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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音乐建立在现实生活基础之上,是特定文化的产物。本文通过音乐的表现手段与文化的关系、音乐欣赏的主体性与再创造、音乐欣赏对精神文化发展的影响,这几方面的阐述揭示了音乐欣赏与文化的关系:二者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在音乐创作和音乐欣赏中既要注重文化的决定作用,又要注重音乐创作和音乐欣赏对文化,尤其是对精神文化的影响作用。
关键词 音乐欣赏 文化 关系
一、音乐的表现手段与文化的关系
音乐的表现手段比如和声、配器等,都是由声音构成的。这种声音能够对人的情绪起到激发作用,能够迅速地引起人的共鸣,支配人的情感。因此,声音就成为人们用来传达感情的媒介。正是由于声音的这种特征,使音乐具有巨大的情感表现力,能把人们带到情景交融的艺术意境中去。
东方与西方各国音乐的表现手段是不相同的。东方音乐艺术是东方各民族人民根据自己的审美标准创造出来的,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初听一些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我们可能会觉得有些怪异和不习惯,这是因为我们用自己多年形成的听觉和审美习惯去衡量这些音乐的缘故。例如阿拉伯音乐使用的是二十四律,泰国音乐使用的是七平均律,用习惯了十二平均律的耳朵去听它们,自然会觉得不“准”、不美。但如果用这些民旅的审美标准去衡量,它们就是“准”的、美的。在此我们可以引用法国一位学者的话来概括地说明东西方音乐艺术的本质区别:“我们在西方建造了一批严丝合缝的音乐建筑,对音节中的七个音级像对城砖的砖块那样进行了几何图形般的精确加工和十分妥帖的发计后(平均律化),人们就把它们建筑起来了,并且是按富有艺术性的建筑设计规律(对位法与和声学)一个叠一个地垒起来的。相反,在东方,人们决不会想到去修整音响,把它们雕凿成正方形的石块;取而代之的是它们被编织成精致的会丝银线般的装饰品。
二、音乐欣赏的主体性与再创造
音乐作品的生产是一种创造性活动,同样,音乐欣赏也是一种创造性活动,不同的是,音乐作品生产是在社会积累的基础上进行的,而音乐欣赏则除了生活积累以外,还要以音乐作品为依据进行创造,用法国思想家萨特的话说:“欣赏就是有指导的创造。”
音乐是听觉艺术,欣赏想象更容易偏重于视觉画丽。所以,表面看来,音乐欣赏似乎只是一种被动的接受行为,是欣赏者对外界音乐刺激所做出的反应。实际上,无论是欣赏之前对欣赏对象的选择,还是在欣赏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心理活动,都表明音乐欣赏并不仅仅是一种被动的接受行为,它同时还是一种具有主体性的创造活动。这就是说,音乐欣赏与欣赏者的心理感受与欣赏者的生活阅历、文化背景关系密切,而音响的实体,例如一个旋律,却是以感性事物的方式外在地向人们展示出来的。
现象学的音乐美学认为,音乐欣赏是欣赏者意象活动的产物,欣赏者在欣赏的过程中通过自己的意识活动填充和丰富了被构造的对象,即音乐作品的本体,这样就使得同一部音乐作品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欣赏那里显示出不同的面貌。从本世纪60年代兴起的接受美学,特别把研究的重点转向作品的接受环节,接受美学提出,任何作品的本文都具有未定性,它的意义的实现要靠接受环节使之具体化,有待接受者的感觉与知觉经验将作品的空白处加以填充。接受美学关于读者对本文的接受过程就是对本文的创造过程的理论,对于我们认识音乐欣赏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总之,音乐欣赏和其他艺术欣赏一样,都需要欣赏者调动起自己的感情,展开想象的翅膀,按照自身接受的文化特征去理解音乐作品,才能进入作品的艺术境界。
音乐欣赏,归根结底是欣赏者主体性的意识活动,欣赏者在欣赏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把自己的主体意识渗入到欣赏对象中,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改变着音乐作品本文的面貌。如同“有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在音乐欣赏中,即使是同一乐曲的同一表演,不同的听众也会有不同的反应。虽然,人们现在还不能把经过欣赏者主观折射的不同反应用科学的图像或数字的方法显示出来,然而,由于欣赏者的生活阅历、思想感情、个性特征、艺术修养文化传统以及审美趣味的不同,他们在欣赏过程中的不同感受却是可以通过经验内省的方式得到证明的。这正如美国作曲家科普兰所说:“重要的是每个人都能使自己感觉到一个主题或整首乐曲所表达的特性。如果那是一首艺术巨作,每当你再听它的时候,不要期待它都意味着完全相同的事物。”
