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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社会转型是利益格局调整的过程,利益冲突不可避免,收入差距加大、贫富分化严重,矛盾加剧,法律秩序处于恶化状态。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以正确的态度面对矛盾、解决矛盾,规避风险。
【关键词】转型期;法律秩序
人类社会是一部社会变迁的进步史,社会变迁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而转型就是社会变迁当中从原有的发展轨道进入到新的发展轨道的“惊险一跳”。在此期间,社会经济结构、文化形态、价值观念等发生深刻变化。30年来,我们国家对外开放,对内改革,实质上就是一个社会转型的过程。
一、中国转型的特点
近代西方国家走的是社会演进型的法治道路,不存在协调法律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主体,也无经验借鉴,法律与社会各方面的协调关系是在矛盾碰撞与磨合中自发实现的。与之不同的是,在行为主体上,中国走的是政府推进型的法治道路,明确地把法治建设确立为国家的主要发展目标之一。在路径上,中国走的是一条渐进式道路:经济改革—行政改革—政治改革1。在类型上,中国的社会结构转型是与体制转轨同时进行的2。中国用三十年时间,走过了西方二百年所走过的路。
在这三十年中,中国政府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立法工作取得巨大成就。1982年通过了现行宪法,以先后四次进行修改。到2010年底,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并全面完成了对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法律部门中最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比较齐备,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3。
二、转型期的法律秩序
新中国成立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的政策深入推进,中国的社会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从同质单一性社会向多样性社会、从伦理型社会向法制型社会的变迁和发展,这种社会转型急促而不均衡,广泛而不充分,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阶层结构不断地变迁:中国当代社会阶层正从“金字塔型”迈向“橄榄型”,有着庞大的社会中间层。
中国转型秩序演变的趋势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80年至今,中国仍处于社会转型的矛盾上升阶段,矛盾上升的势头未见明显改变。此种状况的法学意义是,虽然制定了大量的法律,但法律治理的速度赶不上社会矛盾的上升速度,出现了“有法律无秩序”的现象,且该现象持续到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从本世纪初开始,中国处于社会转型的高风险时期,其标志性事件是2003年SARS暴发。按中国决策层自己的判断,目前的高风险阶段将持续大致二十年时间,这就是所谓未来20年是中国发展的“关键期”提法的由来。
现阶段中,贫富差距拉大,社会分配不公十分严重。2002年,在亚洲开发银行第三十五届年会“中国日”研讨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鲁志强介绍说,中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迅速增大。中国的收入差距问题比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情况要复杂得多,他用了三个“世界少有”来概括其中的特征。一是收入差距扩大速度快。在短短20年时间里,中国就从一个收入差距很小的国家急速迈入收入很不平等的国家行列,这样的速度是世界上少有的。二是收入分化带有明显的群体特征。居民收入水平与地域、行业和所在企事业单位有很高的相关程度。像中国这样大的地区、城乡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在全世界是少有的。三是公众对收入分配现状的不满,特别是对依靠行业垄断的不合理高收入,以及贪污腐败、权钱交易等违规违法收入表现出强烈不满,这在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是不多见的4。目前并没有该趋势得到明显遏制的迹象。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分化等直接影响社会秩序的根本性问题在近期也看不到根本扭转的势头。
第三阶段、按照中国决策层对未来20年是中国发展的“关键期”及已确立的在2050年实现中等现代化目标的时间点,在2020年前后,在克服现阶段风险因素之后,中国有望进入从高风险阶段向平稳快速协调发展期演进的“良性拐点”区域,即社会转型将步入矛盾下降阶段的良性发展时期。与此相联系,法治秩序亦将开始呈现良性生长的局面。
三、重建社会转型期法律秩序
(一)重建法律秩序的重要
在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的过程中,社会出现失序现象是正常的,这是改革必须付出的代价。但人类社会的发展表明,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不能没有秩序,社会失序对社会存在和发展都将造成极大的危害,在社会转型时期尤其如此。社会秩序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社会失序的状况不能长期存在,否则必然会对社会存在和发展产生消极影响,甚至导致社会的毁灭。在社会失序的情况下,秩序的重建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二)重建法律秩序的基础-稳定
