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上海市HIV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性伴告知、性伴HIV抗体检测情况及性伴告知的影响因素。
方法以1998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30日艾滋病疫情归属上海市嘉定区、徐汇区、静安区年龄≥16岁的HIV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为调查对象,排除因依从性差、不愿合作、精神障碍、聋哑等因素不能正常回答问题者,共307例。采用自行设计调查问卷,对其进行一对一调查,收集其一般人口学特征、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情况、确诊前拥有性伴情况、性伴告知及检测情况等信息。采用χ2检验比较不同类型性伴被告知情况及HIV阳性率差异。采用非条件二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性伴告知的影响因素,计算OR(95%CI)值。
结果307例HIV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中,男性276例(89.9%),女性31例(10.1%)。配偶、同性固定性伴、异性固定性伴、异性非固定非商业性伴、同性非固定非商业性伴和商业性伴被告知率分别为68.2%(105/154)、44.7%(119/266)、21.4%(22/103)、5.8%(3/52)、5.5%(43/787)和0.4%(1/235)(χ2=5.22,P<0.001)。被告知后进行HIV检测的性伴有277名,阳性率为32.5%(90/277)。与确诊时间>24个月相比,≤12个月者性伴告知的OR(95%CI)值为0.37(0.16~0.86);与未动员性伴检测相比,动员性伴检测者性伴告知的OR(95%CI)值为9.63(3.77~24.55);与告知时无人在场相比,有人在现场者性伴告知的OR(95%CI)值为5.57(1.96~15.78);与拥有不固定性伴相比,拥有固定性伴者和固定、不固定性伴皆有者性伴告知的OR(95%CI)值分别为28.55(7.93~102.75)和14.13(4.87~41.02)。
结论上海市HIV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性伴被告知率较低,接受检测性伴中HIV抗体阳性率较高;确诊时间较短、未动员性伴检测、告知时无人在现场及拥有不固定性伴者的性伴告知可能性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