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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交通厅原厅长杨光成,因为受贿、挪用公款罪被判入狱服刑6年。出狱当天,杨光成再次被逮捕。服刑完毕的受贿、挪用公款案,为何会以“院长发现确有错误”为由进行再审?
2020年4月18日,云南省交通厅原厅长、党组书记杨光成在监狱中度过6年之后,原定在这一天刑满出狱。他的家人和朋友前往监狱外迎接,但等来的却不是他本人,而是一张逮捕通知书——因涉嫌受贿、非法持有私藏弹药罪,杨光成再次被逮捕。
曾是最年轻的州委书记
2014年4月15日,云南省纪委发布消息,云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杨光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对其立案调查,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官方公布的简历,杨光成是云南省宾川县人,1978年开始在宾川县计委工作,后担任宾川县县长。
1988年,33岁的杨光成出任宾川县委书记。
宾川县隶属于大理白族自治州。上世纪80年代,当地经济较为落后,杨光成在宾川工作期间,展现了较强的工作能力,得到了当时云南省委主要领导的赏识。
1990年2月,杨光成出任大理州委常委、大理市委书记。一年后的杨光成被调往昆明,担任共青团云南省委书记,正式成为正厅级官员。
5年之后,杨光成再次调动,出任云南红河州州委书记。41岁的他,成为当时云南最年轻的市州党委一把手。
2001年,白恩培担任云南省委书记,开始了10年的治滇生涯。作为白恩培大范围人事调整的一部分,杨光成离开红河,回到省会昆明出任云南省交通厅厅长。
2013年1月,杨光成卸任云南省交通厅厅长,保留了云南交通厅党组书记职务。9个月后,杨光成的妻子夏某被检察机关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名进行调查。坊间流传,杨光成“快进去了”。
“出省动脉”背后的受贿案
云南石林至锁龙寺高速公路(石锁高速)穿越昆明市石林縣、红河州弥勒县,是我国多条高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连接了云南与广西、珠三角地区,对于云南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被称为云南的“出省动脉”。
2014年4月,杨光成因为这条难产多年的“出省动脉”落马。
2016年5月27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杨光成在担任云南交通厅厅长后,收受行贿人桂某赠送的价值人民币35.5万元的金翡翠挂件。作为回报,杨光成为桂某先后投资包括石锁高速在内的云南省内多条高速提供了帮助,为桂某牟取了利益,超越了正常礼尚往来的范畴,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杨光成担任云南省交通厅厅长、党组书记期间,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2亿元公款归其他私营企业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构成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后因“本案所挪用款项已全部归还,应依法予以改判”,将挪用公款罪的刑期从11年改判为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杨光成在服刑期间,一直没有放弃申诉,坚决要求法院改判无罪,但相关申诉均被云南省高院驳回。
2020年4月18日,是杨光成按照云南省高院终审判决服刑期满出狱的日子,但他却等来了一张逮捕通知书。
十分罕见的原案再审案
根据2020年4月18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发出的逮捕通知书显示,杨光成再次被逮捕,其涉嫌罪名为受贿罪以及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对于检方指控的这两项罪名,杨光成亲属表示,根据昆明检方告诉他们的情况,杨光成新被控的受贿罪,是多年前涉及的一起上百万元房产受贿案,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则是“老罪新诉”。
根据2014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消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杨光成一案时,移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时的罪名包括受贿、挪用公款、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三项罪名。但案件进入起诉阶段后只有受贿与挪用公款,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没有写进公诉书。
杨光成家属称,当年杨光成案件在昆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没有被提起公诉,原因就是检方觉得证据不足。“杨光成当年在宾川县担任县长、大理市担任市委书记时,都有合法的持枪证。后来将枪支交回去的时候,子弹没有交回去,放在家里忘记了,最后才发现这些子弹。”
杨光成不仅面临检方对“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的追诉,已经服刑完毕的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也将被再审。
2020年4月29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称该院院长发现2017年2月判决的杨光成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近日,多位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表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法院以“本院院长发现确有错误”的理由,对已经生效的案件进行再审(即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十分罕见。像这种由非当事人一方推动的再审,更是少见。
对于杨光成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云南省高院在杨光成已经完成刑罚执行后主动提起再审,受访律师均表示,这种情况虽然十分罕见,但符合刑事诉讼法对于案件再审的相关规定。
一切源于肃清秦光荣流毒?
本已经被撤销起诉的罪名,为何又会在6年之后再次被检方追诉?
