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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西甯(1926-1998)原名朱青海,祖籍山东省临朐县,生于江苏宿迁。朱西甯中学就读于南京五中;毕业后,进入杭州艺专学习。期间,他接触到了大量新文学作品,并开始走上写作道路。1949年,朱西甯弃学从军后去了台湾。在长达半个世纪的创作生涯中,朱西甯参与了台湾20世纪50至90年代文学发展的各个重要阶段,一生留下小说、散文、评论等作品三十余部。
《贼》是朱西甯写于1959年的一篇短篇小说。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孩童视角讲述了清末民初时期一个北方乡村里发生的捉贼的故事。长工狄三因母亲病重偷了东家“瓦房家”的首饰,未曾想同伴鲁大个儿挺身而出为他顶罪,“我爹”(大先生)解救了鲁大个儿并为他安排好了去处。
一
朱西甯的乡土题材小说侧重于表现传统乡土中国社会民众生存的现实境遇。他延续了“五四”以来的新文学作家们反思现实、强调国民性改造精神的传统。朱西甯笔下的北方村镇与鲁迅笔下的鲁镇一样,都是对于清末民初中国农村和民众的勾画,有着对于传统中国的质疑和国民性批判。如《贼》中描绘的看客的群像。作者选择了不谙世事的孩童来见证和叙述众人围观鲁大个儿被吊起拷打、逼赃的场景:“人们骂他,妇人吐唾沫到他身上”,“大人们这么快活,自然不像我们这些孩子,只为将来偷瓜果得手一些。我看他们沾沾自喜的样子,倒是因为眼前有个贼吊在这儿,他们自己不清白也显得清白了。”
当鲁大个儿被毒打至昏迷,“只见他脑袋一下子垂下来, 再也不动了。人们大笑着,说他是装死的”。有人提议“不如用火把燎他胳肢窝儿,一燎就会供出赃来”。“鲁大个儿让火把烧醒了,很惨很惨像狼嗥一样的喊出一声娘。那样大的人喊娘,逗得大伙儿又笑了”。
最后,鲁大个儿只好编造了一个关于“赃物”下落的谎言,说他赌钱“输给镇上宝局子里一个做粉条买卖的外乡人”,于是:
看热闹的都责骂他糊涂、窝囊,似乎他们都很懊悔、惋惜,要是他们偷得那副首饰,就不像鲁大个儿这样轻率送人了,又是个外乡人。
这些描写简直触目惊心!通过“我”童稚的双眼,以诚挚的感情和笔触,刻画了看客的冷漠、麻木、自私、冷酷而不自知,让人想起了鲁迅。读者能够深深体会到文字背后潜隐着的作者的悲悯。
这种悲悯带有温暖的质感。即便小说写性情刚烈的鲁大个儿受到酷刑,除了感官撕裂,也夹杂着底层民众间互相扶持、照应的一份温暖,当然也充满着苦难和顽强的生命力。
但这种温暖渗透在对叙述者“我”的细腻的心理刻画中。“我”开始以为是狄三偷的,可怜起他来:“我觉得做贼似又不是一件顶坏的事,倒愿意他能够逃掉。”因为“鲁大个儿是瓦房家種瓜果园的伙计,我们没有哪一个偷瓜果没被他捉住过”。“我们这一伙孩子都恨死他。只要被他捉住,永远是用那一块擦毛桃的破布抹我们脖子,把人刺痒得躲到一旁抓红了脖子。哪怕是抓烂了肉,谁也不敢跟家里的大人声张”。基于复仇心理,我们希望看到这个大仇人被吊到树上挨揍。鲁大个儿被吊起拷打,“我”就用楝枣打他的“大卵泡”。不过,在“我”目睹了周围人的冷酷、尤其是鲁大个儿受刑的惨状后,又开始同情他了,“原想把口袋里的楝枣分出一半给康大五,告诉他待会儿鲁大个儿再吊起来,打他什么地方。但又觉得有些不忍心,就没有掏给康大五”。“我”对狄三的同情,对鲁大个儿态度的转变,显示出孩童的纯真,他的爱憎分明和对弱者、被侮辱戕害者的同情、怜悯,这和成人的麻木、冷酷形成鲜明对比。
