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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先从理论、历史和现实三个维度就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必然性进行了分析,然后以重庆市梁平区为例,就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中存在的现实困境进行归纳总结,并从巩固脱贫成效、制度化建设、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相对贫困治理方面,提出梁平区“四转变+一统筹”衔接策略,最后就具体衔接中的注意事项一一进行阐述。
关键词:梁平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自2015年精准扶贫战略实施以来,尤其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后,重庆市梁平区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进展:“两不愁”突出问题总体解决,“三保障”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贫困乡镇的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现行标准下的绝对贫困问题将得到历史性解决[1]。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3月6日召开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议上明确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2]。作为处在全市“一区两群”和川东北重要联结点的区县,作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和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梁平如何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共同推进的特殊时期实现二者有机衔接具有重要研究价值。
一、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必然性分析
(一)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学的理论必然
贫困地区绝对贫困消除后,“贫困”“扶贫”就需要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加以定义,而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能为今后中国特色的减贫治理提供理论和经验启示。
一方面,随着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进入“最后堡垒”的决战决胜阶段,其相比之前的各个阶段而言,减贫难度进一步加大;同时,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贫困地区的贫困问题逐渐向解决多维贫困、统筹城乡贫困、缓解相对贫困等方面发展。所以,随着贫困地区减贫实践的发展,需要及时将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经验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体系转变,为贫困地区全面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必要的理论参考和借鉴。另一方面,按照马克思“具体—抽象—具体”的认知方法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是贫困地区总结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和经验的必经之路,内在包含着对脱贫攻坚理论的升华和经验总结。为了给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认知和思想基础,应将脱贫攻坚丰富的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并厘清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之间存在的内在逻輯联系,最终将精准扶贫理论纳入乡村振兴工作。
(二)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后的历史必然
从本质上分析,脱贫攻坚是针对贫困地区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所开展的一场攻坚战[3]。乡村振兴战略是在广大贫困地区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阶段提出的,其主要目的是解决产业发展、“空心化”、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等不充分发展以及脱贫攻坚之后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所面临的问题。所以,从社会主要矛盾角度分析,实施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是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后的内在需求和历史必然。
(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现实必然
党的十八大以来,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异常显著,但也面临着脱贫攻坚不稳定、不牢固等现实问题。脱贫攻坚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可供参考和复制的经验,但做好新时代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仍需要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延续脱贫攻坚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也就是说,脱贫攻坚是贫困地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属于阶段性的目标范畴,而乡村振兴战略更加关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现,属于长远性的战略目标范畴[4]。所以,只有将短期目标和长期发展目标相结合,才能在目标导向、整体规划等方面达成一致,才能补齐脱贫攻坚的发展短板,最终达到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的目的。
