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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来说,这一天的意义是,我从此消失了。而你不会有兴趣知道接下来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我被那位开车的男子劫持,来到另外一座城市。
1
这杯很难喝的酒叫作“与天使接吻”,是我和你之间的休止符。
大雨,在地下一层的咖啡馆,领位员带着我们走进最里边的座位。两只深色小沙发,一个旧的圆桌子,看上去就特别具有分手的意味。桌上面有一只台灯,你坐下后把它的扑落踩中,它灭掉了。
一切都是那么应景。一道闪电后,雷声滚过,像一只巨大的足球,脚法不好的球员,倒钩了一个乌龙球,引来一片倒彩。灯被服务生修好了,然后上了这杯酒。它的奶油太重,它的酒味太酸,我没有用剑叉叉那个樱桃,也没有观赏奶油旋涡微妙的开合,我的心情就像酒本身一样恶劣。
无聊地翻着一本家居杂志,等着你先开口。那上面有一间31平方米的小房子归一个独身的女画家自个儿住,她把它装修得像个爱斯基摩人的雪洞,一切纯白,没一点杂色,包括男人都是多余。
6分53秒,你说分手。
7分02秒,我说好。
然后我喝完那杯酒,你吃完你的猪排饭。15分34秒,你埋单,我合上杂志,我们就这样分手了。走出咖啡馆,我不用回头也知道你已撑伞走掉。你就是这么自私,连替我拦一辆出租车的情义都没有。但是我又凭什么怨你呢?你已经和我没有半点关系了。你说过,你喜欢分手就是一刀两断,最好连手机号码都删得干干净净。
天色暗黑,饶是如此我还是中了个大奖——我在地上捡到了一张钱。湿嗒嗒被雨洗得很干净的一百元就在我脚下,求救似的望着我。我捡起它,朝路边停着的那辆出租车走去。
2
那并不是一位真正的出租车司机,他是一名劫匪。他先是扮成乘客杀死了本来的司机,而后一路逃亡。在他来到我们这座城市的时候,他的烟刚巧抽完了,他停车去买了包烟回来,刚准备点上一根——就在这几分钟里,我和你完成分手,我中了上帝赠给的安慰奖一百元,然后我坐进他的车里。
我对他说:“师傅,一直朝前开吧,不必开得太快。”
于是这辆车就开到了郊外,路渐渐荒凉,我说:“可以往回开了,实在不好意思,我只有一百元。”
这个人在倒视镜里看了看我,忽然说:“我问你一个问题吧。”
“如果我是个劫匪,现在给你一分钟,你可以打电话给任何一个人,除了父母,让他来接你,如果他同意来,我就放了你,如果不愿意来,我,就杀了你。你打给谁?”
我停了半秒说道:“你好,我要一个巨无霸,一份麦乐鸡,一包大薯。”
他哈哈大笑,然后他告诉我,他就是一个劫匪。
车没有折返,在漆黑的夜里一路朝前疾驰,像一只孤单的萤火虫。就这样,我坐在这辆车上,和这个劫持我的人待了四天。一起吃高速路边的小餐馆,一起喝后备箱里的可口可乐,一起听各个城市的FM,甚至我还和他换班,我开车,他休息,或者他开车,我休息。他没有伤害我,我问,是不是因为我太穷,浑身上下只有一百元?他说,不是,不杀你有两点:一、你挺有意思的;二、你挺可怜的。
我说,第一点和第二点颠倒一下,会让我开心点儿。
第五天,他把我放在一个小城市,驱车扬长而去。我就像秃鹫扔下的一块骨头,有没有小狗把我种在地里让我长成更大的肉骨头,我不知道,但是我决定不回去了。我觉得这些天发生的一切都好似命运的暗示,不是吗?分手,捡到刚好的车费,遇劫匪,没被杀,来到陌生城市。这一系列的事件如果不能让我感应到我应该顺其自然开始新的人生,那我是不是太愚钝了?
那位劫匪没有跟我倾诉什么,我也无法得知他犯罪的动机,但他说的一句话却让我感动:人生本来很短暂,人应该干自己想干的事。
不管怎样,我都觉得这是一位好潇洒的人。
如果刀架在脖子上,我都不会想到向你呼救,那么,我想,你已经死在我心里了。或许是我杀死了你,或许是你自己杀了自己,总之,离开心中的凶案现场,我,也应该干点我想干的事了。
3
小城市的好处是,就算你没带钱包,没有身份证,没有毕业证,你一样可以找到工作。这间公司的老板只问:你做过这一行吗?是熟手吗?然后抖抖眉毛压低声音问:会做假账吗?
