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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传播学的主要问题是研究传播的,然而什么是传播,给传播下定义相当困难。有学者搜集并列出了126种不同的定义,但是学术界给传播下定义的过程中,一个无法解决的难点在于动词“传播”在普通的词典中已经有了约定俗成的定义,相反不易作为一个科学术语来把握。对传播问题的学术考察,最终要回归到对传播概念到本质的挖掘。
关键词:传播;信息;信息传递
一 从定义出发:传播即信息
确定传播的本质,首先应当确定传播的定义。关于定义的讨论是很重要的,Peter Andersen说:“尽管没有观点对错之分,但是对定义的讨论并非区区小事。这些观点驱使学者们在不同的理论道路上探索,使得他们提出不同的问题,并投入到不同的传播研究中去。” [1]什么是传播?每当人们追问这样一个问题的时候,人们总会从各自认识和实践的不同角度出发,给出不同的答案。
对于传播的探讨来源于英语communication,其本身含义不下十几种,包括:通信、会话、交流、交往、交通、参与等等。据方汉奇教授考证,汉语“传播”这个词最早见于1400年前的《北史·突厥传》,其中有“传播中外,咸使知闻”之语。[2]然而,不少学者还是尝试给传播做出定义,国内的学者对传播的理解其具有代表性的如下[3]:
戴元光:“传播是信息在时间或空间中的移动和变化。”徐耀魁:“传播就是人们进行信息交流的一种活动。”李彬:“传播是信息的双向流动过程,包括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俩种类型。”沙莲香:“从最一般的意义说,传播是社会信息的传递。”对于我国学者定义的传播,有俩点是共同的:一,认为传播是一种行为、一种活动,其是动态的,其二,传播是交流互动的,强调信息流动的双向性。对于传播的理解,1970年美国的丹斯教授就称,总是期望有一种能够无所不包、无所不能的“传播”定义出现,他当时列出了学者对传播的98种定义,大概分为以下几类[4],强调“共享”说:M.P.安德森认为,传播是我们了解别人并进而使自己被别人了解的过程。强调互动关系说:G格伯纳认为,传播可以定义为通过讯息进行的社会相互作用。强调“符号”说:霍本认为传播就是用言语交流思想。强调“目的”、“影响”、“反映”说:泊洛认为所有传播行为都旨在从特定人物(或一群人)引出特定的反映。
国内外的学者对传播的理解,虽然侧重点各有不同,大多从自身学术领域视角出发,是自身对“传播”自我印证意义上的理解,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的地方,一是信息,二是信息流动,传播的信息属性已经是大多数传播学家所公认的了, 传播可被视为一个以信息为基础和以信息为中心的过程。从定义上看,传播可以理解为信息的流动过程。从传播的定义出发,只要有信息的流动就有传播。“传播”作为一个传受“信息”的行为,“信息”作为被“传播”的产物,二者的关系密不可分,一为形式一为内容,一定意义上说传播即是信息。人类社会乃至整个自然界中,既没有不“传播”的“信息”,也没有无“信息”的“传播”。
二 从传播元素出发:信息是传播的符号化存在
但是何谓信息?在日常经验中我们这样理解,信息就是消息、指令、数据、知识等。在信息科学中,信息是消除了不确定性,即负熵。但是这俩类定义对信息概念规定具有狭隘性。从哲学的层次上来看,信息是物质的存在方式,是物质的属性;其次是显示物质的存在方式、状态的物质的属性;再次是物质自身显示自身的属性;最后是间接存在的标志。于是我们可以得出哲学层次上信息的定义,信息既是标志间接存在的哲学范畴,是物质存在的方式和状态的自身的显示。[5]自然界与人类社会,或者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一切运动的信息共同构成我们普遍意义的信息,信息作为传播事物运动的符号化而存在。