二、梁平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存在的现实困境
(一)“三保障”巩固问题依然突出
当前,梁平区在现行标准下摆脱了绝对贫困,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但辖区内有些地区仍处于相对贫困状态,部分贫困户返贫的风险较高。主要表现为:部分贫困地区危房改造工程质量不高,部分贫困户人居环境条件较差,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不高,基层医疗服务人员缺口大,乡村小学教师数量不充足,等等。
(二)贫困人口就业矛盾逐渐加剧
随着国家扶植政策以及农业科学技术的不断投入,梁平区传统农业快速转型升级,农业生产组织化、规模化有效推进,很多劳动密集型产业发生转移,对体力劳动的需求大幅度减少,在市场规律下出现了文化素质较低、劳动技能缺乏的贫困人口被排挤现象,难以有效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出现了贫困人口就业矛盾。
(三)特殊困难弱势群体返贫概率较大
当前,梁平区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19.86%,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独居和空巢老人将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增加。且梁平区乃至全国现有的养老机制、养老政策尚不健全,随着老龄化的不断加剧,老人贫困现象将会更加突出。同时,因病致贫、因残致贫的这些贫困人口本身文化程度偏低,加之缺乏社会和家庭的支持,因病、因残贫困问题也将十分突出。此外,除上述贫困群体外,精神病患者、孤儿等特殊贫困群体依然是防止返贫的任务难点。
(四)农民工流动性贫困问题日益突出
农民工群体是实现梁平区贫困家庭脱贫的主力军。多数农民工本身的人力资本相对较少、市场竞争力较弱,进城后多从事劳动密集型行业。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的限制,大多数农民工处于城乡夹层地带,被城市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所忽视,但是他们从事的行业集中在建筑工地、大型工厂、餐饮业和酒店业等,都是工作时间长、无技术含量的工种,身心长期处于透支状态,一旦身心不支,工作不保,返贫风险较高。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农民工未来的发展状况是决定梁平区脱贫工作成效和发展转型的关键。 三、梁平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策略思考
针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现实困境,梁平区在具体工作中应实施“四转变+一统筹”策略。
(一)由广泛的社会动员组织动员向常规化制度化贫困治理转变
近年来,党中央以及各级党委政府集中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了一系列社会帮扶、驻村帮扶等超常规脱贫举措,以确保2020年如期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显然,这种广泛的社会动员和组织动员在解决梁平区“两不愁、三保障”绝对贫困问题方面是成效显著且非常有必要的。如今,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共同推进的特殊时期,需要将广泛的社会动员组织动员逐渐向常规化制度化贫困治理转变。
具体来说,首先要建立一种稳定的、内嵌式的新型扶贫机制,即把相对贫困问题和防止返贫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常规治理工作,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产业发展措施等,逐渐形成点面结合的贫困治理举措,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其次要加快构建反贫困治理体系,在进一步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反贫困治理体系的基础上,确实解决好流动人口贫困治理的“真空地带”问题,协调推进农村和城镇贫困综合治理[5]。同时,针对相对贫困多维性特点,要坚决打破扶贫工作碎片化治理困境,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大扶贫格局。
(二)由政府行政调配资源向更多依赖市场配置资源转变
政府作为“看得见的手”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消除绝对贫困后,梁平区应在扶贫资源配置上更多依赖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
具体来说:一是激发、创新市场的益贫性功能。为有效增加贫困人口进入市场的机会,扩大贫困农户的生计活动选择空间,梁平区在治理相对贫困问题时,应通过相关政策提高区域经济增长的益贫效益,创造友好型的市场环境。二是不断建立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持续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要鼓励贫困户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的方式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探索由市场决定劳力、土地、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报酬的机制。例如,梁平区复平镇小山社区以村组牵头,农民以土地入股方式大力发展经果林高山李子6.47公顷、大雅柑15.87公顷,种植业产业效益按土地所有人∶村集体∶建卡贫困户之间7∶1∶2的比例进行分配,有效带动了贫困户脱贫。三是在产业选择上充分挖掘当地特色资源优势,充分考虑消费者对相关农产品功能多样化及个性化的需求,在产业布局上既要避免同质化,也要减少恶性竞争。四是不断提高梁平产业组织化水平,引导当地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贫困戶与大市场有机衔接。
(三)由“扶贫”向“防贫”转变