于是我就成了这间小公司的财务主管。我名头大吧?可是公司很小,小到财务主管这么威风凛凛的职位却要身兼数职。我每天要让钟点工及时倒垃圾,每周打电话给送水的人送水,还要让程敦等男同事们不要往花盆里弹烟灰,甚至我还要饲养那只误闯进公司的鸡。他们给它起名叫小丸子,老板每天来了第一句话就是:小丸子喂了没?我说早上吃了米饭,中午吃什么?销售主管就跑过来,我老婆让我给它带了一袋玉米呐!
过端午和中秋,我要去给大家买粽子和月饼。说来我已经在这里度过了一年中的两个重要节日,一个在初夏,一个在秋天。我已经与你分手了这么久。你守信没有给我打过电话,我也没有打给你。很好不是么?刀架在脖子上也不会再联系的旧情侣,应该是所有分手情侣的榜样。
在小丸子被断定为一只公鸡之后,老板说,既然不能下蛋,那就杀了吃肉。于是大家安排周五下班去餐馆搓上一顿,带上小丸子,不过它不是作为食客。
就是在那天我才注意到程敦。程敦那天早早就来到公司,拿一只黑胶袋,神秘兮兮往我面前一塞。软的,凉的,沉的。我说,刚砍的人头吗?程敦说,小丸子的替身。然后像地下党一样低沉又快速地说,我要把小丸子带走,这只冷冻鸡中午你交给餐馆老板。他又给我一只鸡毛掸子,拔点鸡毛塞在胶袋里,冒充是小丸子的真身。
那天中午没有任何人食不下咽,大家举箸甚欢。我和程敦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之后,就从此有了默契。
有一天他问我:“你不想知道小丸子的下落么?”我说:“它一定活得挺好。” “那你想看看它吗?”“有照片吗?”
“我是说实物。”“哦,改天你再带来?”
我们说笑了一阵,散开各自工作。下班的时候程敦又跑过来,他说,你晚上去哪儿吃饭?我说我不想吃,我一般晚上只吃水果。
程敦走了,过了五分钟又回来了,拿着一袋桃子。他说,你呀,你是石头还是装傻啊?怎么那么难约呢?你在看什么杂志?上面有拒绝男生十大秘笈还是怎么的?
我这才看到程敦的表情,他很可爱不是吗?他想约我呢,他喜欢我呢。所以你看,你那么厌倦的女生,这么一个不值一提的我,却有人在努力追求着。而我原本也以为我再也找不到爱情了,但是爱情又找到了我。
我和程敦一起吃了那袋桃,周末我答应他一起去郊外他姑姑家看望小丸子。
4
老板有一天早上忽发神经,跑来问我:“诗诗,你是不是早晚要辞职回去呢?我怎么总觉得你会走?诗诗,你可不能走,我们公司的账只能你做,我给你加薪好不好?”
我说:“必须的,加多少啊?”
“诗诗,说真的,你就是有一种……忧郁,不好说,让我没有安全感。”
没错,我有时候是会想念我曾与你居住的城市,那些繁华的街道,那间公寓,那一面落地的大窗。我下班后就回家做饭,我喜欢做饭,周末就只想和你待在一起,我喜欢和你待在一起,哪怕只是在家里看电视也好,哪怕只是一起去超市也好。后来你说这样很烦,你说,你能不能发展些别的爱好?再后来你直接说,诗诗你这人真闷。
在我和你的相处中,我们唯一不能达成一致的是,我始终鄙视那些女人自己给自己洗脑的说法,什么恋爱中的女生也要有自己的爱好,要适当地离开你的男人,要懂得变变花样。
而你觉得那些很对。
因为那些都是男权思想的伥,为虎作伥的伥。
你和我分手了。我,这个闷人,被你像是鼻涕一样地甩掉了。
我不在乎这样自嘲地形容自己,而在不同的人面前,我当然又有不同的比喻。程敦认为我是奥数题,很有趣,很难搞。
“我很蠢,是不是?”我问程敦。
“不,我觉得你很好。”程敦坚定地答。
“要是我们是恋人,相处久了,你也会腻味。”
“那我们试试看?”