中国正处于社会结构转型与制度变迁的中后期阶段,处于社会秩序“从乱到治”的关键时期。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开始从经济发展优先战略向社会协调发展战略的转向。在民主政治发展不充分条件下,推进社会协调发展战略,有其特定的难题。如何破解这些难题,直接关系到中国下一步发展战略的成败。对于一个转型社会来讲,政治现象及其相互关系非常众多、复杂,但其中最为关键的政治现象是政治稳定、政治效率和政治民主5。
(三)重建法律秩序的路径
1、治理权力腐败
防治权力腐败,发现一个,查办一个,惩罚一下。“治吏可使腐败减少,宽容绝不会减少腐败”。在执行过程中要坚持刚性规则,不可变成柔性。
2、控制金融风险
全球性的经济危机,已对中国造成巨大影响。客观地说,中国同样存在金融风险,不可遏制的物价指数,蕴含着通货膨胀的危机,美元对人民币的扼制,导致金融风险进一步漫延,控制金融风险,是重建法律秩序的重要路径之一。
3、缩小分配差距
分配差距越大,社会危机潜在的风险越严重,形成极端的两极化,贫富不均的问题得不到解决,社会不会和谐。
4、解决加快城市化建设与大量人员进城的矛盾问题,降低城市管理秩序的风险。
5、重视人口高峰问题
回应人口五个高峰:人口总量增長的高峰、劳动力的高峰、老龄人口的高峰、流动人口高峰、艾滋病衍生、蔓延以及爆发阶段高峰。
6、解决社会治安问题
迅速的城市化进程,导致亿万农民进城,从农业生产者变成城市居民,犯罪率加剧。中国社会前二十年出现的所谓“第四次犯罪高峰”和“第五次犯罪高峰”均与此有关。解决社会失序必须先解决社会治安问题,重建秩序必先建立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7、防治生态环境
中国目前生态环境恶化严重,虽经治理,依然没有摆脱生态环境的危机。沙化虽经治理改观。但仍在漫延。防治环境恶化任重道远。
注释:
1 薛刚凌.行政主体的理论与实践[M].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2009,总序.
2 宫志刚.社会转型与秩序重建[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78.
3 吴邦国委员长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的讲话(2011年1月24日)[M].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1:1-2.
4 褚婷婷.有关人士指出中国已跨入收入不平等国家行列[Z].中国新闻网,2002-05-13.
5 施雪华.政治现代化比较研究[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551.
作者简介:王睿,任职于黑龙江省通北林区法院。
【关键词】转型期;法律秩序
人类社会是一部社会变迁的进步史,社会变迁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而转型就是社会变迁当中从原有的发展轨道进入到新的发展轨道的“惊险一跳”。在此期间,社会经济结构、文化形态、价值观念等发生深刻变化。30年来,我们国家对外开放,对内改革,实质上就是一个社会转型的过程。
一、中国转型的特点
近代西方国家走的是社会演进型的法治道路,不存在协调法律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主体,也无经验借鉴,法律与社会各方面的协调关系是在矛盾碰撞与磨合中自发实现的。与之不同的是,在行为主体上,中国走的是政府推进型的法治道路,明确地把法治建设确立为国家的主要发展目标之一。在路径上,中国走的是一条渐进式道路:经济改革—行政改革—政治改革1。在类型上,中国的社会结构转型是与体制转轨同时进行的2。中国用三十年时间,走过了西方二百年所走过的路。
在这三十年中,中国政府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立法工作取得巨大成就。1982年通过了现行宪法,以先后四次进行修改。到2010年底,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并全面完成了对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法律部门中最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比较齐备,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3。
二、转型期的法律秩序
新中国成立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的政策深入推进,中国的社会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从同质单一性社会向多样性社会、从伦理型社会向法制型社会的变迁和发展,这种社会转型急促而不均衡,广泛而不充分,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阶层结构不断地变迁:中国当代社会阶层正从“金字塔型”迈向“橄榄型”,有着庞大的社会中间层。
中国转型秩序演变的趋势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80年至今,中国仍处于社会转型的矛盾上升阶段,矛盾上升的势头未见明显改变。此种状况的法学意义是,虽然制定了大量的法律,但法律治理的速度赶不上社会矛盾的上升速度,出现了“有法律无秩序”的现象,且该现象持续到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从本世纪初开始,中国处于社会转型的高风险时期,其标志性事件是2003年SARS暴发。按中国决策层自己的判断,目前的高风险阶段将持续大致二十年时间,这就是所谓未来20年是中国发展的“关键期”提法的由来。
