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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加速,使得既有的人与自然的矛盾更加加剧,生态环境日趋严重。传统意义上的环境保护,都寄希望于环境行政机关的监管,却完全忽略了公众在环境保护中作为一种环境监督主体的重要角色。文章通过对近期发生的与环境相关的案例分析以及现阶段与环境相关的立法制度的分析,梳理出现阶段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制度上在公众监督方面的得失,阐述了公众作为一种监督主体对环境保护的积极作用和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