作品中人性善恶的冲突,侠义与温情的演绎震慑心魄。王德威如是评论朱西甯:“他的乡土成为探勘人性善恶风景的舞台。”朱西甯笔下的北方村镇里面的每一个“场景”,都有作者盈满悲伤的双眼。
二
朱西甯从小听过家里长辈讲述山东老家的传说故事,这些故事“如此丰富又如此寂寞”,成为了朱西甯小说创作的重要素材。他的很多小说讲的都是他记忆中的“原乡”——北方村镇的传奇人物与古老事件。
《贼》中,有着“牯牛蹄子一样的大脚板”、刚健强悍的肉体的鲁大个儿代表着野性、蛮力等原始精神。他粗中有细,有胆有识。他早就看出那锅沸腾的油是假的,没有像其他人一样被蒙蔽:“没烧上两袋烟功夫,就滚了,能是真的吗?”他先是想提醒吓傻了的狄三不要上当,却被道士喝阻。眼看狄三就要出事,鲁大个子挺身而出,替他挡了灾祸,却把自己置于一个家贼的境地,但即便“瓦房家”严刑拷问,“怎样抽打也不哼一声”。鲁大个儿被揍得血肉模糊险些丧命,他还是咬牙扛下来。鲁大个儿的义气与气节,连大先生也称赞他是条好汉。
为了助人可以两肋插刀。村里孩子们眼中的“恶人”鲁大个儿身上放射出“大善”的光彩,所表现出来的侠气使他不再显得可恨,反倒处处闪耀着人性的光辉,让人们感受到了人格价值的可贵可敬之处。
狄三是一个懦弱的农民,最后在生活的重压之下成了贼。他并不想做贼,现实却逼迫他不得不这样做:
人——谁不想活?可我那一大窝儿,老的老,小的小,病的病。老婆没死,我还有个帮手。如今,一大窝儿六张嘴,都龈我。我种庄稼不是没卖力气,我做什么也没有偷过懒,可我一家人,吃没吃的,穿没穿的,老母亲只剩一口气挺在那儿抽呼,叫我到哪儿去办棺木寿衣?不能让她老人家精着来,光着去。打算跟老板借点儿印子钱,周转一下。老板开口要押头。我那一堆破锅烂灶,押给谁?谁个要?
因家庭负担过重,狄三铤而走险,但他的偷窃行为可视为一种强烈求生欲望下对社会压迫的朦胧反抗行动。狄三不像鲁大个儿光棍儿一条,无牵无挂。他的顾虑自然多一些,但不“怂”:“狄三再不是人,总不能做了歹事,推到别人头上。”只是没等他站出来,鲁大个儿就“拔腿跑开了”。
大先生仗义、古道热肠。他体恤狄三的懦弱、困厄,不收他的药钱;告诫狄三:“马驯让人骑,人善让人欺。”人不宜太老实、太窝囊,也会斥他“敢做不敢当,差劲儿”;不满沙家仗着有钱欺压良善。“听说鲁大个儿也弄得不明不白?”“他们瓦房家也太欠厚道了。不能说丢了首饰,把谁都疑猜上。鲁大个儿不是那种人”;紧要时刻出手救下处在濒死边缘的鲁大个儿。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正处在内忧外患的境地。反思传统文化和改造国民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作者旨在表明,这片土地是有血性的。他希望从民性提炼出仗义、够种、善良等积极因子,解救国民的麻木心智和“看客心理”,增强民族活力。
三