现阶段中,贫富差距拉大,社会分配不公十分严重。2002年,在亚洲开发银行第三十五届年会“中国日”研讨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鲁志强介绍说,中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迅速增大。中国的收入差距问题比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情况要复杂得多,他用了三个“世界少有”来概括其中的特征。一是收入差距扩大速度快。在短短20年时间里,中国就从一个收入差距很小的国家急速迈入收入很不平等的国家行列,这样的速度是世界上少有的。二是收入分化带有明显的群体特征。居民收入水平与地域、行业和所在企事业单位有很高的相关程度。像中国这样大的地区、城乡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在全世界是少有的。三是公众对收入分配现状的不满,特别是对依靠行业垄断的不合理高收入,以及贪污腐败、权钱交易等违规违法收入表现出强烈不满,这在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是不多见的4。目前并没有该趋势得到明显遏制的迹象。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分化等直接影响社会秩序的根本性问题在近期也看不到根本扭转的势头。
第三阶段、按照中国决策层对未来20年是中国发展的“关键期”及已确立的在2050年实现中等现代化目标的时间点,在2020年前后,在克服现阶段风险因素之后,中国有望进入从高风险阶段向平稳快速协调发展期演进的“良性拐点”区域,即社会转型将步入矛盾下降阶段的良性发展时期。与此相联系,法治秩序亦将开始呈现良性生长的局面。
三、重建社会转型期法律秩序
(一)重建法律秩序的重要
在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的过程中,社会出现失序现象是正常的,这是改革必须付出的代价。但人类社会的发展表明,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不能没有秩序,社会失序对社会存在和发展都将造成极大的危害,在社会转型时期尤其如此。社会秩序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社会失序的状况不能长期存在,否则必然会对社会存在和发展产生消极影响,甚至导致社会的毁灭。在社会失序的情况下,秩序的重建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二)重建法律秩序的基础-稳定
中国正处于社会结构转型与制度变迁的中后期阶段,处于社会秩序“从乱到治”的关键时期。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开始从经济发展优先战略向社会协调发展战略的转向。在民主政治发展不充分条件下,推进社会协调发展战略,有其特定的难题。如何破解这些难题,直接关系到中国下一步发展战略的成败。对于一个转型社会来讲,政治现象及其相互关系非常众多、复杂,但其中最为关键的政治现象是政治稳定、政治效率和政治民主5。
(三)重建法律秩序的路径
1、治理权力腐败
防治权力腐败,发现一个,查办一个,惩罚一下。“治吏可使腐败减少,宽容绝不会减少腐败”。在执行过程中要坚持刚性规则,不可变成柔性。
2、控制金融风险
全球性的经济危机,已对中国造成巨大影响。客观地说,中国同样存在金融风险,不可遏制的物价指数,蕴含着通货膨胀的危机,美元对人民币的扼制,导致金融风险进一步漫延,控制金融风险,是重建法律秩序的重要路径之一。
3、缩小分配差距
分配差距越大,社会危机潜在的风险越严重,形成极端的两极化,贫富不均的问题得不到解决,社会不会和谐。
4、解决加快城市化建设与大量人员进城的矛盾问题,降低城市管理秩序的风险。
5、重视人口高峰问题
回应人口五个高峰:人口总量增長的高峰、劳动力的高峰、老龄人口的高峰、流动人口高峰、艾滋病衍生、蔓延以及爆发阶段高峰。
6、解决社会治安问题
迅速的城市化进程,导致亿万农民进城,从农业生产者变成城市居民,犯罪率加剧。中国社会前二十年出现的所谓“第四次犯罪高峰”和“第五次犯罪高峰”均与此有关。解决社会失序必须先解决社会治安问题,重建秩序必先建立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7、防治生态环境
中国目前生态环境恶化严重,虽经治理,依然没有摆脱生态环境的危机。沙化虽经治理改观。但仍在漫延。防治环境恶化任重道远。
注释:
1 薛刚凌.行政主体的理论与实践[M].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2009,总序.
2 宫志刚.社会转型与秩序重建[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78.
3 吴邦国委员长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的讲话(2011年1月24日)[M].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1:1-2.
4 褚婷婷.有关人士指出中国已跨入收入不平等国家行列[Z].中国新闻网,2002-05-13.
5 施雪华.政治现代化比较研究[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551.
作者简介:王睿,任职于黑龙江省通北林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