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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发展绿色金融是解决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的迫切要求,是我国“十三五”规划部署的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也是从金融层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内在要求。本文通过对国内外与绿色金融相关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指出绿色金融目前相关研究的不足,提出未来研究方向。
关键词:绿色金融;绿色信贷;金融机构
一、绿色金融概念
绿色金融的概念来源于绿色文明,绿色文明是一种追求环境与人类和谐生存、发展的文明(王军华,2000)。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中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概念之后,绿色革命随即席卷全球,绿色概念渗入社会各个领域。金融,这个现代经济的核心,亦无可例外地走向绿色化。2000年,《美国传统词典》提出绿色金融的概念:金融部门将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借助于金融业务的运作,来体现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达到保护环境资源和经济协调发展,实现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金融营运战略。绿色金融概念由此正式产生。
西方国家对绿色金融的研究开展得较早。Cowan(1999)指出绿色金融是跨越绿色经济发展理论和金融学理论的交叉学科,主要研究绿色经济资金融通问题。《美国传统词典》(第四版,2000)对“绿色金融”进行了定义,认为凡是使用多样化的金融工具来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金融活动都可以被称为绿色金融。
国内各界对绿色金融概念尚无规范的统一定义,比较有代表性的大致有三种观点:一是指金融业在在贷款政策、贷款对象、贷款条件、贷款种类与方式等层面上,重点扶持绿色产业发展,以此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高建良,1998;和秀星,1998)。二是指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通过金融业务的运作来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从而促进环境资源保护和经济协调发展,并以此来实现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金融营运战略(何建奎,江通,王稳利,2006)。三是指金融业在投融资活动中必须自始自终都体现“绿色”,金融机构无论是面向企业、团体的借贷行为还是面向个人的零售业务,都要注重对环境的保护、治理和对资源的节约使用(熊学萍,2004)。
二、我国绿色金融发展难题与国外经验
(一)我国绿色金融发展难题
冯俊(2016)总结在推进绿色金融发展方面,我国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首先,在绿色金融的理论研究方面,仍然存在概念界定不清的问题。其次,在构建制度框架方面,绿色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仍有一定缺陷,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政府与市场间的利益关系存在偏差,与监管有关的法律和制度需要进一步充实,外部激励机制尚未形成。再次,从微观角度来看,金融部门本身需要进一步落实可持续发展的总体安排,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绿色金融风险评估标准需进一步明确完善。
詹小颖(2018)指出绿色金融发展中的现实困境包括:价格信号扭曲,绿色资金市场定价机制难以形成;绿色金融制度有效供给与保障缺失,绿色投资者群体尚待培育;环保政策监管约束力不足,绿色金融有效需求亟待转化;绿色金融供给主体单一,供给严重不足等。
此外,人才、中介机构的配套相对缺乏也制约着绿色金融的进一步发展(王红珠,2013;张藏领和王小江;2015;叶秀,2016;刘传岩,2012)。
(二)国外绿色金融发展的实践经验
绿色金融的实践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的“超级基金法案”,该法案要求企业必须为其引起的环境污染负责,从而使信贷银行高度关注和防范由于潜在环境污染所造成的信贷风险。随后,英国、日本、欧盟等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进行了多种尝试和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安伟,2008)。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绿化中国金融体系”课题组(2016)列举了孟加拉、巴西、欧洲、美国等国家在绿色金融发展方面取得的进展。得出经验:第一,在存在投资者偏见或系统性风险时,需要宏观审慎监管的干预。第二,应把可持续发展置于金融风险管理的核心。第三,绿色债券市场可以成为重要载体。第四,应使货币政策与绿色金融目标相协调。
在推动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各国政府都进行了积极探索,虽然形式有所不同,但主要措施则大体相似,包括:制定适合绿色金融发展的法律法规、对绿色产业进行税收优惠及税收补贴、成立政府引导基金、完善融资渠道、改善信息传输和保障体系等。
三、绿色金融对策研究
(一)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
