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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的商业养老险,实则为商业养老险与房产投融资的结合,其得以开展的前提、基础是售后回租与居住权制度.文章认为在该保险关系中,双方是房产与保险的互为融投资,而该保险业务的开展、双方利益的实现最终依赖于融投资运营.双方主要利益的实现,可证得基于售后回租、居住权制度的“以房养老”的商业养老险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