19世纪以来,外部压力的渗透已经成为颠覆乡土中国的重要力量,中国农村自然经济加速解体。狄三仅有的那件“千补百衲”“背后一大块洋面口袋布,斜斜一排洗不掉的外国字”的单褂子,暗示了随着西方资本的冲击,农民除受地主剥削外,还要受到西方资本主義的剥削。农村严重的贫富差距带来阶级、层级之间的对立。
民以食为天,饮食是人类生存的物质基础。“饥饿”是富人对穷人压迫的产物。农民经济上依附于地主,他们的头脑被传统伦理道德束缚着。因为经济、文化上的附属地位,他们的命运成为被宰制的对象。
小说开头这样描述:
我们的村子上——或者把附近的村落一起算在内,只姓沙的一家才有瓦房。大家提到沙家,不说沙家,都说“瓦房家”。
“瓦房家”穿金戴银,而他家的长工狄三却缺衣少食,孩子饿得“差不多个个害上痞块,姜黄精瘦,挺着大肚子”。他的母亲生病无钱医治,最终被耽误。同样在“瓦房家”做活的鲁大个儿也是穷得只有铺盖。狄三想借印子钱为快病死的老母亲买一副棺木,却拿不出押头,被逼为贼,乘为“瓦房家”粉刷房间,偷了他家三姑娘的陪嫁首饰—— 一副金镯。
小说描写了动荡的乡土社会解体前底层生活的苦难和铤而走险,也通过地主阶级的代表“瓦房家”为了抓贼请来道士行圆光之术,呈现了有钱者的对穷人的愚弄与残忍。
据《清稗类钞·方伎类·圆光》载,道士施术可招摄鬼神,命令他们将自己所需过往、当下甚至未来之场景呈现在纸、镜、碟、手掌等道具上。而且只有童子或灵性较强者才能看到所呈现的内容。
但接下来的“表演”证实,这只是“瓦房家”和道士设计的装神弄鬼的骗局。所谓“好人下手油锅里,不伤汗毛只一根”“歹人下手油锅里,管叫你时刻皮开肉绽痛到心”,就是诈术。其实锅里放的除了油,还有很多醋,由于液体的密度不同,油层会浮在醋上面,造成锅中只有油的错觉。道士倒入油锅的白粉末应该是碱块、明矾之类,使得醋也沸腾起来但温度不高,造成一种油锅烧开了很烫的假象,骗过了所有人。
在成功抓住“贼”后,“瓦房家”动用残酷的私刑,刑讯逼供。
先是对鲁大个儿施以鞭刑:
瓦房家老二房老爷把手里的马鞭子照空来去挥了两下,不知是什么意思,响声像唿哨那样尖厉。火把照在他那张奇长的瘦脸上,一对眼睛显出困倦的样子,又像是笑眯眯的,低头瞧着手里扳弯成弧弓的马鞭,仿佛有点害羞不好意思下手。但那张脸像忽从梦里醒转来似的,眉毛一提,眼睛翻上去,神色陡然不同了;火把跳着火焰,瘦长脸上的皮肉和五官也似乎跟着扭曲,让人没办法说得定他是乐成那样子,还是气成那样子。马鞭扬上去,一下算一下的,扎扎实实打到那肥厚的光脊梁上、胸脯上。不知为什么,那抽打的举动平平常常的,显不出是打在一个大汉子身上,使人想到正月里赶庙会的大鼓手,埋着头:卜隆通!卜隆通!四周绕着看热闹的,恨不能把大鼓擂个通。
后采用了火攻:
那使人想起肉肉活活的虫豸怎样被蚂蚁螫咬的样子,肥壮的身躯滚着扭着,像是地面这么大,竟没一块地方供他安静地躺一刻。
这些精细、扎实的白描文字和独特的比喻、意象,强悍地展示出世间的冷酷、人性的晦暗。有钱人的狡诈、凶残,对弱者的戕害让人窒息。
四
儒家思想是传统中国人文精神的主流。儒家将以血缘为基础的伦理规范如仁、义、忠、信等提升为人情日用之常。 仁爱之心、忠恕之道又强化了传统社会中的以血缘、亲缘和地缘为特征的社会资本,成为维持宗法社会稳定的伦理基础。但面对现代变局中的危机,传统、保守、封闭的乡土中国摇摇欲坠。
