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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表明我国招标投标制度真正开始驶入国际轨道。清单计价与传统计价的根本区别在于,传统计价是以国家发布的定额为依据,虽按同样的图纸缺陷、理解不一,计算出的工程量不同,容易产生纠纷。而且工程量清单计价将改革以工程预算定额为计价依据的计价模式。对于发包单位,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必须编制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风险,促进招标单位提高管理水平。对于投标企业,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必须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的定额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要素的投入与配置,优化组合,在此基础上确定投标价。清单计价要求施工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编制出自己的企业定额,改变过去过分依赖国家发布定额的状况。由于传统计价方式不能反映施工企业之间的工程成本与管理技术水平的差异,限制了业主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市场自由定价权,不利于发挥建筑产品的商品属性。本文试从招标文件编制、施工企业投标、评委评标三个方面阐述《计价规范》的具体应用。
关键词: 建设工程 清单计价 招标投标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以单位工程为例,业主编制的招标文件中,正确确定工程量清单是《计价规范》动作的前提条件。因为建设工程是否按清单计价,是由业主是否编制工程清单招标决定的。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由业主统一提供,投标人根据清单项目提示分别报价。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要满足《计价规范》的强制性规定。根据《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对规范中的缺项,如新材料、新技术、新的施工工艺,可由业主补充设置,使之既要满足《计价规范》的规定,又要反映拟建项目特征。在实践中,一些业主在自行确定清单项目时,往往仍用过去“预算定额”按施工工序划分项目的方法设置清单项目。这样做的结果是,清单项目包括的工程内容单一,且繁多复杂。而《计价规范》确定的项目名称是以一个“综合实体”来考虑的,因此业主自主确定清单项目时要遵循这一原则。
2、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是为完成工程实体内容必须采用的一些措施性工作。《计价规范》通过列举的方法列举出各项措施,如模板及支架、脚手架、环境保护等。 实践中,影响措施项目设置的因素太多,除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涉及水文、气象、安全等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业主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在项目清单中空间列哪些措施项目,这完全由业主参照规范中的措施项目表列项。至于施工单位如何填报,这也完全由施工投标企业决定。
3、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其他项目清单是招标人(业主)提出的与拟建项目有关的特殊性要求。它由招标人项目和投标人项目两部分组成。招标人部分的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必须服从。投标人部分的,由招标人列举提示项目,投标人可以填写报价,也可以不填写,如不填写视认为无偿服务。招标人部分以及投标人部分均由招标人参照《计价规范》中确定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列举提示项目。零星工作项目一般应按拟建工程具体情况,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
4、规费和税金 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应列入的规费项目,全部列项。税费项目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 二、投标报价清单的编制 施工企业根据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对上述分部分分项工程量、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清单分别报价,并结合规费和税金,综合生成投标报价。
1、 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填报 根据规范规定和实践需要,在具体填报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时,我们总结出以下两个特点:
(1)关注“闭口性” 业主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为“闭口”清单,施工投标企业必须逐一填报计价,不得对清单所列项目作任何变动(不包括招标投标质疑后的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2)强调综合性 分部分项工程的报价为全费用单价,即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报价考虑了完成该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人、材、机的价格是市场价格,企业根据自己的资源条件、信息资料和管理水平,结合市场供求关系,准确、快捷地确定市场价格。它直接要求企业投标报价必须以成本核算为中心,兼顾效益与公平。
2、 措施项目清单的填报 招标人(业主)提出的措施项目清单是根据一般情况定的,没有考虑不同投标人的“个性”,因此,其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对施工投标企业来说,不具有强制性。投标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措施项目内容报价,但对于为满足项目的特定功能来说,有些必要措施必不可少,它必须通过费用投入来满足,这可能成为投标企业是否中标的一个关键因素。对于该项的填报,我们归纳三个要点:
