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部委于近日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积极支持民间资本投资从事社会化物流服务;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快递、城市配送(含冷链)、医药物流、再生资源物流、汽车及家电物流、特种货物运输、大宗物资物流、集装箱、危化品物流、供应链管理、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等重点物流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和国铁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物流合作,提高铁路物流运输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