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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至28日,自治区民语委党组书记逯新华带领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督查调研组,赴巴音郭楞、阿克苏、克孜勒苏、喀什、和田等地州,就各地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翻译人员现状、开展“双语”学习、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民汉语言文字规范管理工作以及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