为有效避免“一边扶持穷人、一边生产穷人”的情形,梁平区应及时建立以防贫为主的政策体系和治理机制。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一是要做好部分政策的衔接和延续,注重延续部分扶贫政策,避免出现“兜底保障”断崖式终止,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继续做好各项工作。二是要妥善处理搬迁农户问题。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促进贫困人口实现就地就业;还可结合当地的特色资源,建设“乡村扶贫车间”,最大限度地培育与扶持主导产业,等等。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基本福利水平。梁平区要继续深化“三保障”问题,以“水、电、路、房”为重点,全面加大改造力度,不断完善养老、医疗体系,补齐网络通信等短板,大力提升农业机械化生产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建立综合保障性扶贫措施。针对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要继续做好已有保障性扶贫措施,最大限度提供兜底性保障。针对可能存在返贫风险的贫困人口,要积极发挥保险在扶贫中的保障功能。例如,对一些贫困户所从事的订单农业要有针对性地开发相关扶贫保险产品,最大限度降低农业发展方面的风险。
(四)由外部支持向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及能力提升转变
扶贫先扶志,“心态积极”“精神富有”是生存和创造的强大根基。为有效达到持续减贫效果,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中,首先要培育和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可通过美丽乡村建设引导贫困人口摒弃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等”“靠”“要”思想;同时,可通过道德集美超市的积分兑换等手段提高农户参与村庄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落实村规民约,对危害乡村利益的行为要按照已定的村规民约予以批评和惩罚,并落实公开制度,有效保障农户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以及决策权[6]。其次要加强基层党组织治理能力。一方面,不断强化党建引领能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另一方面,认真总结脱贫攻坚时期的优秀经验和做法,不断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村集体经济对贫困农户发展能力的带动作用。
(五)加强相对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衔接
相对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是相辅相成的,其中,前者需要利用后者带来的政策和资源实现真脱贫,后者需要充分借鉴前者累积的经验做法有效落实计划。在具体实践中,一是要加强产业与可持续发展衔接。梁平区在现代农业发展上要改变传统农业“小打小闹”的局面,紧紧围绕农村资源优势,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方式探索不同的利益联结机制,并鼓励各类企业有序向农村进行产业转移,以优惠政策不断吸引资本、人才、技术流向农村,有序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做好非贫困户和非贫困村发展的衔接。对于梁平区的非贫困村,要持续在公共服务、社会帮扶等方面加大扶持和投入,特别是对于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要在金融贷款、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不断提升其自我发展能力。三是加强多维贫困治理衔接,创新驻村工作和社会参与机制,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加大文化供给,防止因婚、因丧致贫返贫。四是要将减贫范围由农民逐渐扩大到市民,由农村逐渐扩大到城市,加强劳动力就业培训,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有效解决城乡农民工流动问题。
四、梁平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注意事项
(一)衔接目标上要明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关系,避免“两相脱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目标任务就是在2020年实现整体脱贫,即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战略任务框架内的第一个重大攻坚战役。同时,脱贫攻坚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前提和物质基础,也能够利用乡村振兴的机遇实现成果巩固和纵深发展。 然而,由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尚未进行系统性衔接,加之政绩的需要,因此在具体落实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思想上要防止偏离精准扶贫的总方针,不要错误地认为脱贫攻坚的所有目标都包含在乡村振兴中,而降低对脱贫攻坚的重视,从而影响脱贫攻坚实效[7];二是在工作措施上要防止把脱贫攻坚简单地理解为乡村振兴,不要因过度重视脱贫攻坚而忽视乡村振兴的长远性政策构建;三是在工作落实上要防止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各自为政搞重复建设,从而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二)工作落实上要明晰动力激发与压力传递间的关系,避免“敷衍塞责”
2020年不仅要解决整体脱贫问题,还要形成乡村振兴基本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为此,一方面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压力传递机制,将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分解到具体部门,将总体目标层层分解到具体个人,有效实现衔接工作上下齐动、目标统一。另一方面要防止部分贫困地区基层工作人员无所适从、疲于应付的状况,防止衔接过程中过度依赖考核督查、硬性分解任务、过度工程化、指标化等现象,要平衡好动力激发和压力传导间的关系,坚持正向激励机制;特别要防止因工作压力过大而导致的工作变形走样,真正将脱贫攻坚的压力逐步转化为乡村振兴的动力,大胆创新返贫防范预警机制,探索乡村振兴阶段减贫扶贫的长效机制。
(三)制度设计上要明晰基层探索与顶层设计的关系,避免“衔接不畅”
