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原谅我垂下的中指和无名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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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前,我勾引了一个堪称为尤物的妇人,并且成为了她的情人。
  那时候我有一个梦想,就是拥有自己的乐队和排练室,这个梦想宏大而华丽。但我穷得要命,穷得不得不放弃了考大学,穷得不得不卖掉我视为此生珍宝的旧吉它。我除了身体里那些不断产生不断迸发出来的男性荷尔蒙,没有任何的本钱。
  我在一家五星级的酒店做小保安,然后,我就遇见了A。为什么叫她A,因为在她之后,我经历了太多的女人,我给她们按字母排了序。A自然就是我的第一个女人。
  A很有钱,身材非常好,高挑、丰满,整个人充满一种肉欲的性感。眉毛画得似新月那般弯,嘴唇却是厚的,涂桃红色的口红。全身的皮肤都非常白,嫩得好似能掐出水来。
  她经常入住我们酒店,却都是一个人。这么漂亮的女人,为什么没有男人陪伴?这么漂亮的女人,怎么会不寂寞?
  刚脱掉衣服时,我差点掩饰不住自己的紧张,A却抓住我的坚硬惊喜过望:我一只手都握不住呢。话音刚落,她腰一扭,便坐了上来。
  那种我从未经历过的刺激感让我马上就崩溃了。一个小时后的第二次。她拿了一条小皮尺量我的尺寸。量过之后,她说:直径65MM,好家伙,足够助你征服任何女人了。
  我的65MM,首先征服了A。A在我面前温顺如水,给我买了最好的吉它,从此我有了自己的乐队和排练室。其他人走的时候,我和A在排练室的地板上做爱,即使我把她撞得哇哇乱叫,亦无法排解那些只能去酒吧唱歌的悲愤。
  那个小女孩走进来的时候,我赤裸着仍然坚硬的下身从A身上爬起来,一边盯着那个女孩,一边穿上裤子。那个女孩还没有长大,瘦、苍白、灵敏,有着像兔子一样容易受惊的眼睛,脆弱得像一朵稚菊。
  然后,我离开了那座城市,离开了A。
  遇见B的时候,我比遇见A的时候潦倒千倍。我像只麻袋,被人从一家小饭馆里扔了出来,一下就滚到了B的面前。
  B是个刚刚相亲失败的胖姑娘。她把我带回她的出租屋,给我洗澡刮脸换衣服还扶我上床。流浪与酗酒,令我已经很久没有碰女人了。我伸出手,一把抓住了她巨大无比的乳房,但她的乳房太大,我一只手根本抓不过来,于是,我加上了另一只手。
  我想大不了被赶出去,可是她先呀了一声,然后,便是低低的一声嗯。这一声呻吟鼓励了我,我推倒她,长驱直入。
  B在一家超市做会计,有一个很小很破的房子,为人很算计。她说,我是她捡来的白马王子。她每晚都要求我和她做,如同A一样,她痴迷我的65MM,恨不得能含着它睡觉。她说如果我陪她睡够一百次,她就给我买一把吉它。
  这时候我有点厌倦。为什么我想要的东西,都必须用65MM的劳动去换?但我没有其他办法,我来到这座城市后,在遇见B之前,已经吃尽了生活的苦头。
  我终于得到了那把只值三百块的吉它,我背着它,在地铁口唱歌。我唱自己写的歌,涩苦、糜烂、不悦耳,没有人喜欢。但是匆匆忙忙经过的女人,大多会驻足多看我一眼。
  C有一次在吉它盒里放了一张纸条,上面是她的电话。我看着那个电话号码,想起C的脸,那张脸很大。五官也很大、粉很厚,却掩饰不住脸上的皱纹。但她手上的戒指,钻石很大粒。那天晚上。B又要求我和她做爱,我一把掀翻她肥胖的肉体。跑了出来,然后,打了C的电话。
  剥开C那僵硬大腿的时候,我想,既然注定要靠65MM征服女人才能得到钱,那么女人长什么样有什么重要?
