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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宽带中国工程”有效实施,解决宽带接入网的最后一段“用户光纤引入”的问题,因此,制定了G8 50846《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FIII-I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和GB 50847《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FTTH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个强制性国家标准。下面仅对标的制定背景、标准的核心问题以及用户交接设备的相关要求指出在光纤宽带网络建设过程中,“最后一公里”仍然是光纤接入整体建设中的难点,成为宽带接个系统的瓶颈,许多地方存在跨部门协调难、进小区入场难、进家庭入户难等难题,宽带恶性竞争、业务垄断导致用户丧失自由选择权等侵害用户权益现象也时有发生,制约了宽带网络的发展,损害了宽带用户的根本利益。为消除网络瓶颈,保证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能平等进入、保证用户能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消费权益,因此编制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FTTH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2012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FTTH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47-2012两个强制性国.下面仅对标的制定背景、标准的核心问题以及用户交接设备的相关要求谈几点看法。文章细致介绍了如下两部分内容,GB 50846和GB 50847这两个强制性国家标准中一共有四条强制性标准条文,实际上是说三个方面的问题,这三个方面的问题就是本标准的核心内容,一是解决了“如何维护用户合法权益”的问题、二是规定了“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的区域范围”、三是明确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由谁建设的问题”。并对用户交接设备的要求进行了讲述。1、能容纳不少于三个电信业务经营者的配线光缆的引入、终端以及安装相应的光分路器;2、能容纳“用户接入点”覆盖范围的用户光缆(含备纤)的引入及成端;3、具有业务经营者与用户之间业务连接的跳线空间;4、具有一定盘留尾纤空间;5、配线光缆终端的防雷接地功能;6、应具有对多家电信经营的设备可管理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