人类传播的基础与核心是文明传播,哲学家深信,人不但生活在物理的世界中,同时也生活在符号的世界里。亚里士多德称人是逻各斯的动物,文化总是体现在各种各样的符号,文化的创造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符号的创造,符号之所以被创造,就在于向人们表达某种意义。[6]基于此,卡希尔认为人是文化和符号的动物,符号是人类特有的思维和行为方式,是人类文化生成、发展的根本条件,“我们只有把人定义为符号的动物,只有这样才能明白人的独特之处,也才能理解对人开放的新路——通向文化之路。”[7]我们看到,人作为符号和关系的动物,在信息的社会不得不传播,传播的过程中符号得以创造,信息作为传播事物运动的符号化,进而厘清传播与信息的关系。
然而,信息传播的过程中的如何表征与被理解?在符号学里,符号是一种表示成分(能指)和一种被表示成分(所指)的混合物,表示成分方面组成了表达方面,而被表示成分方面则组成了内容方面。由于符号形式表达的是特定的符号意义,所以存在着对承载着意义的符号所表达的真实意义的理解问题,对信息的理解即是从符号中领会出被赋予的意义的活动,而这个意义的活动,正是信息符号所表征的意义和人们对信息的解构过程。
三 从传播过程出发:传播取决于主体对信息的理解
信息本身的表征及理解对于传播极为关键,德国哲学家狄尔泰说:“我们把这种我们由于外在感官所给予的符号而去认识内在的思想的过程称为理解。[8]”从传播主体的意义上来说,传播是信息的形式化过程,传播需要媒介,然而作为媒介本身来说,媒介对信息的表征、传达不取决于信息,而取决于主体对信息的选择和理解取向和方式。在具体的传播过程中,信息在无限的流动,人们对信息的发现遵循着对已知信息和新信息进行嫁接的程序,正如科学家观察到的,是观察渗透着思维从而决定着人类自我意识与客观知识的走向。在发现信息的时候,无可避免地,人们已经开始做出判断,传播在这个意义上仅仅是行动的延伸,传播不是和信息相遇,而是和信息相互回应。[9]
人生活在一個“信息”的社会,其本能首先是传播信息,其次是拒绝信息。[10]人一来到这个世界便直接面临一个“信息”的世界,人便像棋盘里的棋子一样,嵌入了信息的结构中。其次在这个嵌入过程中,不是外界经验自接印入人的心灵,而是在不断的理解和传播对 外界所象征的所表征的信息,这样于是在人们进入社会交流实践之前,人们已在无意识中以不被知觉的方式与信息世界进行了象征性的信息交流。而从事物发展的规律来看,任何事物的运动都伴随着信息的流动,何物体都在自身的演化中将自身变成了映射着它物,反映着自身历史的信息体。正是这样,所有的传播,每一次有意的或无意的传播过程总是由于一方发出信息,另一方加以选择进行互动印证。
信息的传播者既是传播的主体,也同时是传播的客体,作为传播的主体和客体实际上都是对信息理解后加以表征后进行传播。而对于传播关系,人类在自身的发展中形成的主体与主体的关系是一个意识对另一个意识的关系,这构成了传播关系的本质,人类的传播行为更多的是一种信息传播活动的内部反映或者是互动反映的关系,于是主体动作意义上的思想就是传播。从这个意义来说,所有传播的产生,包括自身的思考得以发生,是主体发出信息希望得到回应和互动。作为传播的信息是世界符号化的存在,符号本身意义的不确定性导致了传播主体不得不自我建构意义,信息在流动的过程中,不取决于信息本身的意义,而取决主体对于信息的选择和理解取向和方式。
参考文献
[1] 【美】Littlejohn, S.W.著,陳德民等译.传播理论[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版第3页.
