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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全科医学专科细则》存在着一些缺陷。建议:①增加常见病例的学习数量。②完成病例诊治数量按门诊、住院部分别规定。③对学习病种按"必修"和"选修"标注。④增加肿瘤科临床实践安排和要求。⑤增加对老年病科实践的具体要求。⑥规定内科系统各科室应完成(诊治)病例的数量。⑦将"登记手册"变为"登记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