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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认为,对个人而言,按法度生活就是按职分生活;法度是一定的、可以把握的,但法度的实践却是不定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如何最大限度地保证法度在合理的轨道上行进,这就是法家选择“理”的最大理由。“理”是动态层面上法度运行规律的凝聚,是法度实践过程里的航标;“理”不是一般的存在,是道理的存在,是道的具象;“理”不仅具有时变性、公器性的特点,而且持有平易性、功利性的特征;“理”是法度实践的保证。总之,“理”是解开法家思想真谛的枢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