《贼》中的“我们村”是地理意义上的,也是朱西甯想象出来代表了自己的成长内容和精神源头的“建构物”,是乡土中国社会的缩影。因为故事发生地是这样一个有限封闭空间,作品也就更为聚焦和紧凑。这个空间成为朱西甯尝试乡土传统文化自我改造、救赎的试验场。
在这篇小说里,大先生是一位寄托了作者理想的乡贤形象。“乡下有两种人是公称的先生,一是教私塾的,一是给人看病的”。大先生兼具两者。大先生是世故通达的乡贤,他悬壶乡里,治病救人,同时也为大家排忧解难。朱西甯祖父本是清朝读书人,家道中落后,做了基督教的传道者。“他尤善于将圣经教义用中国本土语言讲出,以教化民众”,“祖父常用古代孔孟学说诠释基督教义”。大先生身上或许有他的影子。
“在传统中国乡村地区,以长老统治为代表的教化权力始终是占据统治地位的乡村权力,并起到了维护地方秩序的作用”。(费孝通《乡土中国》)中国农村有乡绅自治的传统。他们是农村社会治理的中坚力量,是农村伦理的教育力量,是乡民行为的规范者和约束者,能够保持农村稳定、缓和社会冲突,承担和主持地方公共事务,守护和传承地区文化。
作为传统社会乡村伦理道德的维系者,大先生扮演的就是“农村伦理的教育力量”“缓和社会冲突”角色。他教育狄三:“这就偷?”“人穷不能志短,狄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他唤起狄三的羞耻感,激起了他内心潜藏的自尊。
大先生虽然同情狄三、鲁大个儿,但毕竟他们的行为悖于主流意识形态。他也是狄三们思想的控制者,约束他们受主流文化、正统秩序的约束。这就直接影响到狄三们没有跳出封建制度和思想的束缚,其反抗性不够彻底。小说中看不到他们经历从愚昧到觉悟的转变。如鲁大个儿安于被剥削,觉得到哪儿也都苦得一口饭。从这种意义上,他们的反抗意识是本能的,缺乏自我独立意识。
同样,大先生看不惯为富不仁、横行霸道的富人。他缓解矛盾,为鲁大个儿主持公道,成功劝服沙家放了他:“首饰逼出来啦?”“算啦!财去人安乐,你沙府上也不在乎那丁点儿金银。我说,闹出人命,也是场官司。”捉贼捉赃。抄不出贼赃,瓦房家老二房老爷也只能罢休。
难能可贵的是,朱西甯对乡村的经济生活、社会文化结构、政治权力关系呈现,某种程度上隐喻着没落的传统面临的无法调和的困境。如有人指出的,这些所谓乡间的贤人系于道德秩序的内在约束,在变革时代也容易遭遇危机。危机一方面来自于自身,既有易趋于流俗的“乡愿”,更有利用地位谋利者;其次新思潮也吸引乡村知识分子从乡土流向都会。(刘奎《朱西甯:探寻乡土中国的常与变》)小说呈现了乡土中国贫民生活空间的险恶。他们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凄惨生活,无论真正的贼狄三,还是冒充的贼鲁大个儿,都是为生活所迫的可怜人,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社会最底层的人。出于朴素的阶级同情,下层社会民众对处境困窘的人反而会伸出援手。而就“瓦房家”为代表的乡村权力上层而言,家财常常会滋长他们贪图享受、骄奢淫逸之恶习。《贼》里的沙家家境殷实,但是他们奢侈,在村里骄纵跋扈,子弟也有沾染抽大烟的恶习。同时他们对农民的欺凌,激化了乡村内部矛盾。
