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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土地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始有条不紊地进行中。但是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中可能会遇到不同的问题,极易产生纠纷,有待我们进一步分析。只有合理把握住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的细节问题,才能避免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中的不必要的纠纷。本文主要就我国目前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应的分析与研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键字]农村集体土地 确权登记发证 问题对策 研究分析
[中图分类号] F301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5-9-1
1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现状分析
近些年我国对农村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但是对集体土地之间的权限划分工作依然很难进行。造成这种现象的最主要原因是集体土地之间的当事人双方都不能提供详细的土地权属证据,导致我国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度缓慢。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很多的农民没有意识到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性,对土地所有权的登记缺乏积极性,登记意识不强。这样会直接导致很多的集体土地之间不能建立准确的划分依据,很有可能会为以后的土地确权划分工作带来阻碍。
其次,很多的农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申请不能提供足够的土地使用权证材料,导致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无法进行。
最后,很多的集体土地确权界限划分不明确,导致土地划分时经常会出现纠纷的现象,这种情况是造成居民之间集体土地划分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
2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对策分析
2.1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范围体系
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产生纠纷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没有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我们只有将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进行明确的划分,并对农村集体土地的住宅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也要详细划分,才能保证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是一个系统的、全面的登记工作,它要求我们在登记时不能忽视农村集体土地的每一部分,包括农村集体土地中的建设用地、农业生产耕地及闲置的土地等等。
2.2依法开展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尤其是在开展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时,我们一定要按照法律制度的规范要求来进行。地方政府一定要多修改和完善地方集体土地的登记制度,并提交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上级批准后方可执行。国土资源管理局在土地的登记划分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土地划分时如果遇到了纠纷问题,可以依靠法院进行裁决,并提交法院調解书。只有土地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后,才可以最终确定土地的划分,并进行登记发证。
2.3完善纠纷解决机制,提高调解效率
纠纷是土地确权登记时经常会发生的问题,所以我们一定要建立健全纠纷解决机制,才能保护土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还要对土地确权登记的双方进行积极调解,一般情况下,现场调解是一种较为有效的调节方法,因为这样可以节省大量的调解时间,提高调节的效率。如果调解工作很难取得实效,那么我们只能将有争议的土地暂时放入独立的土地界限,直到土地当事双方对有争议的土地达成共识之后,我们再对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划分。对于一些实在无法解决的土地确权登记问题,我们可以将这些问题提交给法院进行判决。调解依然是目前高效、快捷的处理方式,充分发挥当事人的调解能力,最终确定土地确权登记。
2.4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登记人员的知识经验与业务登记水平对保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还会对工作的效率造成一定影响。作为登记人员一定要“以身作则”,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土地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此,登记人员首先用从自身入手,不断进行土地法律法规的学习,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体系。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登记人员,在入职之前还要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必须持有上岗证。同时,我们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登记人员进行登记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并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积极表扬一些优秀的登记人员,进而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对于一些玩忽职守的登记人员一定要严厉警告,必要的时候进行辞退处理。
2.5加大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宣传力度
作为登记人员,我们一定要加大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力度,使农民能够真正理解和支持政府的工作,并自觉遵守政府的有关土地法律法规的文件。在我国的农村土地上,大部分的农民文化程度不高,对法律法规的常识了解甚少,在受到侵权时无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这个角度分析来看,我们一定要加大对农民的法律宣传力度,使他们明白法律的基本要求,并自觉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同时,登记人员最好能够亲自到民间去做宣传工作,将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每一个细节问题,都能够在现场给农民讲解清楚,进而提高他们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3小结
农村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作,它需要很多部门之间的积极协调与参与。同时,还要对土地确权登记中所产生的纠纷进行积极处理,保证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登记人员一定要“以身作则”,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并加强业务技能知识的学习,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保证他们能够不断为人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如果遇到很难处理的问题,我们还要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王丽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性[J].国土资源,2012(9).
