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6年11月"两院三部"联合出台《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为我国在刑事诉讼领域进一步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指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的认罪认罚后不一定从宽;认罪认罚后不存在强制辩护制度;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明智性缺乏审查等问题亟待进一步解决。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有许多值得借鉴之处,如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时要确保被告认罪认罚自愿且明智;确定强制律师辩护制度;构建彻底的认罪分流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