面临历史的大变局,动摇了根基的乡土社会既有的尊严、伦理和道德,逃不脱崩解的宿命。终究“就不过是那么一面生满绿锈的铜镜,那样的斑斑驳驳,寒碜而衰老,被弃在遗忘的年岁里独自战索”。
(选自朱西甯《一点心迹》)
责任编辑:练建安 林幼润
《贼》是朱西甯写于1959年的一篇短篇小说。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孩童视角讲述了清末民初时期一个北方乡村里发生的捉贼的故事。长工狄三因母亲病重偷了东家“瓦房家”的首饰,未曾想同伴鲁大个儿挺身而出为他顶罪,“我爹”(大先生)解救了鲁大个儿并为他安排好了去处。
一
朱西甯的乡土题材小说侧重于表现传统乡土中国社会民众生存的现实境遇。他延续了“五四”以来的新文学作家们反思现实、强调国民性改造精神的传统。朱西甯笔下的北方村镇与鲁迅笔下的鲁镇一样,都是对于清末民初中国农村和民众的勾画,有着对于传统中国的质疑和国民性批判。如《贼》中描绘的看客的群像。作者选择了不谙世事的孩童来见证和叙述众人围观鲁大个儿被吊起拷打、逼赃的场景:“人们骂他,妇人吐唾沫到他身上”,“大人们这么快活,自然不像我们这些孩子,只为将来偷瓜果得手一些。我看他们沾沾自喜的样子,倒是因为眼前有个贼吊在这儿,他们自己不清白也显得清白了。”
当鲁大个儿被毒打至昏迷,“只见他脑袋一下子垂下来, 再也不动了。人们大笑着,说他是装死的”。有人提议“不如用火把燎他胳肢窝儿,一燎就会供出赃来”。“鲁大个儿让火把烧醒了,很惨很惨像狼嗥一样的喊出一声娘。那样大的人喊娘,逗得大伙儿又笑了”。
最后,鲁大个儿只好编造了一个关于“赃物”下落的谎言,说他赌钱“输给镇上宝局子里一个做粉条买卖的外乡人”,于是:
看热闹的都责骂他糊涂、窝囊,似乎他们都很懊悔、惋惜,要是他们偷得那副首饰,就不像鲁大个儿这样轻率送人了,又是个外乡人。
这些描写简直触目惊心!通过“我”童稚的双眼,以诚挚的感情和笔触,刻画了看客的冷漠、麻木、自私、冷酷而不自知,让人想起了鲁迅。读者能够深深体会到文字背后潜隐着的作者的悲悯。
这种悲悯带有温暖的质感。即便小说写性情刚烈的鲁大个儿受到酷刑,除了感官撕裂,也夹杂着底层民众间互相扶持、照应的一份温暖,当然也充满着苦难和顽强的生命力。
但这种温暖渗透在对叙述者“我”的细腻的心理刻画中。“我”开始以为是狄三偷的,可怜起他来:“我觉得做贼似又不是一件顶坏的事,倒愿意他能够逃掉。”因为“鲁大个儿是瓦房家種瓜果园的伙计,我们没有哪一个偷瓜果没被他捉住过”。“我们这一伙孩子都恨死他。只要被他捉住,永远是用那一块擦毛桃的破布抹我们脖子,把人刺痒得躲到一旁抓红了脖子。哪怕是抓烂了肉,谁也不敢跟家里的大人声张”。基于复仇心理,我们希望看到这个大仇人被吊到树上挨揍。鲁大个儿被吊起拷打,“我”就用楝枣打他的“大卵泡”。不过,在“我”目睹了周围人的冷酷、尤其是鲁大个儿受刑的惨状后,又开始同情他了,“原想把口袋里的楝枣分出一半给康大五,告诉他待会儿鲁大个儿再吊起来,打他什么地方。但又觉得有些不忍心,就没有掏给康大五”。“我”对狄三的同情,对鲁大个儿态度的转变,显示出孩童的纯真,他的爱憎分明和对弱者、被侮辱戕害者的同情、怜悯,这和成人的麻木、冷酷形成鲜明对比。
