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新型冠状病毒作为一种新型种类的病毒,其自身的易传染性、致死性等特点导致众多国家的经济、社会、民生、政治等出现延缓甚至是倒退的趋势,全世界都对此病毒给予高度的重视。后疫情时代中,各国的经济、文化都会形成诸多的困境,尤其在社会层面,疫情在影响社会成员正常生活的同时,同样会对社会成员的心理造成一定的冲击。而社会工作作为疏解个体心理困境,提供专业服务,促进社会发展,提升社会福祉的职业,已在现阶段的抗击疫情中表现出有效的成效。在后疫情时代,需将社会工作同“互联网+”的思维结合起来,探索新的社会工作模式。本文主要描述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型冠状病毒作为一种新型种类的病毒,其自身的易传染性、致死性等特点导致众多国家的经济、社会、民生、政治等出现延缓甚至是倒退的趋势,全世界都对此病毒给予高度的重视。后疫情时代中,各国的经济、文化都会形成诸多的困境,尤其在社会层面,疫情在影响社会成员正常生活的同时,同样会对社会成员的心理造成一定的冲击。而社会工作作为疏解个体心理困境,提供专业服务,促进社会发展,提升社会福祉的职业,已在现阶段的抗击疫情中表现出有效的成效。在后疫情时代,需将社会工作同“互联网+”的思维结合起来,探索新的社会工作模式。本文主要描述
其他文献
行为学与行为生态学通常研究动物的行为特征、行为方式和行为机制,以及适应环境变化而采取的行为策略。本文回顾了我国近40年来主要哺乳动物行为学和行为生态学的研究进展,发现随着近20年来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广泛应用,野外数据收集和实验设计更加科学有效,产生出很多有代表性和创新性的成果,标志着我国在这一领域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其中大熊猫的行为生态研究已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啮齿类的种间互作关系和行为适应机制研究、灵长类的社会行为和觅食行为生态研究以及蝙蝠的回声定位行为研究等已达到国际水平,然而关于食肉目、有蹄类和
2018年《刑事诉讼法》新修正的出台,缺席审判作为其修订的重要变动内容之一,也是刑事审判的特别程序。其理论基础主要是被告人审判在场权、起诉法定原则和辩护权等,我国《刑事诉讼法》专门专章加以规定,及时有效地维护司法利益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有助于反贪污反腐败工作展开,但是缺席审判制度的运用应当进行严格限制防止肆意使用,在制度设计初衷,适用、解释和限制上有待阐释研究,本篇以送达、辩护和异议权的行使为主研究分析,以期构建并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缺席审判制度。
目前全球物种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灭绝,对野生动物栖息地开展有效的评估与科学的保护是阻止濒危物种走向灭绝,保持其可持续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前提和手段。本文针对我国的食肉类、有蹄类、灵长类、小型兽类、海洋兽类5个类别的濒危兽类,综述了其栖息地评估与保护研究进展的现状和成果,对相关学术成果进行了归纳与分析,以期为栖息地的科学保护与管理梳理出系统、可供借鉴的研究方法和技术手段,并对其理论和技术的挑战进行了展望,提出了我国濒危兽类栖息地评估和保护研究应走向整体化、定量化、智能化,以及多学科交叉融合应用的“精准化”发展方向
在我国的各个企事业单位中,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事务工作较为繁多及复杂,所以特别要求行政事务人员具备较强的耐心及处理事务时的严谨细心程度,并始终保持积极求知的工作态度,努力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及职业素养,已成为领导的得力助手作为工作目标。所以在日常事务的处理过程中,行政人员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完善处理方式,并提高处理日常事务的时效性及高效性,使行政事业单位逐渐形成一支专业技能水平高、职业素养佳,思想道德水平优良的行政事务管理团队。
审前羁押制度是法院作刑事判决前将嫌疑人关押在看守所从而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制度。我国的审前羁押存在与逮捕混同、羁押期限受制于办案期限、羁押替代性措施运用不足等问题。我们可以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从逮捕与羁押相分离、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合理配置捕后羁押侦查期限、扩大非羁押性替代措施的适用等方面构建中国特色的审前羁押制度。
针对企业信访维稳工作,采取实践总结与分析的方法,展开具体的论述,提出优化信访维稳工作的策略,共享给相关人员参考借鉴。首先,概述了信访维稳工作的特点。其次,结合实践对信访维稳工作做法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信访维稳工作的策略。
自 2009 年《合同法解释(二)》发布以来,涉及“违反强制性规定订立合同的效力”方面的探讨逐渐增多,引发学界热议。从我国当前的立法来看,强制性规定包括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和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对于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法律行为、法律法规规定、法律实质等方面,判断其效力。看起来较好判断,不过因强制性规定概念还是较为模糊,司法实践适用中也存在很多问题。本文从强制性规定入手,梳理我国相关规定演变历程并针对所存在的不足提出完善措施。在实践中可运用比例原则进行利益衡
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使与克减,从宪法的角度来看,实际是宪法实践的一个重要内容,然而在宪法实践中社会生活形态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宪法如要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在适当的时候也应当做出调整。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即积极的保护和消极的限制,这都是宪法运行的常态。积极地保护是权利实现的基础,消极的限制也是权利实现的重要条件。
美国学者罗福林(Charles A.Laughlin)主编的《中国文学现代性之争》体现了美国学界关于中国文学现代性的研究现状。编者力图展现一种现代中国文学研究的新景观,以概念重构的方式来界定和挑战传统的研究假设与框架,从时间和空间两个角度展开对中国文学现代性的讨论。理解和评价这些研究成果的同时,中国学者应该秉持一种积极对话的态度,即认识到西方现代性理论是中国文学走向现代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参照,但绝不是唯一权威,中西现代性差异是文学对话的基础和起点,也唯有对话才能更加认清中国文学现代性的复杂性与多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