基层探索与顶层设计之间是认识论和实践论相统一的逻辑关系,在具体衔接中,务必在二者的互动中加以推进。首先,制度上的顶层设计源于基层探索的升华和总结,也就是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制度衔接设计上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梳理、总结脱贫攻坚的良好经验。其次,基层探索要在科学的顶层设计中推进,在总体规划、理论指导、方向把控、统筹协调等方面给予指导,最大限度确保在关键环节和重大关系上目标和方向明确等。最后,在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中要形成良性互动格局,充分考虑具体衔接过程中的不确定和偶然性,形成便于操作的衔接制度顶层设计预案,尽可能避免衔接不畅等问题。
(四)落实效果上要明晰适应发展与增强群众获得感的关系,避免脱离群众
梁平区“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解决后,贫困群众必然会产生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因此,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具体衔接中,要处理好群众的获得感和适应发展阶段间的关系,持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首先,要深知脱贫群众的获得感并不会随着脱贫攻坚的高效完成而停留在当前阶段,因而需要进一步采取作用更直接、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广的惠农举措,瞄准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补齐民生短板,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8]。其次,要逐步转变脱贫攻坚阶段偏重于“给予”的做法,促使脫贫主体和广大群众产生“要我振兴”到“我要振兴”的思想转变,充分激发他们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并使之在参与过程中不断提升获得感。
总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是一蹴而就的,二者之间能否有机衔接不仅深刻影响着脱贫攻坚的群众认可度和工作成效,而且关系到乡村振兴宏伟目标的实现。在具体衔接中,梁平区应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以现实困境为基础,形成支持脱贫攻坚与服务乡村振兴的良性互动格局,最终确保梁平区贫困地区与全国其他贫困地区一道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参考文献
[1]夏青.70年扶贫开发的中国奇迹[J].农经,2019(10):30-35.
[2]新华网.习近平: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EB/OL].(2020-03-06)[2021-01-02].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 leaders/2020-03/06/c_1125674682.htm.
[3]蒋玲.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历史演进及内在逻辑[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2):31-37.
[4]庄天慧,孙锦杨,杨浩.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的内在逻辑及有机衔接路径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8(12):113-117.
[5]刘建.主体性视角下后脱贫时代的贫困治理[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5):17-25.
[6]余应鸿.乡村振兴背景下教育精准扶贫面临的问题及其治理[J].探索,2018(3):170-177.
[7]姜列友.正确理解和把握支持脱贫攻坚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关系[J].农业发展与金融,2018(6):107-108.
[8]卢黎歌,武星星.后扶贫时期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学理阐释[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20(2):89-96.
关键词:梁平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自2015年精准扶贫战略实施以来,尤其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后,重庆市梁平区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进展:“两不愁”突出问题总体解决,“三保障”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贫困乡镇的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现行标准下的绝对贫困问题将得到历史性解决[1]。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3月6日召开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议上明确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2]。作为处在全市“一区两群”和川东北重要联结点的区县,作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和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梁平如何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共同推进的特殊时期实现二者有机衔接具有重要研究价值。
一、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必然性分析
(一)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学的理论必然
贫困地区绝对贫困消除后,“贫困”“扶贫”就需要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加以定义,而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能为今后中国特色的减贫治理提供理论和经验启示。