作品中人性善恶的冲突,侠义与温情的演绎震慑心魄。王德威如是评论朱西甯:“他的乡土成为探勘人性善恶风景的舞台。”朱西甯笔下的北方村镇里面的每一个“场景”,都有作者盈满悲伤的双眼。
二
朱西甯从小听过家里长辈讲述山东老家的传说故事,这些故事“如此丰富又如此寂寞”,成为了朱西甯小说创作的重要素材。他的很多小说讲的都是他记忆中的“原乡”——北方村镇的传奇人物与古老事件。
《贼》中,有着“牯牛蹄子一样的大脚板”、刚健强悍的肉体的鲁大个儿代表着野性、蛮力等原始精神。他粗中有细,有胆有识。他早就看出那锅沸腾的油是假的,没有像其他人一样被蒙蔽:“没烧上两袋烟功夫,就滚了,能是真的吗?”他先是想提醒吓傻了的狄三不要上当,却被道士喝阻。眼看狄三就要出事,鲁大个子挺身而出,替他挡了灾祸,却把自己置于一个家贼的境地,但即便“瓦房家”严刑拷问,“怎样抽打也不哼一声”。鲁大个儿被揍得血肉模糊险些丧命,他还是咬牙扛下来。鲁大个儿的义气与气节,连大先生也称赞他是条好汉。
为了助人可以两肋插刀。村里孩子们眼中的“恶人”鲁大个儿身上放射出“大善”的光彩,所表现出来的侠气使他不再显得可恨,反倒处处闪耀着人性的光辉,让人们感受到了人格价值的可贵可敬之处。
狄三是一个懦弱的农民,最后在生活的重压之下成了贼。他并不想做贼,现实却逼迫他不得不这样做:
人——谁不想活?可我那一大窝儿,老的老,小的小,病的病。老婆没死,我还有个帮手。如今,一大窝儿六张嘴,都龈我。我种庄稼不是没卖力气,我做什么也没有偷过懒,可我一家人,吃没吃的,穿没穿的,老母亲只剩一口气挺在那儿抽呼,叫我到哪儿去办棺木寿衣?不能让她老人家精着来,光着去。打算跟老板借点儿印子钱,周转一下。老板开口要押头。我那一堆破锅烂灶,押给谁?谁个要?
因家庭负担过重,狄三铤而走险,但他的偷窃行为可视为一种强烈求生欲望下对社会压迫的朦胧反抗行动。狄三不像鲁大个儿光棍儿一条,无牵无挂。他的顾虑自然多一些,但不“怂”:“狄三再不是人,总不能做了歹事,推到别人头上。”只是没等他站出来,鲁大个儿就“拔腿跑开了”。
大先生仗义、古道热肠。他体恤狄三的懦弱、困厄,不收他的药钱;告诫狄三:“马驯让人骑,人善让人欺。”人不宜太老实、太窝囊,也会斥他“敢做不敢当,差劲儿”;不满沙家仗着有钱欺压良善。“听说鲁大个儿也弄得不明不白?”“他们瓦房家也太欠厚道了。不能说丢了首饰,把谁都疑猜上。鲁大个儿不是那种人”;紧要时刻出手救下处在濒死边缘的鲁大个儿。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正处在内忧外患的境地。反思传统文化和改造国民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作者旨在表明,这片土地是有血性的。他希望从民性提炼出仗义、够种、善良等积极因子,解救国民的麻木心智和“看客心理”,增强民族活力。
三
19世纪以来,外部压力的渗透已经成为颠覆乡土中国的重要力量,中国农村自然经济加速解体。狄三仅有的那件“千补百衲”“背后一大块洋面口袋布,斜斜一排洗不掉的外国字”的单褂子,暗示了随着西方资本的冲击,农民除受地主剥削外,还要受到西方资本主義的剥削。农村严重的贫富差距带来阶级、层级之间的对立。