三、音乐欣赏对精神文化发展的影响
本文是在广义文化的基础上探讨音乐与文化的关系。所以,音乐及音乐欣赏对文化发展的影响包括对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发展的影响两个方面。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只就在对精神文化的影响进行探讨。
当我们欣赏艺术作品的时候,总会有这样的体会:我们为作品中的情节、人物、风光以及情绪所感染,不知不觉地走进了艺术家所创造的审美境界,与作品中的人物同忧喜、共甘苦,甚至自己也变成了作品中的人物,参与其中的活动。在多数情况下,音乐欣赏的陶冶和教育功能是欣赏者本人意识不到的,他为作品所感染,却很难说出自己的思想境界有哪些提高,但久而久之,不期然地,心灵就得到了升华。
从感性体验上升到理性思考,是由艺术作品内容的丰富性、复杂性决定的,不调动我们的理智,就无法捕捉作品深层次的审美意蕴。毛泽东指出:“我们的实践证明: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理性思考的过程远比感受体验艰难,许多作品往往需要欣赏者反复琢磨才能得其奥秘。— “用思有限者,不能得其神也。”人们可以通过对具有崇高意味的音乐的欣赏,培养其丰富的情感世界,并且可阻解忧愁于欢悦,化暴怒为温柔,使精神获得平衡,情感得到调节与宣泄。贝多芬所说的“音乐当使人类的精神爆发出火花”,“音乐是比一切智慧、一切哲学更高的启示”,可以况是音乐欣赏的综合效应的最高体现。与此相关,音乐欣赏对人的身心健康所产生的综合效应也是不容忽视的,音乐对某些精神方面的疾病的治疗,电是在音乐欣赏的过程中实现的。总之,音乐欣赏拓展着我们的知识,从而使我们获得“真”;音乐欣赏陶冶我们的心灵,从而使我们接受“善”;音乐欣赏又给我们以心理愉悦,从而使我们享受“美”。真善美皆有所获,欣赏主体的精神领域就得到充实。
从欣赏者个体的角度分析,音乐欣赏充安着欣赏主体的精神领域。而欣赏者又是社会的一员,所以,音乐欣赏是提商社会精神文明程度的重要手段。在此不再赘述。
作者简介:
石玉 ,男,籍贯北京,民族:汉,1982.2.25出生,银川科技职业学院,助教,研究方向:音乐教育(学前教育)
关键词 音乐欣赏 文化 关系
一、音乐的表现手段与文化的关系
音乐的表现手段比如和声、配器等,都是由声音构成的。这种声音能够对人的情绪起到激发作用,能够迅速地引起人的共鸣,支配人的情感。因此,声音就成为人们用来传达感情的媒介。正是由于声音的这种特征,使音乐具有巨大的情感表现力,能把人们带到情景交融的艺术意境中去。
东方与西方各国音乐的表现手段是不相同的。东方音乐艺术是东方各民族人民根据自己的审美标准创造出来的,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初听一些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我们可能会觉得有些怪异和不习惯,这是因为我们用自己多年形成的听觉和审美习惯去衡量这些音乐的缘故。例如阿拉伯音乐使用的是二十四律,泰国音乐使用的是七平均律,用习惯了十二平均律的耳朵去听它们,自然会觉得不“准”、不美。但如果用这些民旅的审美标准去衡量,它们就是“准”的、美的。在此我们可以引用法国一位学者的话来概括地说明东西方音乐艺术的本质区别:“我们在西方建造了一批严丝合缝的音乐建筑,对音节中的七个音级像对城砖的砖块那样进行了几何图形般的精确加工和十分妥帖的发计后(平均律化),人们就把它们建筑起来了,并且是按富有艺术性的建筑设计规律(对位法与和声学)一个叠一个地垒起来的。相反,在东方,人们决不会想到去修整音响,把它们雕凿成正方形的石块;取而代之的是它们被编织成精致的会丝银线般的装饰品。
二、音乐欣赏的主体性与再创造
音乐作品的生产是一种创造性活动,同样,音乐欣赏也是一种创造性活动,不同的是,音乐作品生产是在社会积累的基础上进行的,而音乐欣赏则除了生活积累以外,还要以音乐作品为依据进行创造,用法国思想家萨特的话说:“欣赏就是有指导的创造。”