[2]张园园.关于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有关探讨[J].新农村,2012(1).
[3]孙平印.关于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有关探讨[J].国土资源,2011(9).
[关键字]农村集体土地 确权登记发证 问题对策 研究分析
[中图分类号] F301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5-9-1
1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现状分析
近些年我国对农村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但是对集体土地之间的权限划分工作依然很难进行。造成这种现象的最主要原因是集体土地之间的当事人双方都不能提供详细的土地权属证据,导致我国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度缓慢。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很多的农民没有意识到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性,对土地所有权的登记缺乏积极性,登记意识不强。这样会直接导致很多的集体土地之间不能建立准确的划分依据,很有可能会为以后的土地确权划分工作带来阻碍。
其次,很多的农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申请不能提供足够的土地使用权证材料,导致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无法进行。
最后,很多的集体土地确权界限划分不明确,导致土地划分时经常会出现纠纷的现象,这种情况是造成居民之间集体土地划分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
2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对策分析
2.1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范围体系
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产生纠纷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没有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我们只有将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进行明确的划分,并对农村集体土地的住宅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也要详细划分,才能保证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是一个系统的、全面的登记工作,它要求我们在登记时不能忽视农村集体土地的每一部分,包括农村集体土地中的建设用地、农业生产耕地及闲置的土地等等。
2.2依法开展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尤其是在开展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时,我们一定要按照法律制度的规范要求来进行。地方政府一定要多修改和完善地方集体土地的登记制度,并提交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上级批准后方可执行。国土资源管理局在土地的登记划分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土地划分时如果遇到了纠纷问题,可以依靠法院进行裁决,并提交法院調解书。只有土地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后,才可以最终确定土地的划分,并进行登记发证。
2.3完善纠纷解决机制,提高调解效率
纠纷是土地确权登记时经常会发生的问题,所以我们一定要建立健全纠纷解决机制,才能保护土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还要对土地确权登记的双方进行积极调解,一般情况下,现场调解是一种较为有效的调节方法,因为这样可以节省大量的调解时间,提高调节的效率。如果调解工作很难取得实效,那么我们只能将有争议的土地暂时放入独立的土地界限,直到土地当事双方对有争议的土地达成共识之后,我们再对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划分。对于一些实在无法解决的土地确权登记问题,我们可以将这些问题提交给法院进行判决。调解依然是目前高效、快捷的处理方式,充分发挥当事人的调解能力,最终确定土地确权登记。
2.4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登记人员的知识经验与业务登记水平对保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还会对工作的效率造成一定影响。作为登记人员一定要“以身作则”,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土地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此,登记人员首先用从自身入手,不断进行土地法律法规的学习,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体系。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登记人员,在入职之前还要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必须持有上岗证。同时,我们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登记人员进行登记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并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积极表扬一些优秀的登记人员,进而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对于一些玩忽职守的登记人员一定要严厉警告,必要的时候进行辞退处理。
2.5加大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宣传力度
作为登记人员,我们一定要加大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力度,使农民能够真正理解和支持政府的工作,并自觉遵守政府的有关土地法律法规的文件。在我国的农村土地上,大部分的农民文化程度不高,对法律法规的常识了解甚少,在受到侵权时无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这个角度分析来看,我们一定要加大对农民的法律宣传力度,使他们明白法律的基本要求,并自觉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同时,登记人员最好能够亲自到民间去做宣传工作,将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每一个细节问题,都能够在现场给农民讲解清楚,进而提高他们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3小结
农村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作,它需要很多部门之间的积极协调与参与。同时,还要对土地确权登记中所产生的纠纷进行积极处理,保证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登记人员一定要“以身作则”,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并加强业务技能知识的学习,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保证他们能够不断为人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如果遇到很难处理的问题,我们还要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王丽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性[J].国土资源,2012(9).
[2]张园园.关于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有关探讨[J].新农村,2012(1).
[3]孙平印.关于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有关探讨[J].国土资源,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