周末的农场,小丸子和一只胖母鸡出双入对,不知这是不是有心安排的暗示。程敦的姑姑做了一大桌农家美食。我每说一句话,他们都觉得好有意思,他们说我是有趣又时髦的城里姑娘。我想起当初的我,我也像他们这样直勾勾热乎乎傻兮兮地喜欢着你,甚至眼光里带着崇拜。啊,爱情会让爱得比较多的那一方变成土鳖呀,而爱得少的那一方,则是谈笑间檣橹灰飞烟灭的大明星啊。
他们问我为什么会来这座小城市。
我忽然不想回答了,抖不出机灵俏皮的话语了。我说,因为我被一个罪犯劫持。
他们又在笑了,以为我在开玩笑。你看,说真话的时候总是会遭遇这样的尴尬。
5
圣诞节的时候程敦送了我一块巧克力,我当早饭给吃了。然后入院,然后一枚钻戒被我拉出来……真的,我拜托各位男士不要用这种老土又危险的方法求婚了,虽然你们向往浪漫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休养了三天我回到公司,一整天都有人在笑。一个笑声停了又一群笑声起来,最后程敦以请大家吃饭的方式好歹平息了他们的欢乐。席间我戴着那枚大概还有些屎味的钻戒。
就是这样,我快结婚了。然后,在一个下着雪的下午,我忽然看到你了。你风尘仆仆地站在我面前,肩上有雪都没来得及融化。你上前要抱我,我发现我的脚步在往后躲。我撞翻了公司前台的那盆植物,引得同事都来围观。程敦站到我面前,问:你要干什么?臭流氓。你冷笑道:她是我女朋友,我要带她走。
我又成了你的女朋友了,时隔近一年,你又想起我,要我跟你回去,完全忘了你和我分手的事。
我说:“我就要结婚了。”程敦在一边挺挺胸:“是跟我。”
你露出一种鄙视的笑容,好像作为王子的你完全瞧不起他们,却又对他们的粗鲁无知很无奈。
可是凭什么你是王子呀?你也许只是一只误闯进童话国度的野兽,一只犄角劈裂、浑身挂满泥巴的犀牛,想撒野,结果被精灵们教训。
我才发现,你才是真的很无趣、很闷、很讨厌的一个人。
这是在你露出那个笑容的一瞬间,我认清的事实。
而在你说出以下这段话以后,我更加坚定了我的判断。
你说:“你不想知道我怎么找到你的吗?是那个劫匪,他是什么劫匪啊,他是我雇来的人!就为了把你弄走,知道吗,那时我多烦你!”停了片刻,我看到你哭嚎着,“可是我错了,我后悔了,跟我回去!”
你向我扑来。公司的同事按捺不住了,键盘、鼠标、花盆、烟灰缸、椅子……一齐砸去。
老板在我身后淡定地说:“不用拦着,医药费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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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杯很难喝的酒叫作“与天使接吻”,是我和你之间的休止符。
大雨,在地下一层的咖啡馆,领位员带着我们走进最里边的座位。两只深色小沙发,一个旧的圆桌子,看上去就特别具有分手的意味。桌上面有一只台灯,你坐下后把它的扑落踩中,它灭掉了。
一切都是那么应景。一道闪电后,雷声滚过,像一只巨大的足球,脚法不好的球员,倒钩了一个乌龙球,引来一片倒彩。灯被服务生修好了,然后上了这杯酒。它的奶油太重,它的酒味太酸,我没有用剑叉叉那个樱桃,也没有观赏奶油旋涡微妙的开合,我的心情就像酒本身一样恶劣。
无聊地翻着一本家居杂志,等着你先开口。那上面有一间31平方米的小房子归一个独身的女画家自个儿住,她把它装修得像个爱斯基摩人的雪洞,一切纯白,没一点杂色,包括男人都是多余。
6分53秒,你说分手。
7分02秒,我说好。
然后我喝完那杯酒,你吃完你的猪排饭。15分34秒,你埋单,我合上杂志,我们就这样分手了。走出咖啡馆,我不用回头也知道你已撑伞走掉。你就是这么自私,连替我拦一辆出租车的情义都没有。但是我又凭什么怨你呢?你已经和我没有半点关系了。你说过,你喜欢分手就是一刀两断,最好连手机号码都删得干干净净。
天色暗黑,饶是如此我还是中了个大奖——我在地上捡到了一张钱。湿嗒嗒被雨洗得很干净的一百元就在我脚下,求救似的望着我。我捡起它,朝路边停着的那辆出租车走去。
2
那并不是一位真正的出租车司机,他是一名劫匪。他先是扮成乘客杀死了本来的司机,而后一路逃亡。在他来到我们这座城市的时候,他的烟刚巧抽完了,他停车去买了包烟回来,刚准备点上一根——就在这几分钟里,我和你完成分手,我中了上帝赠给的安慰奖一百元,然后我坐进他的车里。
我对他说:“师傅,一直朝前开吧,不必开得太快。”
于是这辆车就开到了郊外,路渐渐荒凉,我说:“可以往回开了,实在不好意思,我只有一百元。”
这个人在倒视镜里看了看我,忽然说:“我问你一个问题吧。”
“如果我是个劫匪,现在给你一分钟,你可以打电话给任何一个人,除了父母,让他来接你,如果他同意来,我就放了你,如果不愿意来,我,就杀了你。你打给谁?”