一方面,随着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进入“最后堡垒”的决战决胜阶段,其相比之前的各个阶段而言,减贫难度进一步加大;同时,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贫困地区的贫困问题逐渐向解决多维贫困、统筹城乡贫困、缓解相对贫困等方面发展。所以,随着贫困地区减贫实践的发展,需要及时将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经验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体系转变,为贫困地区全面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必要的理论参考和借鉴。另一方面,按照马克思“具体—抽象—具体”的认知方法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是贫困地区总结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和经验的必经之路,内在包含着对脱贫攻坚理论的升华和经验总结。为了给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认知和思想基础,应将脱贫攻坚丰富的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并厘清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之间存在的内在逻輯联系,最终将精准扶贫理论纳入乡村振兴工作。
(二)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后的历史必然
从本质上分析,脱贫攻坚是针对贫困地区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所开展的一场攻坚战[3]。乡村振兴战略是在广大贫困地区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阶段提出的,其主要目的是解决产业发展、“空心化”、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等不充分发展以及脱贫攻坚之后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所面临的问题。所以,从社会主要矛盾角度分析,实施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是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后的内在需求和历史必然。
(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现实必然
党的十八大以来,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异常显著,但也面临着脱贫攻坚不稳定、不牢固等现实问题。脱贫攻坚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可供参考和复制的经验,但做好新时代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仍需要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延续脱贫攻坚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也就是说,脱贫攻坚是贫困地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属于阶段性的目标范畴,而乡村振兴战略更加关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现,属于长远性的战略目标范畴[4]。所以,只有将短期目标和长期发展目标相结合,才能在目标导向、整体规划等方面达成一致,才能补齐脱贫攻坚的发展短板,最终达到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的目的。
二、梁平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存在的现实困境
(一)“三保障”巩固问题依然突出
当前,梁平区在现行标准下摆脱了绝对贫困,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但辖区内有些地区仍处于相对贫困状态,部分贫困户返贫的风险较高。主要表现为:部分贫困地区危房改造工程质量不高,部分贫困户人居环境条件较差,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不高,基层医疗服务人员缺口大,乡村小学教师数量不充足,等等。
(二)贫困人口就业矛盾逐渐加剧
随着国家扶植政策以及农业科学技术的不断投入,梁平区传统农业快速转型升级,农业生产组织化、规模化有效推进,很多劳动密集型产业发生转移,对体力劳动的需求大幅度减少,在市场规律下出现了文化素质较低、劳动技能缺乏的贫困人口被排挤现象,难以有效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出现了贫困人口就业矛盾。
(三)特殊困难弱势群体返贫概率较大
当前,梁平区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19.86%,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独居和空巢老人将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增加。且梁平区乃至全国现有的养老机制、养老政策尚不健全,随着老龄化的不断加剧,老人贫困现象将会更加突出。同时,因病致贫、因残致贫的这些贫困人口本身文化程度偏低,加之缺乏社会和家庭的支持,因病、因残贫困问题也将十分突出。此外,除上述贫困群体外,精神病患者、孤儿等特殊贫困群体依然是防止返贫的任务难点。
(四)农民工流动性贫困问题日益突出
农民工群体是实现梁平区贫困家庭脱贫的主力军。多数农民工本身的人力资本相对较少、市场竞争力较弱,进城后多从事劳动密集型行业。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的限制,大多数农民工处于城乡夹层地带,被城市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所忽视,但是他们从事的行业集中在建筑工地、大型工厂、餐饮业和酒店业等,都是工作时间长、无技术含量的工种,身心长期处于透支状态,一旦身心不支,工作不保,返贫风险较高。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农民工未来的发展状况是决定梁平区脱贫工作成效和发展转型的关键。 三、梁平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策略思考