在绿色产业发展的起步阶段,市场存在较强的潜在风险和非传统性特征,在此环境下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商业金融缺乏足够的对绿色产业的投资动力,此时政府积极发挥推动作用,可以打破以利益为支点的弱式平衡。第一,加强顶层设计,建立绿色金融发展的范本和模式。第二,改善制度供给,通过财政性措施对绿色金融的发展加以引导。第三,针对绿色金融特有的风险,强化监管约束。第四,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包括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引导专业服务机构开展绿色金融相关业务。第五,培养环境风险评估、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等诸多方面的领军人才。第六,各级政府要紧抓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加强与境外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方面的合作(张承惠,2015)。
(二)发展绿色金融的具体措施
发展绿色金融,要通过资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通要素流动和再配置的通道,使生产要素从无效需求流向有效需求领域,从低端领域流向中高端领域,提高要素配置效率,促进金融性资金稳定、持续地进入绿色发展领域(马中等,2016)。
完善中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需要完善绿色财政政策,引导绿色发展;贯彻并完善环境保护税法,推动绿色发展;完善垃圾处理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绿色发展;制定绿色 GDP 考评机制,指导绿色发展;完善绿色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绿色发展;完善绿色保险政策,促进绿色发展等(杜莉等,2019)。
发展绿色金融的具體措施可以体现为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市场体系和加强金融机构内生动力等内容。
四、总结
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我国绿色金融的研究普遍存在以下四个问题。一是起步较晚,研究成果较少;二是定性研究多,有数据支撑的定量研究少;三是现有文献使用的数据大多局限于已公开披露的数据,实地调研获取最新数据的较少;四是对绿色金融的概念未形成统一定义,对绿色金融的评估体系研究较少,对于如何平衡市场手段与政府调节的关系探讨得较少。
今后可以从如何建立绿色金融监管制度体系、如何建立一套有效的绿色金融发展水平评价体系、政府如何在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地位下引导绿色金融创新、如何将国外经验在我国进行实践这四个角度去研究绿色金融。
参考文献:
[1]Cowan E. Topical Issues in Environmental Finance [R ].Research Paper was Commissioned by the Asia Branch of the Canadian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gency(CIDA),1999(1).
[2]王军华. 论金融业的“绿色革命”[J]. 生态经济,2000(10):45-48.
[3]熊学萍. 传统金融向绿色金融转变的若干思考[J]. 生态经济,2004(11):60-62.
作者简介:
王敏(1996-),女,汉族,四川宜宾人,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金融与财贸经济研究所,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金融专业研究。
关键词:绿色金融;绿色信贷;金融机构
一、绿色金融概念
绿色金融的概念来源于绿色文明,绿色文明是一种追求环境与人类和谐生存、发展的文明(王军华,2000)。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中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概念之后,绿色革命随即席卷全球,绿色概念渗入社会各个领域。金融,这个现代经济的核心,亦无可例外地走向绿色化。2000年,《美国传统词典》提出绿色金融的概念:金融部门将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借助于金融业务的运作,来体现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达到保护环境资源和经济协调发展,实现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金融营运战略。绿色金融概念由此正式产生。
西方国家对绿色金融的研究开展得较早。Cowan(1999)指出绿色金融是跨越绿色经济发展理论和金融学理论的交叉学科,主要研究绿色经济资金融通问题。《美国传统词典》(第四版,2000)对“绿色金融”进行了定义,认为凡是使用多样化的金融工具来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金融活动都可以被称为绿色金融。
国内各界对绿色金融概念尚无规范的统一定义,比较有代表性的大致有三种观点:一是指金融业在在贷款政策、贷款对象、贷款条件、贷款种类与方式等层面上,重点扶持绿色产业发展,以此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高建良,1998;和秀星,1998)。二是指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通过金融业务的运作来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从而促进环境资源保护和经济协调发展,并以此来实现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金融营运战略(何建奎,江通,王稳利,2006)。三是指金融业在投融资活动中必须自始自终都体现“绿色”,金融机构无论是面向企业、团体的借贷行为还是面向个人的零售业务,都要注重对环境的保护、治理和对资源的节约使用(熊学萍,2004)。
二、我国绿色金融发展难题与国外经验
(一)我国绿色金融发展难题
