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忧伤的英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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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丁骏
  文/ [英]克里斯托夫·黑金斯
  
  金斯莱·艾密斯在他1991年的《回忆录》里曾直言不讳地说:“关于我自己我写了不下二十卷的书,大部分叫做小说。”为了加以说明他又补充道:
  那些完全是小说,读过这些小说也认识我的人知道这些书绝对不是自传性的,但同时其中的每个字多多少少都无可避免地道出了我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如果说这话有点模棱两可的话——无聊的记者总喜欢追问某个人物是如何来源于生活的,这下他们的嘴就能被堵住了——对于一个严肃的文学传记作家来说,这也是一个绝佳的机会。查科瑞·莱德在他这部优美而严肃的传记作品中并没有对主人公的丑闻和风流韵事置若罔闻,他在对人物生活和工作的描写之间取得了一个近乎完美的平衡,而且还追溯了两者间的亲缘关系,娓娓道来,浑然天成。
  这部传记中还藏着另一个传记故事,生动地塑造了希拉里·巴德维尔的形象,她是艾密斯的第一任妻子,一位令人着魔的可爱女子。他们育有两个孩子(她自己还有一个孩子,艾密斯也一直视为己出)。希拉里是艾密斯无穷懊悔和自责的源头,最终也是他心目中母亲的代替品。希拉里魅力无穷,尤其天真无邪,又敏锐过人,常常一语中的,而自己尤未察觉。她在牛津大学认识了这位迷人、性感、卓群不凡的男人(艾密斯莫名其妙地加入共产党正是在牛津受到艾丽丝·穆多克的盅惑的结果)。书中有希拉里评论艾密斯的话,她说艾密斯是个有趣幽默的人,却也会
  对于一些在我看来毫无大碍的事情喋喋不休地抱怨个没完。比如有人从艾利斯顿饭店的旋转门里走进来,我觉得就是些普通的正常人。他就会开始嘀咕:“看那些傻瓜,看那个白痴男人,”就是这样一类的话。碰到门卡住了,或者在公共汽车上下车时前面一个老年人挡了他的道,或者风吹乱了他的头发,他就会咆哮,做鬼脸,真是烦人。
  我读到这里时捧腹大笑,因为我记得有一次艾密斯打了一个嗝,发出类似喇叭的声响,然后跟我解释说一段美好的噪音不应该被浪费掉。碰到让他蹙额皱眉的事他也如出一辙(这一点《幸运儿吉姆》的读者都会记忆犹新):这些可是他尽情小题大做一番的好机会。至于要是碰上真正的傻瓜或者无聊至极的人,艾密斯绝对不会错过任何一场好戏的。
  一个惧怕乏味无聊的男人,一个被父母娇惯又觉得父母无法忍受的男人,一个易怒的男人,一个能把响屁变成伸缩喇叭模仿秀的男人,这样的一个男人拥有文学和戏剧天分的髓质,但是不难想象跟这样的一个男人一起生活不会是件容易的事。《幸运儿吉姆》中有一个叫人难堪的人物耐德·维尔奇,他的一个极小的动作都会让吉姆·蒂克斯顿暴跳如雷,后者最受不了沉闷单调的人。这个人物的原型是希拉里的父亲,一位老态龙钟的老学究,宽容优雅的希拉里这回的确被丈夫深深地刺伤了。但是比这更糟糕的侮辱希拉里也忍受过来了,她心里始终都清楚这样一个事实,接受金斯莱就得接受他的全部。
  艾密斯在同母亲的关系中备受压抑,后来他成了一个无可救药的女人狂,且逢酒必醉,这之间的关系再傻的人都看得出。(《女孩问题》中的人物帕崔克对理想女性作过一番臆想:“聪颖,贤淑,安顺,外加一双硕乳”:如果这样的一个年轻女孩住在某个俱乐部楼上的单身公寓里,艾密斯就可能要怀疑自己对上帝的无限虔诚了。)但是这种无政府主义的放纵背后往往隐藏着某种让人印象深刻的自律——证据就是他一生多产,直到生命的最后——以及同魔鬼一再的角力。这两个元素在艾密斯给飞利浦·拉金的一封信里一览无余,那是在《幸运儿吉姆》让他一夜间功成名就之后写的:“我多多少少有种‘谁也别想拦着我’的感觉,但是一拿起我的新小说,我就觉得若是由我自己出面拦着自己,那真是再容易不过了。”
  艾密斯一生为无数的忧虑和恐惧所扰,恐怕正是他这种目中无人和相信因果报应的天性使然。书中有一个部分很有趣,是描写艾密斯在普林斯顿教书时的生活,莱德让读者感觉艾密斯差点就想住下来不走了,干脆做个美国人。这期间他没有给拉金写一封信,拉金很孤僻,也是他最忠实的通信伙伴。但是艾密斯最后自己陷入了孤僻无援,主要原因之一是他对坐飞机的根深蒂固的恐惧。至于他其余的恐惧,以及与之战斗的方式,可以参见他另一位重要的通信对象罗伯特·康克斯特在1960年给拉金写的信:
  你关于金的几点看法很有趣。再看看他新写的东西吧,跟女人上床是忘记死亡的一种方式。消极的想法,是吧?就算一个星期操他十次,每次二十分钟,还是剩下很多时间可以想象皮肤下面的骷髅,躺在地底下的已经呜呼哀哉的生灵,等等。
