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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实现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是重要的内容,也是必经阶段。所以,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要对城乡的发展作出良好的规划设计,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本文就主要对城乡规划设计中存在问题与管理进行了简要分析。
关键词:城乡规划设计;问题;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城乡规划设计的主要目的是在一定的时期内达到城乡经济与社会共同发展的一个新的高度,明确合作性质、规模与方向,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合理利用城乡土地、空间布局,进行综合部署与协调安排。它本身是一个复杂而又浩大的工程,它的设计与管理将会在系统运作过程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一、城乡规划设计的意义
对于城乡规划设计而言,它是对城乡之间经济发展中各要素的综合控制与管理,并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在城乡规划设计中,管理是实现其目标的重要手段与保障,同时,也是对规划活动的有效控制。为了确保城乡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有效性,就必须加强其中的管理。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之间的规划设计管理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现阶段,如何提高城乡规划设计管理水平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对于城乡经济的发展来说,规划设计是其中的关键环节,只有有效的规划设计才能保证城乡经济的发展有据可依,同时城乡规划设计的效果直接关系到城乡之间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的城乡规划设计对实现区域间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从现阶段我国城乡规划设计的实践来看,其中还存在着很多不足的因素,严重阻碍了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为此,我们必须要对这些不足因素做出深入的分析与研究,从而采取有效措施来应对。
二、城乡规划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城乡规划设计实际性不够
城乡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因为缺乏经验,只会在书面上研究,没能切合实际,没能从实际出发,导致城乡规划的相关部门对城乡的基本定位不准确并且不清楚明白,这些问题严重时直接导致城乡规划的大方向不准确,没有正确的方向性,进而让城乡规划不能正常的实施以及城乡规划的不得当,当上诉问题轻微时则会让城乡规划向纸上谈兵一样不能实施。还有由于负责城乡规划设计的官员不想深入农村进行实地考察研究,导致城乡规划设计者对于农村的各个方面研究的不够或者根本没有研究,不能正确看待农村的规划在城乡规划设计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以及站着怎样的位置,进而导致不能将城乡的规划结合起来,不能真正发挥出城乡规划的作用。在城乡规划的工程中我们最重要的是深入实地考察研究出科学的城乡规划方案,从而在城乡的共同的发展上很好的定位将可利用的资源都充分的利用起来,来促进城乡规划的正确走向。
2、官员用权贪污牟利
在城乡规划的过程中一些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利做一些犯法的勾当牟取暴利,导致城乡规划只挂在嘴上,不能实际开展。有一部分地方官员和行政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更有甚者执法犯法,表面说不能贪污受贿,背地里却“只要有钱来一切都好说”,并且官员官官相贪,导致人民群众的利益被剝夺,国家的城乡规划不能起到真正的作用。
3、城乡规划的监督机构的设置不健全
城乡规划管理机制不健全,从而导致一些官员找漏洞贪污牟利。并且没有正真的规划相关部门的管理制度,各个管理部门之间缺少必要的联系,进而导致城乡规划相关部门不能团结合作交流意见,导致城乡规划设计失败。
三、城乡规划设计管理措施
1、转变思路,加强特色战略研究
国家从十一五以来,一直致力于新农村的建设,力图让农村人民与城市人民一样过上好日子,享受同等教育设施资源与其他有利条件,但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却往往出现失位的问题。在思路的确定上,不能完全以城市的建设规划思路来进行城乡规划设计,可以吸引经验,但要结合每一个城乡结合点的实际情况进行统筹规划,把农村的特色展现出来,避免对“城乡一体化”的片面理解。再者,规划设计之前,设计师要提前对农村进行深入了解,对乡村的文化、农民需求,避免产生不重视农业,让关注务农的问题。再次,对于城乡结合点,应该形成良性的结合区,让二元格局发展多元化,避免尴尬,形成明显对比,让人文、经济得以充分融合。最后,对农村的空间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提高农村的运转效率,促使农村整体经济与文化发展,达到与生态协调一致,加强可持续化建设,保持城乡发展目标一致。在设计过程中,要改变传统的城乡规划思路,避免在土地使用中产生不良形势,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乡规划理念,把公众利益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放在首位。
2、健全城乡规划设计编制管理体制
与国外的城市化发展相比,我国的城市化发展情况更加复杂与突出,与国际上的社区化发展不同的是,我国的国情有自己的规划规律,民众的人文基础不同,社会意识形态不同,在改革的过程中所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与特殊。在城乡规划设计中,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创造出自己的特色,保留城市与乡村各自的优势特色,形成与众不同的特点。
