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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20多年来,政府自身的矛盾已成为改革进程中各种矛盾的汇焦点,各种经济社会矛盾的交织将政府改革推到前台。温家宝总理在200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曾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改革目标。指出了中国政府改革的走向: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要求政府在继续搞好经济调节、加快市场监管、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同时,更要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
只有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政府职能才能转化,才能使政府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继续推进政企、政事以及政府与市场分开,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
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整合集中职责交叉的审批项目,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审批项目坚决取消。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模式,推行行政审批代办制、联审制和首办负责制。进一步完善行政项目评估机制,研究建立行政许可项目的动态评估机制,新设定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查论证机制以及审批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机制。
2、完善科学民主决策体系。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咨询评估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完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实行行政问责制度。
3、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和权力运用的透明度。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以外,都应向社会公开。要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制度,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提高政务信息质量,及时发布政务信息。要加快发展电子政务,探索网上监督的新模式。
二、大力建设公共财政制度
公共财政制度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进行社会管理的基础和重要保障。为此要合理调整改善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特别要加大财政对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形成有力的可持续的财政支持体系。要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健全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建立规范化、法制化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为了有效调节和保障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应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特别要加大对贫困地区以及粮食主产区、矿产资源开发地区、生态保护任务较重地区的转移支付。县和县级以下政府承担着向全国众多人口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任务,其中几乎包括了全部的农村人口,财政资金转移支付应当重点向县乡级倾斜,着力解决县乡财政困难,以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大幅度增加财政对 “三农”的投入,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特别要加大财政在农村教育、卫生、文化、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投入。
三、逐步完善覆盖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载体。基本公共服务的属性在于它的公共性、普惠性和社会公平性。公共服务体系基本上包括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等社会事业;包括公共交通、公共通信等公共产品和共用设施建设;还包括社会就业、社会分配、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秩序等公共制度建设。现阶段,要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此,要大力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服务体系。要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互连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要强化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包括生产流通秩序,加强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要继续加强道路、通信、供排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协调状况,解决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差距大的问题。
四、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
当前,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就是要努力建立社会利益的协调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具体来说,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要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社会管理问题;混合所有制社会格局下政府的有效社会管理和调控问题;社会事业(文教卫生体育等)、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统一劳动力市场等领域的体制性障碍问题;还有管理社会发展的有关部门之间的利益协调问题,各级社会发展管理部门之间要本着以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为基本目标,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任务来制定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而不是各自为政、以实现部门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来配置资源。
1、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中,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还要发挥社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根据国际发展经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社会组织这一中介可改变政府直接面对分散的个人而造成的管理成本过高现象。社会组织在创造就业机会、提供社会服务、发展第三产业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对社会组织,要对其依法加强管理,使其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要在不断发展的同时,逐步提高管理水平。要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建立健全新型的基层社会管理体系,加快推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由传统的条块分割的“单位体制”向属地化、社会化的现代社区体制转变,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 对于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我国的“事业单位”承担不少社会功能,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要建立一个能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满足公共服务需要、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现代事业组织体系。对事业单位改革应当采取分类管理的原则,把社会事业单位分成3种情况:一是纯粹公益部门;二是政府购买服务部门;三是准市场化部门。在这方面,要研究社会发展领域不同于市场领域的规律,在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之间,探索多样性的、分类指导的管理方式:对纯粹公益部门,在保证财政供给的同时,也要有“社会核算”制度和严格的预算约束;对政府购买服务部门,要保证具有比政府办事和完全市场运作更好的社会服务效果;对准市场化部门,也要有规范和约束其经营行为、发展方向的界限和制度。
2、提高公众参与意识,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度。扩大群众参与,才能充分体现政府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宗旨。为此,各级政府要不断强化人本理念,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独立人格和民主权利,广泛听取相关群众利益群体的意见,疏通和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并加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专家咨询和论证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听证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建设,将公众参与的方式方法制度化、法制化,真正维护和确保公众对社会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壮大社会管理的公众
基础,更好地凝聚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合力。
五、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建设
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完善了,政府公共服务才能得以有效落实。目前我国的公共政策体系不完善,特别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效协调社会利益关系、解决各类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政策还不完善,因此要做好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这项基础性工作。要以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导向来完善公共政策,制定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特别是在教育和文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方面,都应当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标准。要建立健全有效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机制和政策。还要制定更有力的支持公共服务和社会发展的经济政策,包括产业政策、财政税收政策、投融资政策、金融政策、收入分配政策和价格政策等,并要使这些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六、加强政府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公务员素质直接决定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为此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创新。各级政府要健全规范权力和有效监督权力的制度,并认真遵守和落实,做到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使权力得以正确、合理、有效地运行。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公务员要保持良好的思想、工作作风;要勤于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总之,政府处于经济社会管理者的特殊地位,政府改革是一个庞大而系统的工程,涉及面广。应该注重与转变政府职能相关的各个方面的改革和发展的协调,以此来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