我停了半秒说道:“你好,我要一个巨无霸,一份麦乐鸡,一包大薯。”
他哈哈大笑,然后他告诉我,他就是一个劫匪。
车没有折返,在漆黑的夜里一路朝前疾驰,像一只孤单的萤火虫。就这样,我坐在这辆车上,和这个劫持我的人待了四天。一起吃高速路边的小餐馆,一起喝后备箱里的可口可乐,一起听各个城市的FM,甚至我还和他换班,我开车,他休息,或者他开车,我休息。他没有伤害我,我问,是不是因为我太穷,浑身上下只有一百元?他说,不是,不杀你有两点:一、你挺有意思的;二、你挺可怜的。
我说,第一点和第二点颠倒一下,会让我开心点儿。
第五天,他把我放在一个小城市,驱车扬长而去。我就像秃鹫扔下的一块骨头,有没有小狗把我种在地里让我长成更大的肉骨头,我不知道,但是我决定不回去了。我觉得这些天发生的一切都好似命运的暗示,不是吗?分手,捡到刚好的车费,遇劫匪,没被杀,来到陌生城市。这一系列的事件如果不能让我感应到我应该顺其自然开始新的人生,那我是不是太愚钝了?
那位劫匪没有跟我倾诉什么,我也无法得知他犯罪的动机,但他说的一句话却让我感动:人生本来很短暂,人应该干自己想干的事。
不管怎样,我都觉得这是一位好潇洒的人。
如果刀架在脖子上,我都不会想到向你呼救,那么,我想,你已经死在我心里了。或许是我杀死了你,或许是你自己杀了自己,总之,离开心中的凶案现场,我,也应该干点我想干的事了。
3
小城市的好处是,就算你没带钱包,没有身份证,没有毕业证,你一样可以找到工作。这间公司的老板只问:你做过这一行吗?是熟手吗?然后抖抖眉毛压低声音问:会做假账吗?
于是我就成了这间小公司的财务主管。我名头大吧?可是公司很小,小到财务主管这么威风凛凛的职位却要身兼数职。我每天要让钟点工及时倒垃圾,每周打电话给送水的人送水,还要让程敦等男同事们不要往花盆里弹烟灰,甚至我还要饲养那只误闯进公司的鸡。他们给它起名叫小丸子,老板每天来了第一句话就是:小丸子喂了没?我说早上吃了米饭,中午吃什么?销售主管就跑过来,我老婆让我给它带了一袋玉米呐!
过端午和中秋,我要去给大家买粽子和月饼。说来我已经在这里度过了一年中的两个重要节日,一个在初夏,一个在秋天。我已经与你分手了这么久。你守信没有给我打过电话,我也没有打给你。很好不是么?刀架在脖子上也不会再联系的旧情侣,应该是所有分手情侣的榜样。
在小丸子被断定为一只公鸡之后,老板说,既然不能下蛋,那就杀了吃肉。于是大家安排周五下班去餐馆搓上一顿,带上小丸子,不过它不是作为食客。
就是在那天我才注意到程敦。程敦那天早早就来到公司,拿一只黑胶袋,神秘兮兮往我面前一塞。软的,凉的,沉的。我说,刚砍的人头吗?程敦说,小丸子的替身。然后像地下党一样低沉又快速地说,我要把小丸子带走,这只冷冻鸡中午你交给餐馆老板。他又给我一只鸡毛掸子,拔点鸡毛塞在胶袋里,冒充是小丸子的真身。
那天中午没有任何人食不下咽,大家举箸甚欢。我和程敦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之后,就从此有了默契。
有一天他问我:“你不想知道小丸子的下落么?”我说:“它一定活得挺好。” “那你想看看它吗?”“有照片吗?”
“我是说实物。”“哦,改天你再带来?”
我们说笑了一阵,散开各自工作。下班的时候程敦又跑过来,他说,你晚上去哪儿吃饭?我说我不想吃,我一般晚上只吃水果。
程敦走了,过了五分钟又回来了,拿着一袋桃子。他说,你呀,你是石头还是装傻啊?怎么那么难约呢?你在看什么杂志?上面有拒绝男生十大秘笈还是怎么的?