在城乡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过程中,确定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与科学决策的原则,在规划设计中,要把土地使用的配置进行合理规划,对城乡空间的组合和设计进行不断改进完善,对基础设施的综合整体安排。
3、建立有效机制保障实施
首先是要完善规划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城乡规划体系,通过运用法律手段,确保科学制定与实施城市规划,不断强化城乡规划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城市的土地利用各项活动都纳入统一的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统一管理,这样才能够保证城乡合理发展和协调运转。要充分运用法制管理手段,是切实搞好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保证。
其次是设计合理的规划许可审批程序和管理体制。要使城乡规划设计管理遵循其发展客观规律,就必须按遵循科学的审批管理程序,这样就有效地防止审批工作随意性,制止各种滥用职权行为发生。
再次,强化意识,严格执行城乡规划设计是发挥城乡规划战略引导、综合调控和资源配置作用的保障。坚决确立“规划就是城市宪法”的理念,严格按照城乡规划的制定、审批和修编管理,强化监督管理。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制,对它的实施情况做出科学准确的评价。严格规划执法和问责制度,建立巡查制度,并及时发现与制止乱变更、乱建设、乱占地等违规违法现象,对违反相关规划的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
4、强化城乡规划设计监督
加强城市规划设计的监督,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政府部门要把规划设计的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运作,在审批过程中做到有效管理,及时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纠正处罚。将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进行分摊落实,每一个环节都有责任主体,坚持执行监督管理制度,保护法律法规程序,避免国家利益受损。
5、重视公众参与的重要性
对于城乡规划设计来说,其根本目标是保障公众的合法利益,所以,在此过程中,要切实重视公众参与的重要性。由于城乡规划设计中会涉及到多种主体,而且它们各自的利益形式也会不一样,所以,在实际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公众的参与,充分发挥出公众的力量,通过公众的参与来实现各主体间利益的有效调节,从而减少其中的矛盾,促进多主体间的协调发展。
结束语:
对于城乡之间的发展来说,规划设计是其中的基础环节,也是其中发展的基本依据。同时,城乡规划设计也是促进城乡之间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我们必须要予以高度的关注与重视。当然,在城乡规划设计的实施中,还必须要依靠科学、有效的管理,只有科学、有效的管理才能保证规划设计的有序进行。
参考文献:
[1]罗芳.分析城乡结合带的规划设计方法研究[J].城市建设,2012.
[2]王军,胡宏祥.城乡规划设计与管理的探讨[J].安徽农学通报,2009.
[3]刘淑玲.关于城乡规划设计中存在问题与管理的探讨[J].中华民居,2012.
关键词:城乡规划设计;问题;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城乡规划设计的主要目的是在一定的时期内达到城乡经济与社会共同发展的一个新的高度,明确合作性质、规模与方向,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合理利用城乡土地、空间布局,进行综合部署与协调安排。它本身是一个复杂而又浩大的工程,它的设计与管理将会在系统运作过程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一、城乡规划设计的意义
对于城乡规划设计而言,它是对城乡之间经济发展中各要素的综合控制与管理,并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在城乡规划设计中,管理是实现其目标的重要手段与保障,同时,也是对规划活动的有效控制。为了确保城乡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有效性,就必须加强其中的管理。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之间的规划设计管理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现阶段,如何提高城乡规划设计管理水平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对于城乡经济的发展来说,规划设计是其中的关键环节,只有有效的规划设计才能保证城乡经济的发展有据可依,同时城乡规划设计的效果直接关系到城乡之间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的城乡规划设计对实现区域间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从现阶段我国城乡规划设计的实践来看,其中还存在着很多不足的因素,严重阻碍了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为此,我们必须要对这些不足因素做出深入的分析与研究,从而采取有效措施来应对。
二、城乡规划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城乡规划设计实际性不够
城乡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因为缺乏经验,只会在书面上研究,没能切合实际,没能从实际出发,导致城乡规划的相关部门对城乡的基本定位不准确并且不清楚明白,这些问题严重时直接导致城乡规划的大方向不准确,没有正确的方向性,进而让城乡规划不能正常的实施以及城乡规划的不得当,当上诉问题轻微时则会让城乡规划向纸上谈兵一样不能实施。还有由于负责城乡规划设计的官员不想深入农村进行实地考察研究,导致城乡规划设计者对于农村的各个方面研究的不够或者根本没有研究,不能正确看待农村的规划在城乡规划设计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以及站着怎样的位置,进而导致不能将城乡的规划结合起来,不能真正发挥出城乡规划的作用。在城乡规划的工程中我们最重要的是深入实地考察研究出科学的城乡规划方案,从而在城乡的共同的发展上很好的定位将可利用的资源都充分的利用起来,来促进城乡规划的正确走向。
