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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战争赔偿政策在主体意愿、赔偿对象和支付方式上发生了重大变化,主体意愿从“被动赔偿”变为“主动赔偿”,赔偿对象从“战胜国赔偿”变为“受害者赔偿”,支付方式从“实物赔偿”变为“货币赔偿”。这使德国二战赔偿成为历史上持续时间最长、覆盖范围最广、支付金额最高的战争赔偿。德国二战赔偿超越了“因为战败而赔偿”的传统历史逻辑,其主要的合法性和驱动力变成了“因为罪责而赔偿”。1949年联邦德国成立后,战争赔偿成为德国政府和企业因二战历史罪责向国际社会和受害者群体“赎罪”的主要经济手段,也是世界历史上战败国首次对战争受害者这一弱势群体进行大规模赔偿。德国推动“受害者赔偿”取代“战胜国赔偿”成为战争赔偿的重心,开辟了战争赔偿的新领域。以“记忆、责任与未来”基金为标志,德国政府和社会在处理二战受害者赔偿过程中探索出一种新的战争遗留问题处理模式,为今后世界各国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某种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