针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现实困境,梁平区在具体工作中应实施“四转变+一统筹”策略。
(一)由广泛的社会动员组织动员向常规化制度化贫困治理转变
近年来,党中央以及各级党委政府集中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了一系列社会帮扶、驻村帮扶等超常规脱贫举措,以确保2020年如期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显然,这种广泛的社会动员和组织动员在解决梁平区“两不愁、三保障”绝对贫困问题方面是成效显著且非常有必要的。如今,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共同推进的特殊时期,需要将广泛的社会动员组织动员逐渐向常规化制度化贫困治理转变。
具体来说,首先要建立一种稳定的、内嵌式的新型扶贫机制,即把相对贫困问题和防止返贫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常规治理工作,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产业发展措施等,逐渐形成点面结合的贫困治理举措,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其次要加快构建反贫困治理体系,在进一步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反贫困治理体系的基础上,确实解决好流动人口贫困治理的“真空地带”问题,协调推进农村和城镇贫困综合治理[5]。同时,针对相对贫困多维性特点,要坚决打破扶贫工作碎片化治理困境,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大扶贫格局。
(二)由政府行政调配资源向更多依赖市场配置资源转变
政府作为“看得见的手”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消除绝对贫困后,梁平区应在扶贫资源配置上更多依赖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
具体来说:一是激发、创新市场的益贫性功能。为有效增加贫困人口进入市场的机会,扩大贫困农户的生计活动选择空间,梁平区在治理相对贫困问题时,应通过相关政策提高区域经济增长的益贫效益,创造友好型的市场环境。二是不断建立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持续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要鼓励贫困户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的方式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探索由市场决定劳力、土地、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报酬的机制。例如,梁平区复平镇小山社区以村组牵头,农民以土地入股方式大力发展经果林高山李子6.47公顷、大雅柑15.87公顷,种植业产业效益按土地所有人∶村集体∶建卡贫困户之间7∶1∶2的比例进行分配,有效带动了贫困户脱贫。三是在产业选择上充分挖掘当地特色资源优势,充分考虑消费者对相关农产品功能多样化及个性化的需求,在产业布局上既要避免同质化,也要减少恶性竞争。四是不断提高梁平产业组织化水平,引导当地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贫困戶与大市场有机衔接。
(三)由“扶贫”向“防贫”转变
为有效避免“一边扶持穷人、一边生产穷人”的情形,梁平区应及时建立以防贫为主的政策体系和治理机制。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一是要做好部分政策的衔接和延续,注重延续部分扶贫政策,避免出现“兜底保障”断崖式终止,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继续做好各项工作。二是要妥善处理搬迁农户问题。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促进贫困人口实现就地就业;还可结合当地的特色资源,建设“乡村扶贫车间”,最大限度地培育与扶持主导产业,等等。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基本福利水平。梁平区要继续深化“三保障”问题,以“水、电、路、房”为重点,全面加大改造力度,不断完善养老、医疗体系,补齐网络通信等短板,大力提升农业机械化生产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建立综合保障性扶贫措施。针对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要继续做好已有保障性扶贫措施,最大限度提供兜底性保障。针对可能存在返贫风险的贫困人口,要积极发挥保险在扶贫中的保障功能。例如,对一些贫困户所从事的订单农业要有针对性地开发相关扶贫保险产品,最大限度降低农业发展方面的风险。
(四)由外部支持向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及能力提升转变
扶贫先扶志,“心态积极”“精神富有”是生存和创造的强大根基。为有效达到持续减贫效果,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中,首先要培育和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可通过美丽乡村建设引导贫困人口摒弃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等”“靠”“要”思想;同时,可通过道德集美超市的积分兑换等手段提高农户参与村庄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落实村规民约,对危害乡村利益的行为要按照已定的村规民约予以批评和惩罚,并落实公开制度,有效保障农户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以及决策权[6]。其次要加强基层党组织治理能力。一方面,不断强化党建引领能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另一方面,认真总结脱贫攻坚时期的优秀经验和做法,不断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村集体经济对贫困农户发展能力的带动作用。
(五)加强相对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衔接