[2] 方汉奇.中国近代传播思想的衍变[J].新闻与传播研究,第一卷第一期,1994第79页
[3] 胡正荣.传播学总论[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1997年版第60页
[4] 胡正荣.传播学总论[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1页
[5] 邬焜著.信息哲学[M].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46页
[6] 斯图霍尔:表征——文化表象与意指实践[M].徐亮等译,商务印书馆,2003版第1页
[7] 【德】恩斯特·卡希尔著.人论[M].甘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34页
[8] 【德】威尔海姆·狄尔泰:诠释学原理[M],1900 见洪鼎汉主编:理解与解释--诠释学经典文选,北京,东方出版社2001 第76页
[9] 王岳川.媒介哲学[M].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6页
[10] 肯尼斯·格拉翰姆.信息饥渴:信息选取、表达与透析[M].转引自 周晓英著:基于信息理解的信息建构[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第53页
关键词:传播;信息;信息传递
一 从定义出发:传播即信息
确定传播的本质,首先应当确定传播的定义。关于定义的讨论是很重要的,Peter Andersen说:“尽管没有观点对错之分,但是对定义的讨论并非区区小事。这些观点驱使学者们在不同的理论道路上探索,使得他们提出不同的问题,并投入到不同的传播研究中去。” [1]什么是传播?每当人们追问这样一个问题的时候,人们总会从各自认识和实践的不同角度出发,给出不同的答案。
对于传播的探讨来源于英语communication,其本身含义不下十几种,包括:通信、会话、交流、交往、交通、参与等等。据方汉奇教授考证,汉语“传播”这个词最早见于1400年前的《北史·突厥传》,其中有“传播中外,咸使知闻”之语。[2]然而,不少学者还是尝试给传播做出定义,国内的学者对传播的理解其具有代表性的如下[3]:
戴元光:“传播是信息在时间或空间中的移动和变化。”徐耀魁:“传播就是人们进行信息交流的一种活动。”李彬:“传播是信息的双向流动过程,包括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俩种类型。”沙莲香:“从最一般的意义说,传播是社会信息的传递。”对于我国学者定义的传播,有俩点是共同的:一,认为传播是一种行为、一种活动,其是动态的,其二,传播是交流互动的,强调信息流动的双向性。对于传播的理解,1970年美国的丹斯教授就称,总是期望有一种能够无所不包、无所不能的“传播”定义出现,他当时列出了学者对传播的98种定义,大概分为以下几类[4],强调“共享”说:M.P.安德森认为,传播是我们了解别人并进而使自己被别人了解的过程。强调互动关系说:G格伯纳认为,传播可以定义为通过讯息进行的社会相互作用。强调“符号”说:霍本认为传播就是用言语交流思想。强调“目的”、“影响”、“反映”说:泊洛认为所有传播行为都旨在从特定人物(或一群人)引出特定的反映。
国内外的学者对传播的理解,虽然侧重点各有不同,大多从自身学术领域视角出发,是自身对“传播”自我印证意义上的理解,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的地方,一是信息,二是信息流动,传播的信息属性已经是大多数传播学家所公认的了, 传播可被视为一个以信息为基础和以信息为中心的过程。从定义上看,传播可以理解为信息的流动过程。从传播的定义出发,只要有信息的流动就有传播。“传播”作为一个传受“信息”的行为,“信息”作为被“传播”的产物,二者的关系密不可分,一为形式一为内容,一定意义上说传播即是信息。人类社会乃至整个自然界中,既没有不“传播”的“信息”,也没有无“信息”的“传播”。
二 从传播元素出发:信息是传播的符号化存在
但是何谓信息?在日常经验中我们这样理解,信息就是消息、指令、数据、知识等。在信息科学中,信息是消除了不确定性,即负熵。但是这俩类定义对信息概念规定具有狭隘性。从哲学的层次上来看,信息是物质的存在方式,是物质的属性;其次是显示物质的存在方式、状态的物质的属性;再次是物质自身显示自身的属性;最后是间接存在的标志。于是我们可以得出哲学层次上信息的定义,信息既是标志间接存在的哲学范畴,是物质存在的方式和状态的自身的显示。[5]自然界与人类社会,或者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一切运动的信息共同构成我们普遍意义的信息,信息作为传播事物运动的符号化而存在。