(作者单位: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
(责任编辑:方涵)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
只有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政府职能才能转化,才能使政府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继续推进政企、政事以及政府与市场分开,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
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整合集中职责交叉的审批项目,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审批项目坚决取消。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模式,推行行政审批代办制、联审制和首办负责制。进一步完善行政项目评估机制,研究建立行政许可项目的动态评估机制,新设定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查论证机制以及审批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机制。
2、完善科学民主决策体系。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咨询评估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完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实行行政问责制度。
3、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和权力运用的透明度。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以外,都应向社会公开。要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制度,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提高政务信息质量,及时发布政务信息。要加快发展电子政务,探索网上监督的新模式。
二、大力建设公共财政制度
公共财政制度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进行社会管理的基础和重要保障。为此要合理调整改善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特别要加大财政对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形成有力的可持续的财政支持体系。要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健全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建立规范化、法制化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为了有效调节和保障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应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特别要加大对贫困地区以及粮食主产区、矿产资源开发地区、生态保护任务较重地区的转移支付。县和县级以下政府承担着向全国众多人口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任务,其中几乎包括了全部的农村人口,财政资金转移支付应当重点向县乡级倾斜,着力解决县乡财政困难,以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大幅度增加财政对 “三农”的投入,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特别要加大财政在农村教育、卫生、文化、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投入。
三、逐步完善覆盖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载体。基本公共服务的属性在于它的公共性、普惠性和社会公平性。公共服务体系基本上包括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等社会事业;包括公共交通、公共通信等公共产品和共用设施建设;还包括社会就业、社会分配、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秩序等公共制度建设。现阶段,要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此,要大力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服务体系。要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互连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要强化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包括生产流通秩序,加强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要继续加强道路、通信、供排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协调状况,解决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差距大的问题。
四、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
当前,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就是要努力建立社会利益的协调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具体来说,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要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社会管理问题;混合所有制社会格局下政府的有效社会管理和调控问题;社会事业(文教卫生体育等)、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统一劳动力市场等领域的体制性障碍问题;还有管理社会发展的有关部门之间的利益协调问题,各级社会发展管理部门之间要本着以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为基本目标,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任务来制定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而不是各自为政、以实现部门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来配置资源。
1、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中,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还要发挥社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根据国际发展经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社会组织这一中介可改变政府直接面对分散的个人而造成的管理成本过高现象。社会组织在创造就业机会、提供社会服务、发展第三产业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对社会组织,要对其依法加强管理,使其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要在不断发展的同时,逐步提高管理水平。要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建立健全新型的基层社会管理体系,加快推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由传统的条块分割的“单位体制”向属地化、社会化的现代社区体制转变,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 对于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我国的“事业单位”承担不少社会功能,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要建立一个能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满足公共服务需要、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现代事业组织体系。对事业单位改革应当采取分类管理的原则,把社会事业单位分成3种情况:一是纯粹公益部门;二是政府购买服务部门;三是准市场化部门。在这方面,要研究社会发展领域不同于市场领域的规律,在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之间,探索多样性的、分类指导的管理方式:对纯粹公益部门,在保证财政供给的同时,也要有“社会核算”制度和严格的预算约束;对政府购买服务部门,要保证具有比政府办事和完全市场运作更好的社会服务效果;对准市场化部门,也要有规范和约束其经营行为、发展方向的界限和制度。
2、提高公众参与意识,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度。扩大群众参与,才能充分体现政府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宗旨。为此,各级政府要不断强化人本理念,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独立人格和民主权利,广泛听取相关群众利益群体的意见,疏通和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并加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专家咨询和论证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听证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建设,将公众参与的方式方法制度化、法制化,真正维护和确保公众对社会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壮大社会管理的公众
基础,更好地凝聚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合力。
五、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建设
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完善了,政府公共服务才能得以有效落实。目前我国的公共政策体系不完善,特别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效协调社会利益关系、解决各类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政策还不完善,因此要做好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这项基础性工作。要以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导向来完善公共政策,制定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特别是在教育和文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方面,都应当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标准。要建立健全有效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机制和政策。还要制定更有力的支持公共服务和社会发展的经济政策,包括产业政策、财政税收政策、投融资政策、金融政策、收入分配政策和价格政策等,并要使这些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六、加强政府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公务员素质直接决定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为此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创新。各级政府要健全规范权力和有效监督权力的制度,并认真遵守和落实,做到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使权力得以正确、合理、有效地运行。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公务员要保持良好的思想、工作作风;要勤于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总之,政府处于经济社会管理者的特殊地位,政府改革是一个庞大而系统的工程,涉及面广。应该注重与转变政府职能相关的各个方面的改革和发展的协调,以此来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
(作者单位: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
(责任编辑:方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