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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经协会=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以下简称"模式")进行思考,并提出推广这个"模式"的意见,笔者的主要理由有四个:一是发展农经协会,是为了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的需要;二是农经协会的健康发展,是执行好党对在农村的社会组织实行"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方针的需要;三是大力推进农经协会的发展,是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村奔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