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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取得了稳定飞速发展,如今改革进入了攻坚期、深水区,面对错综复杂的利益纷争和多元文化价值观的充斥碰撞,我国宏观经济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拟通过对我国宏观经济管理存在的“人治”进行分析,在了解法治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作用的基础上,对目前加强宏观经济管理中的法治管理路径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宏观经济管理;人治;法治;政府
长期以来,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人治”问题,政府的有形之手乱伸,这就造成了政府职能混乱,偏离了宏观调控作用,对于市场的调节作用干扰过大,影响了市场活力的释放。为了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加强宏观经济管理法治化力度,将权力还给市场和社会,真正让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角,政府起到基础性作用,让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上高质量的发展之路。
1宏观经济管理中存在的“人治”问题
1.1政府公务员“人治”思想顽固,依法行政意识薄弱
中国是一个“人治”思想根深蒂固的国家,对于法治意识较为薄弱,这就造成部分行政人员在行使权力和执法过程中掺杂了很多人情因素,而忽视了行政法规条例。部分行政人员认为权力大于法律,当他们手握权力时就视法律为“工具”,错误地逾越法律之上行使权力,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他们甚至利用法律的强制性作为他们知法犯法的挡箭牌。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中央和地方关系不协调等原因,地方政府在执法时考虑到保护地方利益而选择性执法,有利于地方经济短期发展的就落实,不利的就“不落实”或者“打擦边球”。
1.2信息透明度不强,权力腐败现象比较普遍
政府公信力同样体现在信息的透明度上,权力运行高效透明将会大大提高政府公信力。但是目前政府在信息公开制度上的执行效果较差,尽管政府探索建立了政务公开、听证制度、公示制度、权力清单等沟通制度,也取得了一定效果,民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得到了一定的重视,但是公开的内容范围较窄,而且仅涉及政策执行结果,而其中的过程被省略了,因此整体说来,沟通制度仍然很不健全,存在较大权力寻租空间。
1.3决策科学稳定性较差
政府政策存在朝令夕改问题,决策较为随意化。例如一个地方政府“一把手”的去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策的稳定和持续性。这就说明一些政府决策并不是经过长期考察研究、科学谋划过程产生的,而是一些管理者的一时头脑发热、盲目跟风的“拍脑袋决策”,这就导致群众刚响应政策没过多长时间就发生了政策变故,而带来的经济损失和风险却不能让政府买单,而是由群众自行承担。这些朝令夕改的政策让群众非常没有安全感,并且严重降低了政府公信力。
2法治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作用
2.1指引性作用
市场具有逐利性和盲从性,在公共领域方面热情不足,由于垄断的存在也不利于合理分布产业结构,对于共同富裕、均衡社会发展不能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因此会造成贫富差距过大、经济不稳定性等问题。这时就需要法治化管理进行宏观调控,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等,引导资源均衡配置,通过宏观政策的引导来实现经济平稳均衡发展。
2.2弥补性作用
由于市场配置资源的先天缺陷,市场出现失控是必然的。另外,市场的逐利性决定了其在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等方面的不足,这就需要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公共服务招投标,在这个过程中,为了防止政府部门权力寻租,需要法律制度进行约束和规范。另外,需要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来控制市场经济体制造成的贫富差距过大,影响社会安定團结问题,在保持合理的初次分配格局基础上,通过税收、低保等方式调节高收入,提高低收入。
2.3规范性作用
自发的市场机制会出现垄断、不良竞争等损害公平的事件,这就需要法律起到规范性作用,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政府要依照法律规定严格把关市场的准入规则,严防市场企业鱼龙混杂,建立高质量的市场机制,利用法律和行政权力制定法律法规,规范企业合法行为,打击违法行为,反对不良竞争手段,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企业无地自容。
3加强宏观经济管理中的法治管理路径
3.1建设法治政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建设法治政府是依法行政的应有之义,必须让权力在轨道上运行,依法规范行政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加强行政问责制,这是提高宏观经济管理法治化的必要前提。政府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必须严格规范权力和职责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行,政府绝不能违法,不能滥用权力,必须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健全完善行政责任体系,加强立法建设,全面推动依法行政纲要制订,强化政府法律责任。要制定權力清单,明确划分行政责任范围,责任到人,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分清职责分工避免推诿扯皮,对老百姓深恶痛绝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实行责任终身制,加强对问责主体的依法问责。
3.2简政放权,加强处罚力度
首先,要简化政府行政审批程序,更多地放权于市场,释放市场活力。截至2016年,取消下放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618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230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03项,进一步推动了企业发展,释放了市场经济活力。其次,要加强政府对市场的监管,通过法律法规制约市场不良行为,确保其健康有序运行,严惩一些违法行为,严禁扰乱市场正常秩序,严禁侵犯消费者权益。政府要对市场的准入、交易等行为制定规则,各级政府监管市场行为,违反准则必将受到法律和经济的处罚。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知,从人治逐渐走向法治是宏观经济管理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各级政府、国家公务人员及人民群众的共同配合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实现宏观经济的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参考文献:
[1]冯宏良.建国以来国家治理的内在逻辑与历史走向[J]理论月刊.2016:05(12):89-90
