本领和服务的水平。
2、明确学习为什么,即学习的目的。只有当人们致力于实现某种他们深深关切的事情时,才会产生创造性学习。作为公安民警,只有不断学习,终身学习,才能不断适应快速发展的世界和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给我们带来的挑战。只有通过学习才能提高服务社会、保护人民的技能,更好地为现实斗争服务。
三、正确处理"学"与"习"的关系
"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学"跟"习"是严格区分的。'学'是强调学知识,'习'就是要拿出新行为。"正确处理"学"与"习"的关系,对建设学习型公安机关尤为重要。
(一)"学"是"习"的前提、基础
新的国际国内形势和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给公安机关和每一位民警提出了非常现实的、新的、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公安机关领导和全体民警要与时俱进,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本着"用啥学啥、缺啥补啥",学用结合,以学为用、以练为战的原则,大张旗鼓地开展大学习、大练兵活动;开展知识竞赛,推广学习经验,表彰树立学习先进典型。
(二)"习"是"学"的归宿
"迅速地学以致用、迅速地对自己学到的东西进行发展,则是一个高效率学习型组织的核心所在。"打造学习型公安机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在实践中检验和丰富理论、增长才干、挑战自我、超越自我。只有让全体民警深刻领会学习型公安机关的内涵,转变思想观念,正确处理好"学"与"习"的关系,才能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实现知识的自我更新和整体素质的提升。
四、明确领导新角色
"在知识经济时代,全球知识革命的挑战,赋予了领导全新的内涵。与此同时,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信息网络化、文化多元化浪潮奔涌,为现代领导科学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把握领导角色定位提供了新的视角。"
(一)领导是勇于创新,引领变革的人
目前的治安形势中,高智商犯罪、智能化犯罪、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犯罪日益增多,违法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层出不穷,新的治安难点、热点问题悄然出现,公安机关在履行具体职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问题,为此,公安机关的领导者应该有所表现的是在变革和促进民警学习和成长方面,领导者必须敢于不断打破现状,引领变革,成为组织变革的推动者。
(二)领导是建立发展愿景与促进愿景实现的人
"创建学习型的公安机关必须要有一个全新的、全警承诺的愿景目标,这个愿景目标有长期的、有阶段性的、有随着形势的可能做出调整的,但必须是形成全警共识的,即全警承诺的共同的目标。""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公安机关肩负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也是当前和今后公安机关全体民警的共同愿景。公安机关的领导者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具体情况,审时度势地制定短期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并有机结合起来,激发民警工作、学习的积极性,努力增强队伍的宗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队伍的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和依法履职的能力。同时,领导者需要身体力行促进共同愿景的实现。彼得·圣吉说:"领导者是教师。"要实现组织愿景,领导必须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发挥个人表率作用,以自身行动带动组织共同愿景的实现。
(三)领导是促进有效沟通和协调的人
公安工作的性质决定公安机关的领导者必须及时了解组织内外的环境变化,及时掌握社会治安的最新动态,以便更好地做出决策目标,提高打击和服务水平。同时,公安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这就决定了公安机关的领导者必须与社会其他组织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达到相互信任,互利互惠,共同促进公安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五、培养知识型警察
著名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认为:知识型员工具有自主性强,创造性鲜明,占有知识资本,需求层次高,流动意识强,重视自我价值的实现等特点。在当代知识型警察身上同样体现出这些特征。
知识型警察从事的是富于创造性的思维活动,固定的工作地点、限定的工作时间、刻板的工作形式、僵硬的管理制度只会扼杀他们的天赋、灵感、想象力和创造力。因此对知识型警察来说,更重要的是"引导"而不是"管理",这就意味着要为知识型警察营造更为宽松、开放的工作环境,具体包括自主工作的权利,弹性工作制,自由发表意见的氛围,容忍错误,创造充满乐趣和关爱的工作环境等。
创建学习型公安机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以民警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为目的,通过建立专业化、系统化的终身教育体系和培训网络,来促进民警与整个公安机关的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连玉明.学习型领导[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43).
[2](美)戴维A·加尔文.学习型组织行动纲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166.
[3]张声雄.如何创建学习型组织[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51).
[4](美)潘蒂·西丹曼拉卡.智慧型组织-绩效、能力、知识一体化管理[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3,(34).
[5]连玉明.学习型领导[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