冯俊(2016)总结在推进绿色金融发展方面,我国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首先,在绿色金融的理论研究方面,仍然存在概念界定不清的问题。其次,在构建制度框架方面,绿色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仍有一定缺陷,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政府与市场间的利益关系存在偏差,与监管有关的法律和制度需要进一步充实,外部激励机制尚未形成。再次,从微观角度来看,金融部门本身需要进一步落实可持续发展的总体安排,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绿色金融风险评估标准需进一步明确完善。
詹小颖(2018)指出绿色金融发展中的现实困境包括:价格信号扭曲,绿色资金市场定价机制难以形成;绿色金融制度有效供给与保障缺失,绿色投资者群体尚待培育;环保政策监管约束力不足,绿色金融有效需求亟待转化;绿色金融供给主体单一,供给严重不足等。
此外,人才、中介机构的配套相对缺乏也制约着绿色金融的进一步发展(王红珠,2013;张藏领和王小江;2015;叶秀,2016;刘传岩,2012)。
(二)国外绿色金融发展的实践经验
绿色金融的实践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的“超级基金法案”,该法案要求企业必须为其引起的环境污染负责,从而使信贷银行高度关注和防范由于潜在环境污染所造成的信贷风险。随后,英国、日本、欧盟等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进行了多种尝试和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安伟,2008)。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绿化中国金融体系”课题组(2016)列举了孟加拉、巴西、欧洲、美国等国家在绿色金融发展方面取得的进展。得出经验:第一,在存在投资者偏见或系统性风险时,需要宏观审慎监管的干预。第二,应把可持续发展置于金融风险管理的核心。第三,绿色债券市场可以成为重要载体。第四,应使货币政策与绿色金融目标相协调。
在推动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各国政府都进行了积极探索,虽然形式有所不同,但主要措施则大体相似,包括:制定适合绿色金融发展的法律法规、对绿色产业进行税收优惠及税收补贴、成立政府引导基金、完善融资渠道、改善信息传输和保障体系等。
三、绿色金融对策研究
(一)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
在绿色产业发展的起步阶段,市场存在较强的潜在风险和非传统性特征,在此环境下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商业金融缺乏足够的对绿色产业的投资动力,此时政府积极发挥推动作用,可以打破以利益为支点的弱式平衡。第一,加强顶层设计,建立绿色金融发展的范本和模式。第二,改善制度供给,通过财政性措施对绿色金融的发展加以引导。第三,针对绿色金融特有的风险,强化监管约束。第四,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包括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引导专业服务机构开展绿色金融相关业务。第五,培养环境风险评估、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等诸多方面的领军人才。第六,各级政府要紧抓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加强与境外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方面的合作(张承惠,2015)。
(二)发展绿色金融的具体措施
发展绿色金融,要通过资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通要素流动和再配置的通道,使生产要素从无效需求流向有效需求领域,从低端领域流向中高端领域,提高要素配置效率,促进金融性资金稳定、持续地进入绿色发展领域(马中等,2016)。
完善中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需要完善绿色财政政策,引导绿色发展;贯彻并完善环境保护税法,推动绿色发展;完善垃圾处理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绿色发展;制定绿色 GDP 考评机制,指导绿色发展;完善绿色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绿色发展;完善绿色保险政策,促进绿色发展等(杜莉等,2019)。
发展绿色金融的具體措施可以体现为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市场体系和加强金融机构内生动力等内容。
四、总结
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我国绿色金融的研究普遍存在以下四个问题。一是起步较晚,研究成果较少;二是定性研究多,有数据支撑的定量研究少;三是现有文献使用的数据大多局限于已公开披露的数据,实地调研获取最新数据的较少;四是对绿色金融的概念未形成统一定义,对绿色金融的评估体系研究较少,对于如何平衡市场手段与政府调节的关系探讨得较少。
今后可以从如何建立绿色金融监管制度体系、如何建立一套有效的绿色金融发展水平评价体系、政府如何在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地位下引导绿色金融创新、如何将国外经验在我国进行实践这四个角度去研究绿色金融。
参考文献:
[1]Cowan E. Topical Issues in Environmental Finance [R ].Research Paper was Commissioned by the Asia Branch of the Canadian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gency(CIDA),1999(1).
[2]王军华. 论金融业的“绿色革命”[J]. 生态经济,2000(10):45-48.
[3]熊学萍. 传统金融向绿色金融转变的若干思考[J]. 生态经济,2004(11):60-62.
作者简介:
王敏(1996-),女,汉族,四川宜宾人,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金融与财贸经济研究所,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金融专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