相对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是相辅相成的,其中,前者需要利用后者带来的政策和资源实现真脱贫,后者需要充分借鉴前者累积的经验做法有效落实计划。在具体实践中,一是要加强产业与可持续发展衔接。梁平区在现代农业发展上要改变传统农业“小打小闹”的局面,紧紧围绕农村资源优势,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方式探索不同的利益联结机制,并鼓励各类企业有序向农村进行产业转移,以优惠政策不断吸引资本、人才、技术流向农村,有序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做好非贫困户和非贫困村发展的衔接。对于梁平区的非贫困村,要持续在公共服务、社会帮扶等方面加大扶持和投入,特别是对于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要在金融贷款、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不断提升其自我发展能力。三是加强多维贫困治理衔接,创新驻村工作和社会参与机制,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加大文化供给,防止因婚、因丧致贫返贫。四是要将减贫范围由农民逐渐扩大到市民,由农村逐渐扩大到城市,加强劳动力就业培训,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有效解决城乡农民工流动问题。
四、梁平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注意事项
(一)衔接目标上要明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关系,避免“两相脱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目标任务就是在2020年实现整体脱贫,即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战略任务框架内的第一个重大攻坚战役。同时,脱贫攻坚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前提和物质基础,也能够利用乡村振兴的机遇实现成果巩固和纵深发展。 然而,由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尚未进行系统性衔接,加之政绩的需要,因此在具体落实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思想上要防止偏离精准扶贫的总方针,不要错误地认为脱贫攻坚的所有目标都包含在乡村振兴中,而降低对脱贫攻坚的重视,从而影响脱贫攻坚实效[7];二是在工作措施上要防止把脱贫攻坚简单地理解为乡村振兴,不要因过度重视脱贫攻坚而忽视乡村振兴的长远性政策构建;三是在工作落实上要防止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各自为政搞重复建设,从而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二)工作落实上要明晰动力激发与压力传递间的关系,避免“敷衍塞责”
2020年不仅要解决整体脱贫问题,还要形成乡村振兴基本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为此,一方面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压力传递机制,将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分解到具体部门,将总体目标层层分解到具体个人,有效实现衔接工作上下齐动、目标统一。另一方面要防止部分贫困地区基层工作人员无所适从、疲于应付的状况,防止衔接过程中过度依赖考核督查、硬性分解任务、过度工程化、指标化等现象,要平衡好动力激发和压力传导间的关系,坚持正向激励机制;特别要防止因工作压力过大而导致的工作变形走样,真正将脱贫攻坚的压力逐步转化为乡村振兴的动力,大胆创新返贫防范预警机制,探索乡村振兴阶段减贫扶贫的长效机制。
(三)制度设计上要明晰基层探索与顶层设计的关系,避免“衔接不畅”
基层探索与顶层设计之间是认识论和实践论相统一的逻辑关系,在具体衔接中,务必在二者的互动中加以推进。首先,制度上的顶层设计源于基层探索的升华和总结,也就是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制度衔接设计上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梳理、总结脱贫攻坚的良好经验。其次,基层探索要在科学的顶层设计中推进,在总体规划、理论指导、方向把控、统筹协调等方面给予指导,最大限度确保在关键环节和重大关系上目标和方向明确等。最后,在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中要形成良性互动格局,充分考虑具体衔接过程中的不确定和偶然性,形成便于操作的衔接制度顶层设计预案,尽可能避免衔接不畅等问题。
(四)落实效果上要明晰适应发展与增强群众获得感的关系,避免脱离群众
梁平区“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解决后,贫困群众必然会产生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因此,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具体衔接中,要处理好群众的获得感和适应发展阶段间的关系,持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首先,要深知脱贫群众的获得感并不会随着脱贫攻坚的高效完成而停留在当前阶段,因而需要进一步采取作用更直接、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广的惠农举措,瞄准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补齐民生短板,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8]。其次,要逐步转变脱贫攻坚阶段偏重于“给予”的做法,促使脫贫主体和广大群众产生“要我振兴”到“我要振兴”的思想转变,充分激发他们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并使之在参与过程中不断提升获得感。
总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是一蹴而就的,二者之间能否有机衔接不仅深刻影响着脱贫攻坚的群众认可度和工作成效,而且关系到乡村振兴宏伟目标的实现。在具体衔接中,梁平区应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以现实困境为基础,形成支持脱贫攻坚与服务乡村振兴的良性互动格局,最终确保梁平区贫困地区与全国其他贫困地区一道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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