我这才看到程敦的表情,他很可爱不是吗?他想约我呢,他喜欢我呢。所以你看,你那么厌倦的女生,这么一个不值一提的我,却有人在努力追求着。而我原本也以为我再也找不到爱情了,但是爱情又找到了我。
我和程敦一起吃了那袋桃,周末我答应他一起去郊外他姑姑家看望小丸子。
4
老板有一天早上忽发神经,跑来问我:“诗诗,你是不是早晚要辞职回去呢?我怎么总觉得你会走?诗诗,你可不能走,我们公司的账只能你做,我给你加薪好不好?”
我说:“必须的,加多少啊?”
“诗诗,说真的,你就是有一种……忧郁,不好说,让我没有安全感。”
没错,我有时候是会想念我曾与你居住的城市,那些繁华的街道,那间公寓,那一面落地的大窗。我下班后就回家做饭,我喜欢做饭,周末就只想和你待在一起,我喜欢和你待在一起,哪怕只是在家里看电视也好,哪怕只是一起去超市也好。后来你说这样很烦,你说,你能不能发展些别的爱好?再后来你直接说,诗诗你这人真闷。
在我和你的相处中,我们唯一不能达成一致的是,我始终鄙视那些女人自己给自己洗脑的说法,什么恋爱中的女生也要有自己的爱好,要适当地离开你的男人,要懂得变变花样。
而你觉得那些很对。
因为那些都是男权思想的伥,为虎作伥的伥。
你和我分手了。我,这个闷人,被你像是鼻涕一样地甩掉了。
我不在乎这样自嘲地形容自己,而在不同的人面前,我当然又有不同的比喻。程敦认为我是奥数题,很有趣,很难搞。
“我很蠢,是不是?”我问程敦。
“不,我觉得你很好。”程敦坚定地答。
“要是我们是恋人,相处久了,你也会腻味。”
“那我们试试看?”
周末的农场,小丸子和一只胖母鸡出双入对,不知这是不是有心安排的暗示。程敦的姑姑做了一大桌农家美食。我每说一句话,他们都觉得好有意思,他们说我是有趣又时髦的城里姑娘。我想起当初的我,我也像他们这样直勾勾热乎乎傻兮兮地喜欢着你,甚至眼光里带着崇拜。啊,爱情会让爱得比较多的那一方变成土鳖呀,而爱得少的那一方,则是谈笑间檣橹灰飞烟灭的大明星啊。
他们问我为什么会来这座小城市。
我忽然不想回答了,抖不出机灵俏皮的话语了。我说,因为我被一个罪犯劫持。
他们又在笑了,以为我在开玩笑。你看,说真话的时候总是会遭遇这样的尴尬。
5
圣诞节的时候程敦送了我一块巧克力,我当早饭给吃了。然后入院,然后一枚钻戒被我拉出来……真的,我拜托各位男士不要用这种老土又危险的方法求婚了,虽然你们向往浪漫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休养了三天我回到公司,一整天都有人在笑。一个笑声停了又一群笑声起来,最后程敦以请大家吃饭的方式好歹平息了他们的欢乐。席间我戴着那枚大概还有些屎味的钻戒。
就是这样,我快结婚了。然后,在一个下着雪的下午,我忽然看到你了。你风尘仆仆地站在我面前,肩上有雪都没来得及融化。你上前要抱我,我发现我的脚步在往后躲。我撞翻了公司前台的那盆植物,引得同事都来围观。程敦站到我面前,问:你要干什么?臭流氓。你冷笑道:她是我女朋友,我要带她走。
我又成了你的女朋友了,时隔近一年,你又想起我,要我跟你回去,完全忘了你和我分手的事。
我说:“我就要结婚了。”程敦在一边挺挺胸:“是跟我。”
你露出一种鄙视的笑容,好像作为王子的你完全瞧不起他们,却又对他们的粗鲁无知很无奈。
可是凭什么你是王子呀?你也许只是一只误闯进童话国度的野兽,一只犄角劈裂、浑身挂满泥巴的犀牛,想撒野,结果被精灵们教训。
我才发现,你才是真的很无趣、很闷、很讨厌的一个人。
这是在你露出那个笑容的一瞬间,我认清的事实。
而在你说出以下这段话以后,我更加坚定了我的判断。
你说:“你不想知道我怎么找到你的吗?是那个劫匪,他是什么劫匪啊,他是我雇来的人!就为了把你弄走,知道吗,那时我多烦你!”停了片刻,我看到你哭嚎着,“可是我错了,我后悔了,跟我回去!”
你向我扑来。公司的同事按捺不住了,键盘、鼠标、花盆、烟灰缸、椅子……一齐砸去。
老板在我身后淡定地说:“不用拦着,医药费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