  C是一个有钱的官太太。据说,她的男人有很多的情人,这使她成为了一块旱得要命的田,但我是她的雨。每一次做的时候,她都吱吱地叫着,就似雨水落在干裂土地上发出的那种声音。她的需要很多,胃口很重。
  但如同A所预言,我的65MM能够征服任何女人。有很长一段时间,C每一次和我见面,都会从包里掏出一捆现金。她会笑得非常淫荡,把那捆现金直接塞进我的内裤里,然后手就不抽出来了。
  这时候我的梦想改变了很多,我想变成这个城市里的有钱人。所以,我的65MM在现金的刺激下生机勃勃,我用他征服了D、E、F、G、H、I、J、K等诸多的女人,我的勾引使她们变得放荡。然后在她们的肉欲里收获金钱。
  一年之后,我就用那些现金盘下了两间酒吧,取名叫“流浪情人”。我在“流浪情人”酒吧里,遇见了很多的女人。她们或者美丽或者风情或者时尚或者豁达,但她们都寂寞,以及洞悉世事。
  我短暂地停留于她们的身体,然后继续流浪。这时候我已经不需要利用65MM去征服女人以获得金钱了,因为女人们喜欢我。
  我的身体流浪于她们的身体,心与灵魂却散落在外面,渐渐结成一块无法融化的坚冰。只有撞击在女人肉体上时发出的声音,才能让我有短暂的快乐。而在那快乐过后,空虚就像无边的黑夜,铺天盖地。
  直到我遇见阿湛。阿湛瘦、苍白、灵敏,有着兔子一样容易受惊的眼睛。
  她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原本苍白的脸涨得通红,小巧的嘴巴一开一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我几乎可以听见她乱得像疯狂鼓点一样的心跳声。
  好一会儿,我才反应过来,那乱得像疯狂鼓点一样的心跳声,是我自己的。那种感觉似曾相识,我觉得心里那块冰,“喀”地一声,开始碎裂。
  我从来没有见过像阿湛这样的女人,她把身体绷成了一张弓,似乎不能碰,一碰就会断裂。如果她不愿意,我也不会勉强。可她三下两下就把自己剥光,然后钻进了我的被窝。
  我很兴奋,我的65MM膨胀得快要炸开了,可是我根本就没有办法打开她的身体。她坚硬得像一件细瓷,脆弱得像一条细弦。
  我满头大汗,束手无措。我放弃,她又靠近过来;我继续。她仍紧不可攻,床上变成了一个战场。我被阿湛逗引着,愈攻愈挫,终于溃不成军。
  第一晚如此;第二晚,照旧;第三晚,当我看到她光裸得像瓷器一样细滑坚硬的身体时,忽然就不行了。
  阿湛像一条蛇那般游上我的身体,小小的胸贴着我的胸,软软的,却刺得我心生疼。她像极了一个发育不完全的小女孩,太瘦太小,令我有一种不敢碰触的罪恶感。
  我怒,是吧,就是这种罪恶感,所以我才不行的。
  我用这个想法安慰了自己,然后假装纯洁地搂着她入眠。
  不幸的是D来了。D其实长得并不算太差,保养得很不错,出手也很大方,很会做人。她常常让我感觉她很爱我,虽然只是爱和我上床。或者,这也是我至今仍然与她保持着关系的原因。
  D的脸就凑在我的胯下,她已经努力了很久,但我的65MM还是没有再出现。她看着我。眼神是一种挫败,这种挫败里包含了失望、鄙视、自卑等等诸多内容。她失望于我的无能,鄙视我的不行,自卑于她的没魅力。
  我其实比她更挫败。我只能说:滚!
  她笑了,她这样回答我:应该是你滚,这是我的房子,你现在就给我滚!