人类传播的基础与核心是文明传播,哲学家深信,人不但生活在物理的世界中,同时也生活在符号的世界里。亚里士多德称人是逻各斯的动物,文化总是体现在各种各样的符号,文化的创造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符号的创造,符号之所以被创造,就在于向人们表达某种意义。[6]基于此,卡希尔认为人是文化和符号的动物,符号是人类特有的思维和行为方式,是人类文化生成、发展的根本条件,“我们只有把人定义为符号的动物,只有这样才能明白人的独特之处,也才能理解对人开放的新路——通向文化之路。”[7]我们看到,人作为符号和关系的动物,在信息的社会不得不传播,传播的过程中符号得以创造,信息作为传播事物运动的符号化,进而厘清传播与信息的关系。
然而,信息传播的过程中的如何表征与被理解?在符号学里,符号是一种表示成分(能指)和一种被表示成分(所指)的混合物,表示成分方面组成了表达方面,而被表示成分方面则组成了内容方面。由于符号形式表达的是特定的符号意义,所以存在着对承载着意义的符号所表达的真实意义的理解问题,对信息的理解即是从符号中领会出被赋予的意义的活动,而这个意义的活动,正是信息符号所表征的意义和人们对信息的解构过程。
三 从传播过程出发:传播取决于主体对信息的理解
信息本身的表征及理解对于传播极为关键,德国哲学家狄尔泰说:“我们把这种我们由于外在感官所给予的符号而去认识内在的思想的过程称为理解。[8]”从传播主体的意义上来说,传播是信息的形式化过程,传播需要媒介,然而作为媒介本身来说,媒介对信息的表征、传达不取决于信息,而取决于主体对信息的选择和理解取向和方式。在具体的传播过程中,信息在无限的流动,人们对信息的发现遵循着对已知信息和新信息进行嫁接的程序,正如科学家观察到的,是观察渗透着思维从而决定着人类自我意识与客观知识的走向。在发现信息的时候,无可避免地,人们已经开始做出判断,传播在这个意义上仅仅是行动的延伸,传播不是和信息相遇,而是和信息相互回应。[9]
人生活在一個“信息”的社会,其本能首先是传播信息,其次是拒绝信息。[10]人一来到这个世界便直接面临一个“信息”的世界,人便像棋盘里的棋子一样,嵌入了信息的结构中。其次在这个嵌入过程中,不是外界经验自接印入人的心灵,而是在不断的理解和传播对 外界所象征的所表征的信息,这样于是在人们进入社会交流实践之前,人们已在无意识中以不被知觉的方式与信息世界进行了象征性的信息交流。而从事物发展的规律来看,任何事物的运动都伴随着信息的流动,何物体都在自身的演化中将自身变成了映射着它物,反映着自身历史的信息体。正是这样,所有的传播,每一次有意的或无意的传播过程总是由于一方发出信息,另一方加以选择进行互动印证。
信息的传播者既是传播的主体,也同时是传播的客体,作为传播的主体和客体实际上都是对信息理解后加以表征后进行传播。而对于传播关系,人类在自身的发展中形成的主体与主体的关系是一个意识对另一个意识的关系,这构成了传播关系的本质,人类的传播行为更多的是一种信息传播活动的内部反映或者是互动反映的关系,于是主体动作意义上的思想就是传播。从这个意义来说,所有传播的产生,包括自身的思考得以发生,是主体发出信息希望得到回应和互动。作为传播的信息是世界符号化的存在,符号本身意义的不确定性导致了传播主体不得不自我建构意义,信息在流动的过程中,不取决于信息本身的意义,而取决主体对于信息的选择和理解取向和方式。
参考文献
[1] 【美】Littlejohn, S.W.著,陳德民等译.传播理论[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版第3页.
[2] 方汉奇.中国近代传播思想的衍变[J].新闻与传播研究,第一卷第一期,1994第79页
[3] 胡正荣.传播学总论[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1997年版第60页
[4] 胡正荣.传播学总论[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1页
[5] 邬焜著.信息哲学[M].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46页
[6] 斯图霍尔:表征——文化表象与意指实践[M].徐亮等译,商务印书馆,2003版第1页
[7] 【德】恩斯特·卡希尔著.人论[M].甘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34页
[8] 【德】威尔海姆·狄尔泰:诠释学原理[M],1900 见洪鼎汉主编:理解与解释--诠释学经典文选,北京,东方出版社2001 第76页
[9] 王岳川.媒介哲学[M].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6页
[10] 肯尼斯·格拉翰姆.信息饥渴:信息选取、表达与透析[M].转引自 周晓英著:基于信息理解的信息建构[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第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