2、官员用权贪污牟利
在城乡规划的过程中一些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利做一些犯法的勾当牟取暴利,导致城乡规划只挂在嘴上,不能实际开展。有一部分地方官员和行政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更有甚者执法犯法,表面说不能贪污受贿,背地里却“只要有钱来一切都好说”,并且官员官官相贪,导致人民群众的利益被剝夺,国家的城乡规划不能起到真正的作用。
3、城乡规划的监督机构的设置不健全
城乡规划管理机制不健全,从而导致一些官员找漏洞贪污牟利。并且没有正真的规划相关部门的管理制度,各个管理部门之间缺少必要的联系,进而导致城乡规划相关部门不能团结合作交流意见,导致城乡规划设计失败。
三、城乡规划设计管理措施
1、转变思路,加强特色战略研究
国家从十一五以来,一直致力于新农村的建设,力图让农村人民与城市人民一样过上好日子,享受同等教育设施资源与其他有利条件,但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却往往出现失位的问题。在思路的确定上,不能完全以城市的建设规划思路来进行城乡规划设计,可以吸引经验,但要结合每一个城乡结合点的实际情况进行统筹规划,把农村的特色展现出来,避免对“城乡一体化”的片面理解。再者,规划设计之前,设计师要提前对农村进行深入了解,对乡村的文化、农民需求,避免产生不重视农业,让关注务农的问题。再次,对于城乡结合点,应该形成良性的结合区,让二元格局发展多元化,避免尴尬,形成明显对比,让人文、经济得以充分融合。最后,对农村的空间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提高农村的运转效率,促使农村整体经济与文化发展,达到与生态协调一致,加强可持续化建设,保持城乡发展目标一致。在设计过程中,要改变传统的城乡规划思路,避免在土地使用中产生不良形势,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乡规划理念,把公众利益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放在首位。
2、健全城乡规划设计编制管理体制
与国外的城市化发展相比,我国的城市化发展情况更加复杂与突出,与国际上的社区化发展不同的是,我国的国情有自己的规划规律,民众的人文基础不同,社会意识形态不同,在改革的过程中所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与特殊。在城乡规划设计中,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创造出自己的特色,保留城市与乡村各自的优势特色,形成与众不同的特点。
在城乡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过程中,确定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与科学决策的原则,在规划设计中,要把土地使用的配置进行合理规划,对城乡空间的组合和设计进行不断改进完善,对基础设施的综合整体安排。
3、建立有效机制保障实施
首先是要完善规划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城乡规划体系,通过运用法律手段,确保科学制定与实施城市规划,不断强化城乡规划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城市的土地利用各项活动都纳入统一的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统一管理,这样才能够保证城乡合理发展和协调运转。要充分运用法制管理手段,是切实搞好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保证。
其次是设计合理的规划许可审批程序和管理体制。要使城乡规划设计管理遵循其发展客观规律,就必须按遵循科学的审批管理程序,这样就有效地防止审批工作随意性,制止各种滥用职权行为发生。
再次,强化意识,严格执行城乡规划设计是发挥城乡规划战略引导、综合调控和资源配置作用的保障。坚决确立“规划就是城市宪法”的理念,严格按照城乡规划的制定、审批和修编管理,强化监督管理。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制,对它的实施情况做出科学准确的评价。严格规划执法和问责制度,建立巡查制度,并及时发现与制止乱变更、乱建设、乱占地等违规违法现象,对违反相关规划的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
4、强化城乡规划设计监督
加强城市规划设计的监督,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政府部门要把规划设计的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运作,在审批过程中做到有效管理,及时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纠正处罚。将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进行分摊落实,每一个环节都有责任主体,坚持执行监督管理制度,保护法律法规程序,避免国家利益受损。
5、重视公众参与的重要性
对于城乡规划设计来说,其根本目标是保障公众的合法利益,所以,在此过程中,要切实重视公众参与的重要性。由于城乡规划设计中会涉及到多种主体,而且它们各自的利益形式也会不一样,所以,在实际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公众的参与,充分发挥出公众的力量,通过公众的参与来实现各主体间利益的有效调节,从而减少其中的矛盾,促进多主体间的协调发展。
结束语:
对于城乡之间的发展来说,规划设计是其中的基础环节,也是其中发展的基本依据。同时,城乡规划设计也是促进城乡之间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我们必须要予以高度的关注与重视。当然,在城乡规划设计的实施中,还必须要依靠科学、有效的管理,只有科学、有效的管理才能保证规划设计的有序进行。
参考文献:
[1]罗芳.分析城乡结合带的规划设计方法研究[J].城市建设,2012.
[2]王军,胡宏祥.城乡规划设计与管理的探讨[J].安徽农学通报,2009.
[3]刘淑玲.关于城乡规划设计中存在问题与管理的探讨[J].中华民居,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