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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是一对具有显著对抗性的权利。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的背景下,两者之间产生了激烈的冲突。一方面,需要公布患者的个人隐私以帮助防控疫情;另一方面,会泄露患者的隐私,使患者的个人名誉、安全以及经济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权利的冲突严重影响社会和谐,不利于疫情防控大局。因此,本文从法律条文、法理分析以及各地实践分析论证:疫情之下,个人隐私权应当让位于公众知情权,并对我国以后应对类似突发性重大卫生事件,如何在防控好疫情的前提下,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切实保障患者的个人隐私提出相应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