杨光成家属认为,云南省高院再审杨光成案、昆明检方追诉杨光成“漏罪”案,“估计与云南当地推动肃清秦光荣流毒一事有密切联系”。
当年的杨光成案二审之前,杨光成家属曾经找到当时已调离昆明的云南省委前书记秦光荣,请求其帮助杨光成作证。“我的确去北京找了他(秦光荣),因为秦光荣在任云南省委书记期间,多次对石锁高速公路的修建进行了批示。杨光成被指挪用公款什么的,都是与秦光荣尽快修通石锁高速公路的指示有密切联系,找他也是希望他能够出面作证。”杨光成的一位家属说。
肃清“秦光荣流毒”,是云南省近年来政治生活的关键词。
2019年11月7日,云南省委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提出要彻底清除秦光荣流毒影响,进一步厘清思想认识上的迷雾,进一步坚定与消极腐败行为作斗争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强化彻底肃清秦光荣等流毒影响的政治担当,坚决扛起肃清流毒、正本清源、净化优化云南政治生态的政治责任。云南省高院在2019年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着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坚决肃清秦光荣等流毒影响”。
(澎湃新闻网 2020.6.16)
2020年4月18日,云南省交通厅原厅长、党组书记杨光成在监狱中度过6年之后,原定在这一天刑满出狱。他的家人和朋友前往监狱外迎接,但等来的却不是他本人,而是一张逮捕通知书——因涉嫌受贿、非法持有私藏弹药罪,杨光成再次被逮捕。
曾是最年轻的州委书记
2014年4月15日,云南省纪委发布消息,云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杨光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对其立案调查,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官方公布的简历,杨光成是云南省宾川县人,1978年开始在宾川县计委工作,后担任宾川县县长。
1988年,33岁的杨光成出任宾川县委书记。
宾川县隶属于大理白族自治州。上世纪80年代,当地经济较为落后,杨光成在宾川工作期间,展现了较强的工作能力,得到了当时云南省委主要领导的赏识。
1990年2月,杨光成出任大理州委常委、大理市委书记。一年后的杨光成被调往昆明,担任共青团云南省委书记,正式成为正厅级官员。
5年之后,杨光成再次调动,出任云南红河州州委书记。41岁的他,成为当时云南最年轻的市州党委一把手。
2001年,白恩培担任云南省委书记,开始了10年的治滇生涯。作为白恩培大范围人事调整的一部分,杨光成离开红河,回到省会昆明出任云南省交通厅厅长。
2013年1月,杨光成卸任云南省交通厅厅长,保留了云南交通厅党组书记职务。9个月后,杨光成的妻子夏某被检察机关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名进行调查。坊间流传,杨光成“快进去了”。
“出省动脉”背后的受贿案
云南石林至锁龙寺高速公路(石锁高速)穿越昆明市石林縣、红河州弥勒县,是我国多条高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连接了云南与广西、珠三角地区,对于云南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被称为云南的“出省动脉”。
2014年4月,杨光成因为这条难产多年的“出省动脉”落马。
2016年5月27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杨光成在担任云南交通厅厅长后,收受行贿人桂某赠送的价值人民币35.5万元的金翡翠挂件。作为回报,杨光成为桂某先后投资包括石锁高速在内的云南省内多条高速提供了帮助,为桂某牟取了利益,超越了正常礼尚往来的范畴,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杨光成担任云南省交通厅厅长、党组书记期间,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2亿元公款归其他私营企业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构成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后因“本案所挪用款项已全部归还,应依法予以改判”,将挪用公款罪的刑期从11年改判为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杨光成在服刑期间,一直没有放弃申诉,坚决要求法院改判无罪,但相关申诉均被云南省高院驳回。
2020年4月18日,是杨光成按照云南省高院终审判决服刑期满出狱的日子,但他却等来了一张逮捕通知书。
十分罕见的原案再审案
根据2020年4月18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发出的逮捕通知书显示,杨光成再次被逮捕,其涉嫌罪名为受贿罪以及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对于检方指控的这两项罪名,杨光成亲属表示,根据昆明检方告诉他们的情况,杨光成新被控的受贿罪,是多年前涉及的一起上百万元房产受贿案,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则是“老罪新诉”。
根据2014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消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杨光成一案时,移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时的罪名包括受贿、挪用公款、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三项罪名。但案件进入起诉阶段后只有受贿与挪用公款,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没有写进公诉书。
杨光成家属称,当年杨光成案件在昆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没有被提起公诉,原因就是检方觉得证据不足。“杨光成当年在宾川县担任县长、大理市担任市委书记时,都有合法的持枪证。后来将枪支交回去的时候,子弹没有交回去,放在家里忘记了,最后才发现这些子弹。”
杨光成不仅面临检方对“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的追诉,已经服刑完毕的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也将被再审。
2020年4月29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称该院院长发现2017年2月判决的杨光成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近日,多位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表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法院以“本院院长发现确有错误”的理由,对已经生效的案件进行再审(即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十分罕见。像这种由非当事人一方推动的再审,更是少见。
对于杨光成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云南省高院在杨光成已经完成刑罚执行后主动提起再审,受访律师均表示,这种情况虽然十分罕见,但符合刑事诉讼法对于案件再审的相关规定。
一切源于肃清秦光荣流毒?
本已经被撤销起诉的罪名,为何又会在6年之后再次被检方追诉?
杨光成家属认为,云南省高院再审杨光成案、昆明检方追诉杨光成“漏罪”案,“估计与云南当地推动肃清秦光荣流毒一事有密切联系”。
当年的杨光成案二审之前,杨光成家属曾经找到当时已调离昆明的云南省委前书记秦光荣,请求其帮助杨光成作证。“我的确去北京找了他(秦光荣),因为秦光荣在任云南省委书记期间,多次对石锁高速公路的修建进行了批示。杨光成被指挪用公款什么的,都是与秦光荣尽快修通石锁高速公路的指示有密切联系,找他也是希望他能够出面作证。”杨光成的一位家属说。
肃清“秦光荣流毒”,是云南省近年来政治生活的关键词。
2019年11月7日,云南省委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提出要彻底清除秦光荣流毒影响,进一步厘清思想认识上的迷雾,进一步坚定与消极腐败行为作斗争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强化彻底肃清秦光荣等流毒影响的政治担当,坚决扛起肃清流毒、正本清源、净化优化云南政治生态的政治责任。云南省高院在2019年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着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坚决肃清秦光荣等流毒影响”。
(澎湃新闻网 2020.6.16)