(1)强调自主性 业主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是否填报,填写多少,由施工投标企业决定。投标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管理水平、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设计对清单项目适当变更和增减,然后填报。
(2)不可索赔性如果业主清单中所列项目,投标企业没有填报,而工程施工中又必须发生,业主有权认为其已经包含在投标人报送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将来一旦发生该措施项目时,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索赔和调整。
(3)强调综合性 与分部分项工程报价一样,投标企业填报的措施项目费用为全费用单价,包括所填报项目的人、材、机、管理、利润和风险因素在内的各项费用。
3、 其他项目清单的填报 其他项目清单的填报同样按业主提供的清单索引具体填报。
(1)招標人项目部分 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在招标人部分确定的项目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属招标人费用,投标企业不得更改,它实际上构成了合同条件的主要条款。
(2)投标人项目部分 《计价规范》规定投标人部分的参考项目总承包管理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用两个部分。总承包管理费由投标企业协调配合业主指定分包单位所发生的费用。零星工作项目费由投标企业根据业主提供的零星工作项目表填报。
(3)其他其他清单中,招标人填写的零星工程数量、项目,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改,且必须进行报价。如果投标企业没有填报,则视认为投标企业无偿服务。
4、规费和税金及总价生成 投标企业虽然将规费和税金列入清单报价,但这却不是投标人的收入,而是收取以后需要上缴的。各地区不同工程项目对规费和税金的读取要求不一样,但总体模式一样,一般按政策确定的计算基础计算基础计取;应逐项填报。规费和税金项目的基本要求对于业主和投标企业同样具有约束力。
三、评标 如何评标?这要根据招标文件事先确定的评标标准来评。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模式下评标,我们的评标标准要充分体现清单计价的特点,合理确定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
1、中标条件分析 《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企业中标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之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第一条件是针对综合评标法确定的中标条件,第二条件是针对合理低价法确定的中标条件。
2、投标策略分析 实行工程量清单的招标投标,在工程结算时工程量一般可以按实调整,但一般不调整单价,投标企业最有可能采用不平衡报价,即在确定综合单价时,充分考虑可变动的工程量,充分考虑早收工程进度款,充分考虑提高今后发生机率高的暂定工程单价,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策略性地报价。运用投标策略对于投标企业来说是允许的,但对于业主来说,就要在制订评标标准和评标时充分分析投标企业的投标策略,选择双赢的结果。
3、合理低价的确定《计价规范》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费用的分析程序。即业主可以要求投标企业对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要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报价,提供单价组成分析依据。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组成,各构成比例是否科学,与现代化生产一般水平是否相适应,是合理确定低价的关键。评委应对投标企业投标报价的各项费用组成进行综合分析,最大程度地削除由业主承担的低价中标风险,最终确定合理低价中标人。
关键词: 建设工程 清单计价 招标投标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以单位工程为例,业主编制的招标文件中,正确确定工程量清单是《计价规范》动作的前提条件。因为建设工程是否按清单计价,是由业主是否编制工程清单招标决定的。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由业主统一提供,投标人根据清单项目提示分别报价。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要满足《计价规范》的强制性规定。根据《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对规范中的缺项,如新材料、新技术、新的施工工艺,可由业主补充设置,使之既要满足《计价规范》的规定,又要反映拟建项目特征。在实践中,一些业主在自行确定清单项目时,往往仍用过去“预算定额”按施工工序划分项目的方法设置清单项目。这样做的结果是,清单项目包括的工程内容单一,且繁多复杂。而《计价规范》确定的项目名称是以一个“综合实体”来考虑的,因此业主自主确定清单项目时要遵循这一原则。
2、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是为完成工程实体内容必须采用的一些措施性工作。《计价规范》通过列举的方法列举出各项措施,如模板及支架、脚手架、环境保护等。 实践中,影响措施项目设置的因素太多,除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涉及水文、气象、安全等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业主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在项目清单中空间列哪些措施项目,这完全由业主参照规范中的措施项目表列项。至于施工单位如何填报,这也完全由施工投标企业决定。
3、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其他项目清单是招标人(业主)提出的与拟建项目有关的特殊性要求。它由招标人项目和投标人项目两部分组成。招标人部分的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必须服从。投标人部分的,由招标人列举提示项目,投标人可以填写报价,也可以不填写,如不填写视认为无偿服务。招标人部分以及投标人部分均由招标人参照《计价规范》中确定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列举提示项目。零星工作项目一般应按拟建工程具体情况,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