  事实上,那段“新写的东西”是人类书籍中最古老的东西,但是将近十年之后,艾密斯的小说《绿人》以令人惊惧的洞见展现了通过性来规避道德和后道德之涵义的徒劳。强烈的性欲周而复始,却是在不断地减弱,我们确乎可以说这就是整部著作的主旨。
  很多评论家认定了莱德会按照“愤怒的青年”到酒吧男人,再到坏脾气的痛风病患者这样一个大而长的拱形线条来描绘艾密斯。他们千篇一律的期待这次落空了。艾密斯从没觉得自己跟约翰·奥斯本的《愤怒的回顾》有什么关系,正如他从来不觉得自己,康克斯特,拉金以及约翰·韦恩是“革命运动”(这种叫法出自某个毫无创意的评论家之口)的一部分。艾密斯就是他自己。为了让别人不自在,他有时候可能会引用康克斯特的“第一定律,”即“一般来说,每个人对自己懂的东西都会采取保守的态度。”但是关于他自己最懂的东西——英语语言及文学——他绝对不是一个振振有辞的保守派。亨利·詹姆斯的谆谆教导,所谓要做事无巨细的人(好大声啊!),完全可以用艾密斯做说教的榜样。但是艾密斯也从来没有放过一个嘲笑詹姆斯以及其他文坛巨匠们的机会。严肃的学界掌门人F.R.李维斯称艾密斯为“色情作家”,他自己听了肯定又乐坏了。
  艾密斯也很支持大众文化,例如他曾这样评价科幻小说,“身为新近退休的大学教师,我发现,任何形式的文字,只要不让读者的任何部位产生厌恶感,就会让我不由自主地轻轻地被吸引。”科幻小说的一大缺点就是没有性,这是它的致命伤(我读莱德的书才意识到这就是我对这类小说从来没兴趣的原因),但是艾密斯并不满足于从学术的角度来探讨这个话题,于是他写了一部历史/未来小说《改变》,飞利浦·K. ·狄克亲口评价此书可能是最优秀的关于“交互世界”的小说。我还想加一句,这本书中关于性的描写是激进而具颠覆性的,尽管没有丝毫色情的痕迹。
  跟莱维斯相反,艾密斯对性交的描绘细腻、柔和,而且充满智慧(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不信你自己试试)。尚有一点不言而喻,即艾密斯的小说从来没有出现针对任何所谓“少数民族”的调侃或者歧视。即便他笔下的某个角色出言不逊——《斯坦利和女人》中的主角斯坦利是最臭名昭著的例子——艾密斯也会老老实实地承认他的确会去表现一些他自己并不认同的情感。绝对值得一提的是小说《女孩,20》,其中有一个人物与艾密斯本人的政治观截然相反,但是艾密斯把他塑造得魅力四射。而且虽然艾密斯本人总是陷入婚外情,但是他在这部小说中表现的却是这个魅力人物的婚外情行为如何给他生活中所有的人造成巨大的伤害——这可真是闪光的骑士精神。
  但是艾密斯生命的最后几年很不幸,这几乎完全是他的两大欲望相冲突造成的(女人和酒:“鱼与熊掌不能兼得”,艾密斯在某次通信中如是道),而莱德对此也并不讳言。眼看着这个老伙计叫嚷着“射杀曼德拉”一头栽进坏脾气的暮年,这还不算可怕。可怕的是看到他放弃了所有保持幽默机智的努力——虽然他曾经在写作《结束》一书时滔滔不绝地列举了45种“引人厌烦”的方法。一个保守的姿态会变成一种保守的常态,这通常可以被定义为脸对面具的适应。艾密斯自己曾在一首名为“成年”的诗里预言过这一点,诗的主人公“表演得如此出色/以至于他开始像角色一样生活……/他伪装的把戏不再是把戏”。读到艾密斯的一张称得上英雄豪杰的酒单时,我想起了《亨利四世》中记录那场“可怕的劫掠勾当”的清单,于是我在书的页边空白处写下了“古斯塔夫”四个字。又翻了没几页之后,我便读到艾密斯曾把自己比作那个老骑士,真是不谋而合。艾密斯喝起酒来的确毫无节制,就像一个垂死的厚脸皮的家伙,他那雄伟的喇叭曲奏得越来越响,却也越来越无聊,艾密斯更像是小丑而不是笑话大师了。
  然而,英国两位最知名的女性主义文学评论家珍妮特·蒙特夫和罗西·波耶克特,却偏偏对这位“帝国主义者加种族主义者加法西斯主义者”的男性至上主义者,献上了她们真诚的敬慕之情以及一片哀思,这样的情况不会出现第二次了。也不会有任何一个像他这么彻底自私的人——这一点倒还还不那么肯定——可以获得这么多家人和老情人们的宽恕,他们本可以控诉艾密斯种种不可原谅的恶行。艾密斯临终的画面就像一只垂死的大象,充满巨大的悲悯力;显然他根本不是一个憎恨人类的人,他孤独,恐惧,虽然他不想也不敢承认,但是他也需要别人。
  把艾密斯推上绝路的恰恰是他曾经的缪斯,酒精——酒神巴克斯的礼物。其实,从《一个英国胖子》开始的几部小说已经反映出他自己意识到会有这样的结局。我们可能会在毕业典礼上记起温斯顿·丘吉尔说过的话,在他一生跟白兰地所进行的永恒的赌博中,是他赢得更多,而不是白兰地。的确,接受金斯莱就得接受他的全部,而查克瑞·莱德的书恰恰向我们揭示了金斯莱的双面性,正如它也描绘了兴衰生死的永远对立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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