  离开D后,我在酒吧里抽烟喝酒,阿湛就站在门口。我不让她进来,她却不肯走。我愤怒地把她拖了进来,剥光,狠狠地压在身下。
  我把她两条细长的腿拉得很开。我愤怒地用 身体冲撞她,撞得她像一个布娃娃一样滑向了后面的吧台。她就那样歪靠在黑冷厚重的吧台上,看着我像个孩子一样呜呜大哭。
  我其实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哭我无法再在女人面前做一个男人吗?还是在哭我忘记了自己的理想,从一个女人的身体流浪到了另一个女人的身体,连灵魂也一直在流浪。
  阿湛看着我哭完之后,又像一条细瘦柔软的蛇一样爬上了我的身体。她小小的胸贴着我的胸,就那样蜷曲着贴在我的身上。好似我不是一个男人。而只是她的窝,是她用来睡觉的床。
  我手上的烟灰落在她身上的时候,我忽然感觉到了她的颤抖。这种颤抖是特殊的,是来源于女人身体深处的痉挛,和高潮有着一模一样的生理反应。
  我经历过很多的女人,我知道,女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有那样的反应。
  烟头摁在阿湛小小的却结实圆润的屁股上的时候,我没有丝毫的犹豫,带着一分报复的快感、带着一分轻蔑、带着一分爱怜。我感觉阿湛的身体忽然暖得就要沸腾,她用一种痉挛一般的颤抖在我的身体上扭动,我伸手去抚摸她,第一次感觉到了她柔软得无可比拟的温暖和湿润。
  我很兴奋,我确定,我真的很兴奋。但兴奋的只是我的心情,我的65MM仍像死水那般,波澜不惊。我很努力,我甚至跑到柜台后面,吃了一粒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也会用到的那种蓝色小药丸。
  我成功了吗?我没有,阿湛越软,我就越软。
  后来我就疯狂了,我疯狂地抽烟,疯狂地把火红的烟头摁在阿湛赤裸的身上。阿湛细细地喘息着、尖叫着、颤抖着、甚至痉挛着。她把自己的手指变成了一个她愿意接纳的男人,美得像神、淫荡得像妖、疯狂得就像末日。
  那一天,确实就是我们的末日。
  酒吧起火了。
  不难想象,那些被我疯狂愤怒丢出去的烟头,它们有的落在了阿湛身上,有的则没有。落在阿湛身上那些,成为了阿湛的欲望,没有落在阿湛身上那些,成为了复仇的火焰。
  我被浓烟炝醒的时候,阿湛正站在火光中像地狱女神般要离开人世。我挣扎着要过去拉住她。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向火海走进去,直至被吞没。我吼叫着,无法理解她那种解脱一般的决绝。
  直到我在医院里,看到一个因在大火中失去惟一女儿而崩溃痛哭的女人,一些苍茫的遥远的片段忽然就瞬间清晰。
  十年前,我为了我所谓的音乐梦想,勾引了一个堪称尤物的女人。我在和这个女人做爱时。被她九岁的女儿撞见。那个女孩因此得了自闭症,后来,那个女人终于甩了我。
  那个女人就是A,她的女儿,叫阿湛。阿湛从九岁开始,就再也没有讲过话,除了长高。她的身体甚至不怎么发育。她有时候会发狂,会自虐,她恐惧见到任何的男人,却在疯狂地寻找我。
  阿湛找到了我,她怀着爱恋像蛇一样贴上了我的身体,内心的恐惧却让她无法打开自己。我对于她来说,是十年来一直思念的男人,却也是十年来一直无法抹去的恐惧。
  阿湛的内心,一直是那个九岁的女孩,她爱那个男人英俊的脸,却惧怕他赤裸而丑陋的下身。
  我英俊的脸,在那一场灾难中被大火收走,剩下的是我永远无法改变的丑陋。我的65MM在我离群独居几年之后的某天,忽然雄纠纠气昂昂地恢复了气势。
  但是,没有女人能接受我这张像魔鬼一样的脸。所有的女人看到我,都只会惊恐地尖叫,然后逃跑。
  我愤慨,既而释然。也许,在我上了A的床的时候,就应该想到,强行获得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是会有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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