民以食为天,饮食是人类生存的物质基础。“饥饿”是富人对穷人压迫的产物。农民经济上依附于地主,他们的头脑被传统伦理道德束缚着。因为经济、文化上的附属地位,他们的命运成为被宰制的对象。
小说开头这样描述:
我们的村子上——或者把附近的村落一起算在内,只姓沙的一家才有瓦房。大家提到沙家,不说沙家,都说“瓦房家”。
“瓦房家”穿金戴银,而他家的长工狄三却缺衣少食,孩子饿得“差不多个个害上痞块,姜黄精瘦,挺着大肚子”。他的母亲生病无钱医治,最终被耽误。同样在“瓦房家”做活的鲁大个儿也是穷得只有铺盖。狄三想借印子钱为快病死的老母亲买一副棺木,却拿不出押头,被逼为贼,乘为“瓦房家”粉刷房间,偷了他家三姑娘的陪嫁首饰—— 一副金镯。
小说描写了动荡的乡土社会解体前底层生活的苦难和铤而走险,也通过地主阶级的代表“瓦房家”为了抓贼请来道士行圆光之术,呈现了有钱者的对穷人的愚弄与残忍。
据《清稗类钞·方伎类·圆光》载,道士施术可招摄鬼神,命令他们将自己所需过往、当下甚至未来之场景呈现在纸、镜、碟、手掌等道具上。而且只有童子或灵性较强者才能看到所呈现的内容。
但接下来的“表演”证实,这只是“瓦房家”和道士设计的装神弄鬼的骗局。所谓“好人下手油锅里,不伤汗毛只一根”“歹人下手油锅里,管叫你时刻皮开肉绽痛到心”,就是诈术。其实锅里放的除了油,还有很多醋,由于液体的密度不同,油层会浮在醋上面,造成锅中只有油的错觉。道士倒入油锅的白粉末应该是碱块、明矾之类,使得醋也沸腾起来但温度不高,造成一种油锅烧开了很烫的假象,骗过了所有人。
在成功抓住“贼”后,“瓦房家”动用残酷的私刑,刑讯逼供。
先是对鲁大个儿施以鞭刑:
瓦房家老二房老爷把手里的马鞭子照空来去挥了两下,不知是什么意思,响声像唿哨那样尖厉。火把照在他那张奇长的瘦脸上,一对眼睛显出困倦的样子,又像是笑眯眯的,低头瞧着手里扳弯成弧弓的马鞭,仿佛有点害羞不好意思下手。但那张脸像忽从梦里醒转来似的,眉毛一提,眼睛翻上去,神色陡然不同了;火把跳着火焰,瘦长脸上的皮肉和五官也似乎跟着扭曲,让人没办法说得定他是乐成那样子,还是气成那样子。马鞭扬上去,一下算一下的,扎扎实实打到那肥厚的光脊梁上、胸脯上。不知为什么,那抽打的举动平平常常的,显不出是打在一个大汉子身上,使人想到正月里赶庙会的大鼓手,埋着头:卜隆通!卜隆通!四周绕着看热闹的,恨不能把大鼓擂个通。
后采用了火攻:
那使人想起肉肉活活的虫豸怎样被蚂蚁螫咬的样子,肥壮的身躯滚着扭着,像是地面这么大,竟没一块地方供他安静地躺一刻。
这些精细、扎实的白描文字和独特的比喻、意象,强悍地展示出世间的冷酷、人性的晦暗。有钱人的狡诈、凶残,对弱者的戕害让人窒息。
四
儒家思想是传统中国人文精神的主流。儒家将以血缘为基础的伦理规范如仁、义、忠、信等提升为人情日用之常。 仁爱之心、忠恕之道又强化了传统社会中的以血缘、亲缘和地缘为特征的社会资本,成为维持宗法社会稳定的伦理基础。但面对现代变局中的危机,传统、保守、封闭的乡土中国摇摇欲坠。
《贼》中的“我们村”是地理意义上的,也是朱西甯想象出来代表了自己的成长内容和精神源头的“建构物”,是乡土中国社会的缩影。因为故事发生地是这样一个有限封闭空间,作品也就更为聚焦和紧凑。这个空间成为朱西甯尝试乡土传统文化自我改造、救赎的试验场。