[2]李林.论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战略[J]三峡大学学报:法学杂志.2016:05(09):56-58
作者简介:
刘强(1969-),男,汉族,山东省枣庄市人,经济师中级,研究方向经济管理专业,身份证号370403196909026117。
[关键词]宏观经济管理;人治;法治;政府
长期以来,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人治”问题,政府的有形之手乱伸,这就造成了政府职能混乱,偏离了宏观调控作用,对于市场的调节作用干扰过大,影响了市场活力的释放。为了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加强宏观经济管理法治化力度,将权力还给市场和社会,真正让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角,政府起到基础性作用,让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上高质量的发展之路。
1宏观经济管理中存在的“人治”问题
1.1政府公务员“人治”思想顽固,依法行政意识薄弱
中国是一个“人治”思想根深蒂固的国家,对于法治意识较为薄弱,这就造成部分行政人员在行使权力和执法过程中掺杂了很多人情因素,而忽视了行政法规条例。部分行政人员认为权力大于法律,当他们手握权力时就视法律为“工具”,错误地逾越法律之上行使权力,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他们甚至利用法律的强制性作为他们知法犯法的挡箭牌。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中央和地方关系不协调等原因,地方政府在执法时考虑到保护地方利益而选择性执法,有利于地方经济短期发展的就落实,不利的就“不落实”或者“打擦边球”。
1.2信息透明度不强,权力腐败现象比较普遍
政府公信力同样体现在信息的透明度上,权力运行高效透明将会大大提高政府公信力。但是目前政府在信息公开制度上的执行效果较差,尽管政府探索建立了政务公开、听证制度、公示制度、权力清单等沟通制度,也取得了一定效果,民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得到了一定的重视,但是公开的内容范围较窄,而且仅涉及政策执行结果,而其中的过程被省略了,因此整体说来,沟通制度仍然很不健全,存在较大权力寻租空间。
1.3决策科学稳定性较差
政府政策存在朝令夕改问题,决策较为随意化。例如一个地方政府“一把手”的去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策的稳定和持续性。这就说明一些政府决策并不是经过长期考察研究、科学谋划过程产生的,而是一些管理者的一时头脑发热、盲目跟风的“拍脑袋决策”,这就导致群众刚响应政策没过多长时间就发生了政策变故,而带来的经济损失和风险却不能让政府买单,而是由群众自行承担。这些朝令夕改的政策让群众非常没有安全感,并且严重降低了政府公信力。
2法治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作用
2.1指引性作用
市场具有逐利性和盲从性,在公共领域方面热情不足,由于垄断的存在也不利于合理分布产业结构,对于共同富裕、均衡社会发展不能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因此会造成贫富差距过大、经济不稳定性等问题。这时就需要法治化管理进行宏观调控,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等,引导资源均衡配置,通过宏观政策的引导来实现经济平稳均衡发展。
2.2弥补性作用
由于市场配置资源的先天缺陷,市场出现失控是必然的。另外,市场的逐利性决定了其在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等方面的不足,这就需要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公共服务招投标,在这个过程中,为了防止政府部门权力寻租,需要法律制度进行约束和规范。另外,需要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来控制市场经济体制造成的贫富差距过大,影响社会安定團结问题,在保持合理的初次分配格局基础上,通过税收、低保等方式调节高收入,提高低收入。
2.3规范性作用
自发的市场机制会出现垄断、不良竞争等损害公平的事件,这就需要法律起到规范性作用,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政府要依照法律规定严格把关市场的准入规则,严防市场企业鱼龙混杂,建立高质量的市场机制,利用法律和行政权力制定法律法规,规范企业合法行为,打击违法行为,反对不良竞争手段,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企业无地自容。
3加强宏观经济管理中的法治管理路径
3.1建设法治政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建设法治政府是依法行政的应有之义,必须让权力在轨道上运行,依法规范行政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加强行政问责制,这是提高宏观经济管理法治化的必要前提。政府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必须严格规范权力和职责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行,政府绝不能违法,不能滥用权力,必须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健全完善行政责任体系,加强立法建设,全面推动依法行政纲要制订,强化政府法律责任。要制定權力清单,明确划分行政责任范围,责任到人,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分清职责分工避免推诿扯皮,对老百姓深恶痛绝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实行责任终身制,加强对问责主体的依法问责。
3.2简政放权,加强处罚力度
首先,要简化政府行政审批程序,更多地放权于市场,释放市场活力。截至2016年,取消下放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618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230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03项,进一步推动了企业发展,释放了市场经济活力。其次,要加强政府对市场的监管,通过法律法规制约市场不良行为,确保其健康有序运行,严惩一些违法行为,严禁扰乱市场正常秩序,严禁侵犯消费者权益。政府要对市场的准入、交易等行为制定规则,各级政府监管市场行为,违反准则必将受到法律和经济的处罚。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知,从人治逐渐走向法治是宏观经济管理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各级政府、国家公务人员及人民群众的共同配合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实现宏观经济的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参考文献:
[1]冯宏良.建国以来国家治理的内在逻辑与历史走向[J]理论月刊.2016:05(12):89-90
[2]李林.论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战略[J]三峡大学学报:法学杂志.2016:05(09):56-58
作者简介:
刘强(1969-),男,汉族,山东省枣庄市人,经济师中级,研究方向经济管理专业,身份证号370403196909026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