4、规费和税金 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应列入的规费项目,全部列项。税费项目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 二、投标报价清单的编制 施工企业根据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对上述分部分分项工程量、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清单分别报价,并结合规费和税金,综合生成投标报价。
1、 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填报 根据规范规定和实践需要,在具体填报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时,我们总结出以下两个特点:
(1)关注“闭口性” 业主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为“闭口”清单,施工投标企业必须逐一填报计价,不得对清单所列项目作任何变动(不包括招标投标质疑后的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2)强调综合性 分部分项工程的报价为全费用单价,即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报价考虑了完成该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人、材、机的价格是市场价格,企业根据自己的资源条件、信息资料和管理水平,结合市场供求关系,准确、快捷地确定市场价格。它直接要求企业投标报价必须以成本核算为中心,兼顾效益与公平。
2、 措施项目清单的填报 招标人(业主)提出的措施项目清单是根据一般情况定的,没有考虑不同投标人的“个性”,因此,其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对施工投标企业来说,不具有强制性。投标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措施项目内容报价,但对于为满足项目的特定功能来说,有些必要措施必不可少,它必须通过费用投入来满足,这可能成为投标企业是否中标的一个关键因素。对于该项的填报,我们归纳三个要点:
(1)强调自主性 业主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是否填报,填写多少,由施工投标企业决定。投标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管理水平、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设计对清单项目适当变更和增减,然后填报。
(2)不可索赔性如果业主清单中所列项目,投标企业没有填报,而工程施工中又必须发生,业主有权认为其已经包含在投标人报送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将来一旦发生该措施项目时,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索赔和调整。
(3)强调综合性 与分部分项工程报价一样,投标企业填报的措施项目费用为全费用单价,包括所填报项目的人、材、机、管理、利润和风险因素在内的各项费用。
3、 其他项目清单的填报 其他项目清单的填报同样按业主提供的清单索引具体填报。
(1)招標人项目部分 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在招标人部分确定的项目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属招标人费用,投标企业不得更改,它实际上构成了合同条件的主要条款。
(2)投标人项目部分 《计价规范》规定投标人部分的参考项目总承包管理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用两个部分。总承包管理费由投标企业协调配合业主指定分包单位所发生的费用。零星工作项目费由投标企业根据业主提供的零星工作项目表填报。
(3)其他其他清单中,招标人填写的零星工程数量、项目,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改,且必须进行报价。如果投标企业没有填报,则视认为投标企业无偿服务。
4、规费和税金及总价生成 投标企业虽然将规费和税金列入清单报价,但这却不是投标人的收入,而是收取以后需要上缴的。各地区不同工程项目对规费和税金的读取要求不一样,但总体模式一样,一般按政策确定的计算基础计算基础计取;应逐项填报。规费和税金项目的基本要求对于业主和投标企业同样具有约束力。
三、评标 如何评标?这要根据招标文件事先确定的评标标准来评。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模式下评标,我们的评标标准要充分体现清单计价的特点,合理确定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
1、中标条件分析 《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企业中标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之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第一条件是针对综合评标法确定的中标条件,第二条件是针对合理低价法确定的中标条件。
2、投标策略分析 实行工程量清单的招标投标,在工程结算时工程量一般可以按实调整,但一般不调整单价,投标企业最有可能采用不平衡报价,即在确定综合单价时,充分考虑可变动的工程量,充分考虑早收工程进度款,充分考虑提高今后发生机率高的暂定工程单价,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策略性地报价。运用投标策略对于投标企业来说是允许的,但对于业主来说,就要在制订评标标准和评标时充分分析投标企业的投标策略,选择双赢的结果。
3、合理低价的确定《计价规范》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费用的分析程序。即业主可以要求投标企业对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要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报价,提供单价组成分析依据。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组成,各构成比例是否科学,与现代化生产一般水平是否相适应,是合理确定低价的关键。评委应对投标企业投标报价的各项费用组成进行综合分析,最大程度地削除由业主承担的低价中标风险,最终确定合理低价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