在这篇小说里,大先生是一位寄托了作者理想的乡贤形象。“乡下有两种人是公称的先生,一是教私塾的,一是给人看病的”。大先生兼具两者。大先生是世故通达的乡贤,他悬壶乡里,治病救人,同时也为大家排忧解难。朱西甯祖父本是清朝读书人,家道中落后,做了基督教的传道者。“他尤善于将圣经教义用中国本土语言讲出,以教化民众”,“祖父常用古代孔孟学说诠释基督教义”。大先生身上或许有他的影子。
“在传统中国乡村地区,以长老统治为代表的教化权力始终是占据统治地位的乡村权力,并起到了维护地方秩序的作用”。(费孝通《乡土中国》)中国农村有乡绅自治的传统。他们是农村社会治理的中坚力量,是农村伦理的教育力量,是乡民行为的规范者和约束者,能够保持农村稳定、缓和社会冲突,承担和主持地方公共事务,守护和传承地区文化。
作为传统社会乡村伦理道德的维系者,大先生扮演的就是“农村伦理的教育力量”“缓和社会冲突”角色。他教育狄三:“这就偷?”“人穷不能志短,狄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他唤起狄三的羞耻感,激起了他内心潜藏的自尊。
大先生虽然同情狄三、鲁大个儿,但毕竟他们的行为悖于主流意识形态。他也是狄三们思想的控制者,约束他们受主流文化、正统秩序的约束。这就直接影响到狄三们没有跳出封建制度和思想的束缚,其反抗性不够彻底。小说中看不到他们经历从愚昧到觉悟的转变。如鲁大个儿安于被剥削,觉得到哪儿也都苦得一口饭。从这种意义上,他们的反抗意识是本能的,缺乏自我独立意识。
同样,大先生看不惯为富不仁、横行霸道的富人。他缓解矛盾,为鲁大个儿主持公道,成功劝服沙家放了他:“首饰逼出来啦?”“算啦!财去人安乐,你沙府上也不在乎那丁点儿金银。我说,闹出人命,也是场官司。”捉贼捉赃。抄不出贼赃,瓦房家老二房老爷也只能罢休。
难能可贵的是,朱西甯对乡村的经济生活、社会文化结构、政治权力关系呈现,某种程度上隐喻着没落的传统面临的无法调和的困境。如有人指出的,这些所谓乡间的贤人系于道德秩序的内在约束,在变革时代也容易遭遇危机。危机一方面来自于自身,既有易趋于流俗的“乡愿”,更有利用地位谋利者;其次新思潮也吸引乡村知识分子从乡土流向都会。(刘奎《朱西甯:探寻乡土中国的常与变》)小说呈现了乡土中国贫民生活空间的险恶。他们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凄惨生活,无论真正的贼狄三,还是冒充的贼鲁大个儿,都是为生活所迫的可怜人,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社会最底层的人。出于朴素的阶级同情,下层社会民众对处境困窘的人反而会伸出援手。而就“瓦房家”为代表的乡村权力上层而言,家财常常会滋长他们贪图享受、骄奢淫逸之恶习。《贼》里的沙家家境殷实,但是他们奢侈,在村里骄纵跋扈,子弟也有沾染抽大烟的恶习。同时他们对农民的欺凌,激化了乡村内部矛盾。
面临历史的大变局,动摇了根基的乡土社会既有的尊严、伦理和道德,逃不脱崩解的宿命。终究“就不过是那么一面生满绿锈的铜镜,那样的斑斑驳驳,寒碜而衰老,被弃在遗忘的年岁里独自战索”。
(选自朱西甯《一点心迹》)
责任编辑:练建安 林幼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