音乐是听觉艺术,欣赏想象更容易偏重于视觉画丽。所以,表面看来,音乐欣赏似乎只是一种被动的接受行为,是欣赏者对外界音乐刺激所做出的反应。实际上,无论是欣赏之前对欣赏对象的选择,还是在欣赏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心理活动,都表明音乐欣赏并不仅仅是一种被动的接受行为,它同时还是一种具有主体性的创造活动。这就是说,音乐欣赏与欣赏者的心理感受与欣赏者的生活阅历、文化背景关系密切,而音响的实体,例如一个旋律,却是以感性事物的方式外在地向人们展示出来的。
现象学的音乐美学认为,音乐欣赏是欣赏者意象活动的产物,欣赏者在欣赏的过程中通过自己的意识活动填充和丰富了被构造的对象,即音乐作品的本体,这样就使得同一部音乐作品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欣赏那里显示出不同的面貌。从本世纪60年代兴起的接受美学,特别把研究的重点转向作品的接受环节,接受美学提出,任何作品的本文都具有未定性,它的意义的实现要靠接受环节使之具体化,有待接受者的感觉与知觉经验将作品的空白处加以填充。接受美学关于读者对本文的接受过程就是对本文的创造过程的理论,对于我们认识音乐欣赏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总之,音乐欣赏和其他艺术欣赏一样,都需要欣赏者调动起自己的感情,展开想象的翅膀,按照自身接受的文化特征去理解音乐作品,才能进入作品的艺术境界。
音乐欣赏,归根结底是欣赏者主体性的意识活动,欣赏者在欣赏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把自己的主体意识渗入到欣赏对象中,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改变着音乐作品本文的面貌。如同“有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在音乐欣赏中,即使是同一乐曲的同一表演,不同的听众也会有不同的反应。虽然,人们现在还不能把经过欣赏者主观折射的不同反应用科学的图像或数字的方法显示出来,然而,由于欣赏者的生活阅历、思想感情、个性特征、艺术修养文化传统以及审美趣味的不同,他们在欣赏过程中的不同感受却是可以通过经验内省的方式得到证明的。这正如美国作曲家科普兰所说:“重要的是每个人都能使自己感觉到一个主题或整首乐曲所表达的特性。如果那是一首艺术巨作,每当你再听它的时候,不要期待它都意味着完全相同的事物。”
三、音乐欣赏对精神文化发展的影响
本文是在广义文化的基础上探讨音乐与文化的关系。所以,音乐及音乐欣赏对文化发展的影响包括对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发展的影响两个方面。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只就在对精神文化的影响进行探讨。
当我们欣赏艺术作品的时候,总会有这样的体会:我们为作品中的情节、人物、风光以及情绪所感染,不知不觉地走进了艺术家所创造的审美境界,与作品中的人物同忧喜、共甘苦,甚至自己也变成了作品中的人物,参与其中的活动。在多数情况下,音乐欣赏的陶冶和教育功能是欣赏者本人意识不到的,他为作品所感染,却很难说出自己的思想境界有哪些提高,但久而久之,不期然地,心灵就得到了升华。
从感性体验上升到理性思考,是由艺术作品内容的丰富性、复杂性决定的,不调动我们的理智,就无法捕捉作品深层次的审美意蕴。毛泽东指出:“我们的实践证明: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理性思考的过程远比感受体验艰难,许多作品往往需要欣赏者反复琢磨才能得其奥秘。— “用思有限者,不能得其神也。”人们可以通过对具有崇高意味的音乐的欣赏,培养其丰富的情感世界,并且可阻解忧愁于欢悦,化暴怒为温柔,使精神获得平衡,情感得到调节与宣泄。贝多芬所说的“音乐当使人类的精神爆发出火花”,“音乐是比一切智慧、一切哲学更高的启示”,可以况是音乐欣赏的综合效应的最高体现。与此相关,音乐欣赏对人的身心健康所产生的综合效应也是不容忽视的,音乐对某些精神方面的疾病的治疗,电是在音乐欣赏的过程中实现的。总之,音乐欣赏拓展着我们的知识,从而使我们获得“真”;音乐欣赏陶冶我们的心灵,从而使我们接受“善”;音乐欣赏又给我们以心理愉悦,从而使我们享受“美”。真善美皆有所获,欣赏主体的精神领域就得到充实。
从欣赏者个体的角度分析,音乐欣赏充安着欣赏主体的精神领域。而欣赏者又是社会的一员,所以,音乐欣赏是提商社会精神文明程度的重要手段。在此不再赘述。
作者简介:
石玉 ,男,籍贯北京,民族:汉,1982.2.25出生,银川科